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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呀,你真像一个仙人,所以我就叫你仙人啦。
他轻扯嘴角,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的绝世笑容,我哇哇连叫:你不要这样笑!会死人滴!
“呵呵……姑娘唤什么名字?”这下,他竟然连那好看的桃花眼都漫出笑意来了。
我叫……艾……艾春天。该死,竟然连话都说不完整了。真丢现代人的面子啊。
“春天姑娘可是饿了?”
我连忙点头:都快饿死啦!
“那我们先进屋用膳,稍后再做商讨,如何去寻红鹤吧。”
好,好。我用力地再次以难看的爬行姿势前进着。可以想见仙人那张好看至极的脸现在已经是完全惊讶不已了。
我知道我的姿势很难看,但也请你维持一下男士风度,不要当着我的面表现出来好不好?
在大帅哥面前不能保持完美的形象,任谁都会不爽。我自然是不爽中的更不爽。
“咳咳,抱歉!我从未见红鹤这样行走过。”
哼!不光是红鹤吧,肯定所有的蛇界当中都没有见过吧。这话我自然是没有说出来,只是在心中冷哼一声,那个叫什么红鹤的,等我将身体抢回来,有你好看的。
“若是春天姑娘不介意,我用衣襟将你托起,可否?”
有人当免费劳力,当然是可以的啦。==!!!
终于能够吃到丰盛的一桌饭菜?切!眼前这些水果如果可以说是丰盛的饭菜,我艾春天就不姓艾!
仙人,我要吃肉!我抗议,竟然这位好看的仙人认识红鹤,那么他就有义务将我服侍好不是吗?
“春天姑娘,我不叫仙人,我叫百依。我与红鹤素来都只食素食,未曾备有荤食,今日还请春天姑娘先行将就一番,可否?”百依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切!我当然知道你叫百依,和你身上穿的白衣同音,但你叫我春天姑娘,我就要叫你仙人!
我也不叫春天姑娘,仙人。
“这……礼不可废,春天姑娘……”
仙人!
……“好吧,春天。”看来是妥协了。
好,称呼问题解决,现在解决温饱问题,可怜我的胃啊。不过,我还是决定叫他仙人,这名字多好听,多有创意啊。嘿嘿!^o^
看中一个苹果,我—咬!
呜……我忘了蛇是没有牙齿滴,吃东西都是去吞滴!
我用力地将唯一的两颗牙齿拔了出来,看着那个大苹果漂亮的表皮上留下了两个很明显的小洞,我郁闷不已。=_=|||
“咳,春天,这苹果我还未切好,你先食香蕉可否?”百依闷声说道。不用看,我也知道,他在笑我。
但现在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翻白眼了,看着那盘中的小小块的香蕉,呜……虽然已经够小了,但对于完全没有咀嚼能力的我来说,也是很难过的呀!
无法,只能吞了。
下次,希望能够适应!
终于填饱了肚皮,但总感觉有那么些不对劲,我坐立不安,哦,不对,应该是躺立难安,变成蛇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条细细的小尾巴可以让我自己甩来甩去地把玩,此时,我就躺在桌面上,看着百依洗涮碗筷,而我就闲闲地甩着我的小尾巴。
想啊想,甩啊甩,我知道我哪里不对劲啦,那就是我没有沾荤嘛!不行,看这百依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今后的正食估计都是些素菜,我可不想当尼姑啊,为了今后美好的生活,我一定要发挥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百依为我准备荤食。
仙人,虽然说多吃水果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却会造成营养不足啊,营养不足的话身体就会出现很多大大小小的毛病,瞧你,啧啧,比我以前的身体还要白啊,男人怎么能比女人还要白呢?像古天乐,刚出道的时候皮肤白得很,整一个奶油小生,他就不红啊,后来他将皮肤晒得很黑,一炮走红耶,所以,我希望下次可以备一些肉类食品,这样才能达到营养搭配啊。
咣当!百依竟然一个失手将一个碗摔破了。
我从桌面上探出头,望了望那个碎碗,啧啧出声:看看,这就是偏食的下场!仙人,若是你吃了肉,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不是?
“春天,下次我会备肉的,可否请你不要再叨念了?”百依很明显地跨下了肩,无奈的声音响起。
耶!目标达成!
接下来的几日,我跟百依奔走在大街小巷,哦,说错了,是百依在奔走,而我却是稳稳地舒适地呆在百依为我特制的小竹篮里瞧着外界的稀奇事物。
唉!说来可叹,我竟然还是在东国的一个名唤盘虎镇的地方,只是时间却过去了六年!现在是平和二十六年。六年了耶,小屁孩应该也长大了不少了吧?我怎么会想起小屁孩啊?切!讨打!
算了,我已经见怪不怪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哪一样不是怪得透底?
现在我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呵—有美男做陪,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真正是神仙过的好日子啊。
从百依口中得知红鹤是条修行五百年的红蛇,百依是名大夫(还是很神的那种,虽然他自己并不认可外人给他取的百神医的名号,不过,大见识到他那高超的医术后,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的确确不愧这个名号了),那日红鹤因与一只鹰起了争执,被百依所救,后来红鹤就经常与百依谈古论今,生出了朋友之仪(在我看来,不光光是朋友之情吧,看百依说起红鹤是又担心又欣喜,哼哼!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啊,哎!可惜了这一株名草啊!)。
“……后来红鹤整日里闹着要尽快修炼成人,我见她很是辛苦,从先师留下来的随阳经中找到了变成人的药物,却因不知药性如何,未曾告知红鹤,却不知她从何得知我已经研制出了这种药物,至此……”
哦!我明白了!原来我会与红鹤交换身体并不是像红鹤说的那样简简单单,定是那日我掉下来,被她发现了,就趁机用那药物让我们对换了身体。
那这种药可有什么副作用?
“暂时未知,不过先师书中所提,此药物只能维持一月有余,若是超过此时日,身体与魂魄会产生相斥之理,若不极时让彼此灵位归位,恐……”
就会魂飞魄散是吧!
“……春天从何得知?”
哎!为什么就不能有些新的说法呢?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啦,现在要尽快找到你家红鹤啦!
“红鹤不是……我家的。”百依竟然红了脸,好看是挺好看滴,只不过,请你注意一下,你现在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啊!老兄!你不知道你本身就是个祸国秧名的蓝颜祸水么?==!!!
[正文:第三十一章 相见!]
“哎呀!哪里来的美人儿?此等容貌若是讨了去,岂不快哉!”瞧瞧,瞧瞧,现下这祸不就来了么?
百依一听,脸色一凛,哎,想也是啊,一个大男人谁愿意被同生为男人的人调戏啊!我同情你,百依!==+
“李爷说的极是,也只有此等美貌之人方可配得上李爷你才是啊。”一个满脸堆满了汉奸笑容的30左右的男子,低声下气地对着身旁一位高个劲瘦之人说道。
仔细瞧了瞧那高个之人,面貌生得也是俊秀之人,只是因为脸上挂了轻浮之笑,再加上那不正的目光,整体破坏了他的形象,整个一游戏花丛的败类啊!
“美人儿,不介意本少爷我坐下吧。”嘴里虽然这样问着,却已经自作主张地坐在了百依的身旁,一只拿着折扇的手已经伸到了百依的跟前,将那柄折扇搭上了百依光滑的下巴。
我晕!竟然还是这么熟悉的场面,可见不管是什么年代,那些个做花花公子的人都是一个德性啊!
“滚!”好……冰冷的一个字啊!百依此时竟然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浑身散发出刺骨的冷意。若不是先前我已经认识了百依,此时,我会认为面前这个人根本就不是百依了!
“哦……呵呵,美人儿的脾气也不小啊。不过,本少爷喜欢!”虽然那名被称作李爷的男子愣了愣神,但是仗着手下人多(身后立了7、8名家丁打扮的仆人呢),仍然不放弃这个调戏美人的机会!
“美人儿,跟着本少爷回府可好?本少爷绝对会好好疼爱美人儿你的……啊!我的手!好痛!手……”
哪呢?!怎么回事?只见刚刚还好好的李爷,此时两双手已经迅速变红,渐渐地竟然往外冒出了血水,滴滴嗒嗒地好不吓人!从未见过如此场面的我,吓得反应迅速地直朝身后的百依怀里钻去。
安稳地呆在百依的怀里,小心翼翼地探头朝外望去,此时,只见那个李爷已经痛得是在地上满地打滚了,那片醒目的红已经慢慢漫延到脖子上去了,大有往脸上直去的架势!
“少爷!少爷!你怎么了!少爷!”那些个家丁一见自家少爷已经快去掉半条命了,各各吓得是慌乱无主。
“哼!”头顶的百依冷哼一声,站起身就要朝门外走去。
“这位公子不觉太残忍了么?”一道不急不缓的声音传了出来。
转头一瞧!叶……叶儿?!心里顿时一紧。
只见那人是个年约7、8岁的身着嫩黄色短衫的小男孩,与我记忆中的影舞叶生得是极为相似,可再仔细一瞧,不禁松了一口气,来人不是影舞叶呵。
“多事!”百依冷冷说道,不再停留,转身就朝门外走去,却被两名带刀的仆从式样的人拦住了。
“此人虽是该死,却也不劳公子亲自动手,自有官府处置,现下公子可是犯了东国的律法了。”小男孩一脸镇定地说道。
再瞧瞧那个李爷现在似乎只有出的气而没有进的份儿了。那身子的周身已经被血水染了个通红。
“挡我者死!”
“大胆!”形势一触即发啊!
百依,他怎么了?
百依低头瞧了瞧我,半响轻吐了一个字:“毒。”
毒?什么意思?我望了望百依再望了望李爷,半响,明白过来:你是说你下了毒?
百依点点头。哪呢?!百依不是神医么?为什么会下毒?而且,此时的百依为什么会这么冷酷?与之前所见的百依完全不一样?简直就像是完完全全地变了一个人?如果说先前的百依是天上的神仙,此时的百依就像是充满了诱惑致命力的魔鬼了。难道……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_+!
“我不是他。”百依偏过头,说道。
果然……百依竟然是双重人格啊啊啊……==|||
我此时是完完全全地呆住了,老天如此好运,让我的生活过得是如此多姿多彩啊!
可是……他罪不该死……虽然像李爷那种人很可恨,但也不至于让他就这么死了吧。==+
“你不认为我是个怪物么?”百依闷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不知为何,这样的百依我不喜欢,我非常地不喜欢!
怎么会!我羡慕还来不及呢!百依你好酷啊!你知不知道,我生平最想认识的朋友就是像百依你这样的人哦。但是,百依,我却是不喜欢你这样胡乱就置人于死地的做法的,可不可以饶了他?
只见百依那张好看的泛着些寒意的脸此时渐渐缓和了下来,周身的寒气也渐渐消失了,然后,先前那温和似水的百依又回来了。
“春天,吓着你了么?”
我摇摇我的蛇脑袋,说一点儿都不害怕那是假的,但是我相信,百依不是那么冷酷无情之人啊。
“此药分三日服用,每日三次,他自会痊愈。”百依从怀中掏出一粒绿色的小药丸服与那李爷吃了,止住了血,然后再开了一道方子给那些个吓得面无血色的家丁吩咐道。只见那些家丁连个屁也不敢放,接了方子,抬了李爷就匆匆忙忙地去了。
百依望了望那风神俊朗的小男孩,柔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