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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林旭,方晴一反自己以往矜持的作风,而是很随和地笑着向林旭挥了挥手,待林旭走近时,竟然亲自将车门为林旭开好,大有充当林旭司机的意思。
“受宠若惊了,方总!”林旭并没谦让,而是一脸坦然地坐了上去。
“能给林总开车门儿,也是我的荣幸!”方晴笑嘻嘻地坐到驾驶的位置,然后发动了路虎。
“去哪吃?方总!”林旭看着东三环堵得一塌糊涂的路面,随口问道。
“今儿是你请客,可是地方得我选!上了车,就跟我走吧!”方晴一点都不担心堵车,没见她按下什么按钮,林旭却听到路虎发出了警笛的鸣叫。有了警备的车牌,有了警笛的配合,前面的车流一路避让,路虎在车流中疾驶而去,却是奔向郊外的方向。
“方总,什么地方儿?不会让我倾家荡产吧?我想以您的品味,那地方一定错不了,您也没问我带着多少银子,万一没钱付账可就惨了!”林旭一路调侃着方晴。
“放心,一顿饭,不至于的!别紧张,呵呵。”方晴没理会林旭的调侃,双眼紧紧看着路面,驾驶着路虎在车流里穿插游动却速度不减。
对于方晴的车技,林旭是彻底领教了。随着暮色渐重,路虎渐渐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路两旁的景色也变得翠绿且幽静——已经到了郊区。
“还是城外好啊!”林旭由衷地感叹了一句,长时间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都市中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种想要逃离的念头。只是,此种生活浅尝可以,长时间生活,却又都耐不住那份寂寞——而今的人们,谁还过得了没有手机和电脑的生活呢?
“看不出林总还有如此兴致,不如盘桓几日?”郊区的车道不再拥挤,方晴也放松了下来。
“想,真想!只是身不由己啊!”林旭感叹着。
“呵呵,看来林总也不能免俗呀!”方晴笑着说,随手转动着方向盘,路虎在一个岔口向右转了过来,驶向一段乡间马路。
林旭摇下车窗,一股清新的田野气息扑面而来:路的两边,都种着小麦,在暮色中一望无际。远处是一个小小的村落——正是晚饭时间,屋顶上冒出的习习炊烟透出一股恬淡与自然。
方晴把车停到一处院门外,按了几声喇叭,铁门悄然洞开,路虎缓缓地开了进去,后面的铁门又无声地合上。
进到院内,林旭惊奇地发现,院门里面竟是别有洞天,从外面看,这处院子与普通的农家小院没有两样,进来之后才发现,院里不但宽阔,并且很深,高高的院墙将这里与外面隔开,顺着院墙种满高大的槐树,郁郁葱葱,更显院落里的幽静。方晴将车开到院子的车场上,林旭下了车,又是一惊——这里的车几乎可以开个名车展,不但车名贵,车牌号也都非同寻常。方晴下了车,见林旭脸上有些疑惑,漫不经心地说:“别紧张,林总!这不过是个私人俱乐部,是我父亲一个朋友开的。来这里的,非富即贵!”
“那我倒是沾了方总的光,只怕一会儿我要变成‘刘姥姥进大观园’了!”林旭自嘲地说。
“林总过谦了,哪有如此潇洒的‘刘姥姥’?”方晴一阵娇笑,带着林旭走入一道月亮门…
茶恋——(六十一)水月洞天
林旭跟着方晴走进月亮门,立时被院内的景致所吸引:虽是地处北京,此时他却仿若置身于江南美景之间。院内的亭台水榭,假山奇石,无一不透出精致秀美,尤其一处九曲长廊,更是仿尽苏州“退思园”的神韵——于长廊漏窗之上,雕刻着“清风明月不须一钱买”。意思是,清风明月人人可以得享,却需要有一份恬淡的心境。而更多的人,却犹如忙于低头拉车的车夫,即使身处美景之间,哪里还有心思顾盼两边?林旭一边品评着院内景致,一边随着方晴向院落深处走去。
方晴来这里已不下几十次了,但今日有了林旭在一旁,又加上林旭无意间的一番感慨,不仅让她了解了院内景致的由来,更加让她对林旭佩服不已——她想不明白,怎么这个人的脑袋像个杂货铺,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都知道。
穿过长廊,一座拱形小桥现入二人眼帘,小桥不大,却是汉白玉雕刻,游龙戏凤栩栩如生;桥下一池春水,微风起处,真个是“一池萍碎”的景致!
过了小桥,二人来至一座雕梁画栋的建筑门前。行至此处,早已有服务生上前迎迓。非常周到且客气地将他们让至厅内,无须方晴开口,早已为他们准备好一间雅致且幽静的单间——这是她早已订好的。林旭二人随服务生进门之后,还未及落座,已有静候室内的两位服务小姐递过温热的毛巾。方晴只是略微擦了擦手,就将毛巾扔还给服务生。林旭却在擦手的时候,打量了一下房间内的陈设:房间不大,装修古朴,室内摆设典雅精致,一道镂空雕刻的屏风将室内隔出里外间,用餐在里间,既保持了一份隐秘,又不过于沉闷;一张红木八仙桌,大理石镶嵌的桌面,描绘着《西厢记》的片段——红娘拿着棋盘遮掩着张生亦步亦趋,神色惟妙惟肖;四张红木雕花座椅依次摆放,也是大理石镶嵌,却被细心地铺上了柔软的坐垫,既保持了美观,又增添了舒适感;一架多宝格,几款淡雅的青花瓷器陈列其上,虽是赝品,却也平添了一份崇古慕雅的情趣。
落座之后,早有服务生为二人奉上香茗——极细腻的青花盖碗儿,精致异常,从其做工来看,绝非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大众货,林旭端起盖碗儿,用杯盖儿轻轻推开漂浮的茶叶,轻啜一口,心里暗赞——好茶!虽不及叶子给他的碧螺春,却是上等的香片,味醇厚,略清苦却回味甘爽。方晴从林旭进院之后,就在暗地观察他——她特意安排这地方,是别有用心的。一来,她知道林旭喜欢风雅,为了迎合他的品味;二来,她也是借机向林旭展示一下,如此的品味不是你林旭一个人才有;再有,她希望看到林旭表现出仰慕且向往的样子,如此精致,不是寻常人可以享受的。但,她有些失望了。林旭不仅没有表现出仰慕之色,反而有如到了自己家里一般的驾轻就熟。一路上,他或是对某个景致赞叹几句,随口说出一些典故与出处,时而又点评几处景致过于做作,人工太多,失去了自然的本真,而看他喝茶的那副神态,其平淡且熟练的神态与手法,就如同他每天都这样喝茶一般。方晴越发地感叹,她不懂得一个像林旭这样的打工者,却为何具有一种自然的贵族气质。而这种气质,却不是她经常接触的那些富甲一方的人都能具备的,那些人,更多的是附庸风雅——如同她自己,虽然也是在用盖碗儿喝茶,却耐不得这般的繁冗,直接把茶碗端起,用嘴吹吹茶叶咕咚饮下,颇有几分《水浒》中的孙二娘的神韵。
用过茶,服务生上前恭敬地低问二人何时用餐,方晴随口吩咐了几句,林旭没有听清——他还在细细品味着青瓷盖碗儿。似乎,对他来说,吃什么已经不重要了,正所谓“佳肴可以下酒,而美景亦可以裹腹”,他正在享受着一份视觉的饕餮。
不多时,服务生将一盘盘精致菜肴陆续铺陈,最后,端过一个白色大瓷碗,却比常用的碗矮了很多,又不是碟,林旭觉得很像自己用的笔洗,却被放大了几倍,里面注入的是将满的热水,还微微散着热气;而后,服务生将一个精致的泥壶至于其中,而后向壶中缓缓注入了酒液——酒色暗红,正是陈年的“女儿红”;随即在旁边放上一个小碟儿,里面有着几颗青梅——青梅煮酒,却不知道方晴是否打算与林旭一论英雄?
至此,一切都已备齐,服务生恭敬地退下,房间内,只剩下了方晴与林旭,还有这景致且别有蕴意的酒菜…
林旭一直没有做声,而是坦然地看着这一切,他知道,这种地方,无须去挑剔菜肴的口味,也无须去品评服务生的态度,仅凭这里的陈设与装点,以上两点自不会差。何况,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一个招待不好,只怕会引来无尽的麻烦,在这种场合下,正如那句话所说——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的,因为来这里的人绝对是“上帝”的待遇。直到服务生退下,他才含笑开口:“方总,如此雅致的地方,真是视觉享受!”
“林旭,这里就你我二人,何不随意一些?我们以名字相称就是了,再说,有此美景,可不要良辰美景虚设哦。”方晴不知道是受了林旭的影响,还是被这里的景致感染,几句话也是说的咬文嚼字。
“莫使金樽空对月!你说得不错,呵呵!”林旭并没称呼方晴的名字,只是把称谓换做了“你”,他一边说,一边启开酒壶的盖子,向里面投入了两颗青梅,又将盖子盖住。然后对方晴说:“稍微等会儿,待梅子的味道出来,这酒味道更佳!”
“我一直很奇怪,林旭。”方晴拿出自己的烟盒,抽出一支点燃,看着林旭说。
“奇怪什么?”林旭又端起了盖碗儿,轻轻尝了一口,这杯茶,远比他的“张一元”茉莉花儿茶味道要醇厚,确是极品。
“我奇怪的是,你好像对什么都很懂!我要是不知道,一定以为你之前来过这里,一路驾轻就熟的样子。就说这酒,你为何只放两颗而不是一颗或是三颗?”方晴确实是在奇怪,她想不通林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说他儒雅,却又有纵马驰骋的豪放;说他豪放,却又如此淡雅细腻。她以前也请过别人来这里吃饭,也要过黄酒青梅,而那人却是一股脑儿将碟子里的青梅全部放了进去,使得黄酒喝起来有如陈醋一般酸涩。因而,她对林旭的兴趣更加浓郁。
“呵呵,让你见笑了。这也不奇怪,其实我只是喜欢看书,而且很杂,所以对一些东西略知一二,也不过是蜻蜓点水,浅尝即止!”林旭说着,端起了盖碗儿,轻轻喝了一口,然后接着说:“比如这杯茶,初入口,茶味很淡,若有若无;细品,却回味悠长,茶香入口不散。仅此一点,这杯茶就价值不菲,若不是顶级的香片,也不会差多少。”林旭漫不经心的几句话,却让方晴心里一赞,她知道,这杯茶正是林旭说的顶级香片。俗话说,人分三六九等,茶有香片碧螺。这两味茶,均是不同茶类的顶级,而懂得品味的人却不多,品一口就能道出其出处的人就更少了。
方晴不禁好胜心起,脸上却是笑意充盈,一边对林旭的品评赞誉不已,一边拿起酒壶,亲自给林旭把盏倒酒,然后又将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满,这才对林旭说:“林旭,有美酒佳肴,又有清风明月,我虽算不得佳人,却也不至于煞了风景,先敬你一杯,对你的升职略表祝贺!”说罢,轻起朱唇,一饮而尽——她正是想借助此景此地,与林旭“青梅煮酒,一论英雄”!
茶恋——(六十二)青梅煮酒
林旭却没有放晴那般豪爽,只是喝了一小口——这种酒,本就该慢饮细品的。他轻轻将酒杯放下,然后看着方晴说:“方晴,今天这顿饭,不光是为了祝贺我升迁这么简单吧?”
“也没你想得那么复杂!”方晴吃了一口菜,随口说了一句。
“哦?我怎么想得复杂了?”林旭见方晴如此说,倒是有了几分好奇。
“呵呵,你一定是想,我这么大费周章地挑了这个地方,如此用心一定是有什么企图?我猜得没错吧?”方晴笑呵呵地说。
“的确!和你接触也不是第一次了,我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