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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
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找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了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像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
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村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村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部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忖钱,死人我免费。”
王风道:“如是个已经快死了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
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面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的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于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嘎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耸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他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了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头已渐渐发硬。
她的指甲几乎已刺出了王风的血,喘息着道:“现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随便你用什么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愿意。”
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
他拿出了那块小小的红石。
血奴的脸色骤然变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带刺的鞭子。
“这不是石头,这就是魔血……”她疯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夺过王风手里的红石,一口吞了下去。
“这是魔血,喝过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见魔王了……”
她又在疯狂般大笑,美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无法描述的变化。
她的脸忽然变成种令人作呕的惨绿色,柔软的嘴唇开始扭曲,温柔的眼波中露出狞恶的表情。
她的双腿和双手关节忽然向外扭曲,结实修长的腿张开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头,“来,快来,用力……”
王风已完全吓呆,连呼吸都已停顿,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没有吐。
她却吐了出来,吐出一种浓绿色的,带着恶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脸忽又变得温柔而美丽,呻吟着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声音忽又变成厉吼,她的脸也突又变得可怕而狞恶。
这两种表情不断的在她脸上交替变幻着,喉咙里有时呻吟,有时低沉。
那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发得出的声音。
然后她忽然跳起来,她的脸突然扭转,几乎扭到背后。
她的背对着王风,脸也对着王风,嘴里的浓汁还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里竟然充满恶臭,就像忽然变成了个地狱。
王风的手脚已冰凉,一步步住后退。
她已冲过来,张开双手,横挡住了门:“你是什么人?”
王风用力控制着自己道,“我叫王风。”
她突然大笑,笑声狞恶可怖:“你骗我,你想骗我。”她笑得比疯子更疯狂:“你叫王重生,你是个不要命的小杂种。”
浓汁又喷了出来,喷在王风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着自己的奶房和阴阜,将那颗珠子塞了进去,她的身子不停的向上迎合耸动。
“这女人是我的,你快滚,快滚!”
王风用力握紧双拳,道:“应该滚的是你,你才是个不要脸的老杂种。”
他忽然不怕了。他听见过妖魔附身的传说,他觉得怜悯而恶心,却已不再恐惧。
他一定要将这妖魔从这女人身上赶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脚。
坚固的大床祉她轻轻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脚,用力往王风身上打下去。
她的力气大得可怕。
王风却已从她身旁滑过去,掠过对面的墙壁,立刻发现图画上的血鹦鹉身边的十三只怪鸟,竟已赫然少了一只。
她已冲过去追打。
王风忽然大声道:“现在我已知道你是谁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风立刻又接着道:“我见过你的主人,我还有它的两个愿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飞灰,万劫不复。”
她手里的木棍落下。
王风冷冷道:“所以我劝你还是最好快滚,滚回奇浓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厉声狂吼:“你这小杂种,你要强抢我的女人,还要管我们的闲事,就算我饶了你,魔王也不会饶你的。”
吼声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复正常,但是她的人却已完全虚脱。
她的鼻尖在流着汗,全身都在流着汗,瞳孔已因兴奋后的虚脱而扩散。
她还在不停的呻吟喘息,然后她脸上就忽然露出种甜蜜而满足的微笑。
王风奔出去呕吐。
等他吐完了,她还躺在那里笑,心里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而邪恶的满足。
再看墙上的图画,围绕在血鹦鹉身旁的怪鸟,已经又变成十三只。
王风长长吐出口气,冷汗早已湿透衣裳。
她在看着他,不停的低语道:“你真好,你真好……”
——刚才不是我。
这旬话王风既不敢说,也不忍说。
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部已被砸得稀烂,只有墙上那幅画仍是鲜明的。
她另一半胴体上的衣服也已松脱,一样东西从两腿间滚了出来。
刚才她塞进去的,本是他送给她的明珠,但是现在却已赫然变成了块石头。
一块鲜红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刚才吞下肚子里的那一块。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浓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里?
夜。安静的初秋之夜。
刚才小楼上的响动,别的人竟好像连一点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