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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龙脸红了!”亨廷顿立即就发现了这一点,夸张的喊了起来:“天啊。难道我们的泰山还没有和他的珍妮发生点什么妙不可言的事情吗?真不可思议!要知道你们可是住在一起的啊。”
龙必胜有些受不了这些外国人对待性方面地开放程度了,亨廷顿就曾经夸耀的说过,他的童男之身在十五岁以后就消失了………不过他也知道,这种话题在球员之间是不可能没有的,于是干脆就闭上嘴巴,保持了沉默。
大巴迅速在公路上驶过。留下了一地的笑声……
回到利兹之后,龙必胜将明天休息的消息告诉了宁夕,然后说打算明天和宁夕逛上一天街,好好的休息休息,听到这个消息宁夕也很高兴,她本身就是个喜欢热闹的性子,这个赛季为了龙必胜而跟着他来了利兹,平时基本上都是在家里,早就憋坏了。
这下听到龙必胜主动说明天陪她玩一天。兴奋之下。宁夕忍不住突然凑过来。在龙必胜地脸上“吧嗒”亲了一下。
龙必胜是坐在椅子上地。宁夕才能这样轻松地亲到他地脸…………如果他站着。宁夕非得跳起来不可…………突然被宁夕亲了一下。龙必胜怔怔地摸着自己被宁夕亲过地脸。愣住了。
宁夕也被自己这个举动给吓住了。当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宁夕轻轻地“啊”了一声。只见一道红晕一直延伸到了脖子上。龙必胜也被她弄得面红耳赤。一时之间两人面面相觑地看着。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话好。
还是宁夕先反应了过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嗯……这个……本小姐是奖赏你……奖赏你还知道疼人。有空了还记得带我出去玩。就这样吧。你可不要想歪了!”
说完这番词不达意地话之后。宁夕逃一样地跑进了自己地房间。然后“砰”地一下把门关上了。龙必胜继续坐在那里。象个傻子一样地继续摸着自己被宁夕亲过地地方……
“呵呵……嘿嘿嘿……”龙必胜突然发出了令人浑身寒毛都要竖起来地傻笑声。宁夕在房间内隐约听到了。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刚才可是自己第一次亲男孩子啊,龙必胜这个样子,难道也是第一次被女孩子亲?在意大利待了两年多,看来这家伙挺老实的嘛,不然在意大利这个风气开放的国度还会这样子么?
看来自己是真没看错人呢。
第二天起床之后,龙必胜都还有些魂不守舍的,倒是宁夕经过一夜之后就恢复了常态,神态什么的和平常一样。看的龙必胜暗暗佩服。
“走吧。我们出发!”宁夕捏着小拳头,兴奋地喊:“今天我们要把利兹最好的地方玩遍!这几天我才知道。原来利兹市还有那么多地方我们没有玩过呢!”
龙必胜看着宁夕兴奋的样子,心中升起了一丝愧疚,他现在已经清楚了,宁夕之所以坚持留在他的身边,是为了能够在一些时候给予他及时的帮助,比如赛季开始前为他分析球队现状和他的优势,有时候尽管只是寥寥几句话,但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提出的意见往往都是龙必胜自己不可能考虑到的,更何况每天宁夕在家里还将家事安排得井井有条,龙必胜回来只需要做上几样菜就可以吃饭了,比起以前回家后还要安排一些事情不知道要轻松了多少。
自己是轻松了,而宁夕呢?平时就只能待在家里,一个人地时候她是不会出去逛街地,以前宁夕在国内的时候还有事情可做,在经纪人学习班里和同学们指点江山,畅快淋漓,现在却只能象个家庭妇女一般做一些小事情,确实让宁夕憋得够呛。
既然今天她这么高兴,那么自己就陪她好好玩玩吧。
于是,今天龙必胜就陪着宁夕在利兹市逛了整整一天,上午在商业区到处逛了个遍,宁夕还给龙必胜订做了两身衣服…………龙必胜确实不好买衣服,象他这种身高两米地人,衣服一般只能订做,所以龙必胜也一直没有几身拿得出手的衣服,平时除了运动服,还是运动服。
给龙必胜订做了衣服,买了两双鞋子,宁夕却没有给自己买什么,只是买了几件小饰品,到时候用来摆在家里。
中午两人就在原为码头区的美食广场吃了饭,吃过饭之后两人坐着休息了一会,下午又跑去利兹大剧院听了一场歌剧,唯一扫兴的就是,龙必胜在听的过程中睡着了,气得宁夕一直在拧他。
从剧院出来之后,宁夕意犹未尽的拉着龙必胜继续在利兹的大街小巷四处出没,利兹的街头有许多颇具传统艺术风格的酒吧,宁夕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她在北京的时候也经常泡三里屯的酒吧,来到这样一个同样拥有许多酒吧的城市,不感受感受实在是太亏了。
有时候泡酒吧不一定是要喝酒,感受各种酒吧不同的风采,也是一件快事。
当然利兹也不是天堂,酒吧这种龙蛇混杂之地也是经常会有麻烦的,不过宁夕有龙必胜这样一个两米的大块头跟在身边,她不去惹别人,也不会有什么不开眼的家伙上来找麻烦,倒是有几名利兹球迷认出了龙必胜,看到他们的人猿泰山带着珍妮在逛酒吧,热情的上来要请他们喝酒。
龙必胜自然不会让球迷掏钱,反而是他请了这个酒吧所有人一杯酒,在这个酒吧里混的基本上都是利兹球迷,一个个举着酒杯高呼着龙必胜的名字。
看到这帮球迷如此热情,龙必胜和宁夕也不好意思就这样离开了,干脆在这个酒吧里坐了好几个小时,等到兴致逐渐消失了之后才突然惊觉时间已经很晚了。
和那群球迷告别之后,龙必胜和宁夕一同走出酒吧,看着已经被黑暗笼罩了的大地,两人相对笑了一下,龙必胜今天是真是很放松了,看现在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了,以前还从来没有这么晚回过家呢。
“已经没公车了,我们做出租车吧。”龙必胜对宁夕说。
宁夕却摇了摇头:“算了,我们走回去好不好?反正离得也不远,我那天查地图的时候发现有一条小路,穿过去大概只要走上半个小时就到了。”
看到宁夕还兴致未减,龙必胜也不好拒绝,再说这点路程对他也算不上什么,于是就点了点头,和宁夕一同踏上了街道。
那条小路很黑,再繁华的城市都会有这样的小径的,不过路边依然有着点点的灯光,看着让人安心。
宁夕跟在龙必胜身边蹦蹦跳跳的走着,就象一只快乐的小鸟。
一不小心,宁夕被路上的一小块石头绊了一下,龙必胜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她的手,才使得她没有摔下去。
感受着龙必胜温厚的大手中传来的热量,宁夕在黑暗里抿着嘴笑了,反手紧紧的抓住了龙必胜的手,一声不吭的继续走了下去。
第二卷 在云嘉天宇的日子
第二百一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两个人牵着手走了一段路,龙必胜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是在***通明的情况下他大概会更不好意思…………男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但是现在在这种黑暗的只有点点***的地方,他倒是抓得心安理得的。古人有云:不欺暗室。可是在黑暗的地方,却往往拥有着暧昧的气氛,能够抵挡住这样诱惑的,实在是少之又少,看来自己的定力还是不够啊。
龙必胜一边牵着宁夕的手,一边胡思乱想着,他现在心里也乱得很,也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这么做…………是趁热打铁更进一步呢,还是就这样走下去,慢慢的来?他喜欢宁夕,也知道宁夕对自己有好感,但是两人之间也许是由于实在是太熟悉了,基本上属于青梅竹马的状态,所以反而两人之间的那层窗户纸老是捅不破。
眼看这条小路已经走了一大半,两人的脚步突然不约而同的慢了下来。
砰!砰!砰!砰……
宁夕的心脏突然跳得比平时激烈了许多,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清晰可闻,龙必胜喉头耸动了一下,艰难的开口说:“宁夕……”
“嗯?”宁夕的声音也和平时有了些变化,龙必胜咽了咽口水,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听到前面斜插进去的一条巷子里面传来了一声低微的呼救!
就象是一个人刚刚呼救却被人堵住了嘴巴发出来的声音一样!
“嗯?!”龙必胜猛然回了一下头,他的耳朵很灵,立即就听出来了那声呼救是用中文喊的!
人在情急之下呼救总会喊出自己的母语,那么……
宁夕这时候也听到了,两人对望一眼,立即同时加快脚步,向那条巷子跑了过去。
龙必胜平时是习惯穿球鞋的。宁夕也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两人虽然是跑过去地,但是却没有弄出什么声音出来。
顺着那条巷子跑了几步,两人立即就看见了五六条人影正拉扯着一条纤细的人影向巷子深处走,龙必胜追上两步,用英语大吼了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这一声犹如炸雷一般的吼声立即就震住了前面的人,两个正拉扯着那名女子的身影一惊之下松了手,那名本来就在奋力挣扎的女子立即就挣脱了开来,尽管不知道龙必胜两人是什么人,依然飞快的向龙必胜他们跑了过来。
跑过来之后那名女子立即躲在了龙必胜的身后。用英语大声的说:“这群流氓!他们想劫持我!救命!”
这时候那几名流氓也回过了神来,看到龙必胜他们只有两个人,其中还有一个是女的,虽然龙必胜地身高让他们很是忌惮,但是依然围了过来,为首的那人“唰”的从怀中亮出了一把刀子,狞笑起来:“你们两个,不要多管闲事!否则连你们一块抢了!”
“宁夕。带这个女的走!”龙必胜转身对宁夕轻声说了一声。然后转头喊:“我们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要来的!”
宁夕犹豫了一下:“他们有刀子呢……”
“你们在这里帮得上什么忙?我还要照顾你们!”龙必胜吼了宁夕一声:“别忘记我爸爸可是特种兵!这么几个人我还不怕,快走,记得报警!我挡住他们!”
宁夕咬了咬牙,立即拉着那女子向巷子外跑去,边跑边掏出了手机。却不知道英国报警的号码是多少,忙问那名女子:“报警的号码是多少?”
那名女子还算冷静:“999……不。移动电话报警是112!”
看到两个女的跑了,那群不良份子有些急了,当下就有两个人打算从龙必胜身边绕过去抓住这两个边跑边打电话报警地女孩儿,龙必胜却直接截住了其中地一个,大手一伸就将那家伙整个抬了起来,然后大吼一声,发力将这个倒霉的家伙砸向了另外一个人,那人还算有点义气,打算接住自己的同伴,却被同伴给直接砸在了地上。两人同时呻吟不已。
龙必胜这一手一亮。其他四人又惊又怒,要知道龙必胜怎么说也是军人家**出身。身体素质又异常出色,从小龙育云本来是打算让他长大了去当兵的,军体拳、一招制敌什么的也是从小练过地,中**人的拳法从实战出发,招数简练杀伤力大,龙必胜就算没有学到精髓,但是以他地体格和力量,寻常五六个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他面对的这几个人也不是善茬,这几个人都是这附近的小混混,平时也没什么大恶,就是爱打个架斗个狠之类的,今天在这条巷子里碰到一个单身过路的女子就起了淫心,打算劫财之余再劫个色,可惜运气比范大脑袋好不了多少,范大脑袋是遇见了警察,这几位则是遇见了半路杀出来的人猿泰山。
只不过这几人平时打架打得多了,经验丰富,而龙必胜却没有什么和人打架的经验,尽管力大拳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