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综]混沌神-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是什么意思?他把自己当成什么了?雷莎又怕又怒,身体都在颤抖,男人鲜红的眼睛里面毫不掩饰那种肮脏的欲望,“身为女奴,应该知道怎么取悦男人吧。”

雷莎的瞳孔猛地一阵收缩,仿佛听不懂面前的男人的话一样愣住了,他说什么?取、取悦男人?他是什么意思,他把自己当成了什么?那个旺达又是怎么回事,他是谁?我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一堆问题挤得她的脑袋都要破掉了。

“该死的杂碎,”男人见她没有什么反应,似乎很厌恶别人这样直勾勾的盯着他的脸看,“谁允许你用这种眼神盯着本王的脸看的。”他的语言也相当的恶劣,似乎完全不懂得怎么去尊重别人,张口闭口就是杂碎,雷莎也不敢再触怒这个暴躁的,自称为王的男人,别过脸去,身体依旧有些颤抖。

似乎是满意于女孩的示弱,男人那副狰狞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虽然面前这个女人不算什么上等的货色,却也勉强还凑合,他今天心情非常的糟糕,自己的臣下胆敢欺骗自己,这种事情他绝对不会允许,蝼蚁就该有蝼蚁的样子,匍匐在他脚下,将一切都献给他,“女人,别告诉我你连取悦男人都不会。”

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会啊!雷莎恨得牙痒痒,如果换做是在以前,她早就一记耳光打在这个嚣张如同没有教养的暴发户一样的臭男人脸上了,但是现在……她没有这个胆量这么做,她不清楚这个地方究竟是哪里,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里还是奴隶制社会。

面前这个男人是这个国家的王,而且他们身上的衣服就像是古代人一样,这让雷莎萌生出一个不太好的想法,她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但是退一步讲,如果真的是这样,面前这个人是国王的话,外面一定会有军队看守,自己要怎么逃出去?逃出去以后……又要怎么样才能回去?

“你那是什么眼神。”男人的声音突然在她耳边响起,然后脖颈处传来一阵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的舔舐和粗暴的啃咬感,这个男人喜怒无常,这是雷莎瞬间感受到的,那张脸上原本狰狞愤怒的表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让她觉得像是掉进了沼泽,正在被那粘稠腐臭的泥拖拽着向下拉去似的感觉一样的,轻佻而鄙夷,仿佛自己在他面前根本不算是个人而仅仅只是一件一次性玩具一样的表情。

她觉得恶心,恶心到了极点,她讨厌被根本不认识的男人触碰,更加讨厌被面前这个男人碰,男人一只手抓过她的手腕将它们拉过她的头顶按在床上,另外一只手则探进她的衣服里面顺着小腹往上抚摸,雷莎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快吐了,事实上,她也确实是吐了,她觉得恶心透顶。

从这个男人的脊髓到他的毛发,从他言语到他那种恶心的眼神,她统统都讨厌,与其被他碰,不如死了干脆。

被差点吐一身胃酸胆汁,男人的兴致全没了,他厌弃的从床上起来,退开了好几步,“杂碎……”他一脸厌恶的看过去,正好对上雷莎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在那忽明忽暗的火光的映照下,她眼神中的厌恶和鄙夷,原原本本,一丝不漏的传达到了他的眼中。

那个眼神,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女孩对他的感情,那双眼睛像是黑暗中的星辰一样闪耀,男人猩红的眼睛里面闪过一丝残酷的兴趣。

原来,不是不能带给他什么愉悦的木偶,而是一个有趣的玩具吗?

“把她关进地牢里面,连水都不要给她喝。”

雷莎被扔到阴暗的地牢里的时候,心里想,那个叫旺达的家伙还真是倒霉啊,居然拉自己这个不合格的来冒充他女儿。

接下来的两天,她什么都没有吃到,嘴唇已经干裂起皮,她将自己嘴唇上的皮撕下来,吮吸着味道咸腥的血液,门牙碾着撕下来的皮来寻找心理的安慰,要死在这里了吗?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明明只是偷吃了两颗椰枣而已,为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折磨,嗓子依旧发不出什么声音。

第三天的时候,她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地牢某个角落看着自己,那是一只灰不溜秋的老鼠,如果是在以前,她估计只会皱着眉头躲开,但是现在,当她看到这只老鼠的时候,嘴巴里面居然分泌出了唾液,她的胃已经快要被胃酸灼烧的穿孔,一只老鼠=食物。

老鼠似乎是以为她死了,是一具可以啃噬的尸体,慢吞吞,蹑手蹑脚的向她这边过来,“雷莎,不要动。”不要乱动……她在心底这样告诉自己,老鼠已经爬上了她的手,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她一把掐住了她的食物,难以想象自己居然还有这样的力气,她将它一把扭断了脖子,贪婪的吮吸着它肮脏的,满是细菌的血,撕扯开它的皮肉,将它当作那个让她恶心的男人,狠狠地咀嚼着,一只老鼠根本不够,吃下去反而更加显得饿。

雷莎满嘴都是血肉的腥气,她舔舐着手指上的血浆,一滴都没有浪费,然后趴在地上无声而疯狂的笑了起来,眼神里面闪耀着不屈的,怨毒的光芒。

畜生,最好别让我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看过留言,不许霸王……

☆、第三章

那个人说,匍匐在我脚下乖乖的趴在地面上做蝼蚁,这块肉就是你的,雷莎的眼睛里面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表情,他的话她也像是耳朵塞住了一样完全听得模模糊糊的,一个饿的差点把自己手臂上的肉都咬下来充饥的人,不能指望她有其他的反应。

那是一块带着新鲜血迹的生肉,但是即使是生肉,雷莎也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她需要食物。不能就这样饿死,在接近生死的边缘的时候她想到,不能就这样死掉,要死,也拖着面前这个混蛋一起下地狱。

有什么以前一直没有感受过的东西在心底破茧,萌芽,茁壮成长。

她趴在地上忍下满心的屈辱,血液里面沸腾着愤怒和委屈,却强迫自己跪伏在那个让她觉得厌恶的男人脚下,他一脚踩在自己背上,然后带着那种张狂的笑容将手里的肉扔在地上,“真是条听话的狗。”他很享受侮辱对方的感觉。

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让脚下的少女变成一条匍匐在地上的狗,一只蝼蚁,在听说她在地牢里面将一只老鼠茹毛饮血之后,他突然忍不住冷笑着说了一句:“顽强的杂碎。”

是的,顽强的杂碎,看守少女的士兵们这样向他描述她的眼神,描述这个少女给他们的感觉:“像是黑夜中的启明星,像是浓重的夜雾中伺机而动的孤狼,即使被重创,也孤高的昂起头颅对月长嚎。”

雷莎伸手去够那块血淋淋沾满了地牢污秽尘土的生肉,手指刚碰到,那人的脚就踩在了自己的手上,狠狠地碾了两下,紧接着下巴被捏住,她的眼睛对上一对猩红的眸子,眼前的男人皱起了眉头,然后男人站起来一脚踢在她的脸上,她被踢得撞在旁边的墙壁上。

男人气冲冲的离开了,雷莎缓缓爬起来,咳嗽了两声,她被他一脚踢出去的时候咬到了腮肉,现在嘴巴里面一嘴的血腥味,就像刚刚生吃了一只老鼠一样。

她爬过去,捡起那块已经被尘土沾满了的脏肉,像个木偶一样将它撕咬着,一块块吞下肚去,需要食物,所以,无论多么难以下咽都会吞下去,胃里传来胃酸翻涌的感觉,她强行将胃酸和半消化的肉糜再次吞咽下去,不能吐出来,一点都不能浪费。刘海滑落下来,遮住了她的眼睛,雷莎的肩膀微微颤抖,外面的士兵能够看到的,仅仅是她舔舐自己带着血和尘土的手指时,嘴角那扭曲的微笑。

金发的王坐在他的王座上,手中金杯中的醇香美酒泛起一丝丝的涟漪,他眼前浮现的是刚刚那一瞬间自己看到的那个女人的眼神,那不是狗应该有的眼神,那是狼的眼神,一条噬主的狼才会有的眼神。

像是黑夜中莹莹飘动的鬼火,以心中的愤怒和屈辱作为燃料,熊熊燃烧着少女的灵魂,“即使穷途末路,也不愿意熄灭那让本王觉得碍眼的光芒吗?”年轻的王一口饮尽杯中醇酿,身边的侍女又替他倒满,阳光透过宫殿的窗照射在他如同雄狮一样健壮有力的身躯上。

他可以下令挖掉那个女孩那双启明星一样的眼睛,但是那没有任何意义,他知道的,即使是挖掉那双眼睛,那个可恨的,顽强倔强的杂碎依旧会用那已经失去了眼珠的眼眶,昂起头颅“看着”自己,如同濒死的孤狼对月长嚎。

想看那双眼睛失去光芒完全沦为玩偶的样子,想象着这只顽强的蝼蚁连灵魂都趴在自己脚下亲吻自己脚趾的样子,绝望的表情,放弃所有希望沦为行尸走肉——光是想想都让人觉得愉悦,他没什么兴趣再去占有其他的女人来寻找快|感了,他现在有一个不错的玩具。

之后又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雷莎的胃出现了严重的绞痛现象,当胃袋完全是空的时候她甚至还会干呕,何况在这冰冷潮湿的地方,她遭遇了女性最为脆弱的一段时间,身上的裙子原本是白色,现在就已经因为长期沾着尘土变成黑灰色,现在唯一还显示的出它原本颜色的地方也已经被染红。

她捂着肚子接受着双重痛苦的折磨,痛的死去活来,即使是咀嚼生肉或者吃不知道是谁吃剩下的东西也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的雷莎,再一次捂着绞痛的腹部趴在地上咬着嘴唇泪流满面,明明痛的想要尖叫,可是张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爸爸,妈妈……泪水模糊了视线,她是在疼痛中昏过去的。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已经不在地牢里面了,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套,她本能的想问,但是张开嘴才发现自己现在已经不能说话了,她坐起来,身边立刻有人走上前,把她拽了起来,然后七手八脚的把她抬起来扔到了一个水池里,她呛了几口,挣扎着爬起来,身上的不适已经没有了,看来她起码已经睡了三天多。

一群侍女打扮的女人涌上来将她扒个精光,双手被用力拉开按在池子边上,那群女人差点把她的皮都擦下来,在整理她那头因为长时间没有洗而结块的头发的时候,一个看上去略微比她大一点的侍女在她耳边轻声说道:“给王侍寝的时候,记得千万要恭顺,不要反抗,否则会吃更多的苦头的。”

雷莎知道这个侍女是善意的,她握住侍女的手,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她,侍女却别过脸去,将她的手掰开,转而一言不发的继续帮她整理头发,良久她道:“没人能够反抗至高无上的王,没有人能够反抗他,反抗卢伽尔—吉尔伽美什的威严。”

吉尔伽美什……雷莎任由她将温水从自己的头顶浇下,那个美索不达米亚传说中的王者,她对这个名字仅仅是这个印象罢了,那个金光闪闪的,暴虐的变态是吉尔伽美什?那么……现在自己是在……公元前不知道哪个世纪的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

疯了,真的疯了。

自己到了这种地方即使能够从那个疯子手里逃脱,也不可能回家了,她可能活上几千年吗?长生不死的草药?她根本不相信会有这种东西的存在,自己为什么会来的这片土地啊!老天,这个玩笑未免也开过头了吧!

一直以来支撑着她挺过任何刁难和苦难的东西传出了碎裂的声音,我该怎么办,我想回家,我想妈妈做的菜,我想爸爸身上那股难闻的烟酒味道,我想……我想我家里的一切,让我回家……让我回家……雷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