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被喜悦冲昏的头脑这才反应过来,也是没错,与其一竿子买卖,倒不如细水长流。
身上抓有一门本事,不说他们,就是以后的子子孙孙都会好过一些。
镇上首饰金店不少,可不知为何,永新两人连跑数家,带来的都是失望的回复。
他摇头走出一家店铺,抬头望了两眼后,叹气:“难道真是我见识少?”
可细想又不对,虽然每家商铺给的价格都很低,甚至难以超出成本,但掌柜那压抑不住的表情却明明就是很在意。
那为何,没人愿意将价格提高一些又是摇手拒绝不愿意出价。
金芸转身遥望街头,余光却是注视着转角处的那半截身子。
此人跟了他们一路,事先金芸只以为此人的背后只想知道他们的住处。
去了几家商铺被拒后,她知道,没有猫腻定是不可能。
可金芸更清楚,如果仍然没有收获,等待她的只有将配方卖掉。
这不是她想看到的。
三十两也许是很多,但金芸想要的必不是如此。她没有雄心勃勃的野心,也不甘于一辈子困在这里。
让她独自离开,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不是不可以。可冰冻的心被软化一角,她感到的是一丝的不舍。
“小姑,要不咱先回去?”永新问道,小姑的年纪虽然比他小,心里却下意思的没将她当做孩子来看待。
当头的太阳已偏,就算他们继续跑下去怕也于事无补。
“王二,今天的货挺多的吧,瞧你忙得一身汗。”旁边传来男人声音。
“来的越多越好,货多我还能多挣几文钱。”王二就着搭在颈部的帕子,擦了头上的汗水,傻笑道:“不说了,我还要回码头多跑两趟。”
旁人的话不止金芸,就是永新都来了主意。
永新想到的是,码头船商多,说不定能碰到一个看的上眼。
金芸想的更深,阻止别家商铺出价的那个背后人,他能阻挡镇上的商家,可阻挡不了来来往往的商贸,有些甚至只是路过而已,根本就不怕镇上的势力。
两人也没多说,很默契的向码头方向走去。
也不知为何,今日来往的船只比以往要多上不少,还未到码头就见到不少搬货卸货的人,每人都是满身大汗,喘着粗气。背上的麻袋压在肩上,将人的身躯压得弯弯,脚上却带着力气,一脚一步都很踏实。
也就在这时,永新神色惊骇的望着一方,想也没想就快步跑过去。
金芸顺着他的方向,便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她不由想,这是第二次和永新在沅里镇碰到他,却不像上次那样懒散的雍容,如今却汗流浃背,狼狈不堪。
金启武个子本就不壮实,身上扛着两麻布袋的重物,压得他连头都抬不起,只能低着头,慢慢向前走去,走上一步,两腿就要颤抖几分,身子也会晃上一晃,连旁边路过的人都是小心避开,就怕他摔倒连累到。
这时的他和之前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第五十二章:糖葫芦
金启武在码头上混了十多天,将时日都熬在了这里,却换不回来一点的回报。
起先,他还每天来回都花上四文坐马车,一天两天还好说,可慢慢的,他也没那个老脸每日出门找老娘要钱。
下定决心,每日早起步行入镇,来回两三个时辰,夜晚赶到家,金启武拖下鞋袜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蹭破脚底磨出的血泡。为了害怕孩子娘的担心,连泡个热水脚都不敢。
也许就是个贱底子,先前走的抬不起脚,不过几天时间,从村子到镇上,也不过就是多踹了几口气,腿上虽然有些微麻却没有疼痛,显然是已经适应。
前日,码头上经过的船只暴涨,每日卸货装货不少,人手不够,临时招短工。金启武也没多想,上前就报了名。
虽然是累的很,可扛上十袋就有一文的工钱,比起长工多上不少。
第一日,金启武弄得腰酸背痛也不过就赚了九文钱,昨天倒好一些,兜里多了十五文。也不知道是不是累恨了,金启武今日早晨差点没起来,背上火辣辣的疼痛,连动上一分就像是扯裂般的疼痛。
可一想到能到手的钱,咬着牙起身出门。
在刚出村子,就遇到路过的一辆马车,金启武一想到坐个马车相当于要背二十袋的重要,顿时就没了心思,乖乖的步行向前。
今日炎阳似火骄阳,火日炙人,金启武舔舔干裂的嘴唇,眼前就是一片黑,有些犯晕,身子向前趔趄两步,身上背的麻布袋险些掉到地上,好在被急时赶来的永新给扶住。
“二叔,你没事吧?”重物猛然压在身上,永新都有些吃力,他扶着金启武,单手将袋子放到背上,这才好受一些。
身上减轻重量,金启武才觉得轻松一些,可压弯的腰还是直不起身,他轻微摇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确定二叔能站稳,永新这才把另个麻布袋放到身上,他问道:“二叔,是运到哪?我背过去。”
金启武也没客气,他撑着两个膝盖歇息半会后,指着前面人多排队的地方,说道:“说是金启武的,能领到两文钱。”
刚好这两袋是他今天背的第十九、二十袋,每十袋就能结一次现钱。
永新应答一声,将背上的重物扛好后,快步向前走去。
金启武找了个台阶,顺势就坐下,他对着小妹招手,问道:“你怎么又上街了,娘准了没?”
这几日,金启武都是早出晚归,家里发生什么事,还真不清楚,就是同屋的舒氏自从那件事后也是一句话也没跟他说过。而他的印象里,小妹好像还在禁足当中。
金芸点头,走上前没有蹲下,而是站在旁边。
之后两人面面相觑,都没有开口。
刚巧旁边有个卖糖葫芦的经过,金启武上前询问,也不知道和那人说着些什么,之间他稍迟疑后,伸进兜里掏出两文钱,换来了一个糖葫芦。
一个糖葫芦上也不过就只有七颗果子,他将前面的四个用帕子摘下后,递过去:“拿着,这些我带回去给你侄子侄女吃,他们可好久没尝到甜味。”
金芸不解,要知道金家除了金叶以外,最不喜欢的人怕就是这个二哥了。
上次道出他进镇,被舒氏收拾了几天,每天脸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瞧着她更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金芸还没有伸手接过,就被金启武硬塞到手,他说道:“这次嘴给二哥紧实一些,现在挣得钱我还有用途,等以后定会拿给爹娘。”
金芸低垂眉,也没说答应不答应,手中的糖葫芦红彤彤,外面裹着一层蔗糖,煞是好看,有着一股很好闻的香气。
她微微伸出舌头,一舔。
沁人心脾。
原来这就是甜味,久的她差点忘记。
瞧着小妹吃个甜食都拘束得样,金启武不由觉得好笑,甩动胳膊活络着胫骨,看着远去的永新还在队伍后头,怕还要不少的时间,他问道:“来镇上做什么?竟往这跑,也不嫌累得慌。”
金芸嘴里还包着半颗山楂,甜中带着酸,让她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听着重新坐在台阶上的人询问,她也没遮掩,说道:“我们来卖银钗。”
金启武先是呵笑一声,想到什么后又带着嘲意,他道:“咱们哪还有什么银钗。”
“镀银的钗子,爹和永新这两天制作出来的。”嘴里还能回味甜丝丝的味,金芸有些舍不得开口,会让味道消散。
“镀银?那也值不了多少钱,费这功夫做什么。”也不是金启武看不上爹和大侄儿,只是实话实说,镀银的饰物还真没多少销量。
“有家商铺出了三十两买我们的配方。”金芸再添一句。
金启武没有震惊的欣喜,倒是愣了一会后哈哈大笑:“三十两,是哪个愣傻子,还不赶紧卖了赚上一笔。”
他的不在意,让金芸知道金启武以为她说的不过是玩笑话,或者说只是孩子说的一句童言而已。
她也没多解释,仍然站在旁边解决手中的糖葫芦。
不过转眼间,三颗山楂就只剩下一颗,金芸没舍得咬开嚼碎,而是将上面包裹的蔗糖慢慢舔掉。
可终究,丁点大的山楂还是进了肚子,只剩下一根竹签。
也在这时,永新拿着两文钱跑了回来,货物的重量对于年轻体壮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唯独烈日炎炎,身上还是出了一身薄汗。
永新将还没捂暖的两文钱递过去,说道:“二叔,我们来是有事让你帮忙,钗子我带了七根,你看能不能出售给过往的船商。”
“嘿,还费这劲做甚,干脆打包三十两卖给人家。”金启武扯开腰间的水袋喝上一口,嘴唇干裂的厉害,连呼出一口气,都觉得嘴角在裂开似的。
“小姑同你说了?我两也是打算先来这边看看,实在不行就回家和祖父商量再说。”永新一五一十说出,他心里也是拿不准到底是一竿子买卖还是细水长流,只能将难题留给祖父了。
“噗。”却让金启武直接向前喷了一口水。
第五十三章:生意开端
金芸的话金启武还能当做是孩子不懂事,永新却不同,他连忙站起吼道:“三十两?有人花三十两买咱们的配方?”
“二叔,你小点声。”二叔声音吼的大,引起了周边的注意,他赶紧扯过来,低声道:“玲珑阁出了三十两,可我想着细水长流,还是不想将配方轻易卖出去。“
金启武直接拍了他后脑勺一下,不解气说:“你傻呀,就个镀银的钗子还用什么配方,直接卖就是。”
永新也不生气,他慢慢揭开手帕的一角,向二叔那边递过去,示意他看。
金启武顿时眼睛睁的圆圆,如果大侄子不说,他都不敢相信这是银首饰,在炎日下闪着光芒,鲜明耀眼。
半响,他拍着大腿,咬牙切齿道:“哪个龟孙子想坑咱,不卖,三十两绝对不卖。”
跑码头这么多天,别的不知道,昂贵的首饰饰物那是见到不少。
先不说银饰,就是价值几百两金饰他也见过一两件。
那人拿出黄金带着珠宝的步摇,明光烁亮、霞光万道。引来在场人群的惊呼。
那么小小的一根步摇,就要价一百三十两,是他想都不敢去想。
而大侄子拿出来的钗子,虽然比不上这些,可市面上的银饰,他还没见过这么有光泽的。
金启武从永新手中拿出两根,一根三朵梅花的花样,另外一根是钗头是朵盛开的牡丹。
“等着。”说完,他就跑到码头人群最多的地方。
只见他左拐右拐寻到其中一人,此人穿着绸缎,腰间挂着剔透的玉佩,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脸上的赘肉充满了笑意,即使对着身边光着膀子扛货的长工,都是和和善善。
金芸只看到她名义上的这个二哥,从袖筒里掏出两根钗子后,也不知道和他说了什么。
肥胖的商人不假思索就比划一下,从随手带着的钱袋里就掏出几锭银子,和金启武手中的镀银钗子交换。接着又像是很满意般,指着旁边的书生气的男子说着什么,像是在介绍过金启武认识。
距离较远,金芸却没有错过商人的表情,虽然没有惊叹,却带着欢喜。
金启武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