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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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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皮看看,这人多少识货,觉得都是高级玩意儿,心说这老外别是有点儿身份吧。

等一听警察说的那么拐弯抹角的,前后一想,就动心了。

开到地方,远远的布控了过去一看,大伙儿心里格噔一下 – 车不在,这小子别是跑了吧?

赶紧派两个精干的警员进屋察看,踢开门,没人!

屋里有一上下铺,下铺是青皮睡的,上铺。。。被抢的物品都在上铺搁着呢。。。

什么都没拿走,不象是潜逃了,按照青皮的说法,这个点儿此人经常出去买东西或者出车,没的说;在屋里等吧。

后面的情节全无悬念,不一会儿那小子大包小包的回来了,一推门就给按住,拉回去一问没费劲儿就招了 – 顺义人(北京机场的黑车多数是顺义的,属于靠山吃山的类型),看老头傻乎乎的身边那女的也不机灵(还美国XXX呢,这怎么挑的人啊?),就上去搭讪,对方还以为中国的出租司机都这路数呢,跟着就上车了。。。

这小子不是练过么?怎么这么好抓?没反抗?没来个鹞子翻身什么的?

他练过?等他的人更练过,还带着火器呢,什么武术,也挡不了火器不是?

反抗倒是反抗了一下,脸肿了。

案子提前三天破了,所有参战人员立功。

李书记后来还打来电话,问这案子有结果没有,这边赶紧汇报把人抓住了。李书记一乐,听着不象是当领导的乐法,跟那听评书的总算听着“下回分解”一个感觉。

赃物,黑车,人证,口供,什么都齐了,警察们觉得这案子作得漂亮。

没想到那外国老头还不干。

他不信中国警察这么厉害,能三天就把案破了 – 他有这个心理也正常 – 你们要那么厉害我怎么一下飞机就给劫了?

那好办啊,带他见罪犯,看车,看赃物。

赃物是没错的,但看人,看车,俩受害人都没什么准主意。

那女翻译在北京乡下晒星光浴受刺激太大了,让她指案犯看谁都象,连公安局看门的都象,车?更没谱,指着拉她来的切诺基说就是这样的。。。

这是吉普阿MM,和蓝鸟差远了去了。

老头呢?看什么都满腹狐疑。车,颜色似乎不太对 ……办完事儿那小子把车给洗了,看上去是有点儿不一样。人?晚上没有看清,认不准,这个脸有点儿大。。。嗯?怎么有殴打的痕迹?老头不愿意接受那是拒捕格斗的结果,西方接近政界的人物对中国的人权问题非常敏感,他一马认定中国警察可能是捡来的赃物,而根据报案描述弄来的人和车屈打成招。(美元被那小子还了赌账了还没追回来,老头认为脱他衣服是为了拖延报案,然后肯定随手一扔。。。)

满腹狐疑的老头心中怀疑,但此人甚是豪爽,有西部牛仔风范,并不是无理取闹,怀疑人权问题是思维惯性,若中国警方真的破了案子他也不会故意捣乱。

关键是得找着让老头信服的证据。

最后,这关键让老头自己琢磨出来了。

老头年轻的时候是技术员啊,工程师出身的。

稍晚把最后一个扣写出来,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

国庆招待会贵宾被劫案 完

最后老头想出来的这一招,让北京的警察一听,大伙儿啼笑皆非 – 还从来没听被害人用这种办法判断案犯的呢。不过,也不是没有道理,那就让老头折腾吧。

鉴定是在市局看守所进行的,用的就是那辆缴获的蓝鸟。

老头坐进去,让人拿手巾把自己眼睛蒙上,告诉充当司机的警察 – 开车!

挂挡加油,发动机轰隆隆转起来。。。

跟我描述这段情节的侦察员是这个味儿的:

“老头儿把大肚子一腆,蒙着眼睛两手大拇指就举起来了,说 – 欧~~~凯~~~”

敢情看人看不明白,老头子听发动机,却是百发百中,一听,就是那天坐的那辆车。

美国人还是性情比较开朗的那种,下了车老头逮谁跟谁拥抱,那让他天体运动的小子有没有人权问题可就没人管了。

这种功夫,说明老头当年的确是个好工程师,那种渗入骨髓的职业习惯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至此,“碰案”方算真相大白。

这篇儿,似乎稍少了点儿是吧?那下边谁谁说到这儿该结束来着?我记得这个案子没写过外一篇吧?

开玩笑了,倒是可以把那个在SZ的“豪华VIP倒包案”说说,那个案子,一群大老虎对俩小兔子的战斗,没有悬念。但是那俩小兔子的作案手段,糊弄我们一般老百姓还真很容易奏效,不妨说说,大家以后出门,如果能因此多点儿防范,少受损失,老萨也算积德了。

国庆招待会贵宾被劫案 外一篇 VIP豪华式抓捕

事情发生在SZ特区成立后第一次全城严打的时候。当时SZ由于发展太快,警力跟不上,出的案子比较多。恰好公安部当时的一位副部长带队全国警界英模报告团经过广东,就被当时的SZ市警方截住了,无论如何让他们去特区走一趟,给新警察们做一点传道授业解惑的水磨功夫。

对于刑事案件,交流经验这种事儿事半功倍。其实不光警察干,小偷也干,在北京当年曾经有过一次真实的盗贼大会,在北京一个相当不错的宾馆,虽然来的不全吧,但到会的都是各路线上的朋友,最后凭技艺评比出老大老二老三来。。。

大会的经过是有参加大会的老贼被抓了供出来的,具体情节,因为没有见到此案的全部档案,我还无法复述,但记得有个描述很精彩 – 想进门参加大会的,必须过一关 – 信封里放一张邮票,朝信封上啐口唾沫往瓷砖墙上一粘,你得把邮票拿出来,信封还不掉下来才有资格跟大伙儿称兄道弟。

跟我说这案子的警察,言下之意颇有些怀念,有一次他说过当年那些老贼对技艺是何等的看重,练得好的那食指中指伸出来都一边齐,中间一点儿缝儿没有,今天呢?偷不着就拿刀逼着人家硬抢!这一行,也没落啦。。。

言归正传,警察交流当然用不着这个了,连市委领导都来了,那明摆着除了当诱饵什么用也没有嘛。。。这儿没有SZ市府来的兄弟吧?

反正第二天才开始交流呢,到达当天老王就随意在公共汽车车站给SZ的弟兄们现场表演了一回,当地的同志问您说这儿有没有贼?老王一指 – 就那俩,盯着。

五分钟后两人开始作案,抓回来小兄弟们惊为天神。

特区就是特区,居然给报告团安排了五星大酒店!当时内地的警察颇为艰苦,那几天有一位比老王还厉害的京城捕神,每天晚上都把洗澡间的小肥皂,小梳子,一次性拖鞋划拉划拉打包 – 那是真没见过,琢磨着带回去给孩子开眼界呢。(估计有很多朋友会感慨,而这位捕神确实是一年抓一千多扒窃犯的人物阿,老王是反扒大队大队长,一年才抓几百呢!)

第二天早上,吃早点的时候那边的领导同志来了,那就一块儿吃吧。人家开口问经验,说昨天你们怎么判断的?怎么那么容易就判断出俩贼来?

估摸着,这位也琢磨了一宿,很好奇。

SZ的刑警队长是明白人,刚要解释,有一位名捕就说话了 – 等等,现场咱们表演一个好了,然后给您解释。您看,那边那俩小子,一准儿是贼。

另一位名捕点头 – 没错,拎包倒包的。

怎么判断的?等抓住人咱们再说。

这时候就有捕头移形换位,把领导基本挡住了,只留个口给他看。为什么?他棒槌阿,一个不小心大呼小叫或者表情古怪就把人给惊了阿!

再次确认,这儿没SZ市政府来的吧?

说拎包倒包的领导明白,比如你在宾馆,忙着登记,把密码箱放脚边上,往往等你填完表一伸手 – 箱子没了!那就是被拎包的拿走了。

他们要对谁下手呢?

您看,那个穿花格西服的。

果然有个穿花格西服的兄弟一边打手机一边从餐厅外面走进来,比较醒目的是此人提着一密码箱。

八十年代,你提一密码箱,跟在网上发那张冠希的照片似的,基本就是招狼啊。

那两个被怀疑的,果然若有若无地开始往花格西服那里靠。

但是那个花格西服明显是个老练人,拿早餐的时候都把密码箱夹在怀里,拿了一杯牛奶,一盘面包和火腿肠,找了个敞亮的地方坐下,开始吃早点。

领导说:他不会下手了吧,好像防得很严阿。

可不是?那花格西服的姿势很警惕 – 他坐在椅子上,把早餐放在面前的茶几上,用两脚夹住密码箱,这才开始享用。这怎么偷呢?

老王嘿嘿一笑,告诉领导 – 他肯定要下手。

贼的心理和普通人不一样,看中了的东西,就跟是他家自己的一样,不拿,他难受。

何况,这人并不是一点儿破绽没有么。

果然,只见那两个贼互相使个眼神,其中一个也去拿了份早餐,一盘面包小吃,一杯豆浆,大摇大摆地朝花格西服那边走去了。

怎么偷呢?就让大家想想吧,该给的条件,我都给了。

写完上面一篇的本来还想拖一阵子,一看回复,没办法了,赶紧回吧,这儿不能挖坑,不定挖出什么霸王龙来。

套用一句老话: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xxxx

角色A;手拿豆浆走到事主身边;脚下突然一拌;得;一杯豆浆全洒到人身上;正常反应;事主会一下跳起来;可能情绪还会非常激烈;两腿自然也就不可能继续夹着那密码箱;除非他是练杂技的。A赔礼道歉,甚至赔点钱什么的,只要把对方注意力继续吸引在自己身上就行。

好了,这时,角色B从容绕到事主身后,轻松提溜走目标,离开现场。

事件经过简直和这位老兄自己参与作案一样。

拿豆浆的贼,走到花格西服的对面,做出要在同一张桌子上吃早餐的样子,却装作不小心哗啦把豆浆洒在了茶几上。

这是个在餐厅经常发生的事情 – 你别往人家身上洒,那就麻烦了,让他感到威胁就行。

果然,那花格西服是个精细人,发觉不对条件反射地往起一跳,腿分开了,手上还端着牛奶,看身上有没有粘上豆浆。

就他往起跳的瞬间,另一个贼早等在他椅子后面呢,刷,把密码箱从椅子底下抽走了。

这边那位还拿抹布擦桌子,给花格西服道歉呢。

其实道歉也没有必要的,本来他就没沾着什么嘛。关键是,这时候花格西服脑子里,有没有沾上豆浆是第一位的,应付此人的道歉是第二位的,吃早点是第三位的。。。密码箱第几位?早不知道放哪儿去了。

俩贼一分钟以后被捕,过程轻松得很。

警察这边早就默契分工了,指挥平远街扫毒的武警部队政委统筹全盘,必要时候派人上去帮忙,老王抓那拿豆浆的,一个孤胆英雄抓那提包的,还有一神枪手随时作保护防止有人狗急跳墙啥的,公安部副部长和深圳市委领导一块儿看热闹。

抓法就不一样。

老王这边,哗啷就铐上了,动作轻柔,那哥儿们儿愣又走了三四步才反应过来 – 老王是干便衣的,危险性大,上铐的动作讲究快,稳,准。看过《新龙门客栈》没有?厂公和小鞑子一战,得意洋洋一声冷笑之后才发现自己大腿让人家剔成五花肉了,被老王铐上大体就是这个感觉。

孤胆英雄那边呢?此人是抓毒贩子起家的,硬碰硬,这次也是存心卖弄,上去一拍肩膀 – “警察!”

那提包的本能一哆嗦,纯粹巴浦洛夫研究的那啥第一条件反射,噌 …… 就向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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