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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公府中。
楚河看着长孙无忌抱过来的铜坛子,一脸的‘吃惊’。
楚河很想怀疑长孙无忌是不是在骗自己,随便拿了个东西,就来忽悠自己。
但是又一想,如果长孙无忌真的要忽悠,那也应该弄得靠谱一些。
接过坛子,抱在怀里晃悠了一下,楚河还是有点懵。
长孙无忌却说道:“此物我只是找人制造了外壳,也是最耗费材料的部分。而最核心之处,还是从吕不韦那里取来的。故而老夫不可能骗你,你若有眼力,便自行检查一番。”
换了之前,长孙无忌确实可能真找个东西敷衍楚河。
毕竟酒宴之时被楚河威胁,那是因为李世民在场,他怕楚河直接叫穿某些事。
如今李世民回了宫,身处皇宫内院。
楚河就是想要告状,那也无门无路。
但是现在,楚河一夜扬名,让长孙无忌被动了。
何况李世民还要见楚河。
虽然未必重用他,却并不妨碍李世民欣赏楚河。
毕竟重视和重用可是两个词。
楚河用诗文博得了李世民的重视,这就让长孙无忌不敢乱来。
按开坛子。
坛子底部开始,一层层往上都叠置着不同的复杂结构。看起来像一个极为繁杂且奥妙的机械。
作为基础构成方式的,便是十二地支。
几乎每一个机关,都是以十二地支为脉络展开的。
核心则是一个黑色水晶球般的球体,里面闪烁着莫名的光芒,有一种令楚河觉得熟悉却又陌生的力量充斥其间。
“巫!这是巫的力量!而且一定是传承自上古甚至远古的真正大巫,而不是后来被阉割后的巫师之力。”楚河迅速辨认出来。
巫的力量比仙佛之力更加古老,只是却又被岁月所抛弃。
真正的古之大巫,可以做到什么程度,楚河很难想象。
楚河本身曾经多次借用巫的力量,甚至一段时间内倚为靠山。但是对于这种力量,他依旧捉摸不透,甚至感觉到虚浮不定。
“应该是要调整这个坛子内的十二地支结构,让它们符合某种规律,然后引发核心处的那股巫力,从而才能感应到十二金人的所在。”楚河心想。
这倒不是长孙无忌太傻,东西放在手里这么久,却没有琢磨出所以然。
完全是因为,楚河这是已经得到了答案,以答案逆推过程,那当然要简单太多。
先把坛子收回来,楚河便要起身告辞。
“且慢!你现在伪造出来的那个身份,在长安城内弄起了轩然大波,如果就这么在老夫的府里消失不见,只怕老夫也会遭到不少的非议,甚至陛下也会过问。”
“既然是你搞出来的麻烦,那就还请想个办法,全须全尾的演完才行。”长孙无忌拉住楚河严肃说道。
楚河听了表情一僵。
当时确实是浪的太过,就像是云浪上身一般。等回过神来,就已经这样了。
如今想来,实在是戏过了,其实只要达到目的就好,何必这样引人注目?
导致现在还得收尾,实在麻烦!
第七百九十三章孽缘
怎么收尾?
要说简单也简单!
找个办法假死,或者选择一个目的地,然后远离。
不过难也难在这里。
现在楚河的名声,正在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飞快的提升。
随着他那些抄出来的诗文扩散,这种名声会辐射的越来越远,知道他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到那时候,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们关注。
无论是死是走,都会充满了争议。
如果做的太假,那就容易被瞧出破绽了。
若是还有那么些好奇心重,非要刨根问底的瓜皮,那就更加令人头疼了。
当然了楚河也可以尥蹶子不干,直接把锅甩给长孙无忌。
就让这么一个角色,消失在赵国公府,让长孙无忌去想办法填这个坑。
其实楚河是真想这么干。
不过转念头又一想,暂时留着这么一个出尽风头,名满长安的马甲,或许还有用。
没必要那么快撇的一干二净。
念头至此,楚河脸上故作为难道:“小僧一介出家人,本应青灯古佛,吃斋念经度日,如今做了如此之多的恶行,更欺世盗名,本就已然是大罪过,非得在佛前忏悔百年不可。如今却还要再扮作他人,蒙骗世人,这可是大大的罪过。”
“这么大的罪过赵国公不得表示表示?”话锋突转,前言说的悲天悯人,岂料市侩来的突然,即使早对楚河的为人有那么一丝半点的认识,也被楚河这一个急转弯闪了腰。
长孙无忌纵观自己一生,从未见过如楚河这般人,当真也是活久见了!
所谓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虽然吕不韦让长孙无忌代为制造的奇物已经到手。
但是想想从程咬金处都能诈出那么多好处,长孙无忌贵为凌烟阁第一功臣,李世民的左膀右臂,位高权重岂能没点收藏?
虽然楚河也不缺那点东西,但是谁又会嫌弃好处少?
身家上亿的土豪,你白送他两百万,他会拒绝吗?不会吧!
长孙无忌从楚河突转的话锋中缓过神来,顿时气的眉头乱跳,只恨不得拔下挂在墙上的宝剑,便双手给楚河桶出几个窟窿眼来。
“老夫一生阅人无数,可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出家人。若是佛祖当面,见了你这样的和尚,怕也会犯了嗔怒,破了杀戒吧!”长孙无忌出言讽刺道。
楚河一耸肩膀道:“那就是没得谈咯!也好,那我现在就表演一番,诗酒双绝的谪仙人,吐血国公府,以血涂墙,留绝命诗一首,然后抱憾而终的戏码吧!”
“其实你可以拒绝,我这么一说,还真来了兴致,很有表现的**,连诗我都写好了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赵国公且听如何?”
长孙无忌虽然也没什么多好的诗才,但是诗词的鉴赏水平,还有本身的文化修养,是远超程咬金的。
所以楚河这首‘绝命诗’他是一听就懂,一懂就怒。
楚河这做的太绝了。
不仅要甩锅,而且还是一口超级无敌大黑锅。
且将他长孙无忌比作汉朝逼迫良臣的宦官、外戚之流。
强压着摔杯为号,召唤三百刀斧手,将楚河乱刀剁碎的不理智**。
长孙无忌咬着牙说道:“你说吧!你要什么?”
楚河牛皮哄哄的一拍桌子,大声道:“好!大气!不愧是赵国公!不过我楚河一贯收受好处,都不是管自己要什么,而是你有什么!”言外之意便是,有什么就要什么,大吞大拿。
这话中显露出来的贪婪,简直已经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
待楚河和长孙无忌一起前往皇宫之时,楚河的脸上尽是笑容,而长孙无忌则是黑着一张脸,仿佛谁都欠了他两百万贯钱一般。
皇宫之中,已经化身小迷弟的李世民,亲切接待了楚河,对楚河的诗才和字体表示了由衷的钦佩。
同时与楚河切磋了一番诗文和书法。
虽然这方面楚河也算不得多厉害,但是胜在会乱侃,倒也先糊弄住了李世民。
李世民留楚河一起用过午膳之后,由于身体亏空的厉害,自己便先乏了,回书房休息。
让两个太监陪着楚河一起逛一逛御花园。
李世民接见楚河,是在紫宸殿,属于皇宫之中的外宫部分。不仅有许多侍卫,并且也有一些大臣在各大殿办公,并不是完全彻底私有,只能存在李世民一个有正常动力机制的男性。
唯有内宫,才是外臣的禁地,除非真有李世民的特旨,否则的话是万不可进入的。
太液池边,楚河信步闲逛,正领略着唐代的皇宫之美,同时也与之前经历的几个与唐朝有关的副本联系起来,将一些类似的场景进行对比,感受其中的差别,领会时间的变化和沧海桑田的变迁。
却听到有莺声燕语从不远处的凉亭处传来。
再走近之后,楚河打头便看到一个身穿红色宫装的美艳女子,心中一惊,便要扭头离开。
“来人可是楚白楚诗仙?”却不料还是被那女子瞧见了个正着。
楚白便是楚河为他现在这个马甲取的化名。
毕竟抄了人家李白那么多诗,多少也要表示一下敬意。
直接就叫楚河,那太暴力了不好!
文化人的事情虽然不叫偷,但是即便是窃了,也要留几分余地。
“早就听下面人说楚诗仙被父皇唤进宫来,本公主对先生心仪已久,便特意回宫一趟,就为了与你见上一面。”那女子接着又说道,说话大胆而又直接,丝毫不怕传出什么风言风语。而且‘已久’这个词用的或许不切实际,却堪称巧妙了。
不错了!
这红衣宫装女子,正是辩机和尚的老冤家高阳公主。
楚河没有料到,当初好难得以自毁容貌的方式甩掉了高阳公主这个大鼻涕。如今才不过顶着楚白这个马甲出来蹦两天,就被她逮个正着。
而且瞧她这摸样做派,显然不仅仅只是孺慕而已,更有可能是想要再战情场,而楚河的新马甲楚白,就是她新选定的目标。
看着热情招呼自己的高阳公主,楚河心中哀叹一声:“这长安城里的俊俏公子哥是都死光了吗?怎么着这高阳公主,就是缠着他不放了呢?”
第七百九十四章没有本公主得不到的男人
其实楚河这就是不懂高阳公主了。
她虽不守妇道。
但却并非是什么人都可以入她法眼的。
当年辩机和尚,精通佛学禅理,诗词歌赋也是精通,加上容貌俊美,气质出尘,这才得了高阳公主的青睐。
相比起来,长安的公子哥,长的俊俏的确实不少,但是若论起才华来,却要逊色许多。
而才华出众的,往往外表都不尽人意。
高阳公主照样看不上。
她若是这么容易就满足,那一个房遗爱便已足够,哪里还用得着在外面偷吃?
自从楚河假装毁容之后,高阳公主便告别了过去。
虽然依旧看不上房遗爱,只是送侍女给房遗爱厮混,本身不与其同房。却也心如止水,未曾有过任何红杏出墙的行为。
直到楚白的出现。
他就像一颗启明星,点亮了高阳公主漆黑一片的眼前。
让她重新看到了夺目的光彩,以及对生活的渴望和期盼。
这也难怪她会迫不及待的跑进宫来,就为了堵住楚河见他一面。甚至完全不顾,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高阳公主这边是勇敢追爱。
楚河却是头皮发麻,想着怎么摆脱这个粘人的公主。
“楚白见过几位公主!郡主!”楚河微微抱拳,对着凉亭上的众多风姿各异的美人说道。
能出现在这里,得见外臣的,那一定就都是皇家的女儿,若是李老二的妃子,可就不敢这么放肆大胆了,以免惹得非议。
自从长孙皇后死后,李老二原本平稳的后宫,如今可妖风大的很,也是不得安宁,大家都得小心着度日。
“楚先生何必客气?过来坐啊!此时风光宜人,若是有好诗,不妨也写一两首,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