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默在一下试出这头野兽的实力后,心中就有了数。
在接下来的战斗根本是不躲不闪,以不变应万变,就算这头野兽速度与灵活比他强上一截,可他就站着不动应对,光是防御肯定跟得上对方的速度。所以几个回合过后,这头野兽就伤痕累累了。
特别是最后一次他抓住机会一棒子将它一条腿抽断,战斗结果就几乎已经出来了。
失去速度与灵活上的优势后,李默一把冲上去将它踩倒在地,举起手中狼牙棒就是一棒子砸在它头上,直接将它抽晕,后面就不用说了,连续三棒直接将它脑袋砸开,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任何世界中,寒冷地带的生物都非常的少,这个也不例外。在击杀那头魔化野兽后,接下来一个多小时又是一个人赶路。
这时天空又开始下雪,漫天的乌云黑压压堆积在一起压在头顶,鹅毛大的雪花从空中晃晃悠悠往下飘,放眼望去,整片视野都是飘落的白雪。
说实话,在这人迹罕至,特别是野兽怪兽出没的深山老林中,独自一人走在死寂的无人雪原之中,四周全是荒凉的白色,一股冷寂的感觉扑面而来。人都是群居的动物,短时间内独自一人走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时间一久,寒冷孤寂能将整个人包围,那股深深的压仰感就算意志坚强的战士也难以忍受。
当然,这只是相对普通人来说,对李默这种已经超出普通人的轮回者来说,这些倒是还能忍受。
反正也不是急着赶路,所以他也没急匆匆的往目的地赶,看天气情况这雪估计要下得满久,他找到路边一处向内凹进的山壁,用狼牙棒与双手剑交叉使用,开凿出了一个容身之外,做为休息的地方。
这个地方本来就向内凹进去近米左右,他又用武器向内砸出一米多的空间,再清理干净,一个简易的露宿地便出现了。
然后从外面冒着大雪砍来数颗大树削好堵在洞口前围成一个半围,当做简易的围栏,然后将削下的树枝砍成小截小截的堆在一边,架起一个小小的火堆。
躺在火堆前,吃着烤好热喷喷的烤肉,喝着哪个世界都有的美酒,看着外面纷飞的大雪,感觉非常的惬意。
吃饱喝足,躺在收拾出来的一块石头上,看着头顶黑色的岩顶,李默的思绪却慢慢飞到过往的记忆中去了。
这种情况他以前有过一次,那是在大学时同他女朋友去郊游,两人在野外的一个山洞中过了一夜。同样在大雪纷飞的那一夜中,本就情投意合的两人关系有了重大突破,李默无耻的用帮她取暖为借口突破了她的防线,成功的上了全垒。
那一次她还是初夜,那一次他也是第一次,但他经过无数小电影的熏陶,理论上已经是丰富无比。
在那一晚上,初尝女人滋味的李默搞了大半夜,几乎从小电影上学到的姿式都用了上去,到最后第二天两人都走不了。
她是第一次行动不便是正常的,但他是搞过头了,小弟弟磨破皮了,痛得走不了。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美好的经历,之后她们成为了正式的情侣,还在外专门租了间房子当**巢。、
本来一切都是美好的,两人会一起大学毕业,并且说好了毕业后去同一个城市生活,不出意外接下来就是结婚、生子,过上性/福美满的一生。
可惜接下来的剧本好像被老天改了,传说中的高富帅同学出现了,便有了后来的事情。当他回来,得到的却是噩耗。
“张天赐,你等着,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
一想到这里,李默心头便不可抑制的浮现出杀气,前段时间是觉得还不够保险所以没去找他,但现在他觉得已经足够了,以他现在的身手,要想潜入张天赐的住所已经有了把握,特别是有隐身术的帮助,更加增添了这一可能。
第二天一大早,火堆早已熄灭,李默用雪草草洗了个脸,然后从熄灭的火堆下挖出昨晚睡前埋下的一大块肉块,一摸还蛮热乎的,一边咬一边开始昨天的行程。
伯尼所在的部落其实并不是很远,主要是路不好走。
在走了一大段不知道算不算是路的雪地后,后面就是纯粹的雪原荒地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蛮石部落
因为这里处于野蛮人的故乡,太过于强大的野兽早就要么被驱赶走,要么被野蛮人的强者杀掉了,所以一路上虽然不时有野兽把他当成猎物,但都被他反手干掉了。
当天色渐晚,大雪也停了的时候,他终于来到地图标示的终点,野蛮人伯尼的故乡,蛮石部落附近。
蛮石部落处于一座山谷之中,连接外面只有一个通道,部落在谷口修建了一座关卡防止外敌入侵。凭借这座易守难守的关口,蛮石部落过得倒也算舒服。
还没到部落李默就被蛮石部落巡逻的野蛮人守卫发现了,在说明来意并出示阿卡拉给的信物后,他被请进了部落之中。
通过谷口那个超过十米,用纯石头筑成粗旷毫无美感的关卡,他跟随领路的野蛮人进入到了山谷。
一进入山谷,气候就由寒冷雪原变成了温带气候,气温一下子升高了最少十几二十几度,感觉一下子变得好暖和。实际上在山谷中温度也在零度以下,但相比外面最少零下二十度的气温,这已经算是非常的暖和了。
山谷非常的大,准确来说越到里面空间越大,除了蛮石部落居住地,在山谷中部落还种有一些农作物,还有一条小河从谷内深处流趟出来穿过山谷,将整个山谷分成两半。
而蛮石部落主要居住地就在小河的一边,这点从两边房子建筑分布情况能明显的看出。
估计是有人通报过了,在来到蛮石部落最大的一个建筑面前,李默就看到有许多高大的野蛮人聚集在建筑面前的石板铺成的广场上,在一名手持骨杖的老迈野蛮人的带领下,正默默盯着他。
好吧,这么大阵仗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特别是从周围向广场聚集的野蛮人越来越多,且大都扛着如大斧重锤等重武器,表情也不怎么善。
来到那名明显是蛮石部落颇有身份的老迈野蛮人面前,李默弯腰行了个礼说道:“来自东方的战士向长者带来目盲之眼的问候与祝福,愿您健康长寿。”
“愿祖先保佑你,孩子!感谢阿卡拉女士的祝福,我这把老骨头暂时还能撑得住。”老迈野蛮人点了点头表示收到了问候,并伸手将他扶了起来。
别看这老头老得好像只能靠骨杖才能站立,但力气却非常的大,起码李默无法抗拒,只有顺着被扶起。
野蛮人的性格一直是直来直往的,就算变成老人也是如此,一番见面客套后,叫蛮斧的老迈野蛮人率先问道:“你说你是按阿卡拉女士指引来蛮石部落送一位死亡的战士回归故乡,不知是哪一位战士?”
很不凑巧李默也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从储物空间中拿出阿卡拉用一个精巧木盒子装的伯尼头颅递了过去,直接说道:“这是蛮石。伯尼的头颅,我奉阿卡拉女士的嘱咐送他回家。阿卡拉女士说了,伯尼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所以希望能让他回归故土,葬在蛮石部落的祖地。”
。。。。
出乎他的预料,当他说明来意,在场所有野蛮人的脸色都变了,并且没一个人说话。
李默挠了挠头,对这一幕表示不解,递出去的盒子收也不是,举也觉得很尴尬,有些进退两难。
好在,这尴尬没持续多久,老迈野蛮人叹了口气,放开骨杖让边上一个野蛮人拿着,伸出骨骼粗大但又干瘦无比的双手接下了盒子。
“不行,伯尼已经堕落,他堕落那天就已经不是蛮石部落的人,他已经没有资格再葬在祖地了。”这时,就在老迈野蛮人接下盒子后,后方一名野蛮人抬起头,出声反对道。
“但是,他已经得到了救赎,这是尊敬的阿卡拉女士说的,即然伯尼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他就还算是蛮石部落的战士,有资格葬在祖地。”另一名野蛮人颇为不同意这个观点,反驳道。
但是,估计是野蛮人的性格使然,又或者是伯尼曾经做过什么让部落族人伤心的事情,这句话一出,大部分聚集在此的野蛮人沸腾了,纷纷出言表示反对。
“你们忘了伯尼当初对部落做的事情吗?你们忘了当初族长怎么死的吗?他已经堕落了,他的灵魂已经被地狱气息沾污了,他已经不是一个纯正的野蛮人了。”又有一人说到。
“他已经与部落决裂了,他已经不是蛮石部落的族人,我决不同意将这个罪人葬入族地亵渎祖先的灵魂。”
“但他已经死了,相信他死的时候已经后悔,他终归是我们的族人,相信祖先会原谅他的。”
“我不同意,他已经被逐出部落,这是经过全体族人同意过的,不能因为后悔就置部落的决议不顾。”
。。。。。。。。。。。。。
站在中央,看着边上群雄激愤的野蛮人,几乎都不原谅那个叫伯尼的野蛮人,李默感觉这个传说中的英雄职业者混得也够失败。
说实话,对伯尼能不能回到故乡葬在族地他并不在乎,可问题这个关系到他的任务完不完得成,完成度怎么样。所以,他不得不站出来说说,他扫了一眼四周的蛮石部落战士,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够了!”
声音之大瞬间将在场所有人声音压下,没办法,这些野蛮人个个都是大嗓门,如果不大声点还真压不下来。
“你们还是一名英勇的战士吗?你们还是蛮石部落的勇士吗?你们还是一个男人吗?你们觉得为难一个已经死亡的赎罪之人是男人的行为吗?你们有着同样的祖先,你们流着同样的血脉,你们有许多同他一起长大,一起训练,一起成为一名战士,你们都不记得这些吗?”
“谁不会犯错?谁没有犯过错?难道你们就没有犯过错?或许他让你们很失望,或许他有可能伤害过你们,但他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亡了,他的灵魂已经得到救赎,他为之前的过错已经后悔,他在死前同我说他已经后悔,对不起部落与族人。”
“你们是勇敢正直的野蛮人,你们是英勇无畏的战士,在远古英灵的见证下,你们告诉我,你们是继续阻拦一位悔过者回来,将他推入无底深渊,永远流浪在外不得救赎?还是让他回到故乡安息?”
第一百一十四章 野蛮人战技。剑精通
李默一口气将要说的话说完,然后连喘几口大气看着被他说得哑口无言的蛮石部落,心头却有些惴惴不安。
他这话虽然说得慷慨激昂,而且话语间巧妙的将野蛮人捧得很高,但实际上有没有效果并不知道,如果这些野蛮人不吃这一套就尴尬了。
幸好他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又或许是这一番恭维的话有了效果,不知道哪一句话撩动了他们的g点,这些野蛮人的情绪有了明显的变化,变得没有之前那么情绪激动,大都平静下来。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认同他的话,世上哪里都不会缺少顽固派,就算这个世人眼中以豪爽豁达著称的种族也不例外。
还是有几个野蛮人直着通红的脖子对着族人大声吼叫,想要试图让这些被说服的大部分族人不要被李默这个认为是骗子的人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