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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酒,将酒杯放在桌子上,叶轩站起身来,询问道。
“有的,唐总。”
孟维嘉点头,她知道,唐总又要去“健身”了。
她对唐总了解并不多。
她只知道,唐总是打架出身的。
从打地下拳赛,到只身一人收拾掉整个青帮,再到成立“天涯武道社”,基本上全是唐总一人去做的。
唐总每天早上和晚上,都会去重力室“健身”。
唐总在纽约市中心买的房子里,就修建有一个重力室,能够自由调控重力,进行跑步、拳击、散打、格斗等训练。
孟维嘉不太理解,像唐总这么成功的人士,为什么非得对“健身”这么执迷。
更何况,唐总身价三百多亿,即便以后不打架了,钱也是花不完的。
“维嘉,你知道,我聘用你做经纪人,是因为你不该说的话,从来不多说。不该问的问题,从来不多问。不该想的事情,从来不多想。如果你再胡思乱想的话,我可是会考虑换一个经纪人。”
叶轩说话声音很严肃,也很平静,平视着孟维嘉,说道。
“是的,唐总,我知道了。”
孟维嘉赶紧收回思绪,十分干练的说道。
“去做事吧!”
叶轩呵呵一笑,说道。
“是,唐总。”
孟维嘉严肃道。
“嗯。”
叶轩点头。
孟维嘉最吸引他的一点,就是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等孟维嘉离去后,叶轩脱下身上西装,换了一身强劲的运动装。
被勒紧的上衣,紧贴在叶轩胸膛,将叶轩强壮的身材,完全彰显出来。
这件上衣,是叶轩请裁缝专门制作的。
在衣服内部,缝有很多重金属。
衣服重量,是一百斤。
在叶轩脚下,则是一双特质的运动鞋,呈现铁青色。
这双鞋,是特定的鞋子,用重金属钢打造,重达四十斤。
而叶轩下半身的短裤,则是金丝材质,用高密度水银浸泡过,重量大概在一百六十斤。
将衣服穿好,叶轩来到重力室。
华夏有异人、修真者存在,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因此,一些高档酒店,修建有重力室,供那些异人、修真者“健身”,并不奇怪。
叶轩打开重力室的门。
重力室空间很大。
在重力室内,有很多用隔板隔开的透明玻璃质箱体。
每个透明箱体,都是一个重力房间。
每位来重力室的人,都可以自由选择一个箱体,进入箱体后,再提升重力倍数,进行修炼。
叶轩选择五号箱体。
因为,前面四个箱体中,全都有人。
进入箱体,在叶轩面前,有个旋钮。
叶轩直接将旋钮指针,调到对准五十的位置,也就是五十倍重力。
“我靠,那家伙居然用五十倍重力修炼?”
当四号箱体中的青年,看到叶轩将重力倍数调至五十倍时,顿时吓了一跳,震惊道。
箱体全是透明质,可以清楚看到,其他人做了些什么。
“呵呵,五十倍重力下,他在里面,还能做些什么?”
三号箱体中,有个身材魁梧的汉子,冷哼道。
“就是,老三,我赌待会他连站都站不稳。”
二号箱体中,有个瘦猴般的青年,笑说道。
“行了,你们三个,专心一点。”
一号箱体中,有个中年男子,侧脸坚毅无比,正在用二十倍重力修炼,训斥道。
当叶轩走进重力室时,中年男子便察觉到,叶轩身上的不同。
而当叶轩一进重力房间,就使用五十倍重力修炼,更让中年男子深觉震撼。
五十倍的重力,这大概是什么概念呢?
如果你的体重是一百二十斤,那么,在五十倍重力下,你的体重,就会飙升至六千斤。
的确,对一些力量型异人而言,六千斤重量并不算什么。
但这家伙,明显不是力量型异人。
因为力量型异人,全都是肌肉硕大之人。
如果是智慧型或速度型异人,用六千斤重量训练,那就真是太变态了!
中年男子情不自禁转过头,看向正在五十倍重力下的叶轩。
整个人,顿时呆滞了,瞪大的眼睛里,写满震惊之色。
居然在做俯卧撑!
而且,还是单手俯卧撑。
“一百三十四、一百三十五”
重力房间内,叶轩单手撑在地上做俯卧撑。
他做俯卧撑速度很快,一分钟内,做了一百多个。
当然,这还是在他未使出全力的情况下。
如果叶轩使出全力,一分钟,单手五百个俯卧撑,并非难事。
叶轩对自身要求很苛刻。
从他在慕尼黑,输给李问天后,他便严格要求自身。
他要用最变态的训练方式,将他训练到最强大的地步。
他专心致志的训练着。
对隔壁几个箱体中的异人,表现出的震惊与哑然,完全不管不问。
“老二,你刚才说什么?这叫连站不稳吗?”
四号箱体中的青年,目不转睛的盯着叶轩看,一脸惊愕的神色,震惊到了极点。
五十倍重力下,做俯卧撑,还做的轻而易举
这家伙,该是有多变态。
“快看,他又调整重力倍数了。”
三号箱体中的魁梧汉子,激动道:“不知道他会调整到多少倍?”
“应该是六十倍重力左右。”
三号箱体中,瘦猴一样的青年,猜测道。
“不。”
一号箱体中的中年男子,神色严肃无比,沉声说道:“应该在一百倍左右。”
果然!
他们聚精会神的看着叶轩调整重力倍数。
很快,那旋钮指针,就从五十指向六十、七十、八十,最终停在了一百。
“一百倍重力,这家伙,究竟是不是异人?太变态了!”
几人看得一脸茫然,震惊道。
但在五号箱体中,叶轩挣扎犹豫着。
一百倍,只是他平时用的。
为了更好的突破自身,叶轩决定挑战自我。
然后
他将重力倍数,调整至一百五十倍。
此时,他已经汗流浃背,满脸汗水打湿了银色的头发。
他疯狂地挥动拳头,在一百五十倍重力下,他的体重飙升至一万多斤。
这是一个十分震撼的重量。
但叶轩,却像不知疲倦一样,疯狂地修炼着。
而在他旁边箱体中修炼的几个人,全都震惊的无法言语。
尼玛。
这简直是个变态呀!
第121章 林雪姬病重
ps超级累!
超级累!
今天有两场考试,整个人累的不行,更新晚了。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江北医院。
林雪姬倒在病床上,望着窗外天空。
漆黑色的夜,像被一层薄薄地黑色帷幕,给遮掩住一般。
柔和的月光,变得十分浓郁,像一道粘稠的浆糊一样,铺盖在大地上。
望着一闪一闪的星光,还有皎洁形如银盘般的月亮。
她眼角处,抹过几丝泪水。
躺在病床上,快半年了。
在这半年。
如果不是有黑夜与白天的陪伴,她大概是坚持不下去的。
有多少次,她一意孤行了断的生命,却总在半只脚踏进阎王殿时,被医生救回来。
她开始有些麻木了。
好在温天磊不离不弃的陪着她。
“天磊,你说,我还能活多久?”林雪姬脸色惨白,轻声问道。她嘴角干涸开裂,些许血丝从她嘴角淡出,双眸黯淡无神,血丝像红色藤蔓般,遍布在她眼睛里,原先她那多么水灵的眼睛,却变得像沟壑丛生的死鱼眼一样。
“你呀!肯定能活好久好久。”
温天磊表现的很平静,笑说道。
他照顾林雪姬半年,一直一来,他都是林雪姬主治医师。
在这半年来,他不依不舍的陪伴,是林雪姬能坚持至今的主要原因。
他剥着橘子,黄色的橘子瓣,晶莹剔透,他细心的挑落橘子瓣上的白丝,然后将橘子瓣放进清水里,清洗干干净净,才喂到林雪姬嘴里。
这样的生活,他喂她吃饭,持续了半年。
林雪姬患了血癌。
一年前,叶轩初见林雪姬,便一眼看出,林雪姬有病,活不过一年。
那时,林雪姬并不知道叶轩是布鲁斯叶,就以为,叶轩是疯人疯语。
可!
从那以后,林雪姬开始力不从心。
做事情时,会出现贫血,甚至会出现头晕眼花。
到医院检查,才知道,她患了不治之症,血癌。
半年时间。
她从貌美如花的“白雪公主”,变成丑陋的“巫妖婆”。
她细长如柳,乌黑亮丽的发丝,渐渐地脱落。
随着化疗的逐渐深入,她的头发如深秋叶子一般,全部落净。
她戴上一顶帽子,白色的兔耳帽,显得很可爱。
为更好照顾林雪姬,温天磊二话不说,也去剪了个光头。
锃亮的头,在灯光映射下,就像一枚夜明珠一般。
他照顾了她半年。
同样,他也爱了她半年。
他为她翻遍古籍,为她查遍古书。
偏方、土方,他学习一堆,却从没什么用处。
看着一天天憔悴的林雪姬,温天磊心里很难受。
泪水从他眼角滑落,可他却还是不敢告诉他爱她。
他知道,她爱的是叶轩。
或者说,爱的是布鲁斯叶。
在遇到叶轩前,温天磊一直都自恃为天之骄子,聪明过人。
他看上的女人,哪个不是投怀送抱?
但遇到叶轩后,他便知道,何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叶轩,真的太强了。
他温天磊,比起叶轩,就像一坨屎,还是不知廉耻的屎。
后来,他爱上了林雪姬。可很明显,林雪姬更爱叶轩。
这也对。
自古美女多数恋英雄。
他温天磊,比起叶轩,更像狗熊,根本没办法和叶轩相提并论。
哪怕叶轩死了。
他温天磊,依旧比不上叶轩。
温天磊不是那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如果林雪姬爱的是其他人,他一定会鼓起勇气,和那个人一争高低。
林雪姬爱的,偏偏是叶轩。
那个,他这辈子,都无法堪比的人。
他输了。
输的彻底,输的完全,输的心甘情愿。
“雪姬,我前几天,又查了一个土方法,这次肯定会把你治好的。”
温天磊眼角有泪水涌动,看着一天比一天瘦弱的林雪姬,他内心的痛,是无法描述的。
他有时,甚至会觉得,如果叶轩还活着就好了。
有叶轩在的话,一定能将林雪姬治好。
他不介意叶轩是他情敌。
更不介意,林雪姬爱的是叶轩。
他只要林雪姬能好好地活着。
哪怕,她不爱他。
他想看着她幸幸福福、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哪怕,陪在她身边的可能不是他。
但比起她的快乐,他甘愿落入尘埃,化作一粒沙。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