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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露出一个充满自信的笑容:“放心吧,在现实里我可能家世、资产都无法和他相比,不过在游戏里,我可以换着花样的玩死他!”
“嗯!”
……
深夜10点钟。
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小区楼下,我下了车,回头说:“谢谢了。”
林逸欣放下车窗,探出漂亮脸蛋,笑问:“你不请我上楼坐坐吗?”
我咧嘴一笑:“那今晚你就别想走了。”
她一错愕,吐吐舌头笑道:“算了,我回去了!”
启动车子,林逸欣风驰电掣而去,似乎真的很担心回不去。
独自上楼,回到工作室的时候,杜十三和鬼谷子已经睡了,在桌子上给我留了张条子,上书:“折戟老大,早点睡,明早6点起,工作室有活动!”
一行字龙飞凤舞,我很确信这是鬼谷子写的字,杜十三的字我见识十多年了,他大四时的书法水平跟幼稚园时的书法水平基本上持平,这完全不可能是他的字迹。
拿着字条,不由得笑笑,家有兄弟的感觉真不错,这半个月来,先是杜十三,然后是鬼谷子、林逸欣介入了我的生活,那种孤独的感觉已然烟消云散了。
洗了个澡,睡觉。
……
翌日凌晨醒来,杜十三买了油条烧饼回来,喝点开水把早饭对付过去。
“今天那么早,有什么活动?”我看看时间,只不过才清晨六点半而已。
鬼谷子道:“昨晚,有个行会联系到我们,要求帮忙去杀一个高阶任务,说是要保证其中一个21级的玩家升5级以上,时限10小时,报酬是100金币!”
我不由一惊:“10小时就报酬100金币了?这……这个行会很有钱啊!”
鬼谷子点头:“所以,我们早点上线,然后去完成这个任务,我和B哥的火力怕是有点不够,所以折戟老大你也要来!”
我笑笑:“OK,一会在哪儿集合?”
“浮冰城东门!”
“好!”
吃完早饭,上线。
“刷!”
我出现在浮冰城的旅馆中,先去修理了一下装备,随后补充一些普通药水,林逸欣给我的三级生命药剂还剩下不少,足够用了。
正在这时,“滴”的一声,有人申请我为好友,名字叫做“纸醉金迷”,这是一个相当潇洒与奢华的ID,让人有种痛扁的冲动。
加入为临时好友(下线后自动删除),对方要求通话,允许之后,他说:“折戟兄弟,看到你寄售了一个血骷髅在拍卖行,能不能商量一下,我想用更高的价格拿下这个血骷髅,行不行?”
“哦,是吗?”
我走到了拍卖行,查询一下,血骷髅的价格已经被炒到了743金币了,于是我说:“现在竞拍价是750金币,你打算出多少?”
“什么?750金币……”对方显然被吓了一跳,略微迟疑之后,他沉声道:“我愿意出1000枚金币来购买这只血骷髅,你看可以吗?”
“没问题,你来竞拍,上1000金币,我立刻确认交易!”
“OK!”
这个纸醉金迷大概是担心有人出更高的价格,毕竟这血骷髅实在是太极品了,血防成长均是五星,这可比黄蜂、螳螂那些昆虫系宠物要强力多了。
大约十分钟,竞拍价变成了1000金币,我马上确认交易——
“叮~!”
系统提示:恭喜你,你的物品血骷髅已经以1000金币的价格被玩家“纸醉金迷”买走了,扣除5%交易额,950枚金币已经进入你的账户!
……
查看一下,到帐了,我的包裹里已经有了1000金币,这次真的是发财了,哈哈!
登录官方交易平台,将900枚金币分成了9份寄售,1枚金币售价90RMB,金币的兑率已经有了下滑的趋势,必须快速脱手,否则留在手里只能不断的看着金币贬值,毕竟金币的稳定性是远远比不上RMB的。
交易完毕,就等着我的那张宝贝建行卡收钱了!
这时,杜十三和鬼谷子都来到了浮冰城,把我加入了队伍,随后又是“滴”的一声——
系统提示:玩家乐少已经加入你的队伍!
乐少?我有些狐疑,这个ID怎么听起来那么眼熟啊?
来到浮冰城东门浮桥上,我大惊,转而大喜,与杜十三、鬼谷子站在一起的是一个21级的战士,名叫乐少,是一个野蛮人种族,一块块遒劲的肌肉勃…起,穿着一身黑石器铠甲,偏偏脸庞生的白白净净,称得上是英俊挺拔了。
这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晚上被我泼了一脸红酒,随后被林逸欣一脚KO的李乐,也就是乐少。
当今天下,还有自称少爷的人,要么是脑袋抽了,要么就是脑袋进水了。
我暗爽不已,世界太小了,血色佣兵今天接的这宗生意居然会是李乐,哼哼,宰吧,要宰就宰这种冤大头!
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鬼谷子立刻扬手打招呼:“哈哈,我们的折戟老大来了!”
李乐转身,发现我这个穿着黑色铠甲、深青色披风的人走来,偏偏看到我的容貌,只是看到我的ID是折戟沉沙,而折戟沉沙这个ID早已经名动浮冰城了,天榜前三的常客,还会有几个人不知道呢?
李乐点点头:“你好,折戟沉沙!”
我也点头,淡淡道:“出发吧,把任务地点标记出来!”
“是!”
鬼谷子手脚麻利的搞定了一切,李乐要求去练级的地方居然是幽灵谷,专刷血骷髅和青骷髅的地方,那里到处是高达47级的高阶怪物,如果不是我和鬼谷子在这里,恐怕李乐过去也是被秒杀的命。
“你们只需要杀1000只血骷髅,1000只青骷髅就行了,另外,怪物有可能会爆出卡片,也归我!”李乐冷冷说了一句,颐指气使的态度格外张扬。
鬼谷子和杜十三剑眉倒竖,显然非常不爽。
我按住剑柄,冷冷道:“按照行业规矩,卡片归最高输出者所有,我们血色佣兵的任务只是帮你10小时升5级,希望你也能遵守规矩!”
李乐一愣,被我不容置疑的言语唬得骇然,随即点头:“那……随便了,卡片归你们,我只要经验吧……”
我冷笑一声,好一个欺软怕硬的主,在游戏里,显然他也知道实力远逊于我,不敢跟我这样的天榜名人叫板。
“出发吧!”李乐催促一声。
杜十三却道:“等等,再等一个人!”
我有些狐疑,却也没有问。
几分钟后,一个漂亮身影出现,赫然是一个俏目含情、风情万种的惹火小牧师,不是慕容明月还会是谁?
靠,明月什么时候跟十三勾搭上了?
慕容明月走来,一句话解开我的疑虑:“十小时治疗,每小时1金币哦,说好了别赖账,哼哼!”
原来,她是杜十三请来当奶的,不过价格很低,一小时1金币,对于慕容明月这种二转高级牧师来说太少了,当然,跟我们一起练级,慕容明月的升级速度也会飚飞,这一定是她肯答应的原因之一。
这么一来,五人队伍就组成了,四个战士,一个牧师,很经典的高输出阵容。
……
穿过寒冰森林,由我来开道,鬼谷子负责保护好李乐,杜十三殿后,鬼谷子是魔骑士,守护职业的肉盾,很适合保护他人。
慕容明月提着法杖,快行几步走到我身边,与我并肩而行。
我瞥了她一眼,笑道:“牧师妹子,你还是走在后面安全点,让战士走在前面吧?”
慕容明月笑了笑:“没关系,这些小怪物我还没放在眼里!”
说着,她蛮有深意的歪头瞧了瞧我,笑道:“沉沙,昨天晚上卖的那个血骷髅,赚了多少?”
“1000金币。”我并不隐讳,却问道:“别人都叫我折戟,你为什么要叫沉沙?”
“呵,我喜欢那么叫~”
慕容明月淡淡一笑,月光下,长发飘飘的她,说不出的妩媚。
第六十五章 不死盾
幽灵谷,森森恐怖。
我持剑走在最前方,玄蜂则在我的嗡嗡飞着,这只玄蜂非常聪明,攻击时无声无息,平时的声音却像是小马达似的。
慕容明月跟着我,忽然问了一句:“沉沙,那只血骷髅是你的卖的吗?”
我点头。
慕容明月轻声一笑:“就是有点太贵了,本来我打算帮我的一个朋友买来当宠物的,她刚入游戏不久。”
我知道,她的那个朋友就是何艺,于是说:“没必要,游戏前期要的宠物必须要以攻击为主,血骷髅的血防是高,但是攻击速度慢,练这个血骷髅还不如练一只垃圾点的黄蜂,何况一个血骷髅卖1000金币,一只黄蜂才10金币不到,哼哼,只有傻瓜才会显摆钱多去买一只攻击输出超烂的宠物。”
慕容明月扑哧一笑:“是啊是啊~”
这时,李乐的脸色非常的不对劲。几秒钟后,一名34级法师从密林中冲了出来,直直追上我们,赫然就是纸醉金迷,那个买了我血骷髅的人!
纸醉金迷一脸的兴奋,手里挥舞着困魔石,对李乐大声喊道:“哈哈哈,乐少,搞定了,这只血骷髅被我买回来了!”
说着,纸醉金迷愣住了,看向我:“哦?折戟沉沙,你也在啊?”
我点头,目光一瞥,李乐的脸色变得跟猪肝似的。
……
慕容明月看在眼里,笑意更浓了,拼命的压抑着狂笑的冲动,结果压抑得很痛苦,浑身颤抖,胸前一对波澜颤巍巍的让人看得忍不住想入非非。
纸醉金迷送完困魔石之后就离开了,李乐将困魔石放进包裹,这货胆子也真是够大的,居然敢21级就带着一块价值近10万RMB的困魔石到处晃荡,万一被挂掉爆出的话,那损失可就大了。
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其实血色佣兵可以在这里做掉李乐,然后爆出困魔石,就又是至少500金币的收入了。
可惜,转念一想,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还是算了吧,血色佣兵是以鲜血证明自己价值的团队,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们不做。
绕过了腐尸与僵尸的区域,我们单刀直入血骷髅、青骷髅的练级区,怪物等级也高达45级以上了。
远远的,三三两两的血骷髅正在草地上徘徊。
慕容明月有些惊愕:“我们……不会就是杀这种46级、47级的怪物吧?”
“是啊!”
我点头,“铿”一声拔出了泫火刃,目光中充满了自信。
“可是……”慕容明月有些犹豫,道:“沉沙,你的等级最高也才39级,然后鬼谷子37级,剩下来的几个人比怪物低了10级以上,这怎么打?”
我回转身,沉声道:“简单,我和玄蜂组成一个攻击编队,足以抵挡1…2个血骷髅了,其余人组成一个编队,鬼谷子充当MT和输出,慕容美女你只管治疗就是了。”
慕容明月睁大了眼睛,最终只得点点头:“那就……先试试吧,实在打不过的话,我们最多一个一个的引怪,就是练级效率慢一点而已。”
“嗯。”
我提剑便走了上去,玄蜂飞速引了一只血骷髅,那骷髅拖着青铜剑嘶吼着杀了过来,斜斜的一剑从天而落!
“嚓!”
青铜剑擦过了我的铠甲,顿时“嗡”的一声,在我体表外一副黑色光芒的威武铠甲乍现,随即消失无踪,正是3级的鬼神铠,这个强悍的防御系技能已经可以为我减少许多伤害了,这也是我敢于单挑47级血骷髅的依仗之一。
“187!”
一个不算很高的伤害数字从头顶跳出。
慕容明月看得美目圆瞪,惊愕道:“好家伙,防御力真高啊,47级怪物才打你这点气血,总气血至少也在800点以上,一个战士能有那么多气血,真变态……”
我不由一笑,更惊讶的一幕出现了,我手起一剑,赦免+诛刃带走了血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