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阋彩障铝恕�
“沈小姐放心,就冲着这声‘姐姐’,嫣儿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福分,有什么不懂的事尽管说。”
送走了沈倾歌,嫣儿一阵恍惚,适才跟自己说话的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吗?再低头看看手中玲珑有致的玉佩,不仅质地罕见,就连做工也是一流的。再想想她送给长公主的见面礼——长公主寻访了几十年的凤血玉。到底是这沈倾歌的玲珑心思,还是她背后的顾家出谋划策呢?算了,想那么多干吗?若非自己对这沈小姐投缘,就算再珍贵的东西她也是不会收的。嫣儿甩了甩头走了进去。
沈倾歌靠在蓝色粗布抱枕,心中盘算着,她现在可谓是一穷二白了,仅有的两件宝贝都送出去了,黎城一年后才能分红。
马车沿着玉江城所有街道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了‘香满楼’的门口。
刚要走进去,小桃突然指着对面说:“小姐,那孩子真可怜?”
沈倾歌看了过去,是个衣衫褴褛的瘦弱孩子,大概五六岁的年纪,正对着一个戴着黑帽的锦袍男子哀求,他身后的匾额上写着‘木记米行’。
这年头,卖身葬父的有什么好奇怪,五贯钱买个奴谁不愿意?
沈倾歌只微微一皱眉走进了‘香满楼’。
“求求你,行行好吧,我只要埋葬了爷爷,做牛做马终身不求回报!”
蓦然,沈倾歌驻足,果然听到有人议论:“这家伙,好大的口气!”
“天五,替那孩子葬了死者带回来。”
二楼的雅间,一眼望过去,可见半条街,尽管暮色已致,大街上反而人流熙攘,叫卖身此起彼伏。
沈倾歌的目光一直落在‘木记米行’旁边不显眼的摊子上。
第十六章 惩恶仆()
是个清瘦的中年人,头发梳理的一丝不乱,几道深深地皱纹趴在额头,留着山羊胡,衣服上几处打着补丁,陈旧的桌案上放着一沓纸,一块砚台一支笔。有顾客时他不卑不亢一气呵成,没有人时捧着一本书看。显而易见,在外人眼里是‘自命清高’的落魄书生,可是沈倾歌不觉得,这个人身上的书卷气没有他外在表现的那么浓厚,更看不出一丝的落魄,刚好小二上菜进来,便打听了下。
号称‘惊鸿’?
沈倾歌嘴角勾起一抹诡谲的笑,小二居然说这先生为人处世低调?看来这玉江城还真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天五办事的效率让沈倾歌再次刮目相看。
沈倾歌打量着洗过澡换过衣服的小男孩,一张英气的小脸,一双墨黑的大眼睛,长大了定是个英俊的人物。
小男孩许是没想到自己的买主会是个女孩,只微微一愣连忙躬着身子作揖:“青雀多谢姐姐成全孝心!”
青雀?
沈倾歌听到这个名字,不禁莞尔,她果然是没料错,这孩子,怕不是个寻常燕呢!
沈倾歌扶起青雀,拉着他的手坐到自己身边,给他夹了很多菜,温和的说:“我初来玉江城遇到你,也算是一种缘分,你这声‘姐姐’让我倍感亲切。我叫沈倾歌,你叫青雀?”
男孩没想到沈倾歌这么温和亲切,眼泪不由得在眼眶打转,可他硬是逼了回去,轻轻的嗯了声。
沈倾歌让天五小桃也一起用饭,小桃本是个开朗的性子,一顿饭下来青雀也多了几句话。原来他刚满七岁,本是炎朝人,只和爷爷相依为命,后来爷爷不知怎么惹了官司,二人便一路乞讨来到了玉江城投奔亲戚,可是那家人早搬没了踪影,爷爷得了哮喘突然发病身亡,青雀只好卖身筹钱安葬爷爷。
曹六媳妇依然守在门口,一见到沈倾歌立刻大声嚷着:“大小姐,你一个姑娘家天黑才进门,若是人瞧见了岂不以为沈家没家教,小姐没教养吗?”
然而他看到一身劲装的天五立刻道:“外男不许进!啧啧啧,大小姐,你才多大年纪,开始往家里带野男人了!”
刷的一声,天五的利剑搭在曹六媳妇的脖颈上,她吓了一跳,不过一看到天五年少身体又单薄,扯开了嗓门往院子里喊道:“曹六你这个死鬼,有人要闯庄子了!”
哗啦啦十多人出来了,曹六一脸肥肉,络腮胡子,哪里像个护庄的管家,倒像是土匪头子。
刷的一声,天五的利剑搭在曹六媳妇的脖颈上,她吓了一跳,不过一看到天五年少身体又单薄,扯开了嗓门往院子里喊道:“曹六你这个死鬼,有人要闯庄子了!”
哗啦啦十多人出来了,曹六一脸肥肉,络腮胡子,哪里像个护庄的管家,倒像是土匪头子。
沈倾歌目光一扫,盯着曹六媳妇怒极反笑,示意天五进院,曹六等人只能一步一步退进去,他也是习武的人,自然看出这单薄少年是个武功高手。
第十七章 竖威()
庄子里其它人见这阵势,立刻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三十多的婆子走到曹六前轻轻地拽了拽袖子道:“大爷,她究竟是主子,有什么话好好说,拔刀相向可是死罪啊!”
“赵冬梅你个狐媚子,这里有你说话的地儿吗?曹六,咱们当下人的是在维护主子的清誉,你们十几个还打不过一个?”
曹六媳妇说着眼睛骨溜溜一转,曹六立刻明白了,可是要他挟持小姐,心中还是略有迟疑,却在这档口,只听一声闷哼,曹六媳妇双腿一蹬,脖子歪倒一边不动了。
“唆使护院挟持小姐,杀无赦!”
冷冷的几个字如炸雷般响在院子里,曹六傻了,指着天五艰难的咽下口水:“你……你居然杀人了!”
沈倾歌赞赏的点点头,原来这天五也不是木头一个。
沈倾歌目光清冷的一扫众人,目光落在曹六面上:“谁给你们的胆子以下犯上?京城来的二爷?梅家,还是洪姨娘?”
曹六此时倒镇静了,突然对身后的人命令:“弟兄们,今日咱们要是走不出这个门,下场跟她一样!若能走出了,主子定不会亏待咱们!”
嗤——
只轻微一声响,曹六突然身子一震,不敢置信的盯着自己鼓鼓的胸口往后扭过身子,双眼迸出凶残的目光:“贱人,老子宰了你——”
与此同时,沈倾歌一声疾呼,天五人影一飘已将呆愣的赵冬梅带了过来,顺便带了一脚,曹六仰躺在地上,手脚抽搐着,他不甘心的瞪着眼:“你,你不是沈倾歌,你,到底是谁?”
曹六这么一问,众人都讶然,是呀,沈小姐来了十多天了,每天都是忍气吞声,怎么会突然间变得厉害!
沈倾歌轻声一笑,取下面纱,走到曹六面前,目光骤冷:“你以为,沈倾歌就该被你们随意揉捏?曹六,做奴才的就该对主子忠心,否则,下场一定很惨!你们说呢?”
“大小姐饶命!”
齐刷刷的跪了一地,其中一个三十多的壮汉看了曹六一眼道:“禀大小姐,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本庄人,跟着曹六也是迫不得已,求大小姐开恩,日后鞍前马后,我等绝不敢半句不是,更不敢背叛大小姐!”
“是么?上有老,下有小,倘若又有人以此拿捏你们,难不成你们要舍了家人保我沈倾歌?”
护院们相互瞅了一眼瑟缩着身子再也不敢抬头,心惊胆战,难道她要将他们全部处死?
沈倾歌来回走了几步,吩咐了小桃几句,然后道:“今日大长公主已跟衙门府尹打过招呼,我本想着将你们都送进去发配充军,不过看你们也都是老实本分人,我今日就当积德行善放过你们!小桃,卖身契还给他们,从此这些人与我沈家毫无干系!”
惊吓后一阵千恩万谢的离开,只有三个护院依然跪在院子里。
“大小姐,俺们兄弟仨上无老下无小,孜然一人,愿跟着大小姐,还请大小姐成全!”
经过三天的整顿,庄子里的事大致清楚了。
第十八章 穷到当首饰()
原来赵冬梅是被曹六抢占来的,他毒死了赵冬梅的丈夫,又拿她的儿子要挟,赵冬梅为了儿子,为了替丈夫报仇忍辱负重跟了曹六,在曹六媳妇手中吃尽了苦头。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被沈倾歌提成了庄子里的管事,她感恩戴德,用心用力,成了一把好管事,她的儿子方正年方十三岁,又认得字,留在了沈倾歌身边帮忙记账什么的。
沈倾歌在曹六屋里找到了大概一百多辆银子,让赵冬梅和张龙他们送还给被劫的村民,利用大长公主的招呼让张龙张虎进了衙门当差,张豹拳脚功夫好些人也机灵点,便留下他办事,顺便让方正跟着练练身子骨。几天后又派张豹和赵冬梅走遍杏花村收集了所有正竞相开放的杏花,并许诺三个月后的价格是他们一年的收成。村民们听说大小姐惩治了恶霸曹六,又将银子还了回来,心中欢喜,杏花与他们并没有多少用处,纷纷答应了三个月后结账。
沈倾歌让天五教青雀学武,小家伙学的很用心,白白净净的很是能吃苦。天五从一开始抗拒和小家伙同住一屋,渐渐的也习惯了。他怎么也想不通沈倾歌日子过得如此清苦,不,他想不通的是沈大小姐怎么会过清苦日子?而且还亲自动手酿杏花酒。
她很缺钱吗?
很快,天五的问题得到了答案。
这几天,他发现青雀半夜总是起来翻看自己的小包袱,他偷偷的看了几眼,是块工艺精美的金镶玉锁子,青雀一遍一遍抚摸着,小脸上闪过决绝的神色,翌日,他拿着金镶玉锁子走进小桃的房间,天五跃上屋顶,他着实好奇的很。
“不行,既然是你爷爷留下的,一定是你们家的传家宝,别说小姐不同意,我也不能答应。”
小桃坚决不受。
“桃姐姐,它都不能帮我什么,不就是一个死物吗?何况,等姐姐度过难关,我可以再赎回来嘛!”
小桃想着小姐这几天睡的很不踏实,再看看金镶玉,又仔细想了想觉得青雀说的也对,还有小姐一些首饰,虽不是很贵重,但她想好了,只要有钱了一定赎回来!
天五无语望天,黎城商界传奇的少年才子怎么就到需要当首饰的地步呢?少爷知道了该有多难过。天五立刻传出了信息,很快得到指示。
小桃去城里,天五一定要陪着,他说一个女孩子家出门太危险,到了城里天五出去了一会儿很快又回来,他打听了“福尚斋”的信誉最好。
小桃没想到这些首饰当了不少钱,她很快归功于青雀的金镶玉,她特别吩咐了老板不要将它当初去,自己很快会赎回。
沈倾歌看到三百两银子自然起疑了,追问下小桃只好说出了青雀的金镶玉。
听到‘金镶玉’三个字,沈倾歌脸色一白,立刻吩咐天五赎回,就算是抢也要抢回来,而且不露神色,让人发现他们的身份。
遂带着疑惑,天五也没问连忙去办了,看小姐凝重的深情,怕是晓得这金镶玉的来历!
第十九章 为青雀欠人情()
当沈倾歌真真切切的见到金镶玉时身子一颤,前世,这块金镶玉到她手中时沾染了血迹,为了赵睿轩的大计,她让无名去追杀金镶玉的主人……呵呵呵呵……真是善恶有报天道轮回……沈倾歌庆幸自己此生遇到这个孩子。她终于明白,青雀的“爷爷”并非是惹了官司,恐怕是被人发现追杀,而现在金镶玉去了一趟当铺,沈倾歌决定不去冒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