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何青苦笑,努力收敛浑身的灵气,让它们尽量不和灵参的药气接触。本以为她得到的那支灵参就已经是百年难遇了,却没想到,原来眼前这个,才是真真正正千年难遇的瑰宝!
可惜,这瑰宝效用太强了。
“参娃娃当然是好。可惜,对于我们这些灵力深厚的人来说,每吸一口就好像吸毒一般,心生愉悦,难以自制。”
看着于丹丹和陆邵丹惊讶的表情,何青苦笑着,抬起了自己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掌。
“尤其是眼前这个参娃娃,灵气纯粹,药气浓郁,当他愤怒时,心情剧烈波动之下,周身散发的力量更为强横。我现在如果不远远离开,就恨不得将他搂入怀中,吸个痛快了。”
她想想自己跟个痴汉一样搂着胖娃娃吸呀吸……这场面太美她不敢看。
何青颤抖着手指,这光滑的皮肤底下,每一寸经脉里的能力都在变得更加浓郁,翻腾着,汹涌着,如同波澜壮阔的大河。就算水面平平,底下也翻涌着无数细小的漩涡,情不自禁,就要把她推到阿金身边去。
“原来……那个灵参的药力,甚至不及你本体的百分之一。”
何青苦笑道。
“这样的能力,你又岂止是千年灵参,甚至最低也有3000年了。”
“那又怎么样?”阿金绷着小脸儿冷冷淡淡的说道。
“天地对我们山石草木精怪尤其不公。我岁数3000年了,可直到1000年前才稍微有些灵智。五百年前才有清晰的思维……直到100年前天地灵气动荡,才勉勉强强能化形。结果化形还没多少时日,就被人直接连根挖出。这满身灵力,不能用作半点攻击的能力,无法保护自己,又有什么用呢?”
“对于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道又一道的催命符吧。”
何青登时语塞。
阿金说的没错,山石草木成精,远比其他动物要来的更加艰难,更加漫长。有时候,一棵有着数千年历史的老树,最多也只有些微模糊的意念。跟那些同年代的动物比起来,差的太远了。
而人心就是如此,阿金这样一个没有半点自保能力的灵参,一旦出土,倘若不是还晓得自晦隐藏自身的不俗,恐怕早就沦为众人争夺的对象了。
“山林中的猛兽越来越少,可以守护我的动物也渐渐都消失。到如今,只靠着两个蠢货的一点小心机,就能轻易把我挖出,断了我的生机。数千年的道行一朝散,这岂不是天大的讽刺?”
他讥诮地说出这番话,何青面色复杂,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听旁边的张明明“哇”的一声哭出来,分外惨烈。
“阿金……阿金,对不起,对不起……阿金……”
干干瘦瘦的大男孩此刻泪水尽数倾泻而下,哭得格外令人动容。他死死搂住怀中的胖娃娃,似乎这样,才能稍微减轻一些心中的难受。
阿金冷冷一瞥头,目光复杂地说道:“你哭什么?又不怪你。我们草木成精,本来也没听说谁能得道。不过都是为他人作嫁罢了。”
这葳蕤草木,旺盛生机,原本不就是要在野外被猛兽,或人类吃掉的吗?
第十三章 阿金
阿金语气讥诮,眼神中却带着悲凉和沧桑,目光再转向身后墨绿色的铁门时,便隐隐带出刻骨的仇恨来。
然而,再看将他死死拢在怀中的,那个男孩颤抖的身躯时,又不由软了下来。
此时此刻,他的情绪也慢慢平静下来,何青也能稍微适应了些。只要这灵参幻化的形体不再情绪动荡,她也基本不会再受什么影响。
这样强的药力,如果显露出来,恐怕全世界都要垂涎万分。
再看陆邵丹和于丹丹,两人看着眼前抱在一起的娃娃,目光中满浓浓的惋惜。
想想啊,人活100年都这样难了,这灵参经历了数千年,不知多少次朝代更迭,还能坚强的活下来,并生出灵智,幻化形体,简直是太不一般了。
可如今却被那样直接挖了出来,心里又岂能不恨呢?那支灵参于丹丹是见过的,许多根须都被暴力弄断了,可见采摘它的人半点也不珍惜。想来也并不是为了吊命或者什么,纯粹只是图财罢了。
人有**,他们也不敢说自己在野外见了宝贝就肯定不挖,但是既然想要靠它得点钱财,最起码动作要珍惜一点吧。
这年头,哪怕在地里挖棵菜呢,也要小心翼翼地将根刨出来。哪有这样子对待一颗人参,不管不顾就生拉硬拽的。
想钱想疯了吧。
眼前的孩子实在太可怜,让她们两人的想法,也不由先入为主,微微跑偏了。
何青将目光移到身后那个墨绿的铁门上,突然开口问道:“挖你出来的,就是里边这对夫妻吧?”
阿金一愣,目光复杂地瞥了一眼铁门,又默默点了点头。
拢着他的张明明已经哭的没那么惨了,但听到这句话,却把胳膊越发收紧了一点。
于丹丹和陆邵丹虽然刚才心中就隐约有些猜测,可是阿金和张明明关系这么好,他们也不太敢去往这方面想。此刻见阿金点头,不由一愣。
“可,可你是灵参啊!传说中是可以漫山遍野跑来跑去的啊,怎么会这么轻易就……”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想起了那根奇怪的红线。
阿金当然会跑,他藏起来谁都找不到呢。只可惜,碰上了张明明。
张明明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
他刚生下来,父母就又回到了大城市的电子厂里,接着上班了。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他一丝一毫为人父母的关怀与陪伴。
他们没什么文凭,靠着电子厂里日复一日繁重的计件工作,再加上节衣缩食,每个月也能挣个一万多。
厂里有宿舍,按理说这一万多块钱,养一个山村里的孩子是绝对绰绰有余的。那样的话,尽管张明明的得到的父母爱有些缺失,但最起码,衣食温饱是不愁的。
但他的父母不这样想。
张明明出生的时候,恰巧他妈妈有机会升任一条流水线的小组长,偏偏挺着大肚子,只能与之失之交臂。
临到生产,又不得不请假回家。
私人企业,假期是非常苛刻的,她请了一个月的假,是根本连薪水都没有的。因此回老家生了孩子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将他扔给了张广发的老母亲,他的老母亲住在大山下的山村里,全村只有两户孤寡老人,连只狗都没有。
老太太已经年近七十了,儿女常年不在身边,她自己一个人过活,早在十年前,就有些老年痴呆的症状了。
但对于张广发来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人家嘛,上年纪了,糊涂些很正常,只要会吃饭,晓的睡觉穿衣服就行了。
于是,张明明这个被父母厌恶的孩子,就被扔给了老年痴呆的奶奶。
他生下来时体格不错,因此饥一顿饱一顿的,逮到什么吃什么。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居然也能顽强地生存下来。
待到稍大一点时,老人家的痴呆症就越发的厉害了。通常是吃一口忘一口,生火做饭都迷迷糊糊的,没有人教,张明明直到三岁还只会在地上爬。期间,他的父母在他两岁那年回来过一次,但发现这个儿子连叫人都不会,只会脏兮兮的在地上爬,于是心中断定他是傻子,越发失望了。
决心这个傻儿子就这么养着吧,等到他们攒够一大笔钱,再生一个有出息的,好好培养。
奶奶年纪越发的大,痴呆也越发的严重,经常会走出去一两天都回不来。张明明在家饿得很了,就慢慢的从院子后头爬到山上去。
他那时浑身污垢,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只有膝盖上,因为常年贴地磨出的两团模糊不清的痂格外结实,身材更是干瘦无比。
没有人教他,他什么都不懂,仗着身材瘦小,下意识的,就拣那些狭窄又低矮的灌木丛或者坑洞钻。他向一只穿山甲一样,一路在林中穿梭,很快就爬到了更深处的山坳坳里。
在那里,他遇到了正跟五彩斑斓大野鸡一起玩的阿金。
彼时,阿金也才化形没多少年,长年累月在这大山里,听一些云雀飞鸟,野鸡走兽讲些外头的故事,日子也十分惬意。
他浑身上下白白嫩嫩,穿着绿叶子裹着的大衣服,浑身只露出胖乎乎的白嫩脚丫子,自己如同藕节一般的手臂。一双眼睛如同黑珍珠一般,格外不俗。
这荒僻的大山,连底下的山村里也只剩下一两户人家,不知多少年都没有人进来了。
阿金陡然见到这比他还野人的野人出现,最开始也是十分警惕的。
等到发现张明明是个连话都不太会说,只会傻傻的笑,和呆呆的坐,以及抓到东西就往嘴里填的傻孩子时,他也就开始逗起他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听说人都有名字的。”
“啊……咿呀!”
阿金难得见到一个活人,他小孩子心性,才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呢,只自顾自的介绍道:“我叫阿金,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听?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因为我的皮肤,就像地底深埋的黄金一样,金灿灿的,又特别值钱。”
第十四章 打算
阿金就这样和张明明一起长大了。
他在山中常年无趣,身边全是些兔子野鸡什么的,前者饿极了什么都吃,而且最喜欢的事就是生生生,太可怕了!阿金也有意避开它们。
好不容易来了张明明这样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傻子,阿金觉得,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忙碌起来。
不过,也多亏了阿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一句,张明明的所有像人的一切,几乎都是他教的。他每天偷偷摸摸来抱走这个傻孩子,晚上再试着让他自己走回来……日复一日,时光飞转。
而在张明明五岁那年,常年出去游荡不知所终的奶奶,终于在一次出走后,也没有再回来过。
张广发在偶然一次突发奇想往老家打电话时,才发现他早年留在家中的那个破旧的诺基亚蓝屏手机,连电话号都已经属于别人了。
恰巧电子厂里承接的业务单越来越多,每年都在大量的招收新人,甚至有些人还不到十五岁,都是从农村里带过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半大小子一个月能收入的跟其他人一样,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而且,因为厂区特别大,工人也多不胜数的原因,那些半大小子,只要体格看着差不多,就能被熟人带进来。反正都是在这硕大的厂区里上班,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在二胎政策即将落实的时候,张广发夜里跟自己的老婆商量着。
“你瞅这大城市里环境多好,就是上学时花费太贵了,好像还有很多补习班,也特别特别的贵。咱们攒的这些钱,最多也就够买房子时付个首付的,可万一以后要有了孩儿,也不能叫他在起跑线上输给别人啊!”
他哩巴嗦一大堆:“不如我回老家一趟,咱把家里的大儿也过来,随便养几年,等到15岁了,就让他也在厂里上班。到时候小的估计也正是大把花钱的时候,咱们三个人的工资,全力供一个小孩,总该能有出息的吧。”
女人犹豫了一下,不由也为这个想法心动了,只是她还有几分理智。
“咱们上次回去,那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