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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凤重生,惊世大小姐-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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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兴么?”

不等游氏说话,红着眼圈的游铭川接口道:“是啊,大姐,如今文哥儿回来了,你该高兴才是,花家也算是有了男丁的,不再是你跟眠丫头撑着家门了,有些事儿,也能放手去做了,不过我想,大姐这也是高兴的哭吧!”

游铭川是带着花博文一块儿进来的,一开始游氏看见游铭川带着一个清雅少年进来,还愣了许久,直到游铭川说了花博文的身份,花博文又赶着唤她娘,一惊之下,竟蓄了一脸的泪,十多年的情肠被触动,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才有了花未眠进来时看到的那一幕……

游氏抹了眼泪,眸光仍旧凝在花博文身上,花博文跪在她身侧,仰着头看着她,轻声道:“母亲,我是当真回来了,我此番回来,便不会再走了,您别伤心了!妹妹和舅舅说得对,如今我们一家人团圆,是高兴的事儿,不应该再伤心的。”

“嗯……”

游氏哽咽着点点头,抹了自个儿的眼泪,听了这几个人的话,却越发想哭,但到底还是忍不住了,她从府衙回来,又气又累,还伤心得很,歇了半晌,脑中心里翻腾的却俱是旧年往事,却不想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亲生儿子居然回来了,还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心潮澎湃起伏了好久,这才确定眼前不是美梦,定了定心神,才望着花博文幽幽的道,“文哥儿,你是怎么回来的?”

又抬眸望向花未眠,“眠儿,你是怎么找到你大哥的?在哪里找到的?快,跟我说说!”

花博文微微一笑,转眸看向花未眠:“这件事,还是妹妹来说吧。”

花未眠环顾四周,在座的也都不是外人,花博文这件事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其中涉及游氏的事情,游铭川跟云重华都是知道的,当下对着花博文点点头,抿唇道:“娘,我一早就存了要找回大哥的心思,当年大哥走失的事情,虽说祖父派人去找过,说是压根也找不到,但是我却不相信大哥死了,大哥这么聪明,就算身陷险境,他也能逢凶化吉的,只是看找得人尽心不尽心罢了,但是花家但凡一天不是我们执掌,只怕都找不到大哥,所以即便我心里存着希望也是无用的,而且我知道娘一直留着茗湘苑,也是心里对大哥存了指望的,所以在我接过内宅之事,处理好这些事情之后,就将小时候大哥的画像给了重华,还自己想象了大哥长大后的样子画了,一并给了他,托了他的人去寻,前些日子就寻到了的,说是大哥一直没有离开过江州,只是一直未曾抽空去见,今日公堂之上,父亲提起大哥的事情,我出来的时候问重华,重华便说寻到了,就带着我直接去见大哥了。”

游氏问道:“在哪里寻到的?既是一直未曾离开江州,为什么不回来?”

后面这话,是对着花博文问的。

“是江北山塘胡同的黄国安先生家里寻到的,这十多年,大哥都在黄先生家里,”

花未眠抿唇,看着游氏骤然一震,复而颤抖的眸光,她心底一叹,声调不变,“大哥被黄先生寻到的时候,已是狼狈不堪了,大哥对黄先生卸下心防之后大病了一场,病愈后,就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自然是回不来的。”

游氏垂了眼眸,半晌才道:“……怎的到了他家?”

“黄先生说,实是凑巧才遇到了,不过那段时日,黄先生常到江南来,也知道大哥走失的消息,”

花未眠看了游氏一眼,叹道,“娘,我是去了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个黄先生,与公堂之上父亲母亲口中所说的黄大哥是一人,还是之前我去狱中骗父亲写和离书时,他跟我提过的那件事,我跟黄先生倾谈之后,我也明白了很多事,但是,也有不明白的地方。”

“娘,你相信机缘凑巧,天命注定么?”

“你去狱中找你父亲写和离书,他跟你提过什么事?”

游氏从未听花未眠说过这话,是以格外注意,她性子虽温婉柔弱,却也是心思细腻之人,幽幽的望着花未眠,目光在自己一双儿女身上来回打转,深吸一口气,又垂了眼眸,“罢了,有什么话就问罢,我与他,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我去黄先生家里时,黄先生还未回来,我先看见的人是大哥,大哥一见到我就晕倒过去了,”

花未眠与花博文对视一眼,她也没有回答游氏的话,直接说起了去黄国安家里的事情,挑挑拣拣的,把黄国安跟她还有云重华说的那些事情,包括花博文醒来之后说的那些事情,这十多年的事情都说给了游氏听,说完之后,才望着呆怔的游氏道,“娘,我原先还怀疑过我跟大哥的身世,后来黄先生还骂我,说我不相信娘,他说大哥和我,切切实实是娘和父亲的孩子,可是那一夜你跟黄先生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话,为何父亲会有这样大的疑心呢?那一夜大雨滂沱,娘一个人跑出来,又遇见了黄先生,后来又离去,娘明知父亲疑心,为何又会让父亲知道此事?我去狱中找父亲写和离书之时,父亲为了让我对娘产生想法,才把这件事掐头去尾告诉我的,他不过是想破坏娘的名声罢了,我自然是不会信的,只是心里会存有疑惑罢了。”

“我以为他不过是花心滥情,不过是厌恶了我,竟不知他这般丧心病狂,竟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要卖掉!也罢,也罢,幸而如今是不跟他在一处了!”

游氏听了花未眠说的这些往事,沉默许久,才愤然出声,想起这些年的往事,她长长叹了一口气,伤心道,“这些事情,我本不欲再说,我总想着,旁人即便待我不好,总会留有几分情意,是以我待人总是宽厚,能忍则忍,总想着以真心换真心,这总是不错的,却没想到到头来,却还是到了那样的田地,我也不知是我错了,还是旁人错了,我从前在家时,父亲总是说我虽为长姐,但是性子执拗倔强,心却软弱温厚,若是嫁给庄户人家也就罢了,若是嫁个厉害汉子,只怕就要吃亏,我那时不信他的话,后来才知,这是极好的话,奈何时光流逝,我是不可能再重新来一遍的了。”

顿了顿,看了屋中几人一眼,才又道,“铭川不是外人,是我自己的亲弟弟,我离家时他年纪还小,我的事情,就连爹娘都知道的不多,丽屏、赏屏就更不知道了,就别说是你了,如今你也长大了,是游家唯一的男丁,如今也娶了媳妇,长姐遭遇,你也该听听,日后也知道女人的苦处,也知道疼惜媳妇孩子了……只与重华眠儿和文哥儿,你们虽是我的晚辈,却都是能独当一面的人物了,我的事,也没什么不能说的,重华是我的女婿,你是个聪明人,若听了这些,就该知道当初我为何一开始要反对你跟眠儿在一处了,自然,我也盼着你将来疼惜媳妇孩儿!至于文哥儿,他还未订亲,又是花家嫡出的男丁,将来执掌家事,我也只盼着你莫要学你父亲那个不成器的,行事端方稳重才好,父母的事情,你也该多知道一些,将来如何,你心里也要有个度量才是!”

游氏从未真正将心事吐露给任何人知道,这些年不论是花未眠还是花家诸人都好,在所有人眼中,她就是个柔弱怯懦的花家正房夫人,嫁进来这么多年,竟不能沾一点家事,全让婆婆拿捏住了,可众人都只看到了表面,谁又知道她的苦处?

世人都只爱看表面,从无人探究那风光或是龌龊下头的事情,是以偏听偏信,更无所顾忌的妄下判断,却不知把口舌上议论的旁人,也都是一肚子的苦楚,世间百象,这些也都是常情罢了。

“娘——”

花未眠听得心头艰涩,刚要开口,却被游氏摆摆手,给打断了,她也只得不说了,默默的坐在那里,听游氏自个儿来说。

“我与黄大哥,是从小一处长大的,若不是花凌天,我本就是该嫁给黄大哥的,若是嫁给了他,那才是老人家常说的,琴瑟和鸣夫妻恩爱的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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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看白居易的井底引银瓶,里头有句颇有感慨啊,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就算没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但是有此感概的女人,除了古代,现代的痴心人也是很多很多的啊~

婵娟娥眉

游氏开了口,屋中便静了下来,几个人都望着她,等着她继续说——

声音浅淡而悠远:“爹从小就与我说,我是家中长女,该担起长姐的责任来,也该有长姐的风范,不该争的不要去争,即便是该争的,也要想一想,是否值得去争,是否能去争,做事思虑周全,想透前头所有的可能,都是我必须学会的。我们游家,虽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也没有诸多繁琐规矩礼节,但是也是规规矩矩的人家,子不言父母之过,爹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待我们姐弟几个,都是极好的,铭川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然也得家中几个姐妹和爹娘疼惜,娘虽然有些咋咋呼呼的,但是她的心是好的……我原本以为,我会这样平静安然的过一辈子,到了该嫁人成亲的时候,我就会嫁给黄大哥,然后继续这样平淡安然的生活下去,我那时候对嫁人是不怕的,我想,就算我嫁给了黄大哥,我也只是从家里到了隔壁,我好好的侍奉黄大娘,住的地方又离家不远,很多事情实际上出嫁的女儿更加方便照顾自家,所以我那时候,根本不担心未来会如何,依旧好好的活着。”

花未眠默默听了半晌,却站起来,到了游氏素日放茶的地方,取了一些狮山毛尖,亲自烫了茶汤,这才拿了给众人喝,氤氲茶气之中,总算各人尝了热烫茶汤之后有些伤感的心得了些许温暖。

游铭川凝眸看着长姐,听着长姐的那些话,心里想起的是从前长姐在家时的样子,他那时年纪还小,本来有些事情总是不去想,就会忘记的,可他现在用心一想,却觉得本该模糊的记忆,这会儿却是历久弥新,在脑中清晰的不得了。

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母亲连生了四个女儿,被族中的人笑话生不出儿子,母亲是个泼辣性子,这些风言风语的委屈,她是从不肯忍着的,每每都要跟族中那些长舌妇叫骂一番,可就算赢了又如何?生气也到底是伤了自己的身子,可到底母亲还是争气的,在连生了四个女儿之后,生出了游家最小的儿子,所以他也就成了几个姐姐并爹娘都宠爱的游家幺子。

为了家中生计,爹一直都在外头忙着做生意挣钱,而母亲在家照顾他们姐弟五个,虽说家中也有几个奴仆相帮,但是母亲的性子,到底是太泼辣了些,不善理家,更不要说什么相夫教子了,所以那时,家中几个姐姐还有他年岁尚幼时,都是长姐陪伴照顾长大的,可说是,长姐如母了。

爹不常在家,母亲泼辣,长姐却温婉柔和,敦厚心善,他和几个姐姐心里,自然是最喜欢长姐的了。

而长姐口中的黄大哥,他记得的,那个清雅温润的小哥哥,那时候待他们也很好,游家和黄家也算是通家之好了,所以每常黄家过来,就只有黄夫人和黄国安两个人,几个姐姐小时候也见过,后来渐渐大了,隔着屏风相见,却也不生疏,而他那时隐隐约约知道,自家长姐与黄哥哥最是要好。

那个时候,整个游家都以为,将来游家长女是必嫁去黄家做媳妇的。

“黄大哥很聪明,最爱读书,他的字写得极好,学问也好,黄大哥的祖父白身起家,当年也是两榜进士出身,进了翰林院做侍读学士,是个从四品的官儿,熬油似的在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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