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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轻轻巧巧地翻了一个白眼,简单的来说,别人都是富二代,直接继承家业,而自己却要做富一代打拼,这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第四十二章救命之恩
李恣生出了警觉,横剑胸前,盯着那轿子,果然,一个女子缓缓地从轿子中走出来,身着一身浅蓝色纱衣,肩上披着白色轻纱,微风吹过,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一头青丝散散披在双肩上,略显柔美,未施一丝粉黛,是个很美的女子。
更让她觉得可怕的是,这女子扫视了一眼周围的尸体,然后又看着现场当中唯一站着的男人,神情波澜不惊,“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素色的衣裙在满地血污当中,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
“嗨!客气啥,”李恣一摆手,风剑变大,她踩上风剑,就要离去,“你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先走了哈!”
她的灵识已经是筑基期,自然可以御剑飞行,只不过余衍仙为了锻炼她“逃跑”的能力,才不允许她使用,当然,现在可以了。
这女子未免太过冷漠,那些为她而死的侍卫和丫鬟,在她的心里应该就是可有可无的吧?李恣虽然也冷漠,但是绝对不会对拼命救自己的人冷漠。
“公子请留步,”女子柔柔地呼唤,“公子似乎很着急赶路?”
李恣停下了风剑,转头看着她,目光同样的平静,现在两个人都在试探彼此,她已经看出来这个女子没有灵根,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但是她能够轻而易举地杀了一个炼气期三层,说明也绝对不是好欺负的,更何况有时候,杀人,并不需要武力的,“怎么?”
女子笑了笑,她的容貌,并不是像林嫣儿那种冷艳,也不是谭清清那种带着盛气凌人的妩媚,而是一种柔弱的美丽,但是她的神情显示了,她并不如她的长相那般柔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
“公子于我有救命之恩,”女子淡淡地笑了,“如果你着急赶路的话,可以去我家,我家有一个传送阵。”
传送阵,这可是好东西,不过越是强大的传送阵,阵法的等级越高,而且每年所需要维护的费用更加高昂,不过,去百谣子国,所需要的传送阵等级很低,高等级的传送阵,甚至能够进行大洲与大洲之间的传送。
她在心里慢慢的盘算着,现在离百谣子国,脚程是三个月,而御剑飞行的话,大概是十五天,至于使用传送阵,只需要一个时辰就够了。整个殷公国只有一个灵路道,就在百谣子国,而灵路道在二十天后,就要打开了。
李恣可不认为这个女人真的是因为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一看就是满脸算计,不过她可不怕,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就去了又何妨?
拥有力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理会阴谋诡计,自在随意。
“我要去灵路道。”李恣淡淡地道。
原来如此,女子在心里道,略微放了一点心,灵路道算得上是修真世界里面,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参加灵路道试炼的人,只能是筑基期以下,当进入灵路道的时候,就会被剥夺所有的能力,无论是各种法术、或者是法器、符篆,通通都不能够动用,只能单单凭借**的力量,进行试炼。
灵路道试炼,大概是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内,甚至不能够修炼,但是能够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当一年以后通过考验的人就能够得到灵光灌体,基本上都能够直接进入到炼气期十层。
一年时间,就能够进入炼气期十层,对很多人来说,是难以抵抗的诱惑,尤其是对于那些四灵根、五灵根的人来说,他们修炼到炼气期十层,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年,还有一些,甚至一辈子也达不到炼气期十层。
当然了,既然是四灵根、五灵根的修士,大多数都是散修,这才是她放心的理由。
女子笑了笑,然后从轿子里走出来,拉轿子的是一种很是健壮的马,可以日行千里,端得脚力非凡,可惜已经死去多时了。
从此处还有女子的神态气度,都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家境不凡,李恣暗中打量她,甭管她想利用自己做什么,反正不能耽搁她的时间。
她从倒去的那土匪头子的身上划拉,找到了一个储物袋,但是她不能够使储物袋认主,因为她没有灵根,所以不可能修炼。
所以她把储物袋抛给李恣,后者自然毫不犹豫地接过去,女子浅浅一笑,“妾身名殷明珠,是殷公国国主之女,敢问公子姓名?”
“李志。”李恣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用假名,毕竟现在自己还是被追杀的人,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随便救的一个女子,居然还是个公国的公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体质?
“原来是李公子,”殷明珠福了福身,态度恭谨,“前方就是我殷公国的都国,承熙子国,接下来就烦劳公子将我送回去了。”
殷明珠说话的语气温婉动听,再加上她的美貌,如果李恣真的是个男人,说不定已经被勾了魂儿了,可惜的是,她不是一个男人。
这女人,就算是请求,也说得这般不卑不亢,如果不答应,简直就像是要对不起她似的。李恣瞅了瞅那储物袋里面的东西,别的不说,居然有另外还有几块中品灵石和一堆下品灵石,这可是她现在非常需要的东西。
是的,她这个看起来很像女主角的家伙,有些超粗金手指的人,没钱!
就冲着这些灵石,李恣冲着殷明珠扬起了一个比较“灿烂”的笑容,“这个没问题。”
殷明珠愣了愣,刚才看此子杀伐果断,而且救人于危难,还以为是个行侠仗义却刚毅勇敢的男子,怎么一个区区的储物袋,就让他高兴成这个样子?这种反差让从小生活在皇宫里,被教导喜怒不形于色的殷明珠,十分纳闷。
猜不透。
“上路吧。”李恣心情大好,收了风剑,开始步行,因为殷明珠只不过是一个凡人女子,根本不可能承受住飞行的压力,所以两个人只能够步行,还好只需要翻过一个山头,就到了承熙子国。
殷明珠看了看他大步走去的背影,少年的肩膀瘦削,看起来健康而有活力,她犹豫了一下,蹲了下来,手中的匕首划出,割下的浅蓝色衣裙的下摆。
刚才就是用这把匕首,她结束了那个炼气期四层的土匪的性命,炼气、炼气,终究是还没有脱离凡人的范畴,何况她这把刀,可还是淬了毒的。
不过要不是那炼气期的大意,她也不可能轻易得手,要不是李恣解决了其他人,她今天还是会死在这里。
果然,她收好匕首,这样走路就快了很多,她快走两步,跟了上去,忽然发觉李恣的脚步停了片刻,似乎在等她。
第四十四章九转成仙
第二天清早,李恣悠悠醒来,打着哈欠打开了房门……
门口站着一个优雅的女子,她昨天穿的那一身浅蓝色纱裙损坏了,今天又换了一身淡黄色云烟衫,逶迤拖地白色宫缎做的素雪绢云形千水裙,头发梳涵烟芙蓉髻,淡扫蛾眉,取粉敷面,明艳不可方物。
她的身板挺得笔直笔直的,一望而知就是骄傲之人,李恣叹了一口气,不想其他,真的很羡慕这些女子,可以穿各式各样美丽的衣裙,而自己现在身上就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长衫,标准的配备,想想就心酸。
余衍仙适时打醒她,“修道之人,不应该在乎外物,世间一切本就成空。”
对呀对呀,得不到就说人家不好,李恣继续翻白眼,她最近觉得自己翻白眼翻得特别的流畅,几乎不用思考,忽然又阴森森地问,“余衍仙,你是不是又偷窥我的思想了?”
“你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万年不变、没有表情的绝美面容上,居然出现了一抹浅浅的笑容,美丽的惊心动魄,“何须我窥测你的心思,都摆在你的脸上。”
她的脸一红,和余衍仙相处地久了,也越来越随便,几乎是把对方当成了一个机器人一般的存在,以前都是称呼为大人,现在居然直呼姓名,更最终的是,余衍仙笑了!
看来以后自己也要和殷明珠学习一下,如何喜怒不形于色,不过一看对方那看不出心思的脸,她又瞬间放弃了这个想法,既然是修道之人,必将追随本心,那么她想笑就笑,想哭就哭,高兴翻白眼就翻白眼,不高兴挖鼻孔就挖鼻孔,有什么这样那样的规矩,反而会束缚自己呢?
她把自己的想法和余衍仙一说,后者淡淡地道,“三千大道,不一而足,每一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独特的大道,你现在就能领悟这一点,实在是可喜可贺。”
说是可喜可贺,怎么没有听出来半分夸奖的意思呢?李恣磨磨牙,还是算了,她和一个人工智能较什么劲儿?
不过余衍仙究竟是不是人工智能,这个好像还有待商榷。
“李公子,昨晚休息得可好?”殷明珠淡淡地问好,从她的神色上面,谁也不能够辨清说的这些话,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
“挺好的,”李恣点点头,“你很早就在这里了?”
殷明珠点点头,那件淡黄色的外衫,果真如云雾一般飘飘渺渺,衬得她整个人翩然出尘,“我四更天就在这里了,只不过怕打扰了公子休息,故而一直在此等候。”
看看人家这说话的艺术,不但委婉的表现自己的勤劳,还表现出来对李恣的关心,还有坚持到底的诚心,比起三顾茅庐的典故,都要更加令人心折,毕竟站在这门外的,可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儿。
按照昨天两个人商议的,他们今天就该进宫了,当然是李恣送殷明珠进宫,顺便借用一下承熙子国的传送阵去百谣子国,当然了,所谓送人进宫,自然是不可能这么简单的了。
殷明珠跟在李恣的后面,优雅地行走着,这个世间总有这样的一种人,无论他在做什么,只要你看到他,就会觉得这个人天生就是那种高贵无比的,“公子,有一件事我想要坦白。”
“哦,”李恣懒洋洋地应对,然后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冷漠了,又加了一句,“说来听听。”
“其实我邀请公子来殷公国的都国,有些其他的目的。”殷明珠咬了咬下唇,终究开口,“或许公子已经听闻了,殷公国落霞门被灭门的事情。”
落霞门?李恣大吃一惊,随后又淡定了起来,就像她之前所说过的那样,整个殷公国,都归落霞门所管辖,或者换一种说法,并不是管辖的关系,而是一种互惠互利,殷公国给落霞门供奉,而落霞门则负责护佑殷公国,比如之前李恣、顾青衫、林嫣儿三个人去解决石南林,就是保护当地百姓。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用一种锐利的目光直视殷明珠,这个时候的她和平日里完全不同,目光阴沉地可怕,“你想让我去送死?”
落霞门之所以能够庇佑整个殷公国,自然是因为落霞门有金丹期修士,在某种情况下顶端战斗力就决定了所有战斗力。
现在落霞门满门被灭,自然会有新的势力崛起,并且争夺这块地盘,毕竟是整整一个公国的供奉,如果这些人当中有金丹期……别说是金丹期,就是一个凝脉期、或者是筑基期三层以上,李恣上去都是活不了的下场。
所以她问殷明珠是不是想让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