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说了许多,对晚晴安慰的安慰,打气的打气。直到御医来骂人,说晚晴需要服药休息,众人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丫头,要进宫了,你高不高兴?”把别人骂走,御医却又拖着晚晴八卦起来。
虽然他的手把在晚晴的脉上,好像一脸认真,可眼里,却着有促狭的笑意。
“御医,你之前说,我病好了,会有人要见……指的就是皇上?”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十四)
御医理所当然的点头,“当然,要不然是谁?我是御医,自然听命于皇帝的。”
晚晴默默的笑了笑,虽然御医嘴里这么说,可是,他呢里叫出来的皇帝二字,可是没有一点敬意。
她一点也不相信,他是听命于皇帝的。照他对十七王爷和三皇子的架式,她深切怀疑,就算面对皇帝,他大概也会直接就骂出口吧!
“你猜,皇上找我什么事?”
晚晴问的时候,眼睛直直的看着御医。
可惜,御医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连眼神都没变。
“圣颜难度……丫头要进宫,还是小心些的好。”不回答,而是警告,同时,也转移开了话题。
晚晴闭上嘴巴,是了,她怎么忘记,这个世界的人,并不喜欢女子太聪明,以皇家的男人为甚。任何一个太过聪明的女子,在他们眼里,都是有罪的。
御医放开晚晴的手,“那红色的药丸,要继续吃,记得,要全部都吃完,不能浪费一粒。”
说那药丸时,御医很珍重其事,比说那皇帝要慎重的多。
晚晴点头,“我会的。”
只是,她又犹豫了一会儿,才看向御医,“在见皇帝的时候,我会好到什么程度?”
御医眨了眨眼,眼里带上笑,带着诡色问道:“你想要好到什么程度?”
她身上的毒是一定要彻底解清的,也是一这下要她彻底好的。
但是,他可以让一个人好,自然也可以让人生病,而且,他下的手,绝对不会有人看得出来。
听到这样的答案,晚晴当即很放心的笑了。
七天的时间,并不长。
甚至不够萧家众人与晚晴依依话别的。
尤其是红云,她抓着晚晴的每一片刻时间,不论是嫁人还是入宫,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都无生死离别相差无几。
一个京城,一个清城,虽然听起来不远,快马三天也就到了。可是,想要见上一面,却是难上加难的。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十五)
不论他们有多不舍,不论他们多想将晚晴留下。
晚晴终还是踏上了前往京城的路上。
让晚晴非常好笑的是,她这一趟出行,那架势可真是摆得十足。
一个皇子,一个王爷,一个王妃,另有凤鸣国第一城的城主……这样的人替她护航,可想而知,那队伍,又多浩荡。
只怕,就是皇帝出行,也不外如是。
比较郁闷的是,晚晴必须跟琴儿同乘一辆马车。
原因是,晚晴的病还没好。据御医所说,是因为之前中毒太深,坏了身子的根基,这以后,大概不养个一年半载,是好不了了。
是真是假,是连晚晴自己都分不清的。只知道,御医开了好几张的药方,花了好多钱,买了许多珍贵药材,当一日三餐的给她补身体。
而因为要上路,更因为晚晴并没有用惯的丫环。所以,琴儿便干脆自告奋勇的来照顾她。
其他人本以为晚晴会拒绝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晚晴不待见这个妹妹。
可偏偏晚晴没有,她表现的相当高兴。将马车让出了一半。
还好,在路上的时间并不长,仅仅五天,他们便到了京城。
到京城时,是傍晚。
刚至城门口,便看到杜旭枫正迎在那里。
拒绝三皇子和十七王爷的邀请,萧敬带着晚晴,一起住到了杜旭枫的府上。
萧敬和杜旭枫的目的很简单,要从一开始,便表明,晚晴是杜旭枫的未婚妻,不只是要让皇帝知道,更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皇帝就算再不要脸面,也得顾忌悠悠众口,吐沫星子淹不死人,可是,却可以让一个皇帝大失威望,成为千古昏君。
对于这样的安排,晚晴当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
总不能说,她也很想跟杜旭枫划清界线吧?
她到是想,只是,她并不想做那种,大呼小叫,不停的叫喊着,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或是感情之上的口号。来跟萧敬大闹一场,逼得他们解除婚约。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十六)
可惜,那不是晚晴的作风。她是理智的。所以,她仅是很冷静的与他们交流,然尔,经过她与萧敬和杜旭枫的两次交流之后,发现那样很难达到目的之后。
她要做的,便是让他们没有任何翻盘机会的,一次解决。
她没有一再对他们重审婚约如何如何,更没有撒泼耍赖,离家出走,这样的事情,情况也不允许她这么做……
所以,她只能用其他的办法,彻底解决。
刚开始中毒时,她以为可以靠着这次中毒的事件来解决,可惜,绝心未归,她一个人无力施行。
现在,有了皇帝在这里,再有那三皇子在前,到是让她又抓到了一个机会,而这一次,她不需要任何人帮忙,她一个人,就可以搞定。
只要,她能见到皇帝。
见皇帝,并不难。
在晚晴到京城的当天晚上,皇帝便已经知道她到了京城。更在当天晚上,派人宣晚晴入宫。
还好,那皇帝还算人道,知道她身体还未恢复,允她先休息一天,第二天一早再入宫。
第二天一早,杜旭枫让专人替她梳妆打扮,皇帝更派了一顶小轿,到杜府来,将她迎入宫中。
据萧敬说,那小轿,可是公主级别的。
从杜府到皇宫,很近。杜府门口的大路,与皇宫门口的路,是同一条。
只是,从杜府晚晴所住的小院,到皇宫见到皇上……那可就实在有些远了。
晚晴还是坐轿,那些轿夫可都是用跑的,也足足跑了近两刻钟。
晚晴到是不累,就是颠得厉害。
虽然萧敬和杜旭枫都曾言,会陪她一起入宫见皇帝。
可真正到这里,能作主的,根本不是他们。皇帝,岂是他们想见就见的。
所以,当晚晴见到皇帝时,只有她与皇帝两个人。
皇帝是一个中年男子,看起来,比萧统文还要健壮年轻许多。
…………
今天结束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十七)
“你就是萧晚晴?”皇帝的声音很宏亮,带着不容忽视的威严。
“回皇上,我就是萧晚晴。”萧敬一再警告她,见到皇上自称民女。可晚晴一出口,下意识的还是我。
“抬起头来,让朕看看。”
晚晴听了,立刻慢慢抬头,对上那张宽厚的脸,晚晴有些讶异,随即掩去,直直的看着对方的眼睛。
这个皇帝长得很不暴气,锐利比三皇子要弱一些,温文尔雅,比之十七王爷更有些不足。
真要说起来,若不是他的那声音,不是他的眼神,他更像一个憨厚的朴实的农家大哥,让人想要亲近。
只是,那声音和眼神,让他多了丝凌厉,多了些不容冒犯,也多了层层障碍,让人无法亲近。
“难怪他们一个个,都将你挂在心尖上,果然是倾国倾城,闭月羞花。”皇帝的脸上有着笑,眼里有着什么一闪而过。
晚晴轻轻垂睑,“谢皇上赞赏。”
所以说,她最不喜欢皇家,更不喜欢这个世界的这些大家大族的规矩。动不动就得跪下不说,说话不能看着对方的脸,声音要小的只能让自己听见……
“晚晴,你可知道,他们一个个的,这些都在干什么?”
晚晴轻轻摇头,没有人告诉她,她不知道。
便是知道了,也只能说不知道,皇帝的面前,她只能是一个愚笨的小女子。
“十七弟去找我的母后,也就是皇太后,要皇太后作主,他欲收你为义妹……”
晚晴微微挑眉,并没有说话。
“萧敬最夜,连夜进宫,以他一世的性命和忠诚,来换你的幸福。”
晚晴轻咬唇,仍没有说话。
“杜旭枫,以一生之功,换我一个赐婚的圣旨。”
晚晴轻轻叹息。
慢慢抬头,看向皇帝,慢慢的跪下,背却挺得直直的,看着皇上,苦笑,“皇上的心该是容纳天地,容纳百川的,想来,是不会为这些小事怪罪他们的。”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十八)
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而他们之所以所以为我……不是因为小女子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只是因为,小女子命不久矣……他们希望,小女子在人生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能过得简单而幸福。”
皇帝看着晚晴的礼仪规范,心中很是满意,可是,听到晚晴的话,他却是慢慢的咪起了眼。
“进宫就不幸福了么?”
晚晴微微睁眼,随即摇头,“对于皇上来说,什么是幸福?”
看到皇帝那微滞的表情,晚晴立刻微微垂头,轻声说道:
“在晚晴看来,每一个人的幸福,都该是不同的。对于路边的乞儿来说,可能仅是吃饱穿暖,仅仅是冬天有一件可御寒的棉衣……对于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幸福可能是儿孙归来,四世同堂。对于爱人不在身边的痴情人来说,幸福便是爱人归来的那一刻。”
“你的幸福呢?你的幸福是什么?”
晚晴看着皇帝,微微一笑,轻轻低头。
“我的幸福么?皇上想必知道晚晴这一生的所有事情,从小,晚晴在小山村里过活……那里,最是简单朴实……虽然清苦,却可以跟家人在一起,日日相伴。后来到了青波府。”
“虽然有了荣华,可同样的,却失去了更多……再后来,更是……皇上想来也是知道的,晚晴在那十年里,甚至不曾好好的睡过一次酣觉,不曾做过一次美梦……”
“我想,若是在死前回到那小山村,过那简单的日子,可以日日睡至三竿起,可以酣梦到天明,可以有心爱之人伴在身边。便是晚晴的幸福了。”
“还有么?”
皇帝看着晚晴,若有所思。
“还有什么?”晚晴状似不解的反问。
“你的父母呢?你不在意他们了么?”
晚晴轻轻一笑,“父亲有母亲,母亲有父亲,他们相爱的人伴在一起,过着他们希望的日子……”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
一波三折的婚约,到底该嫁谁?(十九)
“那些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人呢?”
“离开他们,让他们不必亲见我的死亡,才是最好的。”
皇帝滞了一滞,声音突然有些低沉,他静静的看着晚晴,好一会儿,才慢慢的说道:“那,对你的亲生父母呢?”
晚晴略微诧异的抬眸,直直的看着皇上。
“皇上何出此言?”
皇上猛的起身,慢慢的走向晚晴,直到离她还剩三步之远的时候,才猛的停下。
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晚晴,“像,真像。”
晚晴眉头轻锁,却不再主动开口,只是静静的等着,静静的等着。
“你可知道,你本不姓萧,更不是萧家的女儿。”
晚晴眨眼,再眨眼,接着便是猛的摇头,脸上露出一丝不信的笑,“皇上,您真会开玩笑。”
皇上轻轻一叹,“朕也知道,要你信这些,是极难的,若不是……朕自己也不会相信。当年,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