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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刚坐下,江沐雪便将心中担忧说了出来,某王正在专心著书,眼皮子都没抬,“这有何难?等百年之后,本尊往下界透露个消息,说你飞升不就可以了?”
这主意还不错,江沐雪点头,长舒一口气。
回想刚刚结束的情景故事,感叹颇深。对江沐雪来说,短短的两年时间,她却像过了两百年之久,往事历历在目,玄幻而神奇,又加上恶鬼王那些看似轻描淡写,实则饱含大能的言论,让她不由得想象自己的那个世界,到今天,是个什么模样。
想亲人的时候,她眼眸柔和,充满思念之绪。
可是一想到她心底的头号大敌人王明阳,她便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愤怒,由心而发,一发不可收拾。
陷入深深的仇恨里的她,恶鬼王叫了好几声都没得到回应。
有浓浓的怨气从她周身散出,恶鬼王瞧见后直直摇头,收了那些怨气后,强行把江沐雪拉回这个世界。
不过,她并未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异样,一把抓住恶鬼王的白袍迫切问道:“王,您现在功力恢复几成了?”
“九成。”恶鬼王照实回答。
江沐雪听后眉头紧皱,“怎么才九成?您之前不是说快要恢复十成了吗?”
说完,她心生不满,“你怎么总是这样?欺骗别人就那么好玩吗?你不是自诩伟大吗?你不是这个世界就是由你创造的吗?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我看你就是故意找借口夸大自己,觉得我傻我好骗是吧?你……”
一股有些喘不上气儿的感觉袭上心头,虽然,她是魂魄,不需要喘气。
“你!!”她目光清冷的盯着恶鬼王,前仰后合,没等恶鬼王反应过来,便倒地不起。
某王焦躁万分,抱着江沐雪垂头顿足,“小东西,你到底是怎么了?”
自打她七魄归一,命魂住身后便一直情绪不稳,有时候疯疯癫癫,有时候蹦蹦跳跳,沾沾自喜,还动不动就发脾气,十分焦躁。
正如这回,自打这小东西来到这里,五百多年过去,她还从来没有像刚才这样对他讲话。
“我回来了。”斗篷男拖着疲惫的身子大步踏进来,平时他都是金光来金光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走着出现在恶鬼王面前,并且还很礼貌的打招呼。
“小东西又怎么了?”看见江沐雪那般德性,斗篷男立刻来到二人面前,只手打出金光去朝江沐雪的神识中探寻。
恶鬼王怕影响他,没敢动。
良久,斗篷男收回金光,呢喃一声不可思议。
“这小东西,不简单。”
他对上恶鬼王灼灼目光,认真道:“她神识中有块亮晶晶的东西。”
“这点我早就知道。”恶鬼王不耐烦道。
“现在那块亮晶晶的东西变大了。”
斗篷男感叹,“这点,你不知道吧?”
两个男人相视一眼,谁也没有说话。
风,肆意的扫过大殿的角角落落,月色,自然而然的流淌挥洒,给白色的大理石地面镀上一层银光。
“小东西变了,小辰界变了,今天我发现,你也变了。”许久,斗篷男盯了还在沉睡不醒的江沐雪一眼,叹道。
恶鬼王良久才接茬,“说说,本尊如何变化。”
“变的,更加像个人了。”
“噗……”恶鬼王学着江沐雪的样子,嗤笑一声,那模样把斗篷男也乐坏了,禁不住继续感叹,“你们主仆真有意思,你越来越像个人,她倒变得和那些四只脚的小东西一样了。”
意思是说江沐雪越来越像只动物。
听了这话,恶鬼王没有否认。
空气又是一阵静默,俩人都在想,若无法追踪究竟,或许知晓尽头也好。
可,无穷无尽无法言说的境界,究竟何时是个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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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第564章 咸猪手,看我刀(1)
江沐雪醒来苦恼极了,晕倒前的一幕幕无比清晰,让她不由得抱住脑袋,尤其是身旁的恶鬼王一副关心她的样子,更加让她抬不起头。
“王,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她苦哈哈的仰着小脸儿,目光真诚的向恶鬼王道歉。
“小雪儿,你无需在意,本尊知道那些都不是你的心里话……纵然是,本尊也不会怪罪于你,毕竟,你说的都是事实。”
某王连连摇头,江沐雪猛的一愣,觉得面前的绝美男子,怎么瞅怎么不对劲。
恍惚间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她发现,眼前的男人,真的越发像个男人了。
瞧,那一举一动,一板一眼,从前动不动就咆哮、自大的影子全然不见。
“咱们主仆一起生活五百年,因为这点事,本尊还能生你气不成?”他这话落地,江沐雪眉头皱的更紧了。
嘴巴哆哆嗦嗦,半天才道:“您是王,对吗?”
说的恶鬼王一愣,“如假包换。”
“嘻嘻……”江沐雪咧嘴笑了。
主仆说了一会儿话,恶鬼王见江沐雪没事了,便拿起怨气袋朝密室走去,这次俩人一起弄了不少怨气,怨气袋都比平时大了四五倍。
江沐雪盯着那满满的怨气,就像看着无比强大的力量,心里别提多开心。
只略微歇了歇,待恶鬼王出来透气时,她便要求下界了。
……
苦主曹玲玲,长相一般,身材一般,家世一般。唯一不一般的便是,她那个唯唯诺诺遇到什么事都一忍再忍的性子。
那真的是不一般。
从小到大,不知遇见多少奇葩事,放在正常人身上,指定忍不住反击,至少会言语两句,但是人家,除了躲,逃,便是隐忍。
因为这种慢吞吞,软糯糯的性子,前世,曹玲玲压根儿没活过二十三岁。
就连最后的死因,也是因为在极度恐慌以及生无可恋的情况下,阴差阳错的跳河自尽。
跳河自尽之前,有两件事对她有直接的刺激,第一件,便是她大学毕业第一份工作,一个杂志社的小编辑。
曹玲玲本身专业学的是古代文学,这专业在如今这个社会实在冷门,而那些古代文学研究所,研究院之类的地方,凭她的小出身根本挨不上,所以,毕业前实习时,她自己东奔西走找了一家小杂志社,实习三个月后转正,成为里面正式员工。
性子懦弱的人,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刚开始的时候,她与人为善,所有人都夸赞她,什么勤快,好学,能吃苦……每天活在这些赞美声中的曹玲玲倒也过的乐呵呵。
但好久不长她发现,从早到晚,她是杂志社干活最多的一个,什么苦活累活麻烦活儿,全都她一个人干。一开始她不是没有厌恶过,可是厌恶归厌恶,每当到了节骨眼儿她都会拿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什么她是新来的,自然要多干一些。
什么只有肯吃苦,未来才有她发展的空间,等等。
然而她的吃苦耐劳并未换来她想要的升职、加薪,反而让她陷入新一轮苦恼。
因为她的吃苦耐劳,三个月后,主管决定把她调到第二编辑组,帮助主编常远山校稿古诗词之类的工作,这是整个杂志社工作最枯燥无味,且任务繁重的地方。
工作变动后,对曹玲玲来说,最大的苦恼不是每天面对繁杂的古诗词,翻阅各种校注资料等等,而是她的顶头上司,那个主编常远山,总是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对她动手动脚。
曹玲玲虽然为人懦弱,但是不傻,很快便觉察出不对味儿来。
每一次,当那个猥琐的老男人与其交接工作时不经意的碰触她的小手,曹玲玲都会在心里骂他千百遍,可面上仍然不做声。
次数多了,那主编胆子越发大了起来,有一次竟然明着拉起她的小手,说,“瞧瞧,你手长的真好看,人家都说手对女人来讲,就是第二张脸。”
曹玲玲立马将手抽回,心里想着立马给这个老色棍一脚,然后闹到主管那里,甚至总部,让这老色棍身败名裂!
可是话到嘴边,却自然而然的变卦,“是吗?我,我还,从没听过这种说法。”
这件事便揭过,常远山的胆子越来越大,曹玲玲心中的苦恼越来越多。
很多时候,她越想躲避什么,现实却越来什么。
最后一次,因为工作原因,常远山带着曹玲玲和另外两个女孩儿一起出差,晚上入住酒店时,常远山悄悄溜进曹玲玲的房间,欲行不轨。
幸亏曹玲玲当时衣冠完整,当她发觉常远山的意图,立刻大叫一声掂着包夺门而去。
并且一路狂奔,到了车站买了一张回程车票。
她骂了一路,越想越憋屈,甚至回到家里哭了整整一天。
并不停地发誓,自己再也不去那个杂志社上班了。
可是,当她冷静下来,才发现,还有一周杂志社就要发工资了,这个月的基本工资加上奖金什么的,大约有五千块钱。
是曹玲玲进杂志社以来,挣的最多的一次。
但她不敢回去要,因为她觉得自己就这样跑出来了杂志社的领导肯定对她有意见,若是她说事出有因,但什么原因呢?
她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勇气把那些事说出来,并且,她认为,没有证据,就算说出来,那个老渣男也不会承认,而自己在那杂志社的名声可就臭透了。
就这样,曹玲玲带着一身憋屈离开杂志社,并且最后还白干了一个月,损失五千块。
钱还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自打离开那杂志社,一连数十天她都没有睡好,夜夜做噩梦,不是梦见被老色棍追,就是正在被猥。亵,每每醒来都是满头大汗。
一旦醒来,她就再也睡不着,越想越觉得憋屈。
这种压抑的情绪一直持续两个月。
经过她的一番努力,她又找到一份新的工作。
这回,她吸取上次事件的教训,再也不找办公室的工作。于是,带着这种念头,她去一家商场的某个柜台做起了服装销售员。
这工作每天只需要面对女顾客,并且同事还都是女的。
就冲这一点,曹玲玲自动忽略了底薪低,工作时间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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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5章 咸猪手,看我刀(2)
但是,这份工作地点与她租的房子离的很远,坐地铁需要四十分钟。
但曹玲玲不怕,每天早早起,赶地铁,下了班之后又匆忙忙的往回赶。
一个月过去,曹玲玲渐渐喜欢上这种充实的生活,可就在这时,不幸又发生了。
那天专柜搞活动,下班特别晚。
她几乎是飞奔着才赶上最后一班地铁,上去之后,刚松一口气,便觉有人抓她屁股。
还是那种抓着一团肉,猛的一捏的感觉。
这个时间点,虽然很晚,但地铁上的人仍然不少,光在她身后便有五六个人,有男有女,曹玲玲回头时,那些人都在低头看各自的手机。
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