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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魂剑士-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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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枫与翼朔雪去了前线,谁还敢约束这支大佬队伍?于是天天喝酒耍钱,几乎是为所欲为。现在陡然见两人同时出现在门口,看明枫的表情,阴有阵雨,显然不是事情。

    明枫又把剑横了一横,吼道:给你们三分钟,全部衣服铠甲穿好,一刻钟后火枫之辉到圣战广场集合!明枫右手陡然一挑,晚来的十几人长,四人宽的会议长桌陡然裂为三段。这个桌子就是他的下场!

    一众官兵你看我,我看你,脸上都是如丧考妣的表情,显然,明枫回来了,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

第一百九十节:“不得不学”的实用主义

    一刻钟以后,原本正在圣,战广场上散步的市民和吆喝的小贩被全部驱散。整个圣战广场上由原来的熙熙攘攘变得一片死寂。

    五百名高矮胖瘦不一的战士分成五排站立在圣战广场中央的帝萨尔雕像之下。

    在众人面前,一名高挑的银发男子,拄着长剑,身穿深绿色的剑装,眼神凝重肃杀,长筒皮靴在剑鞘边踢着地上的沙石。在他的右手边则是一名黑发墨瞳的容貌秀美的白衣男子。在场的五百人都知道,银发男子就是复**统帅,高原第一剑客,有剑魔之称的明枫,而白衣男子就是翼朔雪。

    明枫缓缓抬起头,略微目测了一下,冷冷地问道:都到齐了吧

    说话间,又有两三个穿着火红铠甲的士兵奔跑过来,看到明枫一脸肃杀,急忙咽了一口唾沫归入队列。这些铠甲都是他们成名之后,部队里为他们量身定做的,正好符合火枫之辉骑士团的名号,实际上只是噱头罢了。

    明枫冷哼了一声,扭过头去,说道:都上马,跟我走

    这个命令让火枫之辉所有的成员面面相觑,骑马,这件是,怕已经好久没做过了。

    喂,你们是火枫之辉骑士团,不会连马都没有了吧连一向温和的翼朔雪也觉得这件事情有点过分了。

    军师其实我们一名战士刚想争辩,只见明枫的右手平举起带鞘的龙息剑。给你们半个时辰,一人去马厩选两匹好马,半个时辰内不到的,就地处死!

    明枫话还没说完,五百人就拔腿向马厩的方向跑去,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翼朔雪看到这个场面,终于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明枫,你干嘛对他们这么凶啊

    明枫那张从进会议室时就一直拉着的木板脸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的表情,说道:他们在后方这么久,又没人管,肯定作威作福惯了,如果我们都不管,谁来管?

    但是,为将者要恩威并施啊翼朔雪好像是故意想跟明枫抬杠。

    恩威并施?可以啊,我施威,你施恩就是了。明枫依旧两手报肩,仿佛是对翼朔雪的调侃。以后呢,我们两个人,我扮反派,你扮正派就是了。你忘记了吗?这支队伍,都是些什么人组成的啊,不给他们死命令,根本做不了什么事情啊。

    说到这里,翼朔雪才感到汗颜。这支队伍当时是收编了圣战城堡里的一些囚犯,加上当初起兵时的两百多民兵组成的,只不过是一次偶然的胜利才论素质,确实不怎么样。

    说话间,已经有士兵陆陆续续牵着战马朝广场赶来,最先来的战士挑选的战马不仅体形匀称,连毛色都是一致,再后来出现了毛色不同的两匹好马,然后是一匹好马一匹次马毕竟五百名战士每人要牵两匹马,马厩里哪来一千匹好马?只见走在最后的战士们,连驴也充上数了。

    明枫抬起头,看了看天色,微微点头。

    翼朔雪以为明枫要说天色不早了,明天再启程,刚准备张嘴说,却听见明枫说:不错,半个时辰没到现在全部上马,立刻启程,赶往晨星城!

    所有的战士不得不跟着明枫一起上马,奔驰出了城门。

    翼朔雪赶上明枫问道:为什么选晨星城?

    我让毅晖在那里准备了一处隐蔽的场所,正好用来训练他们。而且这一路上也可以锻炼他们的耐力和骑术,磨掉半年来养成的懒惰明枫看着翼朔雪,却依旧没有停下奔驰的坐骑。

    那你想好怎么训练他们了吗?翼朔雪不禁说出了心中憋了很久的问题。

    明枫伸出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现在不是正在想吗?而且还不是我,是我们都在想说完,用力抽了一下马鞭,坐骑绝尘而去。

    原来你还没想好啊!翼朔雪嘟哝了一声,再次有了被人耍了的懊恼感觉。自从龙魂巴菲尼索斯到来之后,这样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

    这些平时养尊处优惯了的火枫之辉哪里经得住这样艰苦的长途跋涉。

    明枫更是将反派扮到了极致。

    殿下,我腿抽筋

    只要不是你的马腿抽筋,就继续跑

    殿下,我的马,腿抽筋了

    扔下来,别管那匹马的死活,换另外一匹马

    呃殿下,我的另一匹马也腿抽筋了。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跑步前进,要么停下来给你宝贵的战马做个按摩,不过掉队了后果自负

    也许是明枫特地为了锻炼他们的夜战能力,甚至连晚上都不让他们休息,可怜的火枫之辉成员只能白天伏在马背上时不时地打一个小盹来弥补极度匮乏的睡眠。

    当两天之后的清晨,这支队伍到达天空要塞时,包括明枫与翼朔雪在内,每个人都有熊猫眼,仿佛累到了极点。

    可以说,明枫这个恶魔教练做得自己累,别人也累。

    翼朔雪原本还想招呼众人先吃一顿像样的早饭时,却发现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向卧室走去。终于,翼朔雪也忍不住打另一个哈欠,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第三日清晨,明枫照例牵走了一千匹战马带着火枫之辉浩浩荡荡地向阻川要塞进发。

    五天之后,高高的幻星双塔已经在望了。这一次的行程虽然耗时七天,但是效果却异常的好。至少所有火枫之辉骑士团的成员都成了名副其实的骑士,至少都学会了如何伏在马背上打盹而不会摔下来这样高超的技巧,也难怪在不得不学这样的实用主义指导下,任何人都会爆发出自己的潜力与天赋的。

    军师,为什么我们这一次要来晨星城啊一个战士不禁让坐骑跑到翼朔雪身边问道。明枫一路上都扳着冷脸,谁还敢跟他搭讪啊,倒是让原本人缘就不错的翼朔雪更有亲和力了,全然忘记了半年前他忽悠众人五百对一万的事情。

    其实这一些明枫都看在眼里,只是事先大家说好了,一个施恩,一个施威罢了。明枫从心里冷笑了一下,翼朔雪到时候拿你们开涮,可别说我没事先提醒你们。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啊,你们还是问明枫吧翼朔雪当然把这件事情推了一个干净。

    那战士努努嘴,不说话了。

    就快到晨星城时,驿道上远远地走来一名幻术师打扮的人。走到明枫的战马前深深行礼道:殿下,请随我来。

    明枫赞许地点头,调转马头跟着幻术师走上了一条林荫小道。

    众人牵着马在树荫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见眼前霍然开阔起来。呈现在所有人面前的居然是一所占地数百顷的华丽农庄。

    白色为主色调的建筑物,显得高贵而典雅,二十余座双层小楼错落有致,外面则是一望无际的田野,此时才刚刚秋收结束,土地光秃秃却铺着厚厚的一层秸秆显得可爱。

    火枫之辉骑士团的成员不少是农民出生,不过是参加了民兵,阴差阳错地加入了圣枫军,此时看到久违的土地,依旧让他们感到心旷神怡。

    难道难道我们是来度假的!一个战士因为激动结结巴巴地说。

    明枫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跨下战马,说:走,先进去吧。

    走到农庄的中央,明枫看了看周围的房屋说:你们自己分配一下住处。他看了看身边的翼朔雪,又说:朔雪,我们住一间吧。房间好像不是很够呢

    住一间?翼朔雪的眉头又是一皱,这个,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大好的明枫也不由分说就牵过了翼朔雪的马,向着他比了比自己的肌肉说:大家都是男人难道你怕我的取向有问题?虽然你看起来明枫陡然看到翼朔雪的眼神变了,明枫上次看到这种眼神的时候,是那次在绿华城的议事厅,性情大变的朔雪一掌劈碎了一张玉桌显然翼朔雪这是在警告明枫继续说下去的后果

    呃看起来还不错。明枫一饶舌,将后半句话咽了下去。

    翼朔雪哪里愿意听他饶舌,有点不耐烦地说:去哪一间?你无聊不无聊啊

    明枫也只好吃瘪,低着头选了一间最外围的别墅。

    这是一座白色的小别墅。卧室依旧是楼上楼下各有一个,客厅、厨房、厕所,显然烨辉已经事先让人打扫过了,所以整座别墅都一尘不染。

    其实这里最让明枫感到高兴的还是环境,绿树环抱之下。明枫走到别墅的后侧,打开窗户就居然能够眺望到一个不小的人工湖。

    朔雪明枫不禁兴奋地喊道。这有湖啊

    大惊小怪的翼朔雪的声音在楼上嘟哝道。我住楼上了,你就住楼下吧。!~!

    ..

第一百九十一节:同居生活

    就在明枫看完风景,伸了个懒腰之后,倦意却陡然向他袭来了。显然,这种时刻,美美地睡上一觉必然是最好的选择了。如果能攻冲一个热水澡,那真是最美妙的事情了。

    明枫回到楼下自己的房间,看了看铺着柔软床垫的房间,用力还能嗅到檀木的香气,显然烨辉为了迎接明枫和翼朔雪,让手下的人,花了不少的心思。

    明枫只觉得腹部一阵松动,腰带自己跳了下来,三两下蹦上了床,龙仿佛对充塞着羽毛的床垫非常感兴趣,不断地又蹦又跳,抛起又落下,不亦乐乎。

    明枫看到腰带终于找到一件可以玩的东西,不必再烦自己了,也乐得清闲。他走到床边缓缓地解开身上风系力量凝成的剑装,先上两襟的外袍,露出里面是丝质的衬衣,随后褪下长裤,只留下衬裤。

    陡然,明枫看到了房间一角的梳妆台。心神陡然一凛,哀叹了一声。

    记忆中的画面不知不觉又浮现了出来。

    喂喂喂,你不是要左边那间的吗?明枫嚷嚷着敲门,这一间连个梳妆台都没有

    这时门又开了,立在门口的少女提着一根与自己身高明显不符的法杖,我就要这一间,有没有梳妆台,关我什么事?她突然打了个哈欠:我要睡觉,要睡觉

    离开索利斯也快要一年了,也不知道弥絮怎么样了。明枫对自己说。

    记忆实在是人世间最奇妙的东西,当对一个人的记忆渐渐淡去时,你记下来的往往都是他的好,而他之前对你,一些细小的伤害,却都被时间的海浪过滤侵蚀了。所以,记忆中的,总是美好的。

    明枫确实也忘记了,自己曾经在同居时被若絮以各种各样的借口蹭了自己多少顿饭,害得他饿肚子,如何让他一个伤兵绑着绷带用一大块冰擦洗了整间宿舍暴走时被变成羊的次数,也绝对超过了明枫十个手指的数目但是,这些在回忆甜蜜的麻醉下,都是显得那样无所谓。

    你自恋啊脱了衣服照镜子头脑里的龙,陡然用冷冰冰的说道。

    明枫这才发现,自己面对的正是一面梳妆台上的巨大的铜镜,镜子里的自己衣衫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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