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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青自然不可能是不堪一击,那只能说他随手捡来的匕首居然将沅里镇无人不知的名剑给轻易斩断了?
“昱之,看来你这个毛头弟弟又发现了一样好东西。”清新的声音传来,如暖阳一般。
白昱之用手按在白鑫头顶,手下用力不断磨蹭,他俯头道:“这小子也就运气好。”
白鑫带着不服气,却没有反抗,任由大哥弄的他一头凌乱发丝。
方亦烜刚轻笑一声,就微微拧起鼻间,修长的手指握拳抵住唇,精致如画的俊脸尽显苍白,努力的想要忍住喉间传来的不适。
“怎么?”白昱之上前半步,微蹲下直视,脸上带着些许担忧。
白鑫更是用手将方大哥腿边的毛毯盖的严严实实,圆溜溜的两只大眼睛也是看着对面的人,视线没有离开一刻。
喉间的痒意已没,抿紧的双唇微口,方亦烜再次轻笑出生,道:“不过是一声咳嗽,瞧你们两兄弟吓得,我身子虽不好,但也没弱到那个地步。”
确定对方没事后,白昱之才松下心打趣道:“还说这个,认识你这些年,就连我身上都被招惹上药香。”
“就是,我只要闻到药味,就准知道是方大哥在附近。”白鑫又唏嘘感慨:“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身体,说不定我连方大嫂都有了。”
说完,白鑫就恨不得咬牙,他连忙摇手解释:“方大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说你的腿不能走。不不,不是这样,我。。。唉。”
慌张的解释,解释的不伦不类差点连他自个都给套了进去。
白鑫低着头,默默不语,周身冷飕飕一片,不用看就知道是自家大哥在放着冷气。
方亦烜将手放在白鑫头顶,顺着他的发际向下,他没有开口,脸上仍然带着的是充满暖意的笑容。
“行了,说说你手上这把刀。”白昱之换个话题问道。
可白鑫舒了口气,解释着。他并没有听清,思绪不由回到了几年前,初次见到方亦烜的那年。
那是严寒的冬天,天上细细的雪花,沅里镇的码头海面尽是寒冰,海面上虽还能通行船只,却危险。
除非没有必要,没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行船。
在那日,他来到码头查账,就看到远处行来的船只,随着寒风波澜起伏,也不知道经过多大的努力才安稳靠岸。
当时的方亦烜是被抬着下船。
第一次见面,白昱之心中就有些惊诧,居然还有如雪花白一样的男子,一张虽有稚气但不难看出俊秀,苍白的脸一丝的血色都没有。
而当那人视线转来时,白昱之又觉得他的笑容比雪花来的暖。
“大哥,不如拿出你的佩剑来试试。”
白昱之思绪虽不在白鑫的话上,却不代表他没听,只见他单手一挑,匕首就落在了他的手掌之中。
白鑫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果他现在能打得过大哥,也不会打心底的害怕他了。
“亦烜,你来看看。”白昱之将匕首递过去,别看方亦烜身子羸弱,对于兵器却比他还要上手。
方亦烜也没客气,伸手接过,上手的重量很轻,他细细打量,双刃匕首,一种很少人能适应的样式。
双刃有利有弊,弊处很好理解,就如白鑫之前一般,用的不习惯伤不了别人,怕还会伤了自己。
而利处是它的伤害力更大,却没有多人少能掌控住,也正是因为如此,用这种匕首的人不多。
它需要手腕的灵活与身体的协调,稍有不慎便会停顿。
在战场上,稍许停顿就是一次自杀的机会。
方亦烜握住中间把柄,他不得不承认他看不出这把匕首的来历。
制作粗糙,刀刃看似不锋利,却能轻易将琉青砍折。
“怕是铁匠随手打造,只是这铁到不寻常。”方亦烜笑的诺有所思,他知道他的这位挚友有何打算。
第六十九章:乞丐
抬头仰望,是一潭清澈的近乎见底的蓝天,万里无云,金启武却是落魄的靠在门框都没有的墙壁上。
许久没有人来打理,墙壁上尽是苔藓,稍稍一碰衣裳上就会沾上一些。
金启武完全没有在意,靠了一晚上,背后尽是湿滑一片,烈日升起,他感到的却是片片寒意。
昨日赶到镇上,他第一时间就是去寻和他签约的商人,却不想碰了个空。
商人自称姓林,是安都人,路过沅里镇,偶然见到他手中的镀银钗子,才专门停下航行的商船,等待七日交货后再继续航行回安都。
明明那么大一艘商船,明明就是飘扬着‘林’姓的旗帜。
不过还不到半日时间,姓林的掌柜就不在,那艘商船虽还是停靠在码头,可上面飘扬的旗帜却不在是那一个姓。
金启武按捺着心中的不安,颠着脸四处打听,打听来的消息让他惊的一生冷汗。
这哪是什么会安都的林姓商船,而是沅里镇孙家的船只,只是前段时间远航,现在才回而已。
而恰巧他来码头来得迟,根本就不清楚。
而心中更慌乱的是,玲珑阁的家主便是孙家,许多点一连起,金启武再傻都知道,他怕是又闯了大祸。
寻不到人改契约,他便将希望放在了配方上面,只要再七天内按时制作出镀银钗子就能轻松交差。
当时的他心里藏了些心思,专门去了镇另头,就是想绕过孙家的商铺。
却不想,在药铺再次碰了个壁,小妹写配方里的材料有些药铺的人根本就不识得,要不就是山上遍地都是的野花野草,药铺的伙计时不时抬头看了他一样,眼神里充满了不解。
金启武虽然也有疑惑,但到底相信小妹不会拿这事开玩笑,先前还是站在谜团中,他只会沾沾自喜,而小妹就是看了眼契约便能发现不妥,她大概也是发现了自家又有了难处,又怎么随意写出配方让他白跑一趟。
这家配不了,他转身离去,准备去镇上最知名的药铺。
因走得急,金启武一路上碰撞了不少人,到了那家药铺后,他掏了掏衣兜,写着配方的那张宣纸不见了。
后头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了这处荒地,四周荒野一片,时不时能见到一两个乞讨的人穿着褴褛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而现在的金启武也像这些人一般,胡子拉碴,衣屡不堪,还有一张无神的面孔。
金启武两眼没有聚力,他仰着头,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老哥,借个地方。”旁边一乞丐凑了过来,他坐在金启武旁边的门槛上,从破烂的衣袖里掏出一个半黑的馒头,也不嫌上面沾上的泥土,拍了拍张着大口咬下去。
乞丐赞叹一声:“还是白面的带劲,镇上的人可真不会过日子,白面馒头吃一半还扔一半。”
乞丐年纪虽不大,可看着旁边中年男子乱糟糟落魄的样,便知道他是受了什么打击。
这样的人他在这一片看到的不少,有的灰心丧气没有了斗志,日子过的庸庸碌碌;有的是死心复燃,爆发了更大的能力。
乞丐前几年就看到过一个,那时的他并不大,还是别人口中可怜的小乞丐。
当时他蹲坐在旁边,就看到一个老乞丐对着那人说了一句,那人双眼顿时来了神,气势汹汹的离开,也没过多久就成了镇上的大户人家,那人还想着将老乞丐接回去赡养。
可惜的是,老乞丐没有那个福分,在那人寻来之前,就已经升天离去。
想到这,乞丐来了兴致,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总算想起了那时老乞丐说的一句话,他轻咳一声,装模作样道:“只要你不死,困难自然会死,既然这样,你还怕甚?”
说完,没等旁边的人反应,自个就沾沾自喜,颤抖着双肩笑个不停。
他没看到,旁边那个双眼无神的人,被他的这么一句话冲击,也不由紧绷了身子,无力的双手缓缓握拳。
金启武想到,在前不久不同样遇到了一个大坑,没有跨过去便会掉进万丈深渊,可还不是平安度过,那么这一次不同样是一个考验吗。
尽然都会被摔死,那他为何不再努力一次?说不定还是能安然跨过。
想通的金启武也不嫌乞丐身上的脏乱,他双手扶着他的肩,两眼瞪的大大,神智兮兮的道:“你说的没错,我怕他作甚,说不定死的那个还不是我。哈哈哈,对吧?”
乞丐被突然而来的人吓得不轻,双臂被捏的疼痛,却不敢反抗,他连连点头:“对对对,死的肯定不是你。”
得到想要的答复,金启武更是来劲,他连忙站起迈了几步,却被地面上的苔藓滑了一个趔趄,双手撑地后站起,也不管手心被地面上凸起的石块划伤,就急冲冲的向镇中跑去。
独留身后的乞丐拍了拍胸口,庆幸的小声道:“好在没事,小爷我还没活够了。”
说完,他不由浮想联翩,说不定他会有老乞丐的运气,等不了多少日子,这个中年男人指不定就发达,要来报答他呢。他可比老乞丐来得有福气,街头的瞎子神算可是给他算过,以后可是富贵命。
就为了这,他怎么也得活的久一些。乞丐想的呵呵傻笑一声,啃着手中的馒头满是念想。
乞丐不知道的是,在不久的以后,还真被他说中了。
再看这边,金启武跑的两腿发颤,终于跑出了荒野,昨日的他昏昏沉沉,自个都不知道怎么走到了这处。
来到街边,他四周打量,却无比陌生,只能向街边的人打听。
许是看到他衣屡不堪,满脸的胡茬,灰头土脸的样,路上都是挥着衣袖离他远远。
金启武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就向他打听了三弟所在的书塾,路人听到是家书塾,冷板着的脸才暖上一些,将地方指给了他。
金启武急着赶过去,匆匆道了声谢后,就快步行去,如果不是街头不能乱跑,他怕是要飞奔而去。
遇到这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三弟,先说他是个读书人,再来三弟在镇上待了许久,怎么也认识一些人,就望着他能不能打听出些什么,盼望着能渡过难关。
第七十章:商人
金启武赶到书塾时,金家几人就已经等到了那处。
他一进门就跪倒在地,对上座的老爹说道:“爹,我去边城,孙家在沅里镇家大业大,我们没法子,可我不相信他还能将手伸到边城,七天内,我必带着配方上的材料赶回来。”
写有配方的宣纸被丢,他到底还是记得其中几种材料,不料他刚走进其中一家药铺,还未张口就被赶了出来。
一家、两家、三家都是如此,金启武便知道,他手中哪怕拿的有银两也在镇上买不到。
金老爷子并没有说出责怪他的话语,而是道:“李达的驴车就在外面,我给你五天的时间。三郎,五天内你赶不回来,金家怕是得散了。”
来的路上,小女儿将契约的事说了一遍,金老爷子便知道不妥,看到三郎如此狼狈的样,不用他明说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金启武郑重点头,没有立马离开,而是转头问着小妹:“你将配方上的植物仔仔细细叙说一遍,描述的仔细一些。”
如果不是路途太远,金启武都动了将小妹带去的心思。
金芸却不懂:“为何舍近求远?后山上应有尽有,何须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