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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算容易,陆天颜顶着这副面孔,想打听点事情实在不好办。长老们防着,一丝口风都不露。炼魄期的弟子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一个劲的发花痴,让他又是厌烦又是无奈。(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头顶一撮黄毛
听了陆天颜的话,钟珍顿时觉得此事似乎有些蹊跷,忙问道:“花间阁为何要供奉灵果给你们紫霞宫?花间阁是蒙国的门派,灵果上供给皇帝老头理所当然,这有什么好打听的。对了,你一个男人,怎么能随意出入我派?你不说明其中缘由,我可不好办事啊?”
心中有疑团而不知晓原因,她有如被猫爪子挠心似的,浑身憋得难受。
已经领教过钟珍万事都要问个底朝天的性情,陆天颜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你只消拿钱办事打探消息,为何要知道事情后面的缘由。打探的消息与你问的这些问题,丝毫都没有冲突,这完全是两码事。”
想了想说词,钟珍正色讲道:“话不是这么说的,我身为蒙国人,自然不能出卖我国大皇帝陛下。如果是小事的话,帮你办一办也就算了,但是涉及到国之尊严与安定,恕在下不能从命!”
想不到她竟然说出这番大义凛然话,虽不知真假,陆天颜不由得沉思了片刻。
花间阁本来就是紫霞宫所设立,因养灵果的法子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为常人不能接受,因此便不敢放在宁国。
宁国是个处处都要将仁义道德的地方,认得两个字的人都号称是文人雅士,连修行者都不例外。
别说以心头热血养果这等邪恶至极的手段,就算是用魄魂魄之息催化培植灵果,都会被诟病。尤其是前者真真是邪派作风。被人捅出来,便是势力强大的紫霞宫也会被人笔诛墨伐,甚至连第一大派的位置都得给让出来。
花间阁这个女子门派。无论是掌门还是两位修身期的老祖,都是来自紫霞宫。如今她们似乎心给养大了,竟然有些不听从号令,他陆天颜堂堂一个使者也被怠慢。
前些日子与掌门叙话,也看过灵果的库存,只有寥寥那么少许。问个缘由,竟然百般搪塞。说什么好弟子不容易招,一等二等的弟子太少,且都不服管教。不肯好好缴纳门派任务
师父交代的事情办不好,回去也会吃挂落。陆天颜想来想去,这事交给谁办都不妥,见钟珍行事懂得变通。略微有些小聪明。恰好贪财得很,便要她去打探一番。
先前他是看好花小珠,那少女容色绝美,修为不差,怂恿她去拜个长老为师应当不算太难。最近刚打听到花小珠的特殊身份,幸好还没说出口,真被她知晓,事情可就闹大了。
陆天颜想想便回答钟珍:“我紫霞宫每年花大笔的灵晶从花间阁购买灵果。如今却是越来越昂贵,还经常说缺货。我瞧花间阁的弟子可不少。你们做生意甚不老实,因此师门让我来打探一番。这事你不做,我也不勉强。。。只是一来你赚不到灵晶,二来嘛,哼哼。。。恐怕木离愁来寻你晦气的日子,差不多就这一两天的事了。。。”
钟珍瞧着定然问不出什么名堂来,以后慢慢向新拜的师父打听,总会晓得的,至于是不是要给陆天颜通风报信,报什么信息,这还不是她说了算。
她好了伤疤忘了疼,完全将邓普斯那次吃的亏忘记,再次狮子大开口,“五千灵晶!”
“我看你也不必等木离愁来杀你了,眼下我就想直接捅死你。”陆天颜便是修养十分到家,脾气再好,也忍不住发怒,口出粗俗言语,一张俊美的脸顿时扭曲起来。
他虽然灵晶不少,可也禁不起这么敲诈。
钟珍笑了笑:“嘿嘿,生什么气嘛!俗话说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你说多少,我们再慢慢商量也不迟。”
陆天颜板着面孔,“五百灵晶,只是打探个消息而已,又不是要你出生入死。”
闻言钟珍大急,“你在逗我玩吧,一只传信鸟就要两千,先前你都说送我一只的。三千灵晶你看怎么样?”
传信鸟陆天颜手里本来就多了一只,由紫霞宫的某个附属门派,叫做“趣兽门”的小派,特地送给他个人玩耍,一个铜豆子都不用花。
趣兽门的名声远远不如蒙国的驯兽宗那么响亮,只驯些女修或者世家小姐们喜欢的小宠物,不过宁国大部分的传信鸟都是由此派供给。
陆天颜冷着脸讲道:“传信鸟一只,外加五百灵晶,就这么多了,不然我去找别人也是一样。”
这个价码钟珍倒是能接受,不过陆天颜怎么也不肯将那只鸟换成灵晶,她也实在无奈。想着改天会去坊市,到时候将鸟给卖了也是一样。
只要不认主,傻鸟卖不了两千怎么也可以换一千七八百个灵晶。
看到这只传信鸟的,钟珍还是震惊了。这东西全身乌黑,可头上为何有一撮屎黄屎黄的毛,看着无比的暧昧,很像被别的鸟给袭击了。。。
她指着那撮毛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用颜料抹上去的?用来辨别你家的鸟和别家不同?”
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养鸡,而且是放养,为了区分自家和别家的鸡不致混淆,一般会在鸡的脑袋上抹上与左邻右舍不同颜色,因此钟珍有此一问。
就算是这样,为何涂这种看着就让人看着就倒胃口,极其见不得人的土黄色?
陆天颜略有点尴尬,他也是见这鸟上的一撮毛非常之碍眼,好几次想卖了,都没有店家肯要。
要知道传信鸟都长得差不多,全身乌黑,只比乌鸦略微小一号,不注意的话,很难区分。既然是用来传递信息的,太引人注意,别竖一格总归是不好。
他见人家就店铺不肯要,便想低价买给紫霞宫其他弟子,找来找去也寻不到个买家,便是一千灵晶也没有人要。
也是趣兽门一记马屁拍在马腿上,见这只传信鸟怪异,与别的不相同,特地送去给陆天颜玩耍。当时他并不在府中,由仆从收下了,等想退回去,人家早就回门派了。
这次到花间阁,也是想收买寻摸个机灵的内应,便将此鸟给带来了,交给对方,可传递消息,也可抵些灵晶。(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头戴两个大凤钗
想不到连钟珍都嫌弃这只传信鸟,陆天颜尴尬了片刻,咳嗽了两声睁着眼睛说瞎话,“很特别吧!它头上顶着一团金光闪闪的羽毛,一看就觉得肯定不同寻常。本来我有一只用惯了的传信鸟,见它如此不凡,特地买了下来。好在还未认主,这下便宜你了。”
明明是屎黄,哪里看出来的金光闪闪?
钟珍半信半疑,她只见过寥寥可数的几只传信鸟,都是一根杂毛都没有的黑色。虽觉得不大对劲,但是想着自家的鸟不会与别人的混淆,不会引起纷争,想来也没什么不好。
收下了传信鸟与一只装鸟的小兽袋,陆天颜的五百灵晶却不肯当场付,口称已经付了传信鸟的定金,余款得要办完事才付钱。
这没什么好争的,钟珍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便是自己想要人做事情,肯定也不可能一口气将钱都付了。
问清楚传信鸟的喂养法子之后,陆天颜掏出一件玉佩模样的信物递给钟珍,“有消息了记得通知我,如果我满意的话,再添些灵晶也说不准。”
又叮嘱了几句,陆天颜便打算告辞。他将铺在地上的毯子揭开,也不见使用什么挖土的宝贝,直接就钻了进去。
刚进去没多久,钟珍便见地面上原本破开的青石板,一点点的吸到洞口附近,静悄悄的一点声息都没发出,也就几个呼吸的功夫,地面被补得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
她啧啧称奇。佩服不已,陆师兄不管人品如何,本事却真不简单。这手泥瓦匠的功夫。真是出神入化。尤其是声息全无,自己若学会了,以后去挖人家的库房,真是有如神助。
改天一定要去请教一番!
不敢多看这只传信鸟,倒不是因为头顶那撮奇异的毛色,主要是怕看多了舍不得卖,彻底秉持着眼不见心不痒的态度。
将它塞入兽袋中。顺便又塞进去一枚灵晶。想到传信鸟竟然是啃灵晶的,十天就得吃一枚,钟珍在心底默默的算了下帐。长期下来还真不是个小数字。。。
陆天颜走后,钟珍越发觉得小竹轩不够安全,哪天木离愁也这么悄声无息的摸进来,她脖子上的脑袋可就要要挪地方了。
几天后。她终于下了个决定。搬家去和粪姑同住。
粪姑在门派的地位特殊,钟珍心想,反正已经被木婉宁姑侄二人认定她与粪姑有交情,何不干脆将这名份给坐实了。
有弄臣一般的粪姑做个挡箭牌,万一她钟珍也入了两位连身期老祖的眼,以后个人安全绝对有保障。
她本来想搬到岳美善所住的那座山峰。跑去见了见马云,想拜托她寻找林娇艳的下落,结果两人随便聊了一阵之后。钟珍顺口问了下搬家的事宜,听了马云的一番话。立刻打消了搬家与岳美善同住的念头。
花间阁的弟子从来不兴与师父住在一处,不单单是花间阁,基本上全修行界也没这个规矩。修行得靠自己,师父的作用只是稍作点拨,一个月能见上一次算是运气好的。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慈善的师父,将弟子当成儿子女儿看待,只是这种情况一般仅限于从小就收养的那种弟子。他们本来就和亲人差不多,肯定不存在背叛的情况。
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大家都挺心照不宣。
钟珍思前想后,为了自身安全着想,灵机一动,终于想到搬到干脆与粪姑一同居住。
粪姑万万没有想到,钟珍这个一等弟子会跑来住到门派养殖牲口的地方来居住。
此地不但臭烘烘,而且还吵得很。鸡鸭鹅什么的,成天叫唤。尤其是一大早,从四更天开始,陆陆续续便有无数只公鸡开始打鸣,别说修行者,便是那些在此养殖牲畜的妇人们多难以忍受。
反正两人又不会住到一间屋子里,钟珍在地底下挖了个大洞,并不会妨碍到谁,粪姑一点意见都没有。
“粪姑,你有没有其他的名字?既然我们都搭伴住到一处了,总不能老叫这么个奇怪的别名。”
“我原名本叫做王三丫,还不如‘粪姑’这名字响亮。”粪姑呵呵一笑,“反正叫什么名字都一样,我还是我,又不会变成其他人。”
听她这样一说,钟珍倒是觉得略有点惭愧,心生一丝佩服之心,瞧人家多豁达。只是这一丝佩服的心思在看了粪姑一眼后,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粪姑去门派店铺几乎买了一珍宝袋的物件,其中胭脂水粉,穿都穿不玩的衣裙,数都数不清楚。
可她着实不懂得打扮,脸上红红白白,泾渭分明。白的地方如人家新粉的墙壁,腮帮子却抹得跟猴屁股似的,红得扎得眼睛疼。身上穿着一件很喜气的深桃色丝绸衣裙,便是那些特意到别人家说媒的媒婆也没有她喜气。
偏偏裙子又小了一些,将身体裹得紧紧的,随便动一动,丰润的身子便晃晃荡荡。
她身量不高,长裙拖曳到地上,下摆还沾了不少牲口粪便。
这些也就算了,最让人难以忽视的却是头发,头上顶着朝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