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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一起出去,分散打猎,江彤月跟着李过,看他拿着弓箭去射鸟,便故意咳嗽,将鸟惊散,打野兔时,她故意走得动静极响,野兔机灵,转眼就逃得不见踪影。
几次下来,李过不乐意了,看着江彤月道:“你就在这里等着,猎物打回,我拿回来你拎着。”
江彤月撇撇嘴,没精打彩的站在一旁,眼看着李过跑去追野兔了。
此时阳光正烈,正是炎夏,丛林中却凉爽得很,阳光化成无数缕细小的光自树顶照进来,一只不知名的鸟停在灌木丛中对着她叫,江彤月坐在一棵倒一边,已经死掉的树上,看着那鸟儿。
那鸟有着橘色的羽毛,一双乌黑发亮的眼,正侧着头看她,她不由自主的伸手过去,嘴里发出声音逗弄它,那鸟向她靠近了些,不敢往前了,江彤月于是采了旁边的一枚细小红果送过去,鸟儿叫了几声,又蹦前了些。
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的心情看周围的风景了,似乎扬州城满眼的血色后,眼前就再也没有任何美好,也没有心思静下心来想事情,只是一味的往前跑,疲于奔命,她依然还记得那只爪上沾血,在窗台上冲她叫的麻雀,当时她眼中看到的只有死亡。
她的手不自觉的抖了抖,却看到鸟儿又靠近了些,她定了定神,将红果递过去,那鸟正要凑上来吃时,猛然一阵破风之声,江彤月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本来朝她靠近的鸟儿转眼跌在一边,一支箭刺穿了它,破开鸟肚子冲出来的箭头上正滴着血。
四周一下子静了,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江彤月眼中只有那只死去的鸟和滴着血的箭头,她盯着那只鸟,面无人色,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双眼怒瞪满脸是血的满人,她整个人颤起来,蹲下身,抱住头,忽然的大声尖叫,不停的尖叫。
鸟雀被惊的飞起,江彤月缩在一处,这几日压抑着的恐惧似乎一下子被释放出来,让她不停的用尖叫来发泄。有人奔过来,手中拿着一长弓,正是李过。
他在旁边看着江彤月,任着她尖叫,不劝,不理会,直到她叫完,再也叫不动,脱力一般的跌坐在地上时,他才指着那只鸟,道:“去,将那只鸟捡起来。”
江彤月不动,死了一般的看着树顶间细密的阳光。
李过于是在一旁坐下,道:“我等着,等你捡起来。”
林中寂静无声,只有鸟儿的叫声和极细微的风声,他拿了一截树枝,挑了粗的那段,削去了树皮,用刀刻东西。时间就这么慢慢地自他的指缝间流过,树顶间细密的阳光渐渐的淡了,暗了,他真的就这么等着,不劝,不理会,只是安静的将那段树枝雕刻成一朵小小的花儿。
天要黑时总是黑的很快,似乎一下子就暗下来了,风声渐渐大起来,鸟声却静了,李过将第二朵刻好的花放在一旁,再想捡树枝时,旁边的江彤月终于站了起来,无声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然后走向那只死了许久,已经僵直的鸟儿。箭头上的血已经干涸,变成了深褐色,她看了那鸟儿许久,终于颤着手伸过去,捡了起来。
李过看着她的动作,放下手中的树枝,道:“好受些了吗?”
江彤月不说话,半晌道:“我能将它埋了吗?”
李过道:“不行,今晚给我煮汤吃,你来做。”
江彤月咬牙,道:“血没来得及放,肉里全是血了,没什么好吃的。”
李过道:“我就喜欢吃这样的。”
江彤月再没说话,立在一旁。
李过站起身,将刻的两朵花递给她,道:“如果你决定要坚强,那就拿出样子来。”
江彤月接过那两朵花,半晌,低声道:“你第一次杀人时害怕吗?”
李过道:“我第一次杀人时十二岁,吓得都尿裤子了。”
这是句很好笑的话,但江彤月没有笑,因为她正在体会这种恐惧,这种恐惧透入骨髓,寒彻周身,连同屠城时满眼的杀戮,让她心中只有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我要多久才不会害怕?”她又问。
“永远都会害怕,了结一个人的性命,不管那个人是好是坏,都不是件好事,只是后来就麻木了,会压抑这股恐惧了,让他成为像踩死一只老鼠那样微不足道的事,”李过道,“忠贞营的人都经历过这些。”
“我也要吗?”
李过转头看她,道:“你可以选择躲在你丈夫的羽翼下,但不保证没有意外,像上次那样,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了你。”
江彤月不说话了,丈夫的羽翼下?他说的是如砚吗?可惜,那并不是自己的丈夫,她也没有权利让他保护自己,更何况如李过所说,世上总有意外,若没有忠贞营,没有如砚的保护,这样的意外就是必然。
她已经不是大小姐,变成了可以自给自足的普通女子,此时又要变成可以为了生存随时杀人的人吗?
“我可以跟那些女兵一起训练吗?”她问李过。
那是上次被江彤月救下的那个女人回营后第一次露脸,一身戎装,英姿飒爽,众人都唤他为“太后”。
江彤月自如砚口中才知,那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李自成称帝,国号“大顺”,这高氏在李自成死后,自然成了太后,上次是带队寻找李自成的其他余部,不想在回程的路上受了清兵伏击。
高氏皮肤黝黑,长相也普通,初看只是个农家妇女,但眼中却带了股少有的从容,举手投足间很是潇洒淡定。
她此时看着江彤月,因为伤还没好,旁边的人想扶她,被她拒绝了。
“真是难得的美人坯,即使混在这么多女兵当中,也是惹眼得很,”高氏说着,手抓着江彤月的手仔细瞧,掌心全是老茧,还有这几日与女兵一起训练留下的新伤,“可惜这双手了,本来应该弹琴绣花的手,觉得苦吗?”
江彤月这几日训练下来,人疲累的很,听高氏这么问,本想点头,但最终还是摇头道:“不苦。”
高氏笑了笑,道:“做我忠贞营的女兵可是要上阵杀敌,你敢不敢?”
江彤月一怔,杀敌?她只是想有能力自保,想与忠贞营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却从未想过上阵杀敌,人不由得迟疑,看看一旁的李过,不知如何回答。
李过却完全没有要答话的意思,显然是并不想替她解围,江彤月于是硬着头皮,道:“不敢。”
“哦?”高氏仍是笑道,“那与我们女兵一起训练是为了什么?”
“自保。”
“自保?”高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道,“现在的局势,上阵杀敌便就是自保。”却也不再多说,对上次江彤月救了她的命感谢了几句,便让江彤月出去。
屋里只剩高氏和李过,李过看了看高氏的神情,道:“太后喜欢她?”
高氏一怔,笑道:“你看出来了?”
李过点头,道:“太后只有看到好酒的时候才会有这种眼神。”
高氏大笑,道:“这孩子被逼到绝处时有股狠劲,上次杀人,虽然怕得很,但真的动手割那满人的喉时连手都没抖一下,干净利落,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何况是女子,我的副将正好战死了,我想收了她。”
李过不知为何往窗外看了看,江彤月已经走远了,背影比最早看到她时瘦了很多,但确实挺拔了。
“她并不是我们忠贞营的人,算起来也是客人,做副将可能不合适,”太后的副将,没有一个人是做满一年的,一共六任,个个都战死,李过忽然不忍,“太后可以点营中武功最强的女兵,也强过这个手无傅鸡之力的千金小姐。”
高氏脸上云淡风轻,定定地看着李过,不知怎地,忽然转了话题,道:“小锦,你也年纪不小了,别人在你这个年纪早就有一双儿女了,你看营中哪位姑娘合适,我替你作主,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李过推辞,道:“清人不灭无以为家,不急。”
高氏仍是看着他,半晌,叹了口气,道:“你是我养大的,你在想什么我会不知道?”她看着李过神情只微微的变了一下,继续道,“可惜人家有主了,大王死后,你是大顺新的统领,绝不可犯混。”
李过不言语,末了点点道,道:“我记下了。”
29恶梦再遇
高氏于是没有再提让江彤月做副将的事,江彤月本来还沉在杀人的记忆中无法自拔,但李过几次让她跟随打猎后,见惯了血腥,竟也渐渐没那么怕了,她这才知道李过是在帮她摆脱这种恐惧,正如李过说的,越是怕,就越要去做,一直面对的恐惧就不是恐惧了。
她终于又回到了厨房,此外还多了几样事做,就是与女兵一起训练,并且教营中的人识字,好看得懂基本的军事信件。
日子过得更充实,而她差点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
过了几日营中来了个朝廷的大官,名唤堵胤锡,一身武将打扮,来营中与高氏,李过几人议事,他对高氏极是尊重,举手投足也颇有大将之风,丝毫没有江彤月在扬州城见过的那些官员,懒散而傲慢。
堵胤锡当日便离开,却似与忠贞营达成了什么共识,到第二日才知,忠贞营要拔营攻荆州。
江彤月是不懂打仗的事情的,但见营中人开始更加忙碌,原先还有闲心打猎的李过,也是经常在帐中与高一功彻夜商讨攻城大计。
有过了几日,李过,高一功带忠贞营主力出发,留下高氏手下的女兵与少数士兵留守,江彤月与如砚因为是客,被安排留在了营中。
江彤月看得出如砚想跟去,毕竟这几日一直随忠贞营训练,他有意想成为忠贞营一员,做一名战士,但考虑到江彤月,所以忍住没提。
“你想去就去吧,营中少医,你正好懂医,跟去是最大的帮助,”两人其实算不得主仆,何况现在自己也并不是大小姐,夫妻关系也是假,如砚有他自己的抱负,她根本没立场耽误他,“何况,我是在营中等着,你们打完仗还是要回来的。”
如砚仍有些迟疑,江彤月又劝了几句,他这才同意,虽然答得勉强,但眉宇间因此现出飞扬之色,他身为太监,世人眼中的不男不女,原是没有什么指望了,如今可以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上阵杀敌,虽然凶险,却难免豪气万千。
然而忠贞营出发不到半月,自荆州传来消息,忠贞营兵败,高氏急急派兵去援,但仍是不敌,忠贞营不得已退到川鄂交界的大山区修整。
江彤月和高氏及营中的一干老弱妇孺与大部队失散,原来驻扎之地已然不安全,高氏下令往川鄂交界撤离,与大部队会合。
又是长途跋涉,但江彤月已没有来时那么娇弱,再加上队中都是老弱和孩子,行得并不快,江彤月所以也并不觉得多累,高氏给江彤月配了把短刀,若遇上危险至少可以自保,必要时也可以保护别人。
起初几日相安无事,行至第四日时,正好是一处开阔之地,队伍要渡河,远远听到有马蹄声至,高氏下令快速渡河,自己与几个女兵断后。
江彤月见渡河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其他人都与高氏站在一起,自己万没脸面与那些老人孩子抢着渡河,虽然心里直打鼓,但还是硬着头皮与高氏几人站在一起,短刀握在手中,心想,自己是没有本事保护别人,若出现的是满人,自保不得,这刀便是用来了结自己的了。
老人小孩还有渡河,马蹄声已至,江彤月能听到身侧几人紧张的呼吸声,看来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几人朝着马蹄声方向站着,渐渐看到人影,统一留着长辨,那装束是满人没错,众人心里不由绝望,他们一共十几骑,个个都是彪悍的男人,长刀在手,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