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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巧哥迟疑着。我赶紧说:“你赶紧去护理嫂子吧,我们就不进去打搅了,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你和嫂子也不要过于悲伤,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来喝‘祝米酒’,好吧?”巧哥感激地点点头,哽咽着说:“如果明年我们真生一对龙凤胎,一定专程来请你们喝酒。我去给你们找斗蓬蓑衣和电筒……”(祝米酒:孩子生下来三天或十天摆的酒宴,这三天或十天在土家族地区也叫“打三朝”或“打十朝”,一般外婆家在这一天前来贺喜。)
走出巧哥家,我才意识到我们的处境很不妙。虽然才晚上十点多钟,可是黑灯瞎火,又下着大雨,我们之前也没想到会有如此多的事情发生,所以根本就没有安排住宿的地方,在唐崖我们又人生地不熟,放眼一望,家家户户都闭门熄灯,显然,基本上所有人都去为向老汉守灵去了,别说找住宿的地方,就是混顿饭吃都难,而我们半天奔波,肚子早就在大唱空城计了。
“啷格办?我的肚子已经在闹革命了!”满鸟鸟吸着烟,烟头微弱的火光在黑暗中一明一灭,格外醒目。
我咬咬牙,说:“走,我们去向幺哥家,估计这时候他们快‘宵夜’了,你不是吵吵嚷嚷要吃三碗吗?今天就是个机会,而且恐怕我们要在那里过夜了。这样也好,一来为向老汉守守灵,虽然他与我们非亲非故,为那么大年纪的老人家守守灵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二来也该把巧哥的事儿告诉陈老一声,免得他担心;三来我还想去问问陈老,看覃城有不有什么后人,好打听血魂碑的事;四来我估计寄爷去埋了那孩子,可能也会去那里,我们刚好可以在那里会合。”
满鸟鸟和覃瓶儿都无话可说,同意我的提议。
要去向幺哥家,就必须从坡底上到坡顶,而且必须穿过那一大片坟场,虽然陈老说土司皇城原本有四十八条街,可我们根本就没来得及亲自去走一遍。尽管到向幺哥的家路肯定不止一条,但唯一比较快捷的方式就是按原路返回了。
先前有寄爷在身边,三个年青人的胆色自然大许多,现在没有了寄爷作为精神支撑,连花儿这伙计都不知去哪里风流快活去了,丢下老子们不管,要我们三人独自穿越那片根本不知底细的陌生坟场,又是在如此电闪雷鸣的雨夜,心里难免惴惴不安。“安乐洞那么诡异凶险的地方都奈何不了老子,我怕你区区一片坟场?”我在心里为自己打气,回头对覃瓶儿和满鸟鸟喝道:“走!”
满鸟鸟不动,颤声说道:“鹰鹰,我走前面还是……后面?”
“你走中间吧,我断后!”我还没说话,覃瓶儿果断地说,语气很坚决。我又心生疑惑,覃瓶儿的胆子怎么忽大忽小?换在以往,处在这么阴森恐怖的环境,她早就挽着我的胳膊寸步不离了,现在居然主动提出断后,我在鄙视满鸟鸟的同时,心里对覃瓶儿的转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那……我就不客气了。瓶儿,有么子事你喊我啊。”满鸟鸟故意挺了挺胸。我暗自好笑,鸭子死在田埂上也没这伙计的嘴壳子硬。当下不再理他,一边嘱咐覃瓶儿不用担心,小心看着脚下,一边当先朝前走去。
那电闪雷鸣可不管我们的心情如何,风声雨声也没有悲天悯人的意思,一如既往考验着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得益于石板路被雨水冲得干干净净,我们走起来并不觉得泥泞,步子很沉稳,速度也很快。一道道闪电划过,满山的花草树木和掩映在其下的坟堆就露出一副狰狞的面目,默默注视着在蜿蜒曲折的石板路上步履匆匆的三个年青人。我虽然装着满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打鼓,打定主意尽量不去看石板路两边的情形,手电直直照着前面,一面不时回头叮嘱满鸟鸟和覃瓶儿,一面几乎小跑起来。
当三个人喘气如雷爬到坡顶,看见那两棵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夫妻杉,紧张的心情才稍稍一松,也不敢多作停留,风风火火朝灯火通明的向幺哥家跑去。
跑到向幺哥家,果然正值“宵夜”时间。满鸟鸟来不及喘气,操起打杂的人托盘中一碗面条,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三下两下,一冒碗面条就倒进了肚中。我也端了两碗面条,递给覃瓶儿一碗,见她还有些迟疑,我对她说:“没事,这是吉葬期间必要的过场,没人笑话你,我们赶紧找个角落填饱肚子再说,不够的话我再去端。”覃瓶儿接过面条,期期艾艾走到阴影处,不声不响吃起来。我边吃边回头看满鸟鸟,见满鸟鸟已经在吃第三碗,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把端托盘的汉子逗得哈哈大笑。
满鸟鸟吃完三碗面条,打着饱嗝拱进人堆,打牌“斗地主”去了。
我和覃瓶儿吃完面条,正在寻找陈老,不想陈老已走到我们身边,并示意我们到角落去说话。我把巧哥一家的事原原本本对陈老说了,陈老叹息一声,说:“这两个孩子本性不错,就对父母有点……唉,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愿这次惨痛的教训能教他们好好做人。你寄爷说那孩子是他的师父,我想这事儿可能是真的。”
“怎么说?”
“向老汉不是今天中午一点五十左右死的吗?而巧哥媳妇刚好也是在一点五十开始发作的,这说明么子,说明向老汉的死和巧哥孩子的生是同时发生的,极有可能是向老汉的魂魄投到那孩子身上去了。当然,这只是我按迷信的说法而进行的猜测,具体什么原因还得问你寄爷。”陈老的声音压得很低,听在我和覃瓶儿的耳里却无异于炸雷。
第十章 卯未(2)
这么说,寄爷真做了唐崖最后一个梯玛向老汉的徒弟?而且是通过那种方式拜的师?难道寄爷就是向老汉早已选定的徒弟?难怪寄爷能让向老汉的尸体乖乖听话,可能正是因为向老汉要寄爷为他尽孝心,送他一程。而且从下午开始,寄爷神色就不大对头,神智恍惚,在巧哥家里又做出那么奇怪的举动,抱着死去的婴儿说出那番神秘莫测的话,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我寄爷没来这里?”我在人群中到处搜寻,并不见寄爷的身影,着急地问陈老。
“没有啊。自从你们去巧哥家我就再也没有看到他了。”陈老很肯定地说。
“啊?”我暗自奇怪,按说埋一个孩子并不需要多大的功夫,黑灯瞎火,夜雨绵绵,寄爷除了来向幺哥家,别无去处。同时,寄爷既然已经拜向老汉为师,怎么说也应该来守灵尽孝才对,此时踪影不见,难道他躲在某个地方修炼向老汉的觋术去了?
我此时再看向老汉的遗像,不知是不是天黑灯亮的原因,他脸上并不像白天看见的那样诡异,显得很平静自然。
“陈老,安叔写的那两个血字是什么意思?”不是覃瓶儿提起,我几乎忘了这事。
“很简单。今天是卯日,向老汉死的时辰和巧哥媳妇发作的时辰正是未时。”
“啊?居然是这个原因。”我恍然大悟,想想又不对,“就算这两个血字表示梯玛向老汉断气和巧哥媳妇发作的日期和时辰,寄爷为什么要特意写这两个血字提示这个日期和时辰呢?又为什么不对我们明说?”
“这个……恐怕就只有你寄爷才知道了。”陈老黯然说道。
我和覃瓶儿呆在暗影里,心里骇然,默不作声。陈老沉默半晌,说:“对了,你们去巧哥家后,我去问了几个姓覃的人家,不过这几家人都是覃城的旁系左支,根本不知道血魂碑这件事,祖上也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和遗言,恐怕你们只能按照血魂碑的提示去找覃城本人了。”
这又是一次沉重打击。我原以为即使找不到土司王覃城,找到他的后人打听到一些蛛丝马迹也不错,没想到当年改土归流,朝庭害怕土司王东山再起,将覃城的后人遣散到了外地,留在唐崖的覃姓人家也不是覃城的直系后代,打听不出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去哪里找覃城本人?何况他已经死了这么久!
陈老听我和覃瓶儿沉默不语,知道我们心里着急,安慰我们说:“你们也莫着急,这事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清楚的,你寄爷既然已经成了向老汉的徒弟,向老汉那一身本事肯定通过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传给了你寄爷,等你寄爷学成之后,再找时间慢慢打听就是。”
这话说得在理,血魂碑这件事本身就很复杂诡异,我们此时干着急确实没用,还是等寄爷与我们会合后再说吧,说不定他学了梯玛向老汉的本事,成了新的梯玛,运用常人无法解释的手段,找到真正的覃城墓,倒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身处这样特殊的环境,经历过很多无法按常理解释的事,我的思想占据了理智的上风,人也变得迷信起来。
“这样吧,现在已经过了午夜,我看你们也无处可去,不如就呆在这里吧。人多,屋里所有的铺上都躺满了守灵守累了的人,所以你们只能在椅子上坐一夜了,打一下磕睡也好。我现在无法抽身,等天亮了,你们到我家去好好睡一觉吧。对了,刚才肚子填饱没?没饱的话等下道师先生要宵夜,你们跟着去吃点。”陈老安排得很细心。
我听陈老说道师先生要“宵夜”,突然想起寄爷在安乐洞中说过道师先生唱的丧歌中有关于“破煞”的内容,正想借这个机会打听打听这方面的事,覃瓶儿却说:“不用了,我们已经吃饱了,那些道师先生操劳了这么久,我们也不好意思去打搅。”
我听覃瓶儿拒绝,也放弃了去找道师先生“日白”的计划,对陈老说:“您家这种场合经历得多,有没有听清过道师先生所唱丧歌的内容?”
陈老呵呵一笑,说:“我虽然被别人封为‘县级总管’,平时还真没注意那些先生唱的什么内容,再说,现在的道师先生受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的影响较大,所做的法事大多和其它地方的差不多,可能唯一有土家族影子的就是等下进行的‘穿花’了……”
“穿花?”覃瓶儿好奇地打断陈老。
“我们这里所说的‘穿花’,就是别的土家族地区说的‘打绕棺’。道师先生宵完夜,就会举行这趟法事,你们到时可以好好看看,很有意思的。”陈老呵呵笑着说。
覃瓶儿来了兴致,抱着我的胳膊说:“鹰鹰,不准打瞌睡,等下陪我看‘穿花’,行不?”
我奔波了一天,脑子里又装着乱七八糟剪不断理还乱的东西,上下眼皮已经在打架,听覃瓶儿语气娇嗔,声音温软可人,也不好意思拒绝,轻轻握着她的手,说:“我陪你看就是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陈老自己忙去吧,不用管我们。”
陈老又说了些“各人找椅子坐”之类的话,自去忙他的事了。这么大年纪的人,精神到现在依然很矍铄,着实让人惊叹钦佩不已。
我和覃瓶儿找了两把椅子坐在丧棚下一个角落,百无聊赖。满鸟鸟这厮,和几个本地汉子“斗地主”斗得热火朝天,吆五喝六,声音大得和那不时炸响的爆竹声不分伯仲,看样子早就忘了向老汉遗像的眼睛盯着他看的那件事儿。
道师先生们宵完夜,开始举行下一趟法事——穿花。【小说下载网﹕。。】
这趟法事我见过多回,早已不觉得新鲜,不过今天晚上答应陪覃瓶儿看,我也想趁此机会仔细听听道师先生所唱丧歌的内容,因此锣鼓家什一响,我推醒趴在我肩上打盹的覃瓶儿,说“穿花”的法事开始了,覃瓶儿一下子来了精神,拉着我迫不及待进了灵堂。
可以说,“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