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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最初与他们的异能破坏者交手时,他们是有兽化能力,看来苍狼星对人体强化实验方面,走得很极端,但这种强化应该不可能达到完美状态,如果真要对付,一定得找出它们的弱点。这种违背人体进化规律的强化,其弱点一定很致命,一旦掌握了,绝对可以轻松对付。
把飞船定好航线,设为自动飞行,谢仲埋头整理装备与资料。
这艘堪称庞大的战舰,却只有他们三人,显得非常空旷,幸好各个位置的操作都以机器人为主,基本不用人手,谢仲只需要在总控制台发布命令就行了,该进行空间跳跃便亲自操作,平时就设为自动航。
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艘庞大的
已经是属于他的了,他的个人财产,这多么的惊人,在并不是主流战斗武器,长期被异能者压制着,但在太空航行或探索当中,这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谢仲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这艘大船,是属于我们的了?这里所有东西,都是我们的?”小柔睁大眼睛,一遍又一遍的询问,得到谢仲的肯定回答,还是不敢相信。
艾莉婕就表示了疑问,“为什么你们国家异能组会有这样的决定?让你单独赴险!还奖励你这种大破坏力的太空战舰?”
谢仲耸耸肩,也表示不解,“谁知道呢,反正我只知道这艘船他们是没有做手脚,这就够了,至于让我赴险,这倒可以理解,他们也许本来就不喜欢我呆在国内,因为我不够听话,因为我可能会破坏他们的‘平衡’。”
一边聊着,他一边慢慢的把变形枪拿出来,现在虽然处在石头的状态,但已经看出明显的不同,表面的银灰色已经变成几乎纯白色,而且很晶莹剔透的感觉,不像一块金属,倒像一块玉,里面还隐约有些色彩的变幻。
把它放在桌子上,也会是一件漂亮的装饰品。
谢仲知道这石头现在还处于进化状态中,每天都会有些不同的变化,所以他也没有随意使用,打算等它完全进化完毕再试试。在山洞中挖到的那些能量晶块,他也保留了几颗,并经过化验检测,但没发现有什么异样,与其他含有能量的晶体差不多,只是纯度高很多,而且没有什么杂质。
它有一个名字,叫析能晶石。
无论如何,这晶石比魔核要好使一点,可以提取储存并为人体吸收,这对异能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一般异能者战斗最大的麻烦就是体内细胞能量消耗,无法及时补充而导致无法持续作战。
有了这种晶石,将使人类的作战时间大大延长。
可惜数量太少了,最大的那一块,还给变形石头融合了。
“这块石头,好像比昨天更加好看了,还有些烟雾飘出来的样子。”小柔托着腮,天真的说道。
谢仲解释,“这不是烟雾,这是能量外溢,它在改造时无法充分利用所有的能量体,有一部分就不可避免的向外溢出了,它里面蕴含的能量,超出我们的想像。”
初融合时整把剑都发出耀眼的亮光,不知道人体吸收的话,会不会暴体而亡,谢仲偶尔会有这样的想法。
艾莉婕一路上都很少话,脸上也很平静。
“其实你不必跟我去冒险的,苍狼星的危险,你是知道的,现在可能比你以前知道的更加危险。”谢仲在空暇之余,总对她表示劝说。
她也总是笑了笑,“我在那里失去了尊严,我想去找回来,我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但你给了我希望。”
苍狼星之旅充满危险,谢仲当然不想他的朋友去涉险,但此行若只有他一个人,肯定是无法完成的,他也需要战友,这让他一度矛盾,而小柔和艾莉婕很坚决的要求同行,他也无法拒绝,她们确实是能帮得上忙的。
如果没有小柔,他一个人肯定无法突破苍狼星的太空封锁网,没有艾莉婕,他也很难逃过苍狼星的众多卫星监控。
与那一庞大的星球相比,个人的力量显得非常的渺小,他甚至追查方晓的下落都会非常困难,这必须得小柔的帮助,利用她强大的网络控制能力,查找线索,甚至控制对方的监控系统。
庞大的战舰在茫茫的宇宙中,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它正慢慢向苍狼星方向移动。这是一个漫长的旅程,几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所以,活泼好动的小柔,就有点闷了,她不断的追问谢仲各种问题,最多的,还是他们在超能学校里的情况。
“谢仲哥哥,你是怎么和我哥成为好朋友的?我哥以前从来没有朋友的,在我们那里,所有人都害怕他,甚至去买东西别人都不敢收钱。”
“哦?你哥以前那么强大?我倒是很少听他提起,只是听说他经常跟人打架,别人都被他打怕了吧。”
第三卷 暗影猎魔 第255章 方晓旧事
柔侧头想了一下,回忆着往事,慢慢说道,“我还很哥哥就经常和别人打架了,不过都是被别人打,每次打完架都要在床上躺好几天,我那时候还不懂事,后来才知道,别人都笑我们没有父母,说我哥长得像女孩子,想要欺负我哥。”
“他们都成群结队的一起打我哥,我哥他不服软,每次都反击,他们便打得更加起劲,好像以欺负我们为乐,每次伤好之后都要来撩拨。后来越打越激烈,还有人拿棍子刀子来打,我哥便开始受更重的伤了,经常会被打断手脚,要在床上躺一个多星期才能恢复。那个时候真的很害怕,好像一走出门都要被别人打,我也不敢上学,整天就在家里守着哥哥,希望他早点好过来。当时我哥也还没到十岁。”
小柔回忆着,有些忧伤,这个可以说是充满血与泪的童年,带给她的记忆还是很深刻的,不过血是她哥哥的血,泪,却是她流的。
“每次我都想劝哥哥不要跟别人斗气,不要理会别人说什么,但是哥哥都不听,他经常对我说,‘我不想欺负别人,但也绝不容许被别人欺负’。所以,别人的嘲笑,挑衅,撩拨,他都会以最激烈的方式还击,从来不妥协,直到被完全击倒。”
谢仲点点头,以他对方晓的了解,确实是这样,他那温和美丽的外表真的具有极大的欺骗,他地反击手段几乎可以用血腥来形容。他曾说过,“我的报复基本上只有一个结果,对手被我杀死,或者我被对手杀死。无论如何。就是以一方的死亡为终结。”
在学校的时候,他也把多名异能者打废过。后来就没有什么人敢惹他了,他那种不要命地残忍反击方式。让所有人都感到心寒,曾经有个高年级地异能者因为看不过眼,出手教训方晓,连续十三次把方晓打趴下,送进了医务室,不过后来方晓反击,连续击杀十八次,把那高年级学长完全废掉。那是谢仲离开学校的前一年,从那个时候起,他们便获得了一个疯子地称号。
“看来你哥的童年,完全是在打架及床上度过地,怪不得他打架技巧那么纯熟,特别是群殴的时候,人越多他便越强。不过我听说他杀过不少人,为什么他还能那么逍遥?难道警察都怕他吗?特别组的人也不管吗?”谢仲感慨道,童年的经历,他可比方晓要幸福得多了。起码有父母撑着,虽然也闹过不少的事,但总算平稳度过。
方柔倒是疑惑了,“我哥杀过人?我不知道啊,我没听别人提过,倒是后来确实有很多跟我哥打架的人都莫名其妙的被同伙失手打死,有一次,十六七个青年一伙要教训我哥,都拿着刀子和棍子,但后来打着打着,他们就乱了,刀棍都打到自己人身上,打不着我哥,结果,他们把自己人捅死了不少。这个是我知道最清楚的一件事,还上过电视,那场打架死了九个人,但都不是我哥出手杀地。”
“之后我哥还不时和别人打过几次,但听说都有人伤亡,然后慢慢的就少人敢惹我们了,再后来别人就开始怕我们,去到哪里都要避开我们,连去买东西都不敢走近来收钱,他们说我哥是恶魔,是杀人狂魔,但警察都说人不是我哥杀的,他们有监控录像为证。”
谢仲失笑道,“监控录像并不是完全可信的,那些人其实是你哥杀的,只是他做得很聪明,让那些人看起来像是自己人误杀同伙的。”
对于这个,他是有深刻体会的,方晓正是利用他的异能力,移动固体物质,在打架的时候,在每个适合的时机,突然使用异能,把对方武器地方向移偏,使其目标突然改变,而武器使用者本人却来不及收手,于是朝着已经偏移的目标杀去,这样就经常把武器招呼到同伴身上,如果同伴那时没有防备,就中着了。
利用这一点,方晓在多人斗殴时可真是如鱼入水,挥洒如意,把敌人耍得手心脚乱,晕头转向,人越多这种情形就越明显。
没想到原来这一招,方晓在进学院就已经使用得如此纯熟了。
方柔睁大眼睛,不相信的问道,“真的吗?我哥真的那么厉害?但那时才十一岁,我才八岁。”
十一岁就能纯熟运用异能,并且还能
不让别人知道,方晓的隐藏功夫可真不简单,也许异之也说不定,毕竟那个时候,方天正是为异能组做事,他们应该会暗中有些照顾才对,这也是方晓能一直平安的原因之一吧。
小柔突然笑问道,“知道我哥为什么一直留着长发吗?”
“因为他不相信别人,怕在剪发时被人暗算了。”艾莉婕插口说道。
“当然不是,是因为理发的都怕他,每次见到他都跑掉,没有人愿意帮他剪,开始的时候我还帮哥哥剪过几次,不过剪得很难看,后来他就不理发了。”
谢仲很无语,名声达到这种程度,确实是很少见,让人害怕到这个地步,也可见方晓的血腥手段,确实在当地是深入人心了。
“对了,谢仲哥哥你是怎么和我哥成为朋友的?难道你不觉得我哥很难相处吗?你不觉得我哥令人害怕吗?”小柔对这个问题很执着,在她眼里,无论是她哥哥,还是谢仲,都相当的另类,也相当的强大。
谢仲摸摸鼻子,苦笑一下,一瞬间又回想起在学校里的旧事,那壮烈的一幕幕,那并肩作战的点点滴滴,让他有些感慨,如果当时有现在的水平,那又会是怎样的情景?那又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另一种人生轨迹,他也可能永远达不到现在的人生高度吧。
“我碰巧跟你哥被分在同一个寝室,所以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朋友了吧,再说你哥也并没有别人想的那么难相处,他对人很和气,也不会对人发脾气,自律性很强,更不会取笑别人,而且对人都很有礼貌。唯一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太有主见,对他认为错误的观点或事物,都很执着,不会顺从别人意思。”
谢仲回想起来,确实是有些惊讶,性格很鲜明的方晓,其实在不发火的时候,真的是一点个性都没有,温和得像草食动物,安静的时候也像个女孩子,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特点,不时会有不熟悉的人来挑逗,这就让他经常有发飚的机会。
一句话,他还是相当具有骗人的潜质。
“开始的时候,我们也都只是普通的室友关系,由于我们同室的几个,都是比较爽直,没有什么机心的人,有什么问题都会直接提出来解决,所以不会有什么不快留在心底,大家都很容易相处,渐渐的便相熟起来,有了些感情,彼此信任,至于最后成为诚挚的朋友,那是因为一次次的战斗经历。”
谢仲回想起学院里的战斗,体内又热血喷涌了,虽然他每次都是被打的份,但每次几乎都不落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