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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应该就这样一不小心忘记了回去的时限,多在这里呆上两天,李医生懒洋洋地想着,毕竟他的手艺到了哪儿都可以讨份生活,而且就凭这两天上来和李医生搭讪的美女的数量,他甚至觉得自己就算开个店光卖笑,都能过上不错的日子了。
就在李靖慕畅想着没有言先生的世界时,他放在一旁的手机却非常不适时地响了起来,唱起了张学友的那首老歌:“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梦之所以美丽,或许就在于它不会成真。李靖慕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按下了接听键。
“喂,我需要你帮我联系一下你的朋友,我想调查一下两个月前一个没人认领的嫌犯尸体最后去了那里。”连问好的招呼都没有,言先生一开口就直奔主题。
“谢谢你关心我的假期生活,你真是一个好朋友。”李医生讽刺了两句,然后便开始一心装怂:“不过嫌犯的尸体这种事,找法医才对吧?我只是一个替老头老太送终的看护,怎么可能会认识法医呢?”
“没错。你只是个普通医生。我只是一个良好市民。”言先生完全不理会李医生地装模作样。自顾自地说着:“那个嫌犯叫常飞。男。二十五岁。‘据说’就是在海南那块儿自杀地。你看我多好。都没让你跑去别地城市。”
“据说?”李医生地头开始疼了起来:“你该不会是想让我翻查什么被邪恶势力篡改过地冤假错案吧?”
“哪儿那么多废话。”言先生不耐烦地催促道:“什么时候能给我结果?三个小时行不行?”
“你当赶集呢?这都下班了哪有可能这么快?”李医生笑道:“最多两个小时给你答复。”
“这还差不多。回来给你送一包大白兔。”言先生似乎这时才想起了什么。转换话题道:“我那死狗是不是偷偷跟着你过去了?”
“你说道格?我也不知道它是怎么跟来的,不过他现在正带着木子在海边学狗刨式游泳法。”李医生说着,仍有些不放心地加了一句:“喂,我帮你查这个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李靖慕的话没有说完,电话那头已经传来的“嘟——嘟——”地忙音。
“小子,有能耐的你千万别生病,不然到时候看我整不死你。”李靖慕对着手机骂咧了一会儿,然后无奈地翻查起电子通讯录来。
悠闲的假期,也就此结束。
言先生、挂断了电话,对于李靖慕地高效显得非常满意。
高超的医术、拥有黑社会关系的背景、还有那讨人喜欢的性格和面相,这一切的特质都是当初言先生愿意免费替他还愿地原因。此人的利用价值,绝对高于那区区地几年阳寿。
当然,李靖慕也不是言先生唯一的一个好用帮手。在打给李医生之前,言先生已经联络了那个倒霉地大学教授,让他和他的“黑客小组”负责查到菱烨父母死亡的法医档案——当然是真实地那一份——的所在地址。虽然言先生在当初为工作时并没有接触过多少“扫尾”地活儿,但他很清楚这个全国数一数二谨慎的部门绝不会将真实地文件放上网络,而会选择最古式的纸张保存。
因此,他现在要做的,是在李靖慕查到“犯人”所在位置之前,先把“受害者”的情况搞清楚。
“你在一边呆呆地看着我有什么用?”自己一直地忙着,身为当事人的菱烨却只是呆坐在一旁看着自己,这让言先生有些不舒服:“你那个黑皮肤的堂姐去哪儿了?”
“刚才的那位查……查先生离开后不久,她一回过神就追过去了。”菱烨如实答道:“离开的时候还说什么‘我终于知道他是谁了’……他到底是谁啊?”
“不是‘谁’,而是‘什么’。”言先生不无感慨地说道:“还说什么是我的粉丝,结果一看到更酷的家伙就立刻跟着跑了。哎,都是好莱坞那些拍电影的家伙害人……”
“……我越来越不明白,你们到底是些什么人了。”菱烨看着菱花留下的笔记,紧锁着眉头道:“难道,我父母的死真和什么狼人有关?”
“到目前为止,你的前男友发狂杀人的可能性仍然是最大的。”言先生边说边手指僵硬地发起了短信:“但我现在忙得这么累,不就是因为你不愿意相信这最大的可能么?所以别觉得你所想的事有多荒诞,因为这都是你想相信的。”
“你想发什么消息,我来替你输。”菱烨朝着言先生伸出了手,一脸诚挚道:“好歹也让我做一些事。”
“也好。”对于高科技技术极端不在行的言先生只好将手机交给了菱烨,然后一字一顿地嘱咐着:“你就这么写:‘不接我电话没有用,我不拿到我想要的东西,你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的’。嗯,再加上一句‘你上星期招妓的事我可会告诉你老婆哦!’然后在最后打一张笑脸。”
“……这人是谁啊,要被你这么整?”菱烨打着消息,心里有一种助人为恶的愧疚感。
“放心,只是一个普通的刑警队队长而已。”言先生安慰道。
黑夜,让人万分舒爽。没有了恼人的太阳,精神和体力全都都恢复到了充沛的状态,现在地老查虽然还不能与当年巅峰期的查理顿克索斯相比,但作为一个已经近百年没有饮过人血的吸血鬼,他还能保持这种程度的实力已经足以让任何人赞叹得五体投地了。
只是,在这百年来他所受到的折磨,又有多少人能了解?
在我们不了解的生物与死物里,吸血鬼都是极端特殊的一类存在。
它类人似妖,却又两者皆不是。
有人说,吸血鬼是人类地未来。牺牲了享受日光的权利,让自己被嗜血的欲望所支配,换来了不朽地永生,以及速度、力量和敏捷性上的全面强化。
这应该说是,进化。
在所有的妖魔鬼怪中,吸血鬼是其中最多次被搬上大银幕、小荧屏的一个,这是为什么?是什么让一种杀人恶魔拥有如此大的偶像级魅力?会让人在对他们畏惧地同时,却又如此深深着迷?
—吸血鬼的魅力,在于人对于黑暗地恐惧,还有对于力量的憧憬。而最重要地一点,是吸血鬼,都曾经身而为人。
换句话说,任何人都有成为夜幕之王的可能性。
虽然人人都不想变成全身的血液被抽干,只留下脖颈上地两个牙印,但谁都不敢说,自己从来没期盼过成为那些在黑夜中肆意杀戮的怪物。
力量地诱惑,没人可以抗拒。
人们并不知道,他们多大程度上误解了吸血鬼这个族群。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而成为吸血鬼地代价,就是永远填不满的饥饿感,还有那无底的愧疚。
在年轻的时候,你或许被人言语上顶了两句便挥拳相向,你或许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为兄弟义气拿板砖敲人,如果给你足够的机会,你甚至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一切让你看着不顺眼的人,甚至享受其中的快感。
乱世出英雄,英雄出少年,是因为行走在血泊之中,是需要年轻人那一股不顾一切的豪放气的。
但是,当你活的时间足够久,你就会发现,“道德”与“愧疚”对你的影响力不但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会越来越沉重,成为你生命中最厚重的枷锁。
那些曾死在你手下,或者因你而亡的人的脸,会永远留在你的脑海里,你忘不了,永远都忘不了。
这就是,永生最可怕的代价。
为了维持永生,吸血鬼必须杀戮;而因为杀戮,吸血鬼却会永远被愧疚所折磨。
这就是,永生与永痛的连环死锁。
破除这死锁的方式只有两种,要么你变成一个享受杀戮的疯子,要么你就吞下2的纯银,痛苦地死去。
吸血鬼远没有传说中的可怕,他们也都曾经是人,要做个嗜杀者说来容易,但实际上却没有几人能够真正做到。
绝大部分的吸血鬼,只是默默地混迹在普通人当中,早上尽量不出门,工作只选择夜班,幸运的话找上一个愿意为自己每周少上几十cc血的男女友,不幸的话便偶尔买几只生鸡活兔饮血止饥,拼命抑制着自己填不满的饥饿欲,努力活在人与妖的界限上,不疯狂也不死亡地活下去。
吸血鬼或许强大,或许可以催眠你的心智,但在白天他们只是一个又一个有气无力的幽魂,而到了夜晚,他们又要和自己的灵魂搏斗。
他们只是,和人一样可怜的生物。
但查理顿克索斯和其他吸血鬼都不同。他曾经是疯子,一个十足为了杀戮而生的疯子,他的行迹遍布了整个欧洲,有时他会为了吸血而杀人,有时他只为杀人而杀人。整个欧洲最好的吸血鬼猎手们追杀了他几个世纪,甚至有一种疯狂的说法认为某次十字军东征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要追杀这个无聊到越洋去别处杀戮的查理顿和他的恶魔同伴。
只是,这一切的疯狂,都在百年前查理顿进入中国之后,毫无征兆地消失了。
有人说,他被那些藏身在群山之上修仙求道的道士们给打败了,从此藏匿了行迹;有人说,这个外来的和尚闯进了狐妖们的圣城,结果九死一生地重伤逃出;也有人说,他遇上了一个女人,然后爱上了她……
传说有很多种,但事实只有一个。事实就是从此之后查理顿便再不杀人饮血,并在山城重庆隐居了起来,就这样过了一百年。
在这一百年里,他除了接受一群又一群吸血鬼中的温和派,并对疯狂的同类施以惩戒之外,并没有插手任何人类之间的事。他和那些道士、狐和言咒师们一样,看着人类互相杀戮,看着人因为自己的私欲将人世变成了一个炼狱,却置身事外。
他在重山之间建立了一个属于吸血鬼的桃源乡,人们都敬畏地称之为“鬼山落”。
原本,查理顿除了处理吸血鬼内部的问题之外,几乎不离开他在鬼山落的家。
但现在,他却为了另一种生物奔波于夜色之间。
“扣扣”,老查停在了一根样貌普通的电线杆前,抬起手敲了敲那钢铁的管子。
刚敲完第三下,忽然有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身影,出现在了街道的对面。
第三章:翻案(3)——寻路
德的枷锁,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越变越重。
走过车水马龙的街口,身着黑色西服的男子看了看电线杆旁的老查,注意力显然集中在了他那不属于东方人的肤色与眸色上。
“外来者?”西服男子的声音中多少透着一丝厌恶——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吸血鬼可是出了名的排外。
“许多土生土长的吸血鬼也没有我在这儿呆的时间长。”老查那夹着一丝川味儿的普通话可是顺溜得很:“我能找到你还不能说明问题?难道你还想看看我的移籍证明?”
老查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他花了一百年的时间,为这个国家的吸血鬼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地下社会秩序,每个大城市配备一个“引路人”的方案当初还是他设想出的,结果现在他却仍被当成一个外人。
现在站在老查面前的男子,正是上海吸血鬼集聚地的引路人。如果从外地来的吸血鬼想找一个可以自由买卖血液,并与人分享自己痛苦的地方,那找到引路人是唯一的办法。
吸血鬼们在中国的数量少得可怜,而且无论是和尚、道士,还是本地的妖魔都不喜欢他们这个“外来物种”,尤其是那些与中国历史纠葛了几千年的狐妖们,对于吸血鬼更是仇视得很。在它们看来,以人血为食的吸血鬼就相当于他们种族里的异类食人狐,是该完全被抹杀的一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