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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你对我九宵宫有大恩。你不顾生死,远道来援,这是恩。你白日召雷,让我九宵宫重振声威,这是恩。而这恩,我九宵宫却无以为报。”
说到这,悟真子似难以启齿,犹豫了下,方继续说道:“因此事,你和尊夫人一起被扣上谋大逆的大罪。这几日,我九宵宫也与别的支派商议过,他们的意思是,若此事不再牵扯到神宵派,他们定不会出手相助。而如果单凭我九宵宫,想要洗脱这等大罪,必也是无能为力。”
“于情于理,天一子,我神宵派也应全力相助。此事如此,贫道实在有愧于心!这天佑笔也算是我九宫宵对你的弥补,还请你万勿推辞!”
悟真子话已说得很清楚分明,小道士却还是不敢置信。这等神物,竟真能归属自己?
玉宵神符虽然也是神物,但上次一用后,内里的神灵之力再无。小道士试了下,虽然其品质的确要比桃木符好很多,但却再非前次般,一符出,神鬼灭!而永佑笔却是完好无损。并且,像桃木符这等法器在用了几次后,就得开坛请神,灌注法力,很是麻烦。而永佑笔却是随时可用。
这等神物,竟真能归属自己?
这礼,实在太重了,这情,也实在太重了,小道士有心想拒绝,可眼巴巴地看着永佑笔,他那个“不”字,却怎么都没办法说出口。
悟真子明白小道士的心思,微微一笑,将永佑笔置入玉匣中,将匣盖合上,郑重地交到小道士手中。
小道士手微微发颤,却死死地握紧玉匣,再也舍不得松开分毫。那个“不”字,更是被他抛到九宵云外。
悟真子留恋地看了永佑笔一眼,挥了挥手:“天一子,你走吧,贫道就不送你了。”
小道士拱手深揖一礼,再不二话,转身就走。似乎生怕走得慢了点,悟真子就会将他怀中的神物,再要了回去。
出得九宵宫,许若雪见小道士神色恍惚,不由问:“夫君是怎么了?悟真子跟你说了什么?害你成了这般模样。”
小道士做贼似地将许若雪拉到一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玉匣,再献宝似地打开。
许若雪随手拈起永佑笔,对着阳光一照,漫不经心地说道:“夫君,这玉极好,这雕功也极好,是值千把两银子。不过也不值得夫君紧张成这样吧,难道夫君现在很缺银子花?”
看她随手把永佑笔丢入玉匣中,小道士心疼的直叫:“我的姑奶奶,你轻一点,轻一点,行不?这是神物,神物,别说花钱买,就算是皇帝老子拿半座江山来换,也换不到。这个可比那灵宵神符,更要珍贵啊!”
这么一说,许若雪神色便凝重了起来。
小道士将玉匣往许若雪手上一放:“若雪,这永佑笔为夫就由你保管了。你武功高强,东西放在你身上,定然万无一失。”
许若雪迟疑道:“可这等法器放在我身上,夫君要用的时候却怎么办?”
小道士解释道:“永佑笔只是在画符时才有大用,平时却用不着。”
说完他不放心,犹自叮嘱道:“若雪啊,你切记,夫君可是把身家性命都托付给了你。关键时刻,你哪怕舍了夫君不要,也得保护好这神物,明白了没?”
许若雪表面上乖乖点头,心里却想道:“哼,别说什么永佑笔,就是全天底下所有的宝贝都加起来,也抵不上我夫君的一根手指头。真到了关键时刻,自然是夫君要紧,谁还顾得上一支破笔。”
出了利州城,行了三天后,两人抵达一小县。在客栈安顿下来后,小道士便迫不及待地试起永佑笔的神效来。
他先静坐半日,调息好后,摆了个最简单的神坛,神坛上用得不过是些最寻常之物,如三牲、水果。
请得神后,小道士取出上等朱砂和上等符纸,用永佑笔,凝神画符三十张。
待画好后,小道士按捺住砰砰乱跳的心,细细一感知。
果然不出所料,三十张符篆里,多达十张,是灵符!
灵符啊!以往小道士只有在三台观法会和九宵宫法会,这等大型法会上,机缘巧合之下,才会得到灵符。
而现在,不过是最普通最简单的一个神坛,便能画得灵符。
灵符之外,那些普通的符篆中所蕴含的法力,也绝非平常可比。多的,竟多了足足五成,几赶上灵符。
这般神效,果真是,神了!
灵符威力,绝非普通符篆可比。像化身怪物后的大将军,若呆立不动,神符一张就可让他灰飞烟灭。灵符二十几张,也应让他魂飞魄散。至于普通符篆,就算丢得人累死,也不能伤其一分一毫!
有此神物在手,自己什么鬼不可以灭!小道士一时豪气万千。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推开窗户,看着窗外的丝丝细雨,小道士不由诗兴大发,就想写上一首绝妙好诗。无奈肚中墨水实在有限,冥思苦想了好久后,终于吟出一首绝妙好诗。
“夫君,大清早的扰人清梦,实在讨厌。”床上的许若雪慵懒地说道,说完,还不忘嘤咛一声,伸了个懒腰。
看着那双伸出被外,白嫩如莲藕的玉手,小道士呵呵一笑,手便伸进了被窝。
许若雪大惊,叫道:“夫君不要,可冷了。”
小道士自然不听。
不过片刻,许若雪便糯糯说道:“夫君不要,可热了。”
小道士邪邪一笑:“那就让为夫来帮你去去火。”
许若雪大惊:“夫君不要。大白天的,必会让人听见的。”
小道士一想也是,虽然是独院,可这种时候,声音难免会传出去。于是只得狠狠再捏上一把,才依依不舍地抽回手。
许若雪情不自禁地腻了一声,嗔嗔地飞来一个白眼。小道士收到后,直叹:“不得了了,这绝世女侠夜间的风情,越来越迷人了。幸好自己是至阳之体,还能死死地压得住她。”
两人粘乎了好久后,方才出了门。
出门后,细雨依旧纷飞。许若雪起了小女儿的心思,轻吟了一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然后自去买了青箬笠,绿蓑衣,披好后,便缠着小道士,说要外出踏青。
小道士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她一顿:又不是春天,还下着雨,这踏劳什子的青。
不过表面上,佳人有命,他自然欣然遵从。
于是,城外,细雨中,一个道士和一个美人并肩缓行。见四下无人,走着走着,那双手便紧紧地牵在了一起。
这个时候,自当吟几首诗。
许若雪诗兴大发,一会儿来一首“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一会儿来一首“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一路缓行,一路吟诗。小道士听得暗暗咋舌:“我去,这以为只会舞刀弄剑的女侠,原来还满肚子的墨水。哎,可比我那小半瓶的墨水,真真强多了。”
行了半个时辰,游兴渐去时,两人见前方官道旁忽然现出一张石亭。
许若雪大喜,拉着小道士小跑了过去。
近得石亭,两人赶紧松手。原来亭中已有人。
也是一男一女,也是一对年轻夫妇。那女的正专心煮茶,旁边还伺立着一个女婢。
那男子正赏雨,一见到两人,当即大笑道:“如此良辰,如此美景,得见贤伉俪,这雨,便更是圆润了几分。两位,相请不如偶遇,请入亭品茗。”
进亭后,那男的打量了两人一番,鼓掌笑道:“好一对璧人!”
离听此言,那女的抬头一看,也笑道:“果真是,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小道士连称:“不敢当,不敢当。”他看了这夫妇一眼,也赞道:“在贤伉俪面前,可不敢自称璧人!”
四人于是相视一笑。
这话,却绝非虚言。
那男的,身着裥衫,是文士打扮。头戴紫纱罗,这更是进士专用。生得很是俊郎,浑身上下弥漫着一股,好看更好闻的,书生气。
那女的,身穿紫襦,头簪花钗,虽也蒙着面纱,看不清容颜,但那种婉约动人的气质,却迎面扑来。让人见了,心中便是一柔后一暖。
两对璧人,四周坐下,便在这雨中、这亭中,品茗闲谈。
190 下面没了的半首好诗
那书生姓吴,自称吴七步,正是定县人,且家中豪富。定县城里各色商铺,他家十分中独占三分。
他妻子是邻县人,姓李,自称吴李氏。
问起吴七步这名号的来历时,书生笑道:“不才平生最艳羡的,便是当年曹子建的七步成诗,所以自号吴七步,以为共勉。”
说完,吴七步摇起手中的折扇,看着亭外的细雨纷飞,口中吟道:“半烟半雨柳桥西,乡女浣衣盈盈立。”
这诗,好,大好。
哪怕以小道士的半瓶墨水,也立即洗耳恭听,作醺然陶醉状。
然后,“啊,吴兄,下面嘞?”
吴七步尴尬一笑:“下面没有了。”
我去,太监了!小道士心里腹诽,这就像啃猪后蹄,刚尝到点肉,滋味才上来,后面就只剩了骨头,让人不吃还好,吃了更是生气。
吴李氏嫣然一笑,出声解围:“前次我夫君路过柳桥,见一女子在那浣衣。许是那女子长得甚是貌美,夫君他一时心动,就口吟了这半首诗。无奈半首之后,便再找不到灵感,于是苦恼至今。”
吴七步伸手握住妻子的纤纤玉手,温言说道:“瞧夫人说得什么话。这天下别的女子再美,在为夫眼里不过皆是红粉骷髅,看了两眼都嫌多。为夫只愿看夫人,一看一生一世。”
哪怕以许若雪的豪爽,和小道士的洒脱,听了这番情话,也觉得肉为之发麻。吴李氏更是红霞上脸,嗔道:“夫君怎地如此孟浪,没来地让人看了笑话。”
小道士一笑,举杯敬道:“贤夫妻伉俪情深,实让我等羡慕。不才以才代酒,敬贤伉俪一杯。”
吴七步大笑:“好,似我等性情之人,喜便是喜,不喜便是不喜,何必惺惺作态,让人见了生厌。某看兄台也是不羁之人,正合某胃口。来,某敬你。”
一时宾主尽欢。
品了几杯茶后,小道士问:“看吴兄衣饰,想来已中进士,不知是何时高进的?”
吴七步却摇头:“某家道殷富,这读书嘛只为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所谓的进士中了又如何?不过是做官而已。为官之人,每日里殚精竭虑,怎能比得上某整日里逍遥自在,想睡便睡,想玩便玩。所以这进士,某却是不想中的。”
这心性却正与小道士相投。小道士于是应道:“是极是极,人生在世,唯逍遥耳!吴兄天生灵智,未曾修道并已悟得这层,实在是天下英才。”
许若雪却说:“半烟半雨柳桥西,乡女浣衣盈盈立。这诗极好。不过读书人不去考试做官,却是白白浪费了这一身才学。”
吴七步大笑:“若要考进士,以某的才学,不过探囊取物而已。”
“古有甘罗十二为相。某不才,十二岁那年即去参加州府发解试。当时数百人考试,只录二十三人,某年纪最幼,却得高中,得解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