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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别拿弓弩指着我,茫茫草原上想杀我北宫玉的人多了去了。老子还是好好站在这,拿弓弩指过我的人都死了。”
即便北宫玉这么说,马越仍旧没有放下弓弩,他说:“少狼主,我奉命送裴小姐回河东,职责所在,还请少狼主收回成命。”
北宫玉说的很对,可马越偏不。
“嗬!”北宫玉有些烦躁地右手持鞭在空中甩出声响,喝骂道:“马越你是不明白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人留下,你活命。否则一声令下尔等命丧黄泉,还去哪里奉谁的命?!若你觉得有辱使命,随我一同入参狼羌,你等皆升百骑长!”
杨丰看着前面马越持弩指着北宫玉的身影没有一丝动摇,叹了口气,他将短剑收回剑鞘,驱马上前对北宫玉说道:“少狼主,您大**量放他们走,杨阿若愿束手就擒,少狼主将我交予治无戴杨阿若也无话可说。”
杨丰话音未落最前方的马越摆出一支手臂,开口说道:“杨兄不必如此,今日我等谁也不走,若少狼主执意如此便将我等一齐杀死,那我等便一同命丧于此,全了兄弟义气马越无怨无悔。”
北宫玉说的很对很对,可马越偏不。
“是战是和,全凭少狼主一念之间,若战参狼羌锐士必然可将我等六人斩于马下,但少狼主你与我仅有三步之遥,马越射术始终不好,但十步之内从未落空。少狼主将来是策御万骑的参狼酋帅,马越不过黔首小民,就看少狼主是否愿与马越赌上一把,是少狼主麾下精骑弓劲一筹,还是马越的弩矢更利了。”
“竖子尔敢!”
随着马越这么锋芒毕露的一句,百步之内的空气仿佛都已经下降至冰点,参狼百骑同时拉弓发出一片“吱哑”的响声,没有人敢喘一口粗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北宫玉与马越的脸上。
生死,片刻见分晓。
马越持弩的姿势很标准,标准的犹如教科书一般,一手于弩弓中部端着,另一手扣着弩机,越是这种时候,马越的头脑越清醒,他甚至有些自得。
他看到了自己的进步。
上一次被上百张弓弩指着是在并州骆县城外,滚滚黄沙中马越等人跪在中央,心头恐惧与愤怒胶着,大气不敢出一口。那时候汉将吕良跨坐马上趾高气昂,上百汉骑强弓劲弩只待一声令下便会将众人射个通透。
这一次,大气不敢出的换了角色,北宫玉被马越问道沙哑都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在气势上马越更胜一筹。
你说的是很对很对很对的,可我偏不。
就凭你有勇士傍身,有强弓劲弩威胁,我就要对你卑躬屈膝,就要接受你的无理要求,夺走我所奉命守护的人?
我的兄弟们更加勇猛,我们的弓弩宝剑更加锐利!
男儿在世,要惧怕的有太多,恐惧能力不足世上无立足之地,害怕没有实力得到所欲珍宝。但正是因为这些恐惧的存在,才让人更有勇气去直面世道的不公!
第七十一章 逼退狼主
北宫玉有些不自在,他怕了。
身为凉州参狼羌一支首领部落的第二继承人,他在大汉北疆生活了快要三十年。从小到大他不知历经多少战役,无数生死。他见过许多生性凶猛或如他那个哥哥一般色厉内荏的凉州豪杰。
却很少像马越这般让他感到刺骨寒意的少年。
马越就这么持弩瞄着他,睁着狭长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他,没有后退一步。僵持良久,北宫玉的马鞭始终没有甩出,也没有下令出击。
半晌,北宫玉收起马鞭,挥手道:“罢了,我们走。”
羌骑踢踏,没有人再多说一句,走出百步,北宫玉回首问道:“马家三郎,当真不入我参狼?”
马越没有说话,嘴角勾起摇了摇头。
北宫玉走了,不再回头,但马越与北宫玉都知道,他们还会再见面。再见面是敌是友谁也说不清楚。
羌骑背影隐没在道路尽头,“呼”地一声,几个人同时出了一口气,看着大伙的脸,马越笑了。
随后,众人都笑出声来。关羽松开了紧握的长刀,杨丰也将短剑插回剑鞘,他们都早已做好了血溅当场的准备。马越吓退了北宫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场不动刀兵的胜利,足以扬眉吐气。
他们笑的很大声,很长时间,直到将刚才胸口被压抑的那一口气笑的干净,笑够了,马越说道:“走吧,启程开县!”
……
“令明,刚才你可有把握在鬼丰的保护下击杀马越?”
羌骑扬鞭,在官道上带起大片扬尘,官道两旁树枝都被劲风带的呼啸阵阵,北宫玉一直很喜欢纵马的感觉,这让他觉得自由。从六岁学会骑马开始,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他便喜欢在草原上纵马奔驰,感受着天苍野茫很容易将心底的压抑抛之脑后。
这司隶的天终究比不上凉州的蓝,草原上出生的汉子就该在草原上死去,北宫玉不喜欢汉人。但比起整个大汉版图上的汉人,他还是喜欢凉州人,无论凉州的是汉还是羌,他们有着同样的生存经历,血统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
纵马奔驰在北宫玉身侧的庞德无声地摇了摇头,说道:“鬼丰尽管剑术高超,但想杀我很难,在马越身后那个捉刀的男人我不是对手。”
闻言北宫玉一愣,诧异道:“那红脸汉子你都不是对手?”
自从庞德去年投奔参狼羌北宫玉便将这个武艺高强的西北汉子视作心腹,数次危险中护得他周全,在最近吞并小部落的战斗中庞德的武力与指挥百骑作战的能力也让他高看一眼,如今庞德在北宫玉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如同左膀右臂一般,在北宫玉想来麾下能坐拥庞德这般猛将是他北宫玉的福气,庞德的武力甚至要比父亲北宫伯玉所依仗的沙场猛将更高一筹。
刚才他曾想过忽然发难将马越等人击杀,只是因为古塔儿与马越都略有勇力,何况身旁还跟着一个在酒泉久负盛名的浑人鬼丰,担心事情发生不可控制的变化他才放他们一马,庞德说鬼丰的武力不被他放在眼里也在北宫玉的意料之中,可此时那个被他忽略掉的红脸汉子居然武艺比庞德还高,这让北宫玉感到诧异。
“令明你说,那个红脸汉子武艺比你还高?”
庞德点头,说道:“我与马越大哥同为边疆袍泽,曾受邀去他家做客,误将救过马越性命的土狗烹杀,当时十二岁的马三郎便抽出短刀在我腿上扎了一刀,庞柔把他踢开后来那个红脸汉子三拳两脚打的庞柔没有还手之力。”
这么长时间,北宫玉也见过庞德的哥哥庞柔几次,对于庞柔的武艺也很佩服,一听庞柔被关羽打的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不由大为惊讶,让他更惊讶的是马越十二岁的时候就提刀扎过庞德。
“不管怎样,马家三郎今天的表现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看来日后还须与他修复关系,是个可用之才。当务之急是回去应付北宫伯,父亲大人年岁渐老,大哥庸才一个,我这做弟弟的自然要为他排忧解难。”
马上的庞德对两北宫争位的事情不置可否,只是点头笑道:“想不到当时的小豆子都成长为这般模样了,这些小家伙成长的真是迅速。”
“咦!”北宫玉诧异的扭头看了庞德一样,猎猎朔风将他披散在肩头的长发吹得凌空飞起,他笑道:“令明,你说马三幼时曾扎你一刀,怎么言语间也不见你对他有几分愤恨呢?”
庞德爽朗一笑道:“哈哈,狼主说的什么话,马家三郎年少时扎我一刀,要想报仇我当时就报了,年少不更事我能理解,再说他大哥马腾在北疆曾为我挡刀浴血,二哥马宗更是多次救我于危难之间,兄弟之情怎能不顾。一刀而已,三郎年少某家又不年少。至多不与他共事罢了,庞某又岂是心胸狭隘之辈。”
“好!这才是我等西北凉人的宽广心胸!单凭令明此言就当浮以大白!”北宫玉也被庞德的豪爽所感染,双腿一夹马腹就从队列中窜了出去“驾!全速奔驰,今晚我要在陇县与诸位兄弟把酒言欢!”
看着一下子窜出好远的北宫玉,庞德刚毅的脸上浮出笑容。当初他离了马腾在凉州周转多处却又无处可去,一次偶然结识参狼羌少狼主北宫玉,从此二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所谓的志趣相投大致就是如此,你说的无论什么都是我爱听的,我做的什么都是你爱看的。
很多时候效忠一个人并非是为了利益,更多的前提是要喜欢这个人,与这个相处的非常舒服,教人如沐春风。
……………………
当晚,马越等人在开县宵禁的前一刻抵达县城,找到了落脚的客栈。众人足足叫了九道菜五斛酒,尽管这个时代推崇食不言寝不语,但对于这班来自凉州的大老粗根本没有这么一说,他们想说就说,无法无天没人能管得了他们。
也就是开县坐落于司隶边陲,若在长安或是洛阳,这班老粗就有可能因为聚众饮酒而被处罚。
《汉律》规定,无故群饮者,处罚金四两。
一天过得太过刺激,并非单单的死里逃生甚至还扳回一局怎么能不让**呼痛快。
酒饱饭足,马越“吱呀”一声推开房门准备就寝,就听到背后传来清脆的女声。
“马君。”
马越转过头,就见过道对面裴莺儿打开房门露出半边身子,头发有些湿漉明显刚梳洗过,面上飞霞低着头小声对他说道:“以后还能听见你给我吹羌笛吗?”
马越摸着脑袋笑道:“当然可以。”
“今天…谢谢,这个给你。”
接着房门紧闭如初。
马越摸摸脑袋,看着手心多出的一块玉佩,嘿嘿傻笑着回了房间。
第七十二章 中山马贩
马越护送裴莺儿回河东的故事暂且告一段落,现在咱们要说的是在他的家乡发生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不大,却对马氏集团的未来影响意义深远。
正午,凉州治所陇县,陈氏茶馆。
即便是开春的正午,凉州气温依旧不高,但已有不小的回转。
马家二爷带着几个小兄弟正在陈氏茶馆门口搭的几案边坐着喝茶,马宗此时的模样非常自在,装束还是与以往一般,一身布衣长靴外套一件无袖皮甲,长发披散在肩头,左手端着茶碗右手握着一根胡瓜啃得正欢儿。
胡瓜是新品种,也就是现在咱们吃的黄瓜,这是西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引进入汉朝的,此时已经在汉朝广为种植。
这是辉煌的时代,东起汉帝国,至贵霜帝国,途径帕提亚,最终到达西方的尽头大秦帝国,也就罗马。公元二世纪世界上最强大的四个帝国连城了繁荣的丝绸之路。
而凉州,就是东汉距离西域最接近的地方,陇县为凉州治所,更是商旅的必经之路。
长街那头,候选带着三个汉子快步走来。
候选一步三晃地走过来,靠近马宗的时候伸手向怀里一掏,拿出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子递给马宗。
“二哥,西市这一旬的佣金。”
马宗接过钱袋子也不着急,放在几案上不紧不慢地吃完手里的胡瓜,这才拿起钱袋颠了颠,说道:“不少,下午我去东市打几斛酒,天黑了让弟兄们去村里。超儿昨日刚猎到两头鹿,夜里再杀头羊兄弟们高兴一下。”
一众帮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