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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们住帐篷,亲自感受一下草原的夜景。”陆艺筹微笑着对大家说道,大家脸上都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大家自由活动吧,中午十一点半还在这个地方集合,一起去吃异域大餐。”
大家欢快地自行组队,穿着厚厚的棉衣,踩着冰草笨拙地去寻觅自己喜欢的景点,三三两两,指指点点,时而拍照,时而扔两个雪球,欢声笑语飞出来几乎都要被凝结成冰块。
“城市或者山野草林,你们怎么选?”
匡衡跟在几个作者后面,看着远处的雪景,大声问道,众人驻足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我是说,让你们选一个居住的地方,你们选城市还是选这种地方,或者说,城市还是僻静的乡村?”
“乡村贴近自然,空气好,水清,比较适合写作。”有作者回答道。
“而且能避开钢筋混凝土的环绕,入眼青山绿水,容易使人心静。”
柳敬亭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地走着,安静地听着,走在一旁的伊水安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你怎么说这个问题?”
柳敬亭微微一笑,道:“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对自然有份亲近之感,特别是写作者,我记得你之前接受采访时,说自己会选一些偏远的地方写书。”
伊水安微微颔首,道:“或者是个人癖好,心态问题。”
柳敬亭还要说话,却听匡衡道:“我很多朋友都说自己如何喜欢乡村生活,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在那里居住超过一个月,这种地方适合短居,不适合长住,特别是对上班族来说,缺水,没网,偶尔断电,想买个泡面都要驱车几公里去镇上超市,至于上班就更麻烦了。”
“那个时候,他们就深刻地察觉住在城市里的种种优点,如果说钢筋混凝土太过冰冷的话,可是夜晚接到两旁的路灯,店铺的广告牌散发出的光芒,不也透露着一丝丝温暖吗?”
大家没有就这个话题做深入讨论,对匡衡的话自然也是有保留的认可,然后话题又转移到草原冬季开发的问题上,说到滑雪,说到温泉,说到冬季赛马,篝火晚会等等。→文¤人··书·¤·屋←
聊天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偌大一个草原,只逛了一小段,已经到了集合的时候,午饭少不了羊杂汤,羊肉,羊奶等一系列出在羊身上的食物。
“包括这种食物,我们也是吃一次两次好吃,多了肯定会不习惯。”匡衡还在论证着自己的观点,这时,大家隐隐觉得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
午饭之后,众人一起去拜访了当地居民,听他们讲当地习俗以及一些流传在草原上的美丽的神话。
这个时候,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几个编辑承受不住寒冷的天气,开始头疼发烧,只好遗憾地返回酒店,剩下的则要开始选自己晚上要住的帐篷。
草原人民好客是天下皆知的事情,所以找帐篷进行的十分顺利,柳敬亭和伊水安还成了邻居。
……
“昨天下车的时候,你似乎有话要跟我说?”
晚饭后,柳敬亭和伊水安坐在帐篷里聊天,伊水安想到柳敬亭那天欲言又止的样子,问道。
柳敬亭微微一笑,道:“一个很八卦的问题,”可能是身处这样一个地方,心境也发生了变化,似乎距俗世已远,提到这样的问题也不再是什么尴尬的事情,“比如你是怎样进行一段感情,怎样处理感情这些。”
“和普通女人一样。”伊水安淡然道。
“可是普通女人分手之后,却不是你这种表现。”
“你怎么知道?”伊水安眼里散发出智慧的光芒,“她们只是没让你看到而已。”
柳敬亭点头,然后进入一段和谐的沉默,之后,伊水安娓娓讲述自己的感情故事:
“我之前在广告公司工作,他跟我是同事,是我们小组的组长,”即便重新提起自己的前男友,伊水安的脸上表情依旧没有起任何波澜,“风度翩翩,谈吐幽默,工作能力极强。”
柳敬亭心道:“没有这样出色,如何能入你法眼?”
“感情开始得很突兀其实,大约是三年前的某天,我们小组一起完成了一个比较重要的单子,那天下班后他邀请我们小组的人去看电影,结果,”伊水安轻轻笑了一下,“结果显而易见,只有我跟他两个人到了电影院,当时我立即明白这是他有意的安排。”
柳敬亭点评道:“手法常见,但是却有效,他是非常了解你。”
伊水安点头,续道:“从电影院出来后,我们便牵了手,过程中他有多次试探,而我没有拒绝。”
柳敬亭点头表示明白。
“再后来,我从公司辞职,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不适合职场,于是我开始专职写专栏,接一些约稿,接着就是出书,其实我从未料到自己的书会达到今天这样的发行量。”
“是,从开始就抱着写书发财想法的写手,反而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吃力。”
伊水安“嗯”了一声,接着说:“我们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正是那种我希望的生活,没有大波澜,却有小温馨,自我感觉,那会是一段静水深流,能持久的感情,心里日渐重视和珍惜起来。”
说到这里,伊水安如月色一般沉静的脸上,第一次出现黯然的神色。
“他因为工作能力比较突出,开始升职加薪,随之,工作的时间越来越多,一个礼拜总有三天左右夜不归宿的应酬,我自认为了解广告这个行业,心里对他也是百分百相信,而且,自己写作的时间也越来越多,所以对此并无怨言。”
柳敬亭轻声道:“这里应该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了?”
伊水安轻声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他不是那样的人,现在我仍然这么认为。”
“那你们?”
“问题应该出现在最初,后来仔细想想,我们从一开始就没能真正进入到这段感情中,当初之所以在一块,应是被彼此的表象所干扰,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后来得以维持,是因为我们几乎没有去干涉这段关系。”
“你写作,他工作?”
“对,那天晚上,我恰好卡文,卡得一塌糊涂,一个字写不出来,趴桌子上哭了一会,然后给他打电话,恰好那晚他没有去见客户,也没有加班,他让我下楼到附近一家咖啡店找他。”
此时,柳敬亭猛然发现,伊水安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流出了眼泪,眼泪顺着白皙的脸颊静静滑下,落到面前的桌子上。
“到了地方,我才发现,等我的不是他一个人。”伊水安从衣服里掏出手帕,轻轻把眼泪抹去。
都是故事堆里打滚的人,柳敬亭自然知道伊水安讲的是什么意思,“他,他有了新女朋友?”
“那个时候还不是,”伊水安重新恢复平静,抱歉道:“其实对分手的事情我已经释怀,只是情绪到了,难免这样。”
“了解。”
“前面跟你说过,他是一个极有风度的人,他不会做脚踏两只船的事情,他当着那个女孩的面跟我坦白,他们已经深爱上对方,请求我成全和原谅。”
柳敬亭不以为然地摇头,但是没有说什么,伊水安怔了片刻,为这个故事结尾:“我没有说成全的话或者原谅什么的,简单地对他们点点头,告诉他不要忘记去取东西,然后离开了咖啡店,之后,我离开那间屋子去南方住了一个月,彼此再没见过面。”
伊水安的故事说完之后,突然听到一阵鸟叫,那声音婉转凄凉,又饱含甜蜜深情,在这样的黑夜中显得尤其令人心动。
柳敬亭兴奋叫道:“天铃鸟!”
第七十四章 动笔(上)
“天铃鸟?”伊水安瞧着柳敬亭,流露出些许困惑。
“是啊,你刚才没听到有鸟在叫?”
伊水安摇头,对柳敬亭这样的反应隐隐有些不满,毕竟她在说自己的一段伤心往事,他在这个时候去关心一只鸟,显得特别没有礼貌。
“据说,许久之前,草原有一位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姑娘,后来因为她的情郎不爱她,伤心死了,化成会唱歌的天铃鸟,不过天铃鸟一般不会在冬天的夜里唱歌,除非她们有什么伤心的事情要倾吐,或者听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
柳敬亭这段关于天铃鸟的“据说”,自然是来自《白马啸西风》,书中描写女主角李文秀初次听到这种鸟鸣,就被吸引,实际上这自然是作者有意做的一个隐喻。
李文秀第一次听到天铃鸟唱歌的时候,就注定了后来的命运,当时她计爷爷叹着气告诉她:“世界上有许多事,你小孩子是不懂的。”
结果小女孩长大之后,不仅懂了,而且亲身验证了。
伊水安当然没有听说过天铃鸟,认为这是对方拐着弯安慰自己,皱着鼻子道:“好粗暴的一个隐喻,另外,只听说过草原上有百灵鸟,从来没听过什么天铃鸟,不会又是你的杜撰吧?”
“十日之后,自见分晓。”柳敬亭卖个关子,也算是侧面回答了伊水安的问题。
实际上,当初看《白马啸西风》,这只天铃鸟的歌声也跟自己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刚在听伊水安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心中莫名联想到那个故事,所以,刚才那声悦耳的鸟叫很可能是自己幻听。
伊水安盯了柳敬亭半晌,微讶道:“你居然是来到草原才开始构思新故事?”
“碰巧而已。”
“故事本身就和草原有关?”
“你应该也有这种经验啊,写作者正在创作的故事,与现实世界正在或将要发生的事情重合,写作者虚构的名字,在现实世界存在,写作者设定的背景和将去的地方契合,如此种种,应该都是常见的现象。”
伊水安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顺口问道:“你刚才说那只天铃鸟是一个被情郎抛弃的女子变的,你之前又说新小说坚持悲剧的风格,这么一联系,这只鸟不会就是你的女主角吧?”
柳敬亭微笑摇头,复又点头,道:“既是又不是。”
伊水安略一沉思,随即恍然,道:“又是,象征?”
柳敬亭点头。
伊水安淡淡一笑,没做任何点评,尽管她见过《七剑》和《白发》,深知柳敬亭的实力,但是她对柳敬亭的“十日之约”仍持保留态度,听了柳敬亭关于天铃鸟、象征这一类的设定之后,越发觉得这个故事凶多吉少,按照此时的舆论走向,新书若无十分亮眼和突出的地方,必然会被蓄谋已久的水军们践踏到体无完肤。
不过,伊水安肯定不会说任何一句泼冷水的话,虽然她总说自己不擅长人际交往,但是这不代表她不懂人心,比如这一次,她心里十分清楚,陆总和千红是明知山有板砖往下飞,偏偏硬着头皮往上冲,重要的不是输赢,而是态度。
两人又关于小说聊了一会,柳敬亭起身告辞,将要出帐篷时,伊水安忽道:“很高兴认识你,很高兴你能来草原,很高兴跟你聊天。”
“彼此彼此。”柳敬亭洒然一笑,转身出去。
……
“彼此彼此。”
在柳敬亭跟伊水安告别的时候,距这座帐篷千里之外的一栋大学男生宿舍里,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满脸荡漾着笑意,在WC上敲着这几个字,一秒钟之前,和他聊天的“白天黑夜”跟他说了句“晚安”,他这么回复道。
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是终究不能在对方已经说晚安的情况下继续打扰,事实上,因为这场聊天,他已经耽误很长一段时间,按照惯例,这个时候他本来应该出现在各大论坛上,率领着一众同行,依照雇主给的要求,对那个叫古庸生的可怜武侠小说作者进行围剿。
作为“反古小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