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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月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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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暮色降临,天色彻底暗下来,城中燃起了星星点点的烛火,各式的灯笼、花灯随处可见,五彩斑斓迷人眼。

晚上有元宵灯会。豫水边已经聚集了好多的少男少女,将点亮的花灯推入水中,带着憧憬的表情,望着自己的花灯渐行渐远。

可那明闪闪的烛火却瞧得我有些眼晕。我揉揉眼睛,才发觉,这晕眩感并不是烛光所致,而是我的脑袋确实很晕,遂偷偷试探了自己的额头,竟是滚烫滚烫。

何时竟发热了?

我这才重视起身体上的异样感,比如后背一阵一阵冒出的冷汗,还有走路时脚步止不住的虚浮,看来这风寒来势汹汹。

要不要告诉晨轩呢?

我悄悄瞥了他一眼,看得出他正享受着这得来不易的一天,嘴角时时含着一丝笑意。我当真不愿败了他的兴致,也不愿亲手葬送了我们俩做一对寻常的快活情侣的机会,因而,终是忍下没有将不适说出口。想来我的身体一向结实,这病能熬一时便熬一时吧。

晨轩不知我心中的盘算,此刻指向岸边一个小摊,提议说:“浅儿,我们也去买一盏花灯放,可好?”

我应好,拉起他的手走过去。小贩见到我们,立马堆起笑容,上前来招呼,“姑娘小伙儿,来买一对花灯吧,把心上人的名字写在里头,就能得到桃花神的祝福,从此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晨轩偏头凑到我耳边,打趣道:“白头偕老固然好,可要是子孙满堂,爹会不会被我们俩气死?”

我嗔怪地推他一把。

“我错了,娘子莫恼。”他嘻嘻一笑,转头对小贩说,“给我们拿一对吧。”

“好嘞!”

晨轩取来花灯,在纸上写上我的名字,再把笔管递给我,我也在我的花灯上写上他的名字。然后我们抱着花灯走到水边,蹲下,将蜡烛芯子点燃,最后把花灯小心地推进水里。两盏花灯,肩并着肩飘浮在水面上,一道缓缓地远行,时而因水波分开一厘,却马上又如胶似漆地碰到一块儿,仿佛舍不得彼此似的。须臾,我们的花灯融入了众多的花灯中,只见万千迷蒙的光晕萦绕着万千盈盈的烛火,如梦幻般华美,好像它们受到了阆苑仙子的召唤,不急不慢地朝仙境飘去。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直到再也分辨不出哪两个是我们的花灯,才慢慢站起身,依偎进晨轩的怀里,轻轻地感叹:“邺城真是个美妙的地方,有那么多可以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法子。”

他摸摸我的头发,“时候还早,我们再去看看烟火会?”

我闭上眼,只觉浑身乏力、晕眩更重,若不是靠在他怀里,我真不知能不能自己稳稳地站立。

于是故作撒娇道:“哥,你背我去吧……”

他轻笑一声:“好。”

晨轩背起我,走到一处半高的山头。这里人不多,还能将整个邺城尽收眼底,是个观赏烟花的好地方。一坐下,我便靠在他的肩头,阖了一会儿眼,又勉力睁开。

不多时——

“轰——!”

第一朵烟花飞窜入空中,绚烂地爆裂绽放!大红如火,银白如荼,状如花簇,形似烟云,刹那间将夜空照得如同白昼!整座邺城沸腾起来。

“浅儿,你看!”

我没有看那烟花,却是侧头看着他的侧脸。烟火的光亮照出他如画的容颜,温如暖阳、清若皎月,叫万籁俱寂、万物失色。

他唇边的微笑渐渐变得模糊。我的意识已经撑到了极限。

晕眩、晕眩,天旋地转。

意识消逝前,我想,这是我这一生最开心快乐的一天,就算就这么死了,也了无遗憾。

梦中月下  【初】 桃花醉  第六十五盏 回京

章节字数:1866

醒来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家中熟悉的床帏。

回来了吗?

确切无疑了吧……

刹那间,深深地感到一股繁华过后的凄清、绚烂过后的谢幕,遗憾、彷徨、失落、无措如阴霾笼罩心头,有种不真实感,不愿相信,我就这么回来了。

都怨我这不争气的身体。

“咳、咳。”我想坐起身来,可一阵来得突然的咳嗽生生将我摁了回去。

“什么声儿?!”从床边地上传来香儿梦呓般的呼喊,随即她一骨碌爬起来,见到是我出的声,顿时高兴坏了,“小姐,您醒了!”

我看着她含着血丝的双眼,想必是熬夜了,不禁心疼道:“辛苦你了。”

“不辛苦,”香儿频频摇头,“我和玉儿轮流上夜,不辛苦的。倒是小姐您,”说着说着她有些哽咽了,“清瘦了许多,让人看着难受。我们都只盼能替您受这病苦折磨才好……”

“胡说什么呀。”我再次勉力撑着上半身坐起来,香儿立马来扶,取一个靠垫让我倚着。我要了杯水喝清清嗓子,然后问:“今儿是什么日子了?”

香儿回答:“今儿已经是正月二十五了。”

“正月二十五?!”这个答案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我的记忆还停留在元宵那日呢。“二十五?!”

“是啊,”香儿解释说,“正月十八那天,三少爷与司先生送小姐您回来,您一直昏睡到今日。”

这么说来,我总共竟昏迷了有十天之久!

我又问:“三少爷呢?”

香儿轻轻地回禀:“回来之后老爷发了大火,罚三少爷跪十日祠堂,在列祖列宗跟前请罪呢。”

“跪十日祠堂?”我暗自心疼,可在香儿面前又不宜表露得过火,只得做出仅有担心别无其他的神态,旁敲侧击地打听,“那爹爹可打了三哥?”

香儿摇摇头:“这倒没有听说。”

我松了口气,心里却依然无法平静。晨轩已经受了七日的罚,虽说他身子骨硬朗,不会跪出什么毛病,可……可我还是想见他一面,知道他安好,我才能踏实了。

就在这时,玉儿进屋来,见到我醒了,登时喜上眉梢,飞快地奔到我床榻边上,连声道:“小姐您可算是醒了!这几日真是把奴婢吓坏了!”

我温温地一笑。这俩丫头待我是真的好。

玉儿又道:“对了小姐,大少爷来看您了。”

“大哥?”我喜道,“快让他进来罢!他来得可真是巧。”

“不是巧,”香儿补充说,“其实大少爷日日都来看望小姐您,只是您一直昏睡,他便每日在床边坐一会儿才走。”

“是吗!”此番我更是受宠若惊。大哥在知晓我和晨轩那不为世人所容忍的感情之后,不但没有疏远我,对我的支持和鼓励反而更甚于从前了,怎能不叫我感恩戴德呢!

说话间,大哥进屋来了。见我坐着,不禁笑了,“九儿冬眠醒来,看上去精神头儿尚好。”

我知道他是故意打趣我,莞尔一笑,回答:“是啊,睡了那么久,想不好也难。”

大哥轻扬嘴角,又很快敛了笑容,认真地说:“不过你的身子还未痊愈,仍得好好静养。”

“是,”我故意拉长了语调,“谨遵大哥嘱咐。”

大哥似笑非笑地瞥我一眼:“不正经。”

我牵挂着晨轩,现在终于有一人可以让我光明正大地倾诉,便问他说:“三哥怎么样了?还好吗?”

“你放心,他挺好的。虽然整日跪着,但一日三餐都按时送去。爹不会太苛责他的。”大哥回答道,“不过,我看他是跪得心甘情愿,他因为没能早些察觉你的病情,自责万分。”

我羞愧地低下头去,又抬头殷切地看向他:“大哥,你去求求爹吧,此番并不是三哥的错。是我硬要出去玩的,也是我隐瞒病状……”

大哥无奈道:“就算我去求,爹也未必听得进去。须知此次并非小事,赵郡主受了伤,老三却弃之不顾,在赵丞相那里,总得有个交代。”

也是。

我点点头,又道:“我想去看看他……”

大哥摇头。

我继续恳求:“就一眼嘛,见到之后我立马就走!”

大哥依然摇头:“你啊,还是别去了。一来你还未痊愈,须得卧床静养,不宜走动……九儿,你且听我说完,”见我要辩驳,他立马制止了我,“这二来,爹现在正值盛怒之时,你非但不避而远之,反而逆风而上,公然违背他‘不得探视’的命令,小心他一气之下不顾你的病情连你一并责罚了,到时候轩儿不忍让你受罚,定是自己一人扛下。你说,既得不偿失,又闹得满城风雨,何必呢?”

他这么说,我才打消了去看晨轩的念头。

大哥安慰道:“快了,就三天,等他受完罚,自会来看你。”

梦中月下  【初】 桃花醉  第六十六盏 求医

章节字数:1970

大哥走后,我一个人靠在床头坐着,回想起在邺城的一幕幕,不由得欢天喜地。晨轩为我买的“桃花醉”被放在了梳妆镜跟前,远远看去,透过翡翠的胭脂盒,我似乎能看到那一抹动人的桃花红,如同他赠我的花枝一般的颜色,撩人心扉。

陡然间想起那个和他亲密的早上,我们曾说起的……“春宫册子”。尽管四下无人,可光是想想,我就愣是脸红了起来,犹豫了一会儿,终是决定去找找看。于是趁香儿、玉儿都不在房里的大好机会,我偷偷摸摸地溜下床到书房去。

躺了太多天,连脚步都不稳了,着地的时候,我竟还踉跄了一下。好在最后顺顺当当地到了书房中,扶着书架,翻箱倒柜地找了起来。可是,还真像晨轩说的那样,这些书都藏得很深,要细细寻找才行。我没有经验,只好把书名中带“情”、“房”、“男”、“女”的都翻出来看。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我的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我随手翻开一本压在箱底的《素女经》,本不抱什么希望,可在看到书页中那些画儿的时候,我突然坐直了身体。

找到了!

我的脸又红了一红,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就把书卷起来塞进袖子里,然后踮着脚回到房中,留下书房里满地狼藉。

※※※

这一天晚些时候,司叔叔来给我把脉,见我苏醒也甚为欣慰。我与他聊了一会儿,他说起正月十六那日晚上,他在京城的府邸门突然被砸响,打开一看,竟是晨轩抱着不省人事的我匆忙前来求医。起初,他以为是我在楚府时脑中的盅突然发作导致晕厥,经晨轩解释才知是在出游路上受了严重的风寒,再一把脉,发现我有受伤后伤口感染的迹象,故而高热不退。

“可是把我和晨轩急坏了。”司叔叔最后总结说。

我惭愧一笑:“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司叔叔摆摆手:“所幸很快退了烧,不然,还不知会落下什么病根子。”

说到病根,我忽而想起一件事,便问:“司叔叔,这次病情会不会影响到我脑中的盅?”

司叔叔没有直截了当地回答,而是说:“药丸我都替你配好了,添了一些药材,对盅的控制效果比以前要更好些。你记住,两日一次,一次两颗,一定要按时服用。”

避而不谈。这才是我最害怕的。更别说,药量也比以前大了。

我犹豫片刻,终于问出那个我最最避讳的问题:“司叔叔,依你看,我还有多少时间?”

眼见药物已经越来越不能控制盅的异常。所以我很想知道,还有多少时间,我就会失忆。然而话到嘴边,终究无法完整地问出来,可这隐晦的问法,想必司叔叔也能明白了。

司乾垂头思考半晌,再抬头对我说:“按时服药,避免较大的情绪波动,尽量使自己心情愉悦,如此,便不会失忆。”

我坚持追问:“不然呢?”

他叹口气,“不然,少则一年,多则三四年。”

“是吗……”我轻轻地说,然后突然笑了,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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