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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钟珍明白她逃不掉。
手里握着**丹的主味药材,佛老天涯海角也要将她找到。如果她说自己根本就不是圣母,那么被欺骗了的佛老,肯定仍旧不会放过她。这个圣母她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老和尚的行踪诡秘,心思着实难测。怎么看都是个喜怒无常之人,拿人的性命不当一回事。
钟珍此刻又有一种被白家老皇帝给盯上的错觉,不过幸好佛老不可能只手遮天。地域辽阔的修仙界,即使拥有大批的圣徒,也没什么大用,她丝毫不惧。
虽然她并不害怕佛老,可是钟珍并不愿意拖独孤破城下水。一个元婴初期的修士,面对佛老,基本就是找死。
邪修们最擅长使用的手段就是搞灭门,一旦被佛老得知独孤破城与朱子陵与她交好,自己虽然躲了,可是他们二人却未必躲得过。
这些天钟珍都在思索此事,她早下了决心,必须要将独孤破城与朱子陵推出这个危险的漩涡。
即使钟珍似乎说好大家一起走,独孤破城却仍旧有些困惑,对方似乎有些事瞒着他。
他不大懂得看人,却因为与钟珍接触得久了,还算是比较了解。他向来觉得这姑娘爱捉弄人,有很是贪财,虽然做些正义之事,却是因为恰逢其会卷入其中。
钟珍并非是个爱和自己过不去的人,向来是能躲就躲,躲不过才与人拼命。
然而钟珍到底是个什么性情,独孤破城也不是特别懂。他不是朱子陵,一点都不晓得如何看出人的性情,觉得合得来,便是朋友。合不来,大家大可不必相见。
钟珍是个合得来的人。因为她讲义气讲诚信,一旦答应人的事,定然会办到。越是重大的事,越不肯妥协。
独孤破城记得,当初手里拿着养魂木,发现这个世上,唯一能相信的人就是此女,便毫不犹豫地将养魂木交到她的手上。
他心中隐隐觉得钟珍似乎不打算就这么撤离圣城,似乎另有打算,这只是一种感觉,至于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却是完全不明白。
独孤破城没有想太久便说道:“如果你要走,我就走。如果你要留下,我便随你留下。”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的命交给你了。
独孤破城不愿意与佛老拼命,九死一生的事,怎么看都没有胜算。不管朱子陵有什么想法,最终只要佛老还有一条胳膊能动,就能碾死一群人。
他一生辗转仕途,坐到最高的位置,却从来却不是个有什么志向之人。
生来背负着命运,幼小之时便明白,身为隐世修行世家独孤家这一代的长子嫡孙,就得在皇家手里小心翼翼乞食。远离权势中心,却需要强大的实力。
天剑门与军队,将每个人都变得一模一样,那就是听从上层的命令,前方都是敌人,所以要杀了对方。不管那些命令多么让人无法接受,也不管老皇帝为何要杀那么多的修行者。
独孤破城见惯鲜血与厮杀,也视人命如草。因为命运递给人是个什么,就得自己去承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被人的性命与自己无关,只要站在对面,就是你死我活。
活着,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用最强大的方式活着,才能保证家族延续,保证妹妹独孤明珠能一生平安。
独孤破城总觉得这世上的事,总有些身不由己。他的心很小,小得只容得下家人与朋友。然而生性疏懒,一生胸无大志,厌倦在权势中打滚,命运却在某一天转了一个弯。一座比独孤家族更大的大山迎头压下,无论怎么挣扎,都不可能挣脱得开。
血脉传承,父债子偿,即使担子重如一座大山,也不得不挑着。
那天看着钟珍离去的背影,他想随着她一同离开,却明白身上无法摆脱的宿命。
………那么让我打下这个天下,将那位老爷子踢下去,改变这个世道。你终将会回来,是吗?
独孤破城心中的这一句话,不曾说出口。
真正的男人,许诺的每一句誓言,都需要兑现。倘若自己都没有十足的把握,说出来的都是可笑的谎言,平白惹人耻笑。
他此刻却不愿意如往常那样保持沉默,该说的话总得说。不然某天钟珍遇到什么事,肯定会如往常一样,一个人跑掉,大家又会几百年上千年无法相见。
独孤破城又添了一句,“珍宝,我们以后也不要分开了,我会尽全力帮你。”
语气异常诚恳郑重。
独孤破城不晓得钟珍明白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将自己的命交在她的手上了。他是一名大将,冲杀在最前线,却向来并无帅才,那么只能相信钟珍不会打没有把握的仗。
钟珍自然是明白独孤破城的话中之意,不过她只是笑嘻嘻地讲道:“呵呵,哪天我将你卖了换灵石。”
独孤破城呵呵傻笑,“卖了也不打紧,还可以多卖几次,顺便多赚点灵石。”
钟珍笑得眼睛发亮,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哭,“你就这么相信我?”
“嗯,我相信你!”(未完待续。)
第五八十章 礼物
晨曦破晓,一夜相谈,只恨时间过得太快。
钟珍想起朱子陵曾经说过,人的一生用十句话便可以说完。
事实上,人的一生,只能用一生才能说完,因为中间还有许多的细节,比结果更加重要。
“。。。。。。所以你两鬓的白发,因为朱子陵而死,还大哭了一场?”
“嘿嘿,这个我们就不要仔细讨论了。我对不住他,将那些大事全压在他的肩膀,以致没空修行让韦尚钻了个空子。他天资如此之高,从前在天剑门的时候,我们都是极为佩服的,着实是可惜了。”
独孤破城记得,比他小三岁的朱子陵,几乎后来居上,两人拼杀的时候几乎不分上下,只是后来却不知为何慢慢落到后面去了。
“所以你任凭他将你折腾成个女子模样,也甘之如饴。”
“甘之如饴这个词你用错了吧,一看你就是读书少不学无术,我是无可奈何被他骗了。”
说起读书的多少,钟珍心想,她读到书恐怕比独孤破城多得多,想不到竟然被他鄙视。这个词当然没有用错,这傻子分明是“甘之如饴”,倘若他真的不愿意,谁又能勉强他。
她不禁莞尔。
独孤破城瞧着钟珍面带甜甜的笑容,却不晓得她为何而笑,呆呆地看了她半响。
良久之后,他忽然如想起什么似的,拍了拍脑袋,“对了,我有件礼物送给你。”
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个透着清香的木盒子,独孤破城有点不好意思的递过去。
“礼物?”钟珍倒是愣了,没想到他竟然还准备了这个。她手里虽然有些好东西,不是偷来就是顺手牵羊弄来的,拿来当回礼却是没什么诚意。
不过独孤破城送的东西,钟珍倒是十分好奇,这人想法总和别人不在一条线上。
她笑着打开盒子,是一件以轻纱裹住的法衣。
原来是衣裳,钟珍心想,想不到独孤破城竟然长进了,送法衣总不会错,能用能看,总比送件样式怪异的铠甲要好。她原本猜测的是靴子,不过他哪里会想那么多。
那双从独孤破城脚上脱下来的臭靴子,经过陈铁锤的重新炼制,钟珍一直穿了很多年,至今还在。
不知为何,钟珍却想起邓普斯送的表达君子之情的各种树枝,旧日总总,仿佛已经过了一世似的。独孤破城大约没有那个故作风雅的心思,送盆花之类的。
她站起身来,将法衣抖开,惊讶得张口了嘴,赶忙强忍着笑意,作出欣赏的模样。
长裙的质料轻软如纱,白色的底,束腰,裙摆一层层的堆叠。袖口与腰间有不少五彩的小雏菊,裙摆下也是如此。
一条同色的腰带,镶嵌了小花瓣似的防御宝石。
中品灵器,质量倒是极好。
可是这裙子真是十二分的可爱,十二分的稚嫩,分明是给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穿的。就算是筑基女修穿了,必定会有人嘲笑装嫩。
钟珍心想,她如今都不晓得多少岁了,穿这裙子会被人笑死的吧!就算看着没那么老,可是七阶妖修,一般人肯定会认为至少上千岁的老妖怪。
“咦,你竟然拿件旧裙子送人?”仔细地打量着裙子,钟珍却发现此物有穿过的痕迹,虽然使了净尘术,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淡淡味道。
她鼻子并不好使,仔细分辨了一下,有一丝酒味还有某人身上的味道。钟珍终于忍不住了,乐不可支,肚子一阵一阵地抽动,最后竟然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哈哈,你竟然穿过这件裙子?我。。。。。。我快要笑死了。”
独孤破城脸色红得如同一只煮过的螃蟹,不过他还是老实说道:“本来是想借点灵石买下去,结果朱子陵不肯借倒罢了,还自己买了。后来他要我扮女人,拿了这条裙子让我穿。反正我穿过了就归我了,因此我就。。。。。。”
“因此你就为了一条裙子就将自己给卖了?”钟珍彻底震惊了,破城兄的价格好便宜。
独孤破城扭捏了一下道:“别说得那么难听,不全是因为裙子卖了自己,总得想办法混进圣城,瞧瞧你在不在这里。圣城的必杀名单里有你的名字,我们总得来看看。”
“这裙子我收下了,不过却没什么回礼给你。往后手上有好东西给你留着,对了,你想要点什么。”
想了半天,独孤破城却不觉得自己缺什么,憋了半天最后只好说道:“往后做顿饭给我吃。我听说一般客人来了,主人都得好酒好肉的款待,你就当我是个贵客,好好整治一桌酒席。嗯,不,也不用酒席了,就家常的菜便极好。”
这个比买件好礼物还难,钟珍啃了啃手指,她只懂得烤肉或者煮肉汤。从前在云芝县,生怕阿婆烧了厨房,学会烧火之后,都是糊里糊涂地将一锅菜丢到锅里,煮熟了算数。
“好吧,我得先学学。明珠姐姐做菜是一把好手,难道你还缺这点吃的。”
独孤破城心想,明珠是妹子,那怎么会一样。
两人絮絮叨叨,又说了些废话。久别重逢,少了些往日的默契,却多了点温暖。
时空隔绝,总是有一些影响的,钟珍心想。至少她从头到尾都没打算捉弄他,而独孤破城也没对她拳打脚踢,大家似乎客气了很多,也和谐了许多。
“你去吧,逗留得太久也不大好,来日方长!”钟珍笑着与独孤破城道别。
独孤破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是啊,来日方长,老子至少还能活几百年,往后到了化神期,那是一万年的寿命。
日子还长着。
他想了想,忽然取出一个储物袋塞到钟珍的手里,“你拿着,是我这些年在圣城的俸禄,还有杀妖兽赚的灵石。往后需要灵石,你同我说,我想办法给你弄。从前欠你不少灵晶,后来发财了也没法子还你。”
钟珍笑着接下,能从独孤破城手里拿到点钱,真是不容易。记得当初他都半死不活了,结果珍宝袋中连个渣都没有,害得她浪费了一枚长生果。
这混蛋果然是长进了,与从前大不一样,当刮目相看。
不过,钟珍心道,借她的丹田修炼了这么多年,这点灵石连个利息都不够。
既然给了就接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