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一亮着的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的,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一个人。
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的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么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为的只要报答别人对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一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一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么她做的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的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
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己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
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
葛病看着她,一双灰黯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采,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
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的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漫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采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下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大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己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他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因为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己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样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
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己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问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一一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了,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上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
他可以保证这绝不是他自己愿意的,他一向没有睡在垃圾堆里的习惯。
———定是那个头上有洞的上流氓,找了人来报仇,先揍了他一顿,再把他抛到这里来。
他不久就证实了这件事。
因为他站起来的时候不但头痛欲裂,而且全身都发疼。
那一定要很重的拳头才能把他打成这样子,他还没有学会打人前就已先学会挨打的。
然后他又发现头疼并不是完全因为酒醉,他头上也多了个洞。
无论谁若是发现自己被人抛在垃圾堆里,被整得一塌糊涂,都兔不了要很生气,很难受的。
——偶而能被人痛揍,岂非也是件蛮有趣的事。
何况,他相信揍他的那些家伙们,现在一定也很痛。
走出巷子,是条斜街,就像长安城里大多数街道一样,古老而陈旧。
街对面有家小酒馆,门口挂着个很大的酒葫芦,是铁铸的。
叶开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他打架喝酒,都是在这小酒铺里。
酒铺后面,好像就是个“暗门子”,那上流氓带出来的,就是这暗门子里的女人。
从这里往左转,再转过两条街,就是鸿宾客栈。
叶开这一辈子,大概是再也不会到鸿宾客栈去了,那里的伤心事实在大多。
现在应该到哪里去?应该做些什么事?叶开连想都没有想。
他决定暂时什么都不去想,现在他脑子里还是昏沉沉的。
他只知道绝不能往左边走。
今天居然又是晴天,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暖和和的,很舒服。
街上的人都穿着新衣服,脸上都带着喜气,一见面就作揖,不停他说:“恭喜”,叶开这才想起来,今天还是大年初二。
别的人在大年初二这一天,应该做些什么事呢?
——带着孩子到亲戚朋友家去拜年,收些压岁钱,然后再回家,准备些金果元宝,等着别人来拜年,把压岁钱再还给别人的孩子。
这一天大家都不许说不吉利的话,更不许吵架、生气。
可是既没有家、又没有朋友的异乡浪子,在这一天又该干什么?
叶开在街上逛来逛去,东张西望,其实眼睛里什么都没有看到,心里什么都没有去想,也许只在想一件事。
丁灵琳现在正干什么?
他本来已决定,永远再也不想她了,但却不知为了什么,他这昏沉沉的脑袋里,想来想去,偏偏都只有她一个人。
他刚才还决定,绝不再到鸿宾客栈去,可是现在一拾起头,就发现自己还是又走到这条路上来了。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看见鸿宾客栈那块高高挂着的金字招牌,只看见一大堆人,围在那里,有的在窃窃私议,有的在摇头叹息,甚至还有些人正在那里抱着头放声大哭着。
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叶开忍不住逛了过去,挤进人丛,然后他整个人就忽然变得冷冷冰冰,就像是一下子掉进了深不见底的冷水潭里。
长安城里气派最大的鸿宾客栈,现在竞已变成了一片瓦砾。
鸿宾客栈昨夜的惨案:直到天亮才有人知道,因为昨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是大年初一。
大年初一的晚上,大家通常都是在呆在家里的,谁也不会到街上来闲逛,就算有人,也是些已赌得头昏脑胀的人,谁也不会逛到客栈里去。
呆在家里的人,也大多都在喝酒,赌钱,更不会关心到外面的事。
老掌柜请去喝喜酒的,大都是些无家可归的光棍,没有人关心的光棍。
就因为这是个特别的日子,所以才会发生那些特别的事。
这并不是巧合。
每件事的发生和存在,都一定有它的原因。
“这里是什么则。候走水的?”
“不知道。”
“昨天夜里我在赌叶子牌,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会知道。”
“听说昨天晚上有人在这里做喜事?”
“好像是的。”
“那些来喝喜酒的人,怎么连一个都不在?”
“不知道。”
“那对新人呢?”
“不知道。”
这地方虽然已被烧成了瓦砾,却连一个人的骸骨都没有。
“这里的老掌柜呢?”
“不知道。”
昨天晚上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简直连一个知道的人都没有。
“我别的事都不奇怪,只奇怪那对新人居然也不在这洞房里,连老掌柜都不见了。”
大家议论纷纷,越说越奇:“难道这里昨天晚上出了狐仙?出了鬼?”
若不是有鬼,客栈被烧光,那老掌柜总该回来看看的。
叶开知道没有鬼,他从来不相信这种活见鬼的事。但这件事情却真的好像遇见了鬼,他就是把脑袋打出了个洞来,也还是想不通的。”
他只觉得整个人都已变成了一大块木头,一块又冷又硬的木头。
这里究竟怎么起的火?
丁灵琳和郭定到哪里去了?
他一定要问出他们的行踪来,却又不知道应该去问谁。
就在这时,人丛里忽然有个人在拉他的衣角。
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一只柔美而秀气的手——一只女人的手。
是谁在拉他?
是不是丁灵琳?
叶开抬起头,拉他的人已转过身,往人丛外走了出去。
她身上披着乌黑的凤氅,长发垂落,用一枚玉环束住。
她究竟是不是丁灵琳?
叶开看不出。
他只好跟着她走出人群,看着她轻盈的体态,他心里忽然泛起种说不出的滋味,又希望她是丁灵琳,又希望她不是。
她若是丁灵琳,两人相见后,心里又是什么滋味?又有什么话说?
抛若不是丁灵琳,会是谁呢?
这次叶开居然没有退缩,也没有逃避,他知道无论她是不是丁灵琳,都一定有很多话要告诉他。她慢慢地在前面走,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回头,走过了这条长街,忽然转入条横巷。
巷子很窄。
叶开追过去时,只看见她的人影一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