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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涛拍岸,却比不上那男儿豪歌!
久久,久久。
唱了一遍又一遍,胸中的热情就好像火焰一般的在燃烧着。黄涛放开了自己的心中,感觉那热血沸腾的男儿豪情,这种感觉,是曾经没有体会过的。那旋律,在脑海中徘徊,让人忘却了一切!
“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敢这样,把脆弱当成了坚强,那一夜疾来的风和雨,吹落了满园的芬芳,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敢这样,将血泪还给世间的儿鄌,繁华一梦化作长河岸,千红一哭万妍同悲绝唱,寸心炼成了钢,百媚千娇下火场,她也曾一枝山花笑烂漫,转身间叱诧九天上……”突然,那热血的旋律被人打断了。
黄珍珍展开了歌喉,唱出了一曲至尊红颜,在这个时候,断然不能让这些男人独占了鳌头去,加上黄珍珍很有唱歌天赋,声音优美,更得意于女声本来就比男生的声音高,一下子就把十四个男人给盖了下去。
黄珍珍的歌,有一种温柔的霸道,威风丝毫不下于自己老哥带领的十三个男人。篝火在轻轻的燃烧,黄珍珍唱到得意的地方,更是朝着自己的哥哥白了几眼。
最后,一群男人被压的没声了。
黄涛很干脆的挥挥手:“睡觉!”
巾帼不让须眉,男女平等,在黄涛这里可不是说说的。而这些道士也都听的习惯了,当然也不会感觉大逆不道。不过在这个寂静的夜里,他们的歌声却远远的传递了出去,一路的飘过了沙滩,飘过了树林,飘上了山……隐隐约约,那些旋律如同回声一般的在轻轻荡漾,荡漾进了人的心田。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无不感受到了那歌曲之中的意境。流行歌曲之所以称之为流行歌曲,就是在于它容易让人接受,朗朗上口!
很多的少数民族都是能歌善舞的,在这里的少数民族也不例外,就在不远处的一个不到一百人的小寨子里。一个肤色发黑的少女怔怔的看着天空的星星,坐在一块长条形的石头上,问身边一个正在用一个石臼舂米的人,“阿爸,你听,是什么人在唱歌?”
“这个哪里知道啦,大概是天生的神灵下来玩儿了吧?”
在他们的心目中,这样美妙的声音,只应该是天上的神仙才能唱出来的,那不是人的旋律,他们只能够选择倾听。不停的用力舂米,舂米……他的老婆病了,而且病的很厉害,所以他才忍痛花了很大的代价,和那些狡诈而吝啬的汉人换回来一点点可怜的米来,想要给自己的老婆做一些粥吃。
……
黎族,在宋朝的时候,人口是不可能说清楚有多少的,因为官方没有记载,野史也不太好考证,所以很多人都迷迷糊糊不知道这个具体的数字。而黄涛这个历史白痴,就更不可能知道具体的数字了,不过呢,现在他已经坐在了人家黎民家里,毫不顾忌的大吃大喝了起来。
早上走了半个多时辰,他们就找到了一个黎族人的寨子。
这个寨子不大,只有百多人,而且人也都非常的和善,很淳朴。不过黄涛却可以看出来这些黎民的生活并不太过于如意。虽然,他们的衣着看起来不错,做衣服的土布也非常的结实,上面的花纹也很好看。但是呢?毕竟衣着不能说明什么,你看看他们吃的野菜,山鸡这些东西,就能够想象他们的生活了……
怎一个苦字了得?
幸好,他们还是可以交流的,用这里汉人的语言,也就是广东这一代人的语言,他们可以听得懂,也都会说几句。从他们的交谈之中,黄涛了解了他们的一些生活和习俗方面的习惯,差点儿让黄涛高兴的跳起来。
一夫一妻啊,还不存在恶婆婆欺负小媳妇的桥段。
这样,自己不就不用担心妹子找不到心上人,被人欺负吗?而且黎族的人,男女是平等的,结婚以后,男女都要脱离自己父母的家庭,自己组成家庭。很好,这样很好,原本自己以为要浪费嘴皮子的地方,都省下来了,不管生产力的落后与否,他们的思想比汉人要和他们的接近。
婚姻制度,生活方式,一点一滴。
这些实在没有什么好保密的,热情好客的寨主一家子和各家的人都聚集在了一起,欢快的交谈着。说了一个下午,晚上的时候,还点起了篝火……这些黎族人啊,似乎是一根筋,被汉人欺骗了那么多次,依旧是热情好客的很。
手拉着手,在篝火边跳舞。
大家唱着歌,一直唱到了深夜,才是停歇了下来。这里,是一个中点,也是一个起点,但是黄涛更多的是内疚,羞愧,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
汉民族是伟大的,有五千年的文化传承,这个不假,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却在玷污这个让人自豪的名称?欺骗,狡诈,我们应该这样吗?不应该。做一个诚实的人,哪怕你吝啬凶残!做一个正直的人,哪怕你……
说不出来,真的说不出来啊……
“难道,老天让我来到这里,仅仅就是还债?”
为什么?这个简直就是一种不公平……黄涛苦笑,冷笑,一脸的诡异。他喜欢让这里成为自己的起点,但是他却更希望这个起点是在中原,是在汉人的中间,可惜这个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不可能舍近求远,他怕自己会被那些人同化掉,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只有这些淳朴的人,才是可以依靠的。
黄涛看着天上的月光,如水的月光照在他的身上,也照在黄珍珍的身上。黄涛半晌才说了一句话,他问黄珍珍:“人是不是越进步,大脑越发达,就会越失去淳朴的本性,就会狡诈的算计一切?”
黄珍珍苦笑。
她说不出一个答案来,因为太难了。就算是最伟大的哲学家,除了转移话题以外,也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就这样的,默默无语,一夜静悄悄的过去,第二天的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黄涛他们就已经起来了。
黄涛要练武。
黄珍珍也在黄涛的监督下苦练。
十三个道士也在进行所谓的体能训练,还有呼吸吐纳,飞檐走壁的训练。
当金灿灿的阳光沐浴在几个人身上的时候,小寨子里的人也都起来了,那些小孩子,大姑娘,年轻的小伙子,都无不羡慕的看着他们。不,那是崇拜,对于这种神奇而威武的搏击技艺,他们很羡慕,也很想学……
“想学吗?我们可以教你们——”
从这一天开始,黄涛的身边就多出了二十多个半大的孩子,有些才是刚刚学会走路,而有些已经有一米三四那么高了。而一些大姑娘,年轻的小伙子再不久以后,也加入了这个队伍,跟着他们跑步,练拳。借着这样的一个契机,黄涛他们十五个人融入到了这个小团体中,成为了寨子中的一员。
但是,黄涛的汽车却一直没有给他们看,依旧用厚厚的草帘子遮挡的严密。
黎族人重承诺,黄涛也相信他们,但是这个东西,还是少一个人知道的好一些。对他们这些热情的客人来说,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客人了。虽然既定的计划,是要教授这些人拼音,让他们尽快的识字,为我所用的,但是现在却还不到时机。
黄涛在等!
等一个他们真正的融入其中的机会。
就这样的一晃眼,两个多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无论是打猎,还是做什么,黄涛也是和他们在一起的,而因为他们的加入,练武人的眼疾手快,这个小寨子很快的就富裕起来了。至少比黄涛他们来之前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而此时,黄涛认为他们的机会已经到了——他们既然给这些人带来了一定的富裕,那么就拥有了一定的发言权。而且这个小寨子虽然仅仅是经过了两个月的生活,但他们以及确立了老师的地位,乃是作为一个领导者在存在了,这个寨子里的萨满,自然而然的在现代科学的一些小手段下拜服五体投地。
是应该开始对他们灌输自己的理念,政体,乃至于一些其他的东西的时候了。幸好这里没有汉人,对他的思想不会有太多的抵触——除去了个别的条款,他的理念几乎是黎族人的是相同的,有这个就足够了。
第十章 黄珍珍的任务:写两本书
两个多月的时间,并没有虚度。在这些时间里,足够黄涛他们了解更多这里人的生活了,而这个寨子里的大多数黎民也对他们的博学感觉到敬佩,不可思议。很多年轻人的身体,也在两个多月的锻炼中不知道比从前好了多少。
黎族人的习俗是一夫一妻,一般孩子结婚以后,就要脱离父母。不存在什么四世同堂的情形。但这个也并非是她们无情,而仅仅的就是一种观念,习俗而已。不过这个习俗呢,黄涛只能偷偷的笑了,他喜欢啊,没有什么事比这个习俗更好的了。这样,自己的妹子就能放心的找人嫁了。
男女平等,让自己的妹子不被人欺负——这个就是黄涛心理的一个底线。
而为了这么一个目标,黄涛更是可以付出很多很多。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人,真正是他的亲人的,就是一个妹子了,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他不为自己的妹妹着想的,而以后,他们还会有自己的孩子,孩子的孩子……
子孙后代啊……
他们以后就要在这里落户了,他当然要给自己孩子最好的!也不能说是黄涛的思想不对,反正他们村子里的人大多数就是这么一个心思。自己的孩子怎么也不能缺钱花,不能别的孩子上一流的高中,自己的孩子就在家种地,那是绝对不行的。而黄涛则是不允许自己的孩子被这个社会的礼教束缚!
虽然,他现在还没有孩子。
寨子里的一块空地上,一群黎民围坐在那里,中间是肖邦,肖邦正用一根树枝指着一块黑漆漆的木板……“A……B……C……”拖长了声音,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按照“啊啵呲”的发音,领导着大家一起跟读。
木板,就是普通的木板,上面刷了一层锅底灰。
粉笔,就是用黄色的胶泥,也就是粘土捏成的棒棒烘干了做成的,在小黑板上写起来,也有几分的模样。而那些黎民则是就随便了,在地上随便找个地方跟着写了起来,大写,小写,二十六个字母,一个一个的念了下来,因为朗朗上口,所以很容易就记住了……
第一天的教学任务很简单,这些人的兴趣也很浓厚。
不过,二十六个字母,可不怎么好记忆。但是这个也不着急,接着肖邦就将小黑板上的二十六个字母擦干净了。然后重新写了一则小故事:
遥远的草原,有一种叫做狼的动物,他们围猎羊群,绵羊只能被吃掉。虽然绵羊的数量是狼的百倍,千倍,但是他们却只能被吃。狼每一天都在饥饿中度过,所以他们吃羊是为了生存,他们凶残,凶狠,为了生计而奔波……
狼。
第一则故事,应该说是动物世界更合适。
这个故事是黄涛亲自编的,也不能说是编了,可以说是套用了《动物世界》的解说词,很好很强大,长长的一篇文章,肖邦一边带着大家拼读,一边朝下面讲。将狼这种动物潜移默化的灌输到了这些人的心中。
狼,还有狼的精神!
远处,正在训练其他十三个道士的黄涛小了,第一步,很顺利。
通过一篇故事的诵读,拼读,大家对拼音的认识也多了几分。感觉到拼出那些字来,也不是很难。而且按照拼写规则拼读出来以后,说话的音调也有了几分味道。语音的规则,就在潜移默化中进入了人的脑海。
声母,韵母,也不必独立起来学。那样看起来系统,但实际上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