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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桥村金芸来过一次,不过这么短的时间了,村子里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一点便是人,除了土生土长的村民意外,村子里都了些外人。大多是背着锄头来来往往。
还有一些穿戴较好,像是管事的人。
永新说道:“听施大娘说,这些都是进洞挖山的人,顺着山里的桥已经挖了一个多月,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挖通。”
桥的那头有什么,都很好奇,却都不知晓。
村里的老前辈曾经听说过,桥的另一头同样的也是一个村庄,村里的人能文能武,好不威风。
可这也不过是老前辈随口一说,是不是真的还有待确定。
毕竟桥那头被封了至少百年的时间,就算有人又怎么能活到如今。
瞧着快到后,金芸进到牛车内将两个小家伙叫醒。
永华还睡的打起了小鼾,永革确实将眼睛闭的死死,不愿睁开。
金芸可不会怜惜他们,直接采取了强硬手段将两人叫醒,并收拾好衣着。
夫子姓唐,是一个很面善的人。
金芸来的时间还早,正好见到唐夫子站在门口迎接他的学生。
夫子的学生也不多,不过就是十来人,最大的不过才十五岁左右的年龄。
是他最早收下的一位学生。
金芸在路上听永新说起过,唐夫子有个怪癖,他不管什么样的学生都会收下,哪怕瞧着笨拙年纪大小,他都是来者不拒。
可教导一段时间后,如果实在没有天赋,他也会好生开导并建议学生去做另外的打算。
金芸揉着两个小家伙的脑袋,说白了,这位夫子看不上,便只能劝退,也不知道双胞胎有没有这个天赋。
而她也不知道永新将两个小家伙送来的打算是不是好,永华好说,性子跳脱什么事也不当回事,可永革不同,本身来到书塾就是心有不情不愿,如果待了没两天被赶出去,怕以后对书塾的阴影更大。
许是望子成龙,永新的心里和其他爹娘一样,对着两个弟弟是抱着十分大的信心,被劝退什么,却是想都没想过。
于是,永革永华两个双胞胎就这么阴差阳错的进了这间书塾。(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鸳鸯戏水
唐夫子抚着胡须,将两个小儿打量一番,微微点头,道:“秦暮,将你两个小师弟先引进去。”
秦暮是站在旁边的半大孩子,瞧着和金芸的年纪一般,只见他穿着白衫,头上绑着条布巾,一副读书人的标准打扮。
他道:“师傅,外面晨露清凉,您也不要待久了。”
说完,对着永新两人作揖,便带着永革永华进了里面。
永新和唐夫子说了几句后,便打道回府。
金芸虽然对着莫桥村有些好奇,山洞里神秘桥的那头,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村子。
可永新急着回去赶活,就算她想留下一人去探索,永新又怎么敢同意。
她坐在车头,手无趣的甩着长鞭,向前行驶。
回到家时,金家的众人都已起身,金蒋氏正在院子晒着厚一些的衣裳。
马上就要入秋,身上穿的一些都有丝丝凉意。
她拿起老伴的衣裳,拿着掂了两下,手中的是件粗布的内衣,她还记得,这件衣裳还是她亲自去镇上买的。
时间过的太久,她都忘记当时家里是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老头子的衣裳被破了个洞,连弄个补丁都填补不上,刚好那是手中有些钱,就给他上镇买了一件。
内衣一般都是米白或者白色,可老头子整日干活,再来她金蒋氏记得年轻时候,老头子最喜欢的就是一身暗色衣裳,几乎没有变过,她便选了一件藏青色的棉布。
“这里坏了。”金芸进来,瞧着金蒋氏站在竹竿边上发着呆,她走过去,一眼便看到,手指说道。
金蒋氏回过神,看了一眼,肩膀处的地方有两个小口,她说:“都这么多年,怎么能不坏。”
她将衣服放下,回了屋子,不过一会会,手上就拿着一小木盒出来。
盒子里面的是一些针线,对着天空,金蒋氏将针串好,在头顶发髻间磨了磨,便拿起衣裳一针一线缝了起来。
农家人也许绣工不好,可针线活却都是会的。
一件衣裳他们能穿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又怎么可能没有坏的时候。
手指间忙活,衣裳的肩膀处渐渐出现了一道平整的线路,密密缝缝。
要金蒋氏来说,她这么一手,完全就是给逼出来的。
嫁入金家,头上没个长辈,整个担子都是压在了老头子身上,活多活重,哪怕是粗布的衣裳穿不了几天,准得脱个线,破个洞。
起先她那一手针线活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谁又能想到,这么多年下来,就是一手好手艺。
金蒋氏缝补好,就将衣裳搭在了竹竿上,回头又盯着小女儿道:“你自小手就不灵巧,连缝个衣服都是歪歪扭扭。”
金芸挑眉,她手会不灵巧?
长鞭腾空她都能甩出花来,她手会不灵巧?!
“新哥儿媳妇就有一手好手艺,你没事也别尽往后院跑,去她那坐坐,指不定还能学上一些。”金蒋氏恨铁不成钢,却也对小女儿不报以希望,她继续说道:“她现在在绣金海的嫁妆,小莲都知道整日待在她身边,你倒好,一天到头就见不到影。”
金芸还未开口反驳,就被一双手推搡着向里走,她瞧着金蒋氏横眉竖眼的样,心道,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想着,自个也顺着方向迈着脚走了去。
小莫氏现在住的房子有些小,搬了个凳子和蒋小莲两人坐下,就连个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好在房里有个窗户,不然暗沉一片可最容易伤到眼睛。
为了不步入娘的后尘,小莫氏那是相当注意这点。
必须在亮堂的地方绣,每日绣多少时辰,哪怕绣的再沉入,她也会马上停止手中的动作。
而她对于蒋小莲的到来也并不感到意外,说是为了陪她解闷,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心里清楚的很。
但小莫氏并不在意,如果这一手的手艺是如此好学,绣房的地位就不会被抬的那么高,她娘也不会为了这么一手的精堪手艺被爹爹一家人关在屋里十几年,连房门都没法轻易踏出一步。
“嫂嫂,这是鸳鸯吗?”蒋小莲问道,面上带着一丝好奇,却又不敢伸手去摸。
“嗯,还没成型呢,你就能看出事鸳鸯啦?”小莫氏道,手中拿着的是一块正红的帕子,是准备给金海出嫁时戴的红盖头。
蒋小莲掩嘴一笑,两只眼睛灵动万分,她说:“是嫂嫂手艺好,还没成型呢,我就能瞧出是只鸳鸯。”
小莫氏也是一笑,没有开口再说。
鸳鸯戏水。
是至古到今最为常见的图案。
更是成亲时,穿戴上必备的图案。
娘一生最少绣了上千幅的鸳鸯戏水,可她的女儿,唯一的一个女儿出嫁时却没能戴上。
小莫氏之所以提出跟金海绣嫁妆,除了不想再去隐瞒以外,也是想不让自己有遗憾吧,虽然到时候穿上的不是她自个,却是出自于她的手。
“荷塘里的鸳鸯。”
小莫氏拿着针的手一顿,抬头差异望着进来的小姑。
“荷,百年好合,不是听着更喜庆吗。”金芸倚靠着门框,她曾经就看到过一副鸳鸯戏水的十字绣,满塘的荷色加上两只戏水的鸳鸯,还有飞舞的蜻蜓,水低隐隐约约的鱼群。
很美的一幅画,可十字绣到底匠气十足,远远一看到还好,近看却怎么不是滋味。
小莫氏手中的却不同,虽然才只是开始,可精堪的手艺让人意犹未尽。
金芸便忍不住的出了主意,她想看看,凭小莫氏这么一手,绣出来的东西和曾经看到的会有什么不同。
“荷塘里的鸳鸯?”小莫氏思索,越想眼睛越明亮,她说:“倒是个好主意,小姑,你再说说,这图我该如何去绣。”
她手艺精堪,始终没法掩盖她的不足,到底是偷偷跟着娘学艺,脑子里所有的花样都是模仿娘生前绣过的图案。
翻来覆去便也都是那么几种,可真让她自个去想,小莫氏只能苦笑摇头。
拇指食指轻轻摩擦,金芸抬头回想了一会儿,便手指着红帕子的位置一一将想到的东西说了出来。
两人交谈火热,你一句我一句,不断的在构思。
蒋小莲坐在旁边,便不插话,脸上的笑意始终挂起,不多一分也没少一分,像是对着眼前的一切也是很感兴趣。(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避雨
两人交流完,金芸便出了小莫氏的房间,真让她坐在那看着小莫氏一针一线这么绣下去。
她还真不如去后面看看花花草草来的强。
既然已经打算搬到后院,杂草丛生,肯定需要清理下。
想来无事,金芸干脆拿着把小锄头来到了后院。
后院的大树和一些看上去精致的花朵,她是不打算碰的,就算生长的地方不尽人意,金芸也没考虑过挖掉移到别的地方去。
特别是墙角跟的那株,
本就是一些娇嫩的花,一个不留意,说不定就栽不活。
虽然许久没住,但也不是全然没清理过。
金蒋氏一年到头还是会花些时间来到后院拔拔草,打理下。
只是离着上一次打理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半年。
金芸伸手比了一下,最高的一根杂草都到了她的肩膀位置。她将脑后的长发随意扎起,手指一拨,小锄头在手中打了个转,金芸一手抓住,蹲下干活。
只是离着上一次打理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半年。
金芸伸手比了一下,最高的一根杂草都到了她的肩膀位置。她将脑后的长发随意扎起,手指一拨,小锄头在手中打了个转,金芸一手抓住,蹲下干活。
除了吃饭的时间,金芸花上了小半天的功夫将后院清理了一边,遍地的野花野草被她连根挖掉,只留下一些能过眼的。
虽说是野花野草,单有一些还是带着一丝的野趣,她便留了下来。
今儿天气清凉,吹起了的风让树飒飒作响,舒氏瞧着天边有些暗沉,怕是过不了多久就会下雨。
随着越来越暗,舒氏坐不住了,她起身去了后院。
她想着等下怕会落雨,路上就更不好走,定会耽搁一些时间,两个儿子到了下堂的时间还没见到熟人。心里肯定会不安,尤其是永革,如果没忍住,在书塾哭闹起来,在夫子面前肯定不会有好印象。
舒氏一边走着一边想,干脆让新哥儿现在就上路,也省得下雨了不安全。
金芸背着一大篮框,里面都是她这小半天努力的结果,尽是些野花野草,全部都是连根拔起。
她看着舒氏步子有些急切,不免问道:“这是怎么了?要去找永新吗?”
“是啊,我看着天要下雨,想让新哥儿提早些去接永革永华。”舒氏侧过身,想要绕过金芸去炉房那边叫人。
却不想,金芸却道:“我去啊,永新房里活忙得很,我又会赶车,我去接两个小家伙。”
说完,也不等回应,就将背后的篮筐递给了舒氏,双脚疾步就向外走去。
舒氏还没反应过来,手中就被塞满,她愣愣的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