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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什么?是演戏?”米久瞪大眼睛,吃惊的嘴巴大张着,几乎能塞进一个拳头。
米世雄没有搭理米久,而是接过一个扩音器,向全体人员宣布:“不好意思,让大家受到了一些惊吓,刚才的只是演戏而已,请大家不要慌张,现在演戏已经结束,整个过程我有了解,非常成功,非常成功,大家的表现都很好,值得表扬,哈哈。”
礼堂内顿时沸腾了。惊魂未定的大家由哭转笑,这个结局,简直也太戏剧性了吧,有谁能想到,这竟然会是一场反恐演习呢?
此时倒在地上那些装死的人,纷纷嘻嘻哈哈的站立起来,连那个中枪倒地的保安,也一骨碌爬了起来,跟没事人似的,擦着身上的血渍。那些血自然都是假的,都是一些拍摄电影电视剧所使用的道具而已。
还有那个胸口被刺了一刀的武装分子头目,也从地上站起,走到米久的面前,歉意说道:“对不起,刚才没有把你吓到吧?嗯,真看不出来,你这个小丫头还挺勇敢的,不错,好样的。”
米久看着他胸前插着的匕首,还是不敢相信,也不敢说话。
似乎能猜到米久心中所想,武装分子头目把匕首从自己胸口拔出来给米久看,原来那匕首的锋刃,早就缩到刀柄里去了。
米久这才真正放下心来,感觉是哭笑不得。怎么会这样啊,天呐,也太搞了点吧。
忽然她想起一件事,指着地上仍然躺着的那个特种兵,对老爸义愤填膺说道:“老爸,他们是哪个单位的?我要投诉。那个当兵的,他刚才欺负我,他没经过我的同意,就亲了我一下……”
米世雄依旧是笑意盎然:“呵呵,你过去看看他是谁,然后再考虑是否投诉。”
“啊?他是谁?你现在就告诉我。”
米世雄努努嘴:“你自己过去看就知道了。”
米久半信半疑走了过去,那特种兵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米久蹲下,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带着疑问,她猛的将那特种兵的面罩揭开,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张令她日日夜夜朝思梦想的男子脸庞。
米久口中不由的呼唤出那个名字:“小司?刁小司?”
刁小司含笑说:“久久,想死我了。你的小司哥,现在回来了。”
一股无法掩饰的喜悦在米久心中荡漾开来,这是真的么?怎么感觉跟做梦似的啊?她伸手摸着刁小司的脸庞,喃喃说道:“你真的是我的小司哥么?你不会是人假冒的吧?”
刁小司动情的说:“当然是我,我长的这么丑,谁能装扮成我的模样啊?我是刁小司,如假包换的刁小司。”
一股热泪从米久眼眶中流出:“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我知道你早就回来了。”
刁小司站起身来,深深凝望着米久:“我一直不敢面对你,我以为你会恨我一辈子。”
“我现在就恨你,你说对了,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米久含泪说道。
刁小司埋下头,沉默不语。
“知道我为什么恨你么?为什么这三年你一直不跟我联系,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么?你知道么知道么知道么?”米久狠狠捶了刁小司的胸口几下,刁小司不避不让,任米久打。
过了好一会儿,刁小司才说:“我知道自己错了,如果说一万句对不起,能换取你对我的原谅,我宁愿说到口吐白沫为止……”
听到这话,米久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尽管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花。她嗔怪一声:“你讨厌啊,比以前那个小司哥更讨厌了。”
刁小司却没有笑,很严肃的样子。突然他单膝跪在了地上,从身后拿出一个首饰盒,打开呈现在米久的面前——“米久,请你嫁给我,好么?”
天呐,米久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钻石戒指,足足有鸽子蛋那么大,应该有好几十克拉吧。钻石散发出璀璨的光彩,让米久的心脏如小鹿乱撞般狂跳不止。
刁小司依然是单膝点地右臂伸直,耐心的等待着米久的答复,而此时,在他的一侧,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如海潮般响起,整个礼堂都回荡着着一个整齐划一的有节奏的声音,似乎这一幕是提前就安排好了的——“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等待了一分钟之久,这一分钟对于刁小司来说,就像是过了一万年那么久远,终于米久蹦着跳着投入了他的怀抱,米久兴奋的大声喊:我同意,我同意,我愿意做你的新娘,我爱你,我永远爱你,刁小司……
在震耳欲聋的掌声中,两人深情拥吻在一起。
(大结局)番外篇:
半年后的一天,花都的大街上,走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看到一个垃圾桶,兴奋的在里面翻找着,从里面找到半瓶可乐,拧开盖子,津津有味的喝了起来。
此人正是刁凌风。四海集团破产之后,他仅剩的几万块钱,在短短三四个月内,就全部花完了。他过惯了富豪的生活,就算是剩的最后一百多块钱,他也要找个快捷酒店住下。直到他身无分文,连个馒头也买不起,最后只好当了名符其实的乞丐。
不过,刁凌风一直信奉一句话,若是不能改变环境,那么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吧。在当了几个月的乞丐之后,他现在感觉,当乞丐也挺好的。反正不管在哪里,躺下就能睡。不管有多脏,张嘴就能吃。心里反而没啥压力了,不像以前当总裁董事长的时候,心里老装着如何算计别人而经常性失眠。他现在是吃得饱睡得香,水泥管道,车站躺椅,商场门口的台阶,反正花都这么大,到处都是他的家。
垃圾桶里随便找了些人家吃剩下的面包残渣,就着小半瓶可乐吞进肚里,刁凌风感觉自己很满足,好久都没有吃到喝到这么上档次的东西了。他开始想着,自己是不是该找个地方晒晒太阳,再好好睡一觉。到了晚上,再出来找点吃的。然后,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在街上悠闲的溜达着,突然他看到前面行走的一个穿着蓝西装的男子,口袋中似乎掉出个什么东西来。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个烟盒。掉香烟的男子此时已经走远了,刁凌风急忙弯腰把那烟盒捡了起来,塞进自己破破烂烂的裤兜里,若获至宝般用手死死捏着,生怕弄掉了。
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刁凌风把烟盒拿出来,打开。喝,里面有大半包香烟呢。他简直要哭了,上天啊,你真是太照顾我了,竟然让我捡到香烟,而且还是我以前最喜欢抽的千里达牌。这种香烟三万九千块一条呢,这一根烟就好几十块。
刁凌风已经快忘记香烟的味道了。他迫不及待叼了一根在嘴上,可是没火,于是满大街的找别人刚抽完的烟头。还终于被他找到一个,于是便急慌慌的续上火,美美的吸了一口。
爽啊,太爽了,浑身都酥了的感觉。为什么以前就从来没感觉香烟这么好抽呢?刁凌风经常是只抽一口两口,就把这三万九一条的香烟给掐灭了扔掉,现在想起来,他感觉自己是太lang费了,简直是犯罪啊。
体内升腾出一股暖意来,刁凌风感觉晕晕乎乎的,但是很舒服,飘飘欲仙,一根香烟抽完,忍不住,又抽了第二根,第二根抽完,接上第三根。好久都没有这么过瘾了,让我一次抽个够吧……
不知道抽了到底有几根,刁凌风突然发现,整个世界突然变得安静了,而且神奇的是,所有的人都消失不见了,好像地球只剩下他一个人。太有意思了,怎么会这样?
哇,前面好多吃的啊,各种美食,都是他没吃过没见过的,看上去就让人垂涎欲滴。那些美食就飘在空中,伸手就能抓到。刁凌风随手抓了个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腿,放在嘴里大嚼大咽起来。
霍,竟然平地里出现一眼温泉,刁凌风想起自己,似乎好久好久都没洗澡了,身上痒得要命,于是脱得浑身精光,跳进那温泉内。那水温温乎乎的,泡得身子骨发软,真是超级享受啊。就这样,刁凌风一边凭空抓着各种东西吃,一边泡着温泉,简直有如神仙一般。
而在现实生活中的情景是——花都闹市街头,出现了一个疯子,浑身一丝不挂的乱跑,还乱揪道路两旁绿化带的树叶吃。行人们纷纷侧目,有的已经开始拨打报警电话了。
可奇怪的是,还没等几分钟,居然开了一辆救护车来,那救护车上印着几个红字——花都市精神病院。然后下来几个男护工,捆住刁凌风就放在担架上抬进了救护车,一个护工还向路上解释道,不好意思,昨天晚上下大雨,把围墙给冲垮了,这个病人跑出来,我们找了一天才把他找到,云云。
然后救护车就开跑了。
一个穿着蓝西装的男子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刁老板,一切都已经按照您要求的搞定了。那包香烟里的强效致幻剂,是美国最新研制的,我看那要饭的连抽了五六根,只怕真的要变成神经病了,呵呵。”
……
不知道过了多久,刁凌风终于恢复了意识,他发现自己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正躺在一张床上,那房间有点像医院,又有点像监狱。而可怕的是,自己的手和脚都完全动不了。原来,自己是穿着一种特制的衣服,这种衣服的衣袖和裤管特别长,手和脚穿在里面是伸不出去的,而后在身上打了个结,被死死的固定着。
“救命啊,来人啊……”刁凌风开始大喊。
很快房间门打开,冲过来几个身强力壮的男护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胖揍,打的刁凌风是嗷嗷直叫。
“没事瞎在这儿嚎什么?你给我老实点,老实点……”几个护工一边打一边嚷嚷。”
而刁凌风吃不住痛,就依然是狼嚎不止,于是便被打得更凶了,还有个男护工往他嘴里塞了一把苦苦的药片,逼着他咽进肚子里去。
或许是那药片具有安神作用,过了一会儿,刁凌风安静了。几个护工松开他,站在一边呼哧呼哧喘粗气。打了半天,他们也累了。
刁凌风感觉自己意识渐渐有些模糊了,他迷迷糊糊的问:“这里是哪里?”
一个护工嗤了一声:“你是精神病,还能在哪里,当然是精神病院了。”
刁凌风虚弱的说:“你们弄错了,我不是精神病,我不是精神病,快放我出去。”
另一个护工笑笑:“你说这话,就足以证明,你的确是精神病。精神病是不能乱跑的,你就安心在这里待着吧,你运气好,已经有人帮你交过住院费了,那笔钱有好几十万呢,足够你在这里住到死了,呵呵……”
刁凌风不甘心的说:“我要找你们领导,我要找你们院长,我不是精神病。”
那护工很不耐烦的说:“你就省省吧,找院长也没用,因为这家精神病院已经被一个姓刁的海外大老板给收购了,很快就要换新的院长呢……”说完这句话,几人就嘭的锁上门走了。走廊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刁凌风似乎意识到什么,但是他已经不能思考了。在强效镇定药的作用下,他丧失了思维的能力,如同过冬的蛇一般,陷入到一种冬眠的状态中。
(全书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