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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信条-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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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瞧杰克逊这一身装备,背后是大盾,腰间佩戴弯刀,斜挎着一柄弩弓,两个靴筒中还插着匕首,上面甚至还涂抹着一些污渍,当做毒药来用,至少被这种匕首捅到的倒霉鬼,不清理伤口的话,绝对会感染流脓。

    搞定了杰克逊,魔典汲取恶魔蛛母的灵魂残骸,唐顿则是开始检查金库中剩余的战利品。

    三十个钢铁货柜全部打开了,然后金色和白色的光泽交相辉映,几乎晃花唐顿的眼睛。

    其中二十个,存放着优品级别的魔石,蕴含的魔能极高,唐顿终于不用为了没有魔石而发愁了。

    剩下的货柜里面,堆满了黄澄澄的金砖,每一块都是100盎司的标准重量,完全可以当做板砖砸人了。

    “这下好了,你的身家绝对过亿了。”魔典调侃,三千年前的金币是古董,具有收藏价值,金条可没有,随便花。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它们转变成战斗力。”唐顿对于奢侈的生活,并没有明确的概念,他更想把这些金条换成魔钻,用来修行。

    “不急,慢慢来,等有时间了,去一趟大城市,痛快的消费一场。”荷玛其实很想告诉唐顿,它如果要恢复全盛时期的威能,这些金条可以兑换的魔钻远远不够。

    要不是资源太少,得先让唐顿和塞蕾丝使用,魔典就直接把那些魔钻中的魔能汲取光了。

    “嗯!”

    将货柜装进战争空间,唐顿带着杰克逊,去捕获食尸鬼。

    提着油灯,走在幽暗的长街上,唐顿终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罗宾逊三人组只剩下了一个,让他压力大减。

    “主人,千万不能去北城区,因为有魔能井的缘故,拥有智慧的不死一族,都在那边落脚。”杰克逊深怕唐顿头脑发热,跑去送死。

    “有很厉害的家伙吗?那个披着黑袍的亡灵法师实力如何?”唐顿想起了那头骸骨巨龙,要是把它忏悔成魔仆,带出去也太拉风了,还能当坐骑用。

    “厉害的家伙有不少,那群死亡骑士最抱团、最难对付,实力就不清楚。”杰克逊赶紧拉远了距离,并且抱住了脑袋,担心被揍。

    杰克逊胆小怕死,见了那几位强大的存在,远远的就绕开了,哪敢去送死。

    “去吧,引一只低阶食尸鬼回来!”

    有了这个比塞蕾丝还熟悉地下城的地头蛇,唐顿的行动简单了不少。

    杰克逊一脸的不情愿,可是在死亡契约的约束下,它根本无法反抗。

    唐顿选了一条寂静的街道,靠着墙壁,凑在油灯下读书,没过多久,杰克逊就喘着粗气跑了回来。

    “主人,快动手吧!”杰克逊扛着大盾,不停地催促,要不是主人要抓活的,它早干翻这只可恶的食尸鬼了。

    “拖住它!”唐顿释放亡灵忏悔,金色的箭矢射向了食尸鬼,命中,但是没有生效。

    食尸鬼被神圣法术激怒,刚想要冲过来杀死唐顿,就被魔仆们挡住了。

    “不许攻击,我可不想魔仆还没到手,就被你们弄伤!”

    面对着被一帮魔仆围困的低阶食尸鬼,唐顿非常轻松的释放亡灵忏悔。

    第二发箭矢命中食尸鬼的胸膛,突然光芒大盛,一位神圣光斑组成的女性天使形象浮现了出来,闭着眼睛,吟唱圣歌。

    神圣的圣歌之下,食尸鬼停下了动作,安静的像一位正在忏悔的罪人。

    “别打了,没看到它都停手了吗?”唐顿看到杰克逊还在偷袭食尸鬼,气的要死,这家伙简直是睚眦必报,不肯吃一点小亏。

    “啊,抱歉主人,我没注意到。”杰克逊扯了一个谎话,立刻跑开了,“我去引下一只。”

    杰克逊身为食尸鬼,再加上在这一片城区生活了几十年,对那些同类熟悉无比,引来的亡灵,实力全都在灵魂一阶左右,正和唐顿的心意。

    经过了星彩海胆凝练灵魂种子,唐顿的灵魂力暴增,完全可以忏悔两只低阶食尸鬼,除此之外,还可以再带十只普通的杂兵。

    仅仅一个小时不到,唐顿就完成了既定任务,开始返回藏身小窝。

    因为有了实力强劲的新成员,魔仆们被重新编号了。

    唐顿本来打算叫杰克逊一号,可是这家伙誓死不从,甚至撒泼耍赖,他只好作罢,于是两只低阶食尸鬼分别成了一号和二号,至于其他的,依次顺延。

    ……

    吃过了一顿丰盛的大餐,讲完小半段基督山伯爵的故事后,唐顿提出了回晨雾镇的打算。

    “又要回去?”得知唐顿要离开,塞蕾丝嘟着嘴巴,满脸的不开心。

    “等建立了传送门,我就可以带你去晨雾镇玩耍。”唐顿摸着死亡女妖的头顶,安慰她。

    “好吧,那你要快点回来。”塞蕾丝很是不舍,不过也知道这趟势在必行。

    “一定的!”

    唐顿给出承诺,然后就是准备行程。

    因为魔法材料的匮乏,荷玛无法建立起豪华稳固的空间传送门,只选了最简陋的传送阵。

    “反正咱们有战争空间,你也不需要带大宗货物,这个足够用了。”看到唐顿对传送阵不满意,荷玛解释。

    “既然不麻烦,那就多建立几个吧,狡兔三窟,以防被别人堵了老窝。”唐顿一向谨慎,和荷玛商量后,在三个地点都设立了传送阵,才罢手。

    维持传送阵的日常运转,需要消耗魔石,不然唐顿还想要建立更多。

    睡了一觉,唐顿养足精神后,分别的时刻到了。

    塞蕾丝眼睛通红,拉着唐顿的袖子,依依不舍。

    “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别乱跑,别去招惹罗宾逊。”唐顿再三告诫。

    “记得早点回来!”塞蕾丝点头。

    “嗯!”唐顿跳上了墙头,随后一个巨人跳跃,上了屋顶,朝着旅馆狂奔,走出一百多米后,他回头,发现塞蕾丝还站在原地,不停地挥手。

    “下一次回来,就要朝着法师塔和富人区进攻了。”荷玛看着高耸入云的魔法塔,很期待里面存放的物品。

    “那估计会和亡灵法师碰上!”唐顿倒是对公爵府邸更感兴趣。

    “你怕了?”荷玛激励。

    “我怕它不出现。”唐顿用力跳起,穿过破烂的窗户,进入旅馆,“不然我绝对把它拆碎了喂狗。”

    “有这自信就行。”荷玛最喜欢唐峥说这话时的表情,棱角分明的脸上尽是坚毅的神色,充满了魅力。

    托尼倒是按照罗宾逊的吩咐,引了一些食尸鬼进来,堵在楼道中,防备唐顿通过传送门离开。

    可是现在的唐顿,是灵魂二阶巅峰状态的魔能者,比起当初那个平民,已经强出太多了。

    这些食尸鬼连一点麻烦都没有造成,就被唐顿砍瓜切菜一般斩杀,贡献出了灵魂残骸。

    在节点上安放好切割好的魔石后,传送门激活,唐顿踏入,再一次感受到了那股仿佛沉入水中一样的滞逆感,然后整个身体一轻,进入了乌鸦岭的旅馆。

    阳光透过屋顶的破洞,洒了下来,一片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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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饥饿萝莉

    乌鸦岭难得遇到一个晴天,就连蛆虫都从黑色潮湿的土壤中钻了出来,晒着阳光,满世界的爬动着。

    唐顿走出旅馆,取出灵魂坐骑徽章,输入魔能。

    光泽闪耀中,独角兽像一团幻影,从徽章上窜了出来,落地后,轻快的踏出了一段盛装舞步,随后回头看向主人。

    不愧是属于月牙一族的独角兽,犹若月光凝聚似的,通体雪白,连马蹄也不例外,唯独大眼睛一片黑色,充满了灵性。

    徽章的精灵制作者当时选的是白色龙皮马鞍,绑在独角兽的马背上,非常相得益彰。

    唐顿摸了摸独角兽的脑袋,随即一个翻身,跳了上去,踩住马镫后,轻磕马腹。

    独角兽一声长嘶,扬蹄狂奔。

    迎面刮来的气流直接吹乱了唐顿的发型,他发现即便是普通速度,也比黑皇的全力奔跑快了三倍不止。

    “等以后有了时间,去中心区域看一看!”唐顿看向了乌鸦岭深处,以月牙独角兽的速度,哪怕是遇到精英阶食尸鬼,也应该可以逃掉。

    三个落魄的年轻佣兵临时组成了冒险团,正在乌鸦岭边缘采集魔药,他们满脸小心翼翼,深怕引到食尸鬼。

    “是墓地菇,可以卖几个银币。”一个佣兵在一截腐烂的朽木上发现了一簇蘑菇,刚采摘下来,就听到了一阵急促地马蹄声。

    愕然抬头,佣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匹雄峻高大的独角兽就像天际的流云,疾速地从百米外狂奔而过。

    优雅、华丽,就连马蹄溅起的泥土,也不带一丝烟火气。

    三个佣兵目光呆滞,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唐顿消失在视野中,依旧僵在原地。

    “我没有看错吧?那是独角兽?”佣兵手中的墓地菇无声划落,一脸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同伴。

    同伴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可是脑子还没有接受现实,那可是传说中的独角兽呀,最起码是英雄阶魔兽,怎么会出现乌鸦岭?只有在人迹罕至的森林中,才能见到它们的身影。

    “好像有一个少年骑着它?难道是坐骑?”

    “我帝波罗,独角兽坐骑?难道他是一位公国的王储?来乌鸦岭散心的?”

    “不管如何,咱们发财了,赶紧回晨雾镇,把乌鸦岭出现独角兽的消息卖出去。”

    佣兵急不可耐,催促同伴。

    “可惜了,咱们太穷,买不起帝维水晶,不然把刚才的画面拍下来,绝对可以卖个大价钱。”

    佣兵捡起墓地菇,一脸的懊丧,帝维水晶是一种神奇的水晶,可以拍摄记录任何景象。

    一些佣兵就是靠着深入危险的秘境、遗迹,然后拍摄雄奇瑰丽的景物,贩卖给准备攻略秘境的冒险者们,以及追求新奇刺激的贵族们,达到赚钱的目的。

    唐顿对于被人发现,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毕竟想要回到晨雾镇,要路过不少小镇,行人也会很多。

    按照唐顿低调的本意,出了乌鸦岭,就会换乘黑皇,结果因为待在战争空间中太久,又忘了喂草料,战马瘦的一塌糊涂,显然是拖不动他了,不过最让他在意的还是荷玛的话。

    “你难道准备把灵魂坐骑徽章藏在口袋中一辈子?拿出点气魄来好不好,还不如抓紧一切时间修炼,成长到让镇长和那些黑心佣兵不敢觊觎你的财富的地步。”

    荷玛觉得唐顿那里都好,就是处事太谨慎,虽然心细如发,但是也少了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场。

    唐顿从善如流,不仅没有换独角兽,身上还穿着一套‘百人勇士’轻型皮甲,踩着一双快到膝盖的长筒军靴。

    破魔匕首阵雨插在靴筒中,腰间佩戴勇士短剑,再加上一副抿着嘴角的表情,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位初入行的冒险者。

    看着唐顿用匕首将皮甲胸前缝制的圣日德兰尼亚帝国双头黑龙国徽刮掉,荷玛觉得他太小题大做了。

    尽管是制式装备,但是距今三千多年,可以认出来它来历的人几乎没有,再说才是精良中品级别,上面附加的魔法特效已经消失,外观看上去也很陈旧,简直就像是那些落魄的骑士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装备一样,根本不会引起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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