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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美食宝典-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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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队叫骨,外表温和而耐心的一个人,骨子里却和他的名字一样,有种坚韧顽强的东西在。因为奔波,他面上难掩疲惫,眼睛却很亮。

    “那群该死的狼已经盯上我们部落了,我们需要能量石来维持战士们的战斗力。”不然战士们倒了,整个部落都会被那群恶狼撕碎。

    骨倒没有隐瞒自己部落的窘境,三年多的来往,他知道这位年轻却地位很高的人是个守信用而且心富仁慈的人,和她说明实情或者对他们更有利。

    “一块能量石足够你们的战士用多久呢?”

    “大人,我们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在用,而是最需要的时候才用,或者需要强力一击的时候才用,一块能量石够一个战士支撑一场战斗。”

    陆轻轻点了下头:“你们的部落让我的部落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这三年我们两个部落之间也建立了良好的友谊,所以虽然这次你们带来的食物不多,我们也并不是很需要,但我仍然可以给你兑换所有充满能量的高级能量石,也可以多给你们十块能量石。”

    对方一喜,个别听不懂这语言的人在同伴的翻译下也高兴极了。

    接着陆轻轻又说:“不过我还有另外一个提议,你们部落已经死伤了许多,接下来即便有能量石,也要经历一番苦战,还要费劲力气想办法填饱肚子,而我的部落既不缺少强者也不缺少食物,足以助你们度过难关。”

    骨一听,并没有立即欢天喜地,而是微带警惕地说:“你要我们做什么?”

    “加入我的部落。”陆轻轻干脆地说。

    然后她把星华的令牌,也就是能够表明他北地大使身份的令牌拿出来,非常厚脸皮地直接当作自己的,以示她是得到上国正式任命的管理者,整个北地在她带领下飞速发展,大月部落作为北地的邻居,加入进来等于明珠明投,即刻就能跟着一起腾飞。

    大月部落不见得多么待见上国,但有一个官方背景在身,能显得陆轻轻格调更加高大上一点,靠谱一点。

    她眼馋这个大月部落不是一天两天了。

    首先它距离北地实在是近,或者说它其实就在北地范畴之内,就像占有一个岛屿就等于占领了它周围的海域,拿下大月部落,北地的版图能扩张一大块。

    其次,这个部落人口多啊,北地发展最需要什么,人口啊!

    她初步算了一下,上国总共五十几座城池,像都城这种有三四十万的人口,其他的多则十几万,少则几千,算下来全国至少有三百万人口,而北地现在才十几万人口,差太多。

    大月部落如她所料没有由于太久,或者部落生存现状堪忧,或者青五城的富足强大令他们心动,在被带领着参观过这里的军队操练之后,骨便答应回去与酋长商量,这就几乎等于答应了,骨在他们部落地位很高的。

    陆轻轻便让个大雕送他火速赶回去商量,并派个天赋能力战士先行去坐镇,本来是想派刀的,但他十分不愿意,她便让鸣过去,从柳到那得到的冰刀能力便传给了他。

    剩下来的半个冬天,陆轻轻便为收服,或者说吞并大月部落而忙碌,这边的人要移民过去一些,那边的人也要移民过来一些,派遣军队去驻扎,又为来年春天的城池建设而准备,水产养殖什么的,便暂时搁下了。

    春天,万物复苏,有着青鹿部落明里暗里供养的零零碎碎大大小小的奴隶团们在这个冬天里并无多少损伤,有的还养出了一身膘肉,他们走出躲了一冬的巢穴,带着憋了一个冬天的力量和空辘辘的胃肠,将目光投向了清湖城。

    而清湖城猫了一整个冬天,刚要开始春耕,便遭到了强势的侵犯,在有一次被劫掠大批物资之后,城主扛不住,向都城求援。

第269章 交易

    “星华大人,我们现在算什么,天天干苦力活,您是应该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东西,发号施令的啊。”

    这样的抱怨星华天天都能听到,他一概是左耳朵进右耳多出。

    “坐在屋里有什么意思,现在这样每天干实事挺好。”他总这么说,陆轻轻对他的影响与日俱增,被彻底洗脑的他在忙碌中能够体会到充实感,亲手将自己的领地建设强大,这种满足感是天天吃吃喝喝睡睡感受不到的。

    他觉得自己那么多年都白活了。

    他的追随者们都很无语也很无奈,有人私底下往都城递消息,但用信鸟传书的,一无例外会在某处被人截下,换上一封字迹一样内容截然相反的信,通过清湖城去上过内陆的人带信的,也会受到阻拦。

    而他们也没有通讯虫那么高级的东西,于是目前他们的真实处境上国人是完全无从得知的。

    直到清湖城向上国求援,而距离清湖城最近的唯有北地,经过层层关卡传达下来的一个小命令送到了陆轻轻手里。

    如她所料,上国叫星华支援清湖城。

    她将星华叫来,吩咐一通,星华就带着两千人马,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清湖城,帮他们打防卫战去。

    至于清湖城城主的主动出击剿灭逃奴势力的请求,星华高冷地表示替你们守城不错了,还想要我们主动出击,有了伤亡你清湖城来赔吗?

    这两千人马就在清湖城久住下来,说的是星华的兵,其实全是青鹿军,借帮助守城之名渗透入清湖城的军事体系之中。

    城主看着这两千壮硕彪悍的青壮,他心里也担心请神容易送神难啊,但每当他想将人客客气气地送走的时候,那被赶跑没多久的逃奴就又会冒出来挑衅,他马上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星华作为老上司,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们清湖城从城主到婴孩都是软绵绵的怂蛋,这怎么行,从今天起,我要好好操练你们。

    于是那两千青鹿军又担负起征兵、练兵的作用。

    两个月后,星华又说那些逃奴却是讨厌,时不时冒出来折腾一下,还是把他们全灭了吧,于是他派来一个大将陆轻轻,“命令”她带上大队人马(两千青鹿军和清湖城新老兵士)剿灭逃奴。

    最后逃奴势力元气大伤,逃入了山林深处,清湖城的人马也死了不少,取得了艰难的成功。

    星华见任务完成,拍拍屁股走了,陆轻轻却留了下来。

    两千青鹿军也留了下来。

    他们作为功臣,深受民众爱戴,而城主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被架空了。政事上,关键位置上全换了新面孔,军队里,也都是新人被提拔上来,他竟然一个得用的亲信都没有了,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这些新面孔也大多是清湖城的人。

    城主想不到的是,他早已引狼入室了,而造成这一切的逃奴们已经被作为良民被青鹿部落接纳,并以后还会在需要的时候再出来扮演一下坏人,犯犯边,打砸劫掠一番,为这边关添上一份不稳定阴霾。

    陆轻轻在这清湖城中站稳脚跟之后,便冲着那连着江口的清湖两眼冒光。

    这里面一定鱼虾很多,能在这里搞水产养殖就好了。不单单是鱼虾螃蟹,还有贝壳类的,虽然不靠海,但水质合适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弄个海带紫菜养殖。

    想远了。

    眼下她将蛋糕和蟹酱卖进了清湖城,两样食物深受欢迎,好吃的东西当然要用钱财来换,陆轻轻头一个需要的就是铁,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她要是敢这么交易,上国马上就该对北地警惕起来,找人来一调查,一切就都露馅了。

    所以她只换药。

    北地极缺药材。

    随着人口越来越多,整体体质水平也参差不齐,原先那个小医院完全忙不过来,那主要是针对外伤的,碰上个头疼脑热上吐下泻,没有药就白搭,就只能靠人硬挺。

    前些年陆轻轻腾不出手来,她自己又不懂这个,药材种植都无从弄起,北地人民就一直这么挺着,现在终于有底气和人做药材买卖了。

    清湖城和周边几座城池都有来往,其中一座就是药材输出大城,由清湖城城主牵线,陆轻轻去了人家城里一次,用蟹酱换了份协议回来。

    上面写着,以后她给人家提供多少蟹酱,就可以换回多少药材。

    这药材是一个方子的,治新生儿发热的。

    在医疗条件极其落后的北地,新生儿死亡率极高,虽然近年人们讲卫生了,生活条件也好了,新生儿死亡率有所降低,但每年还是有许多婴儿夭折。

    那些软乎乎的小东西,一旦受寒发热,几乎都救不回来,虽然有陆轻轻和乌两个治疗能力,但他们也不能一天到晚什么事都不做,就各个城池到处跑去救场吧?

    那个出产药材的城池就叫做药城,城不大,人口不足万,因为有一座种药特别灵的山,便靠种植药材为生,因为常年和药材打交道,这里也出了很多大夫,他们知道这种药的药性,知道那种药的作用,还懂如何配伍起到更好的效果,他们研究出很多方子,上面说的那种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药城的人不缺钱,也饿不着肚子,但他们平日太过忙碌,吃得很简单,蟹酱这种简单又美味的东西引起了他们的热情反响。

    陆轻轻心想在这开饭店一定很赚,但药城很排外,不允许外人常住,

    她又亮出了酱油、肥皂、卤味等物,最终竟然是北地独有的榨菜和蛋糕取得了药城人民的喜爱。也只能说北地拥有的东西对药城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就算他们没有,还可以向别的城池购买。像酱油肥皂之流,对北地是新生品,在上国却千年前就烂大街了。

    考虑到蛋糕运输不便,陆轻轻便用榨菜取得了一种保胎药方和药方上药材的购买资格。

    不久之后,北地的商队带着几大车的蟹酱和榨菜出发了,一个月后又拉着几车药材回来了。

第270章 价值

    医院。

    几车药材运到,一个小孩在人群里探头探脑,明显很兴奋,趁人没注意还想掀起车棚看。

    一只手咔吧一下捉住了他的腕子,一个冷冷的声音说:“别逼我把你的爪子剁下来。”

    小孩抬头,从这个叫做“刀”的首领亲卫眼里看到了不耐,顿时瑟缩了一下。

    刀拎着他的领子把他扔开,继续监督药材的分类和入库。

    这件事酋长很重视。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跑过来,找到小孩:“哎呀,小天,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天瘪了瘪嘴:“我想看看有没有好药材。”

    “没有,都是最普通的,酋长允许我们在城里自由行走,还让我来着医院工作已经很好了,等我忙完我们去吃好的。”老人哄道。

    “酋长还是不肯见我。”小天沮丧地说。

    这时医院门口一阵骚动,一个身材高挑,面容白皙而微微含笑的人健步走了进来。

    光从衣着看,这人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现在染织技术已经比较发达,衣服的颜色和样式也越来越丰富,往大街上一看,各种五颜六色的颜色和五花八门的样式,应有尽有,这人却依旧一身原色,简简单单的长衣长裤加个大大的外衣,而且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配饰,不像别人,要么厚重的头发里插满骨头和木针,不然脖子或者手腕脚腕上多少会佩戴一些粗犷的骨饰,甚至刻上狰狞的刺青,而这人却从头清爽到脚,但没有人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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