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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个人中每人的脸上虽然都带着见到老东家的欣喜和激动,可真的要说,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恐怕就唯独一人。
并不是最长的那个,反而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不说他,就是最为年长的那个,恐怕都没见过金老爷子,却这个小伙子,是最为真心诚意的。
金芸能瞧得出,金老爷子又怎么看不明白。
毕竟是大家出身的人,看人一点,不说所有人他都能看清,而是这些人城府太浅,一眼就能看的清明。
听着郑家大郎说着以往的生活,金老爷子心中微微叹气一声。
终究不能想的太好,罢了,既然不能为己所用,看在栗子的份上,也不会让他们今后的生活过的这般的潦倒。
郑家大郎说的眼泪哗哗,双手却是忍不住激动的颤抖,从进府到现在,一直都仿佛在梦中一般,想不到他有生之年还能来到这般富丽堂皇的地方,一想到以后会一直生活在这,嘴里的吐出的话,更加的凄惨起来。
“老爷,您是不知道,我们一家老小被转卖了不下于三次,就连奴才那个可怜的兄弟,也因为如此被迫与奴才家分开,如今还不知道是生是死。”郑家大郎说着说着,还狠狠的摸了下双眼,身后站在的几个人,哭泣的声音更大了一些,像是很满意这般,郑家大郎继续说:“老爷,奴才爹他老人家等了您几十年啊,好不容易盼到了您,可惜他老人家就是见到了老爷,也没多长时间了。”
金老爷子听到这里,眉头就是一皱,不管栗子的身子到底如何,说出这样的话来驳同情,只能说是寒心。
激动的心情渐渐的消逝,一直扶着郑家大郎的手也缩了回来,他道:“让你爹好好歇息一番,等身子好了一些后,再进府也不迟。”
说完便没有了任何的表示,反而元柏上前道:“老爷,那奴才就将郑大叔一家给送回去。”
郑家大郎喉咙间的哽咽勐然而停,他瞪大了双眼,仿佛有些不可置信,这怎么就将他们送回去了?难道不是该给他们一家安排个什么好的活计,在这个府邸之中一直待下去吗?
旁边的妇人赶紧着捅了捅她男人的腰间,见他没反应,连忙就是开口,道:“老爷,您看咱们举家赶来,就是想替爹在您身边效劳,别的不说,伺候人的活奴才一家准行。”
说着,她将身侧的女儿给推了出去,并道:“这是奴才家的闺女娟儿,在以前那地方,也是伺候过当地的贵家姑娘,奴才瞧着您身边的想必就是姑娘吧,不如让娟儿跟在姑娘身边,准会没错的。”
妇人说这番的时候,背后一直有人捣乱,她话刚说完,就转头狠狠的瞪了那人一眼。
正是先前金芸注意的小伙子。
小伙子也许是因为羞愧,涨红了一张脸,却怎么都阻止不了婶子的讨工。
婶子话里将祖父给提了出来,不正是因着觉得老爷对不住祖父,便想要着回报吗。
可是婶子怎么不想想,将他们一家从那个穷乡僻壤带到上京,正是老爷的意思啊,如果不是老爷真的念着祖父,又怎么会花这么大的力气将他们寻回来。
就这般就能知道,只要他们真的尽心尽力,老爷定然不会亏待他们,而现在,婶子这番的说话,不能要来什么,反而更会让老爷对待祖父的情谊便浅。
妇人不知道会不会想到这些,或者,就算想到了,也只会认为他们这般的艰辛生活,也是金老爷子造成的。
她再次道:“娟儿还不快拜见姑娘,以后跟在姑娘家可得细心照顾着。”
娟儿瞧着和她一般大的姑娘,瞧着她靓丽的模样,精致的穿戴,不免有些不甘,却抿了抿嘴,上前一步,微微弯身低声道:“娟儿拜见姑娘。”
金芸好笑的看着这些人,也不搭话,只是侧头望着金老爷子。
如果人不错,放在闺女身边倒也不错,毕竟闺女身边虽然至今都没有个丫鬟,可是这个名为娟儿的丫鬟不行。
到底还小,有什么心思都从眼里露了出来。
只是好奇周身的环境,不太稳重,这些都还好,毕竟只要花费时间,便能学的好,可是这个娟儿看着小女儿的眼神,就让金老爷子十分的不喜,他道:“你们一路奔波,先回庄子好好歇息一番,至于差事我自有考量。”
妇人立马就不乐意了,那个偏远破烂的庄子又怎么能比的上这里,她自然不愿意回去,连忙道:“老爷,奴才们都不累,就想着在老爷身边伺候着。”
说着,推了推身边的汉子,道:“当家的,你说是不是。”
汉子是郑家三郎,被推的勐然醒悟过来,一双眼珠子总算从金老爷的腰间抬起,他连连搓着手说道:“是是是,奴才绝不会让老爷失望的,别的不说,奴才打起珠算盘,可是在当年谁都比不过。”
郑家三郎被的不爱,就是爱玉,老爷腰间挂着一块玉佩,他是眼睛都舍不得移开一下,说话期间,连忙就是将他的能处说了出来,说不准到时候在老爷的商铺中混个管事,那不出三月,他就能从里面掏出买玉佩的银钱了。
呵,金老爷子仿佛气笑了,栗子的后代,这一个两个的居然是这般的德行,如果不是看在他的份上,恐怕会立刻将这些人赶出去。
不过,就算没有赶,金老爷子也是一脸怒容,仍由元柏将这些人给请了出去。
等房间里面空荡出来,他深深吸了几口气,到底还是抱太大的希望了,栗子家里的几个不堪重任,元柏到还好,可惜年纪小了一些,三个侍从里面还有一人,当年逃跑了出去,如今也不知道何去何从。(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四百七十一章:手
金老爷子为着手下无人的事愁了起来,金芸却带着欢天喜地的几人收拾着行李。
虽然他们中没有一人是去过宁园,可如同郊外踏青一般,想想就觉得起劲。
每一年开园,一共有十五日,当然要提前离开亦可,可除非特殊的情况,一般都不会有人率先离开。
不过说来也是,入园的帖子难得,谁会费劲心思得来了帖子,却半路离开。
这次如果要说谁最开心,准得是金偃宁,同时,咬牙切齿的那位也是他。
从方大哥那好不容易要来的帖子,还没拿出去显摆,就被那怪力女给要去了一半。
金偃宁偷偷扬眉瞧着那边抱着小娃,一脸柔顺的女子,就想到了那日因为他的不肯,将他单手举起来的怪力女,完全就是判落两人啊!
“少爷,楚公子已经出府,您看咱们要不要也出发?”庆俞也是搓掌急不可耐,上京想要进宁园的公子哥大把,却只能望而兴叹,而他一个小小当下人,却能进去,想想就觉得兴奋。
少爷年幼时随着老爷去过一次,可惜那时候并没有带上他,这些年来,每次听到少爷吹嘘,就忍不住的可惜。
没想到,今日居然有这么好的机会。
将行李跨在肩膀,恨不得马上就走。
“催催催什么催,你当本少爷不想走吗?那也得走得了啊。”金偃宁无聊的甩了甩手中的铁鞭,虽然被夺走了几张帖子,好歹小姑并没有出尔反尔,将铁鞭借与了他。
还别说,这铁鞭拿在手里就是好,瞧着大大一条,握在手掌之中完全没有重量。
用手一甩,也费不了多大的劲,可甩出去的鞭也可像他那般的轻巧,轻轻一甩,鞭身带着鞭风顺势而去,光是用眼睛就能看到甩出的光芒。
所甩的地方,却是一道道的深印。
金偃宁怎么可能不愿意现在就离开,早些离开,还能早点向着他那对狐朋狗友好好显摆显摆。
可是,瞧着小姑带着一大堆的奶娃娃还在兴高采烈的收拾着,兴致就小了许多。
这些‘奶娃娃’最高的一个都没有他胸膛的位置,真要带出去打猎,还不知道谁打谁呢,到时候还得抽出功夫来带着他们,光想着就觉得责任重大啊。
而金芸伸手敲了敲快要将壮壮逗哭的永华,道:“你继续,壮壮真哭了,你就留下来陪他。”
将壮壮留下来,是必然,虽说像是踏青,可终归是打猎,带着三个小兄弟,还能说是带着他们去见识见识,可真要带个连走路都踉跄的娃娃,那就更说不过去了。
再来,就算金芸想带,恐怕金老两口就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可真不带上,壮壮便不乐意了,两只小手紧紧的抓着金芸的衣襟,瘪嘴两只大大的眼睛巴巴的望着她,叙满了泪水却没掉落一滴,可怜巴巴的。
永华比他更加的可怜,话都不说一声,也不让旁边的人帮忙,自己就提着个大大的包袱,做着准备离开的姿势。
“行拉,你们赶紧着走,不然壮壮真要赶脚了。”金蒋氏看不过,硬下心将壮壮从小女儿身上扯了下来,便朝着里屋走去。
刚走几步,就听到了壮壮嚎啕的哭喊声,甚是可怜兮兮。
金芸望了望进到屋里的背影,想了想,到底还是决定不进去哄了,大不了等回来的时候给壮壮带个小狐狸玩玩,就算找不到,不还有方亦的红狐么。
想了明白,便带着众人起身离开。
宁园虽然离的并不远,马车出了城门向着东边的方向而行,快马加鞭大概一两个时辰,才渐渐慢了下来。
“小姑,我们是要到了么。”大头掀开车帘,探出头想着周边望,一片的山野,偏后的地方,隐隐约约还有见到一辆马车,他道:“后面的人也是要去宁园的么?”
金偃宁率先望了出去,眯眼一看,道:“唉,是楚府的马车,这大老爷们怎么舍得坐马车而不是骑马了。”
上京的公子哥,哪怕马术不精,只要是出了绝大部分都是骑着俊朗的马匹,极少脸皮厚的才愿意待在马车里,躺卧着享受而不是吹着寒风。
金偃宁不解,开口道:“庆俞慢点,让楚府的马车赶上来。”
“好叻。”坐在车夫身边的庆俞一口答应着,哪怕脸上被寒风吹到僵硬,心情也是好到不能再好。
楚府的马车缓缓向前而来,想必是认识金府的马车,渐渐的向着这边靠拢。
离得近一些,金偃宁看到楚府的马车身后,还跟着一匹黑马,正是楚泽的骏马,而黑马上一人都无,懒散的跟在后面。
金偃宁高声道:“斯墨,你家少爷呢?”
坐在马车前的高大男子,双手抱胸,一手上握着一把长剑,他抬头扫了一眼说话的人,缓缓闭上双眼,没有应答。
金偃宁被这一眼的漠视差点气伤,从与楚泽相识,他身边跟着的这个斯墨就一直是看他不顺眼。
上次外出遇袭,楚泽抛下事务来寻他,回到上京后,被楚伯父大骂一场,倒不是救他有错,而是不该将手中事务抛下不管不顾就离开。
就这件事,斯墨就一直怪着他连累他家少爷。
伸手在车内抓了一把小果子,想也不想的就朝着楚府马车扔了过去,小果子‘啪啪’砸到马车上,引起一堆乱响,他脸上露出坏笑,再次道:“斯墨,你再不出声,信不信本少爷将这些果子都往你身上砸。”
如何不信,斯墨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