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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一诺情-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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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诺言太不给面子了,她感觉像是在玩耍那般,两个成年人像小孩子那样玩耍,于是不厚道的笑了起来。

这样的方式让她感到有一点激动,但达不到自己的期待,可她不会多说什么。

“你快点,死麻烦。”她拿过杯子,咬在被子上。

程沂哲也没什么兴致了,她连做个表面功夫都没耐性,这样子就直接表达了她的想法,快点让她感觉到高|潮完事就行了,是让她感觉了就行,具体有没有无所谓。

连这个都能敷衍了事,他更没兴致了。

她就这样处于不上不下的状态,最后自我幻想了一下,想象了一个场景,她和程沂哲正在做,而且非常开心的做,马上就快到点顶点了,来了一个电话,而且是江桑榆的,所以她不得不停下来,于是没有感觉了。可她又自己恨死自己了,要真是江桑榆在那个时候打电话来,说不定会刺激她更主动有激情才对,多有感觉啊。

她在心里呸,自己怎么有这么贱的想法。

她坐起来,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他看着自己滑腻腻的手,带着点厌恶。

他起身想走了,她拉住他,按着他坐在床边,“不能不管我。”

他瞪她一眼,一副你究竟要干什么的表情。

她的手还是不敢去摸他的那处,只好下床,站到他面前,“你总要让我感觉舒服吧?”

回答她的是程沂哲的侧脸。

她却笑了,“你想想,我没感觉到舒服,别人会怎么想你?”拍拍他的身体,“别人会觉得你没男子气概,甚至觉得你那方面有问题,连我这样的小女子都摆不平。”

他真是疯了,才会忍受她这么久。

他在想他这辈子的善良是不是全都发挥在她身上了,否则他就该将她直接给拍到地上,然后不管她死活,而不是傻里傻气的配合她。

这玩意儿,也真稀奇。

他直直的坐在床沿上,她分开双腿,骑在他一只腿上,也有点懊恼,“我试试感觉。”

他的手握着她的上半身,任由她在自己大腿上反复的摩擦,体重全在他一只腿上,这感觉很难受,可她玩得很兴奋。就像某个亲戚家的孩子,喜欢坐在他的鞋子上,让他抬一下腿又落下来,像玩高跷似的。

他看着高大,但身体其实挺瘦,她狠狠的将贴合的部分挤压在他的腿上,甚至不由自主的自己起起伏伏。

直到最后,她眼中带泪,狠狠的抱住他。

只是就算到了这个时候,她的一只手还能分心的去摸他的那部分,感到有一点硬,很善良的开口,“你要不要,我保证不嘲笑你。”

程沂哲掐了她一把,直接将她甩在了床上,“你再说话,信不信我用针将你嘴给缝上?”

说完,他看着自己右腿上那滑腻的液体正慢慢向下流,那感觉太怪异,让他脸色沉了沉,最后瞪了她一眼,才向浴室走去。

第三十七季

那一夜,还有着一个让人无语加无趣加无聊加烦躁的后续。

程沂哲躺在床上,一言不发,事实上他是真不想说话,不是因为郁闷,也不是因为生气,就不想开口。偏偏,某人十分十分的懂不起。他将眼睛刚眯上,她的小手就在身上不停的乱串。让人无奈的是他越是镇定不动,她就越是激动,颇有越战越勇的架势。

其结果就是原本只想睡觉的程沂哲着实郁闷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怪异的想法是从何而来,当他直接坐起来,看到的便是白诺言脚上那一串挂着的铃铛。

心中一团火猛的燃烧着。

白诺言有时候特别自恋,和一般人自恋自己的长相和身材不同,她的自恋是一种感觉,总喜欢在屋子里蹦蹦跳跳,尤其是穿着特别短的有着花边的裙子,她有轻度的裙子控,特别喜欢薄纱和皮肤接触的微妙感。那真是太美妙的感觉,她总喜欢转一个又一个圈,然后程沂哲就像看一个神经病那样斜睨她。

今天有着的不同让他没有反应过来,原来就在她脚上那一串脚链。

她喜欢戴各种手链,很多都具有民族风情,但她很喜新厌旧,总是几天换一条。最近她的爱好在于打扮自己的脚了,她的新宠就是脚上这条有着铃铛的链子,走一步便能听到轻微的叮当声,白天的时候不太容易听出来,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显得刺耳了。

忘记提了,她自认为那声音特别销魂,仅代表白诺言自己的意见。

此刻程沂哲恶狠狠的盯着那链子,“脱掉。”

白诺言愣了下,不甘不愿的转身,想当做没听见。不过犹豫了一秒又转身笑嘻嘻的看他,“脱什么?”指了指自己穿的特别透明的裙子,“就这一件,要不你亲自脱?”

以前有人说她骨子里其实挺色,她大力反驳,现在觉得好像真有那方面发展的趋势。就像她看小说的品味都变了,第一章看不到男女主角有□,直接弃文,她果然越发的堕落了。

程沂哲的脸越发的阴沉,直接捉住她的脚,拉了拉那链子,却没有找到解开的方法。

“你什么时候有恋足癖了?”她故意误解他,故意让他不爽,真有成就感。

程沂哲抬头看她,“解开。”

她摇摇头,眼神里带着执拗。

“解开。”

这次他似乎真的生气了,手用力的扯着那链子,让她的脚的另一面因被链子扯着而摩擦出一条红痕。

她这才收起玩的心,“我太喜欢这条链子了,带着的时候就让那设计师给我想办法,带上了就不能取下,除非有一天它自然断裂。我解不开,没有骗你。”

事实上她一直没有盛气凌人过,即使有那也只是她自己的以为。她总喜欢耍一些自己以为的小聪明,而别人早就能看得出来,他也乐于配合。她自作聪明的时候就像一个在学校被老师夸奖的小学生期待着家长也能给予夸奖,那个时候的她最让人喜欢。

可这一刻,他烦透了。

她的喜欢能坚持三天,他都觉得那会是奇迹。

她前一天告诉他喜欢某个作家,第二天她就能在他面前将那个作家干过的一系列坏事说出来,然后来一句我不再喜欢她了。而她喜欢的那个作家里面的一个程姓男主角,她也能在天天给他念着那个男主角有多好有多好后,突然在某一天抱着他哭,她再也不喜欢那个程某人了,虽然理由只是程某人在父死子亡妻离悲痛欲绝的时候抱了一下曾经暗恋过自己的女同学。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她前一天的喜欢,在后一天就能变成她不喜欢的理由,她能大言不惭的说不喜欢程某人是爱之深责之切。

她能在前一天追到半夜看某电视剧,然后在他耳边念着真好看真好看,然后在第二天很郁闷的开口这破电视怎么那么难看,浪费她时间浪费她光阴。

某一次,程沂哲很心血来潮的问她,她是不是喜欢一个人也不能超过三天,她迷茫的眼神让他忍不住笑了。

这样的她会这样对待一条破链子吗,他几乎能想到她在上街的时候看到了某条特别喜欢的链子,然后乐颠颠买下的样子。

他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跟这链子耗上了。

他越发的用力,这次她感到真心的痛。

她想踢他一脚。然后像泼妇骂街一样骂她,可她不敢。

没有遇到什么事的时候她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一遇到什么事,她就是一个欺软怕硬讨人厌的家伙。

“真的解不开。”她执拗的看着他,她没有撒谎。

他的眼神停留在她可怜兮兮的脸上,不曾移开。

她吞了吞口水,“你不喜欢这声音吗?那你自己弄掉,我真不知道怎么解开。”

程沂哲看了她半响,然后起身下床。

她还没来得及吐气,以为天下太平,他已经拿着一个钳子走了进来。

这次他很认真,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个什么劲。可看着他用钳子将那一个又一个小铃铛弄下来的时候,她竟然觉得心如刀割一般。脚很疼,她不知道他这么认真是做什么。

只是在他准备将最后一个小铃铛取下时,她用双手按住那个小铃铛,“这个不要弄。”

程沂哲将钳子在手中转了转,目光扫在她倔强的脸上,“如果我不听你的呢?”

他的眼神漆黑,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她颤了颤,“它在我在,有本事你将我也弄掉,然后毁尸灭迹。”

她说完这句话才想起,之前很无聊的时候推荐他看了一本她比较喜欢的小说《最完美的女孩》,里面恰好有一个案子是讲如何偷运人的尸体。她口干的吞吞口水,真后怕。

程沂哲白了她一眼,将钳子放好,没纠结这个话题,直接躺在床上睡觉。

实践证明,白诺言就不是一个擅于察言观色的人,如果她够聪明就不该再打扰程沂哲。

她睡不着,所以又爬过去对着某人实行软暴力了。

“我昨天看到了我一个初中同学,孩子都多大了,我都认不出来她了。你说是不是一直念书的和没一直念书的人有着特别大的不同啊,念书的总是晚结婚,而初中毕业或者高中毕业就不继续念书的人总是很快就结婚了。你说这是什么原因?”

某人不答腔。

继续自言自语,“给你说一个我以前特搞笑的事。我小学的时候曾对一个男生有过好感,是好感不是喜欢。因为我觉得他小帅小帅的,所以一直想看着他,我觉得他眼睛很好看很好看。但后来我一直没见到他了,听说去新疆了。我上初中的时候,终于又见到他了。可他变胖了,一点帅的样子都没有了。我很不喜欢他,原来我当初对他有的那点好感只是因为他比较帅一点。我很不想承认他胖了不好看了,因为那个时候我比他还胖。”

某人还是没有反应。

继续,“我舅舅家承包过一个很大的农田,然后改造成一个塘,用来养鱼。那个塘挺深。有一年,我就和舅舅还有几个同龄人一起去拿塘洗澡,他们都会游泳,我不会。他们都游过去了,我也很想游过去。我好像听到有人会说接着我,我就直接从水里扑过去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扑到水里了。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一直在那里扑腾扑腾,最后竟然扑腾上水面了。所以我挺怕水,只不过怕的是超过一米深的水池。”

她没玩没了的讲述。

程沂哲在黑暗中很无奈的睁开眼睛。

他揉揉自己的眼睛,在黑暗中抓住她柔软的身体,然后用手摸着她的嘴,“要是在古代,我一定让人将你给毒哑,省得折磨我耳朵。”

“这么说来,你是希望我们上辈子也认识?”

“你要怎么才能闭嘴?”给502打一个广告。

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转了一圈又一圈,“说说,你是怎么喜欢上江桑榆那圣女的?”

第三十八季

白诺言承认自己心眼小,心肠坏,她在此刻暗地里猜测着程沂哲是不是特别郁闷当初那塘没将自己给淹死。让她想想自己淹死后的后果,她死了的话,哭的人肯定没有几个,最多舅舅哭一下,妈妈哭一下。她瓣起手指,努力想自己当时在班上有没有玩得比较好的同学。等她终于想起了一个,能算成第三个可以为她的“死亡”而哭泣的人,她发现了一个讨厌的事实,那个时候她和那个女生闹矛盾了,连朋友都算不上,于是这第三个可以为她哭的人瞬间被删除了。这个事实让她非常郁闷,那破电视里面演那女的只要收集三滴眼泪就能如何如何,要是发生在她身上,她不是直接就得下地狱了啊。

可她如果真的就那么去了,就不会遇到孟津维,不会遇到江桑榆,不会遇到程沂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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