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珀特默多克向巴菲特征求意
见。巴菲特建议说虽然传媒业仍是个好行业,但有走下坡路的趋势。安那博格在最好的时机退出了战场。但巴菲特自己却不想无事一身轻。
伯克认为,巴菲特为此付出了代价。大都会公司的股票猛涨到了630美元,并保持了一段时间。巴菲特非常明白这个价格太高了,“他本可卖掉的。”
伯克说。一年后股价又急落至360美元。
有位杰出的年轻金融家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巴菲特失败了。“沃伦有过三个职业,”这位投资批评家说,“过去他是清道夫,追求的是价值。当情况不妙时他又成了企业投资者,以合适的价格买了不少好企业。他说过:”如果我再不能以合理的价格买下好企业时,我就靠自己的规模赢利,让全世界都看一看长期投资的威力。‘我想现在的情况变糟了。这真傻。“
巴菲特和芒格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做得更好些。其一,只买不卖的投资人交税少——时间一长就是一笔可观的钱。其二,长期持股能创造不少机会,像B夫人和拉尔夫。施亚这样的人都愿与巴菲特这样的老板合作。巴菲特知道分手不是个好方法,因此他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非常谨慎。他和所有投资者一样不会考虑什么时候撤回投资,因此他在投资时非常挑剔。这与婚姻一样,多选选结果会更好。
巴菲特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卖出会使他空虚乏力(不管傻不傻),因此他对与默菲合作感到十分满意。他对《商业周刊》说,卖掉熟悉的股票就像“对妻子喜新厌旧”。这话十分有力,他的妻子早已与他分居,但他对她仍然忠诚。他在一份报告中再次使用了这个比喻:卖掉好股票就像与钱结婚——这种错误时有发生,他认为这“对一个有钱人来说,真是疯了”。
只买不卖在金融上是有道理的,但别人认为只是巴菲特的个人性格,是他“个人和经济上的考虑”。他有保持的癖好——股票、合作伙伴和一切可以长期保持的东西。他只在有人“发疯似地”出两倍或三倍的价格时才卖。
其他投资者,如那位年青的评论家认为巴菲特是个疯狂的家伙。但他总是靠保持连续性来赚钱:同一个合作伙伴、同样的股票和同一种事业。他的一生向来如此。
巴菲特还有个性格特点,就是尽量避免借债。1986年资产评级为AAA的爱克森公司的资产债务比为4:1,伯克希尔是25:1(一个可让清教徒安心睡觉的比例)。当时过多的债务有时不能保证经营的连续性,这可能比“喜新厌旧”还要痛苦——他将不能控制伯克希尔。巴菲特在凤凰城时说过,债务是金融界的狐狸精,是个致命弱点。
这可太悲惨了。如果某人的经营非常成功,但他有点小毛病,或者贪杯或者爱占小便宜,这就是他的弱点。金融市场的弱点常常是这种借来的钱。
从自己的经验出发,他一直对债务不屑一顾。因此他对LBO的推销商也颇有微词。他们在交易一开始时就计划退出的办法,并急着要把债务转移给别人 (通常是公众)。他说这是个“奇怪”的方法。巴菲特对投资的定义是从企业的经营结果中收益,而不是赚差价。LBO的推销人其实不能算真正的“投资者”,他们只是把资产从一个口袋转移到另一个口袋。他们不创造价值——为社会提供必需的和有用的产品和服务。他们的利润常常只是靠把资产变成债务后能节省一笔巨大的税收。 (而要付的利息是有数的。)
巴菲特对此表示异议。因为这种人不配获得如此大的利润,而社会会因
为少了税收而变穷。他的观点很传统,在他的评论中他更欣赏B夫人的工作而不是在美林发生的那种活动——烤大饼比分大饼更有价值。他在大都会公司的另一座办公楼里说,LBO的人既不能“让牛排更美味”,也不能“让衣服更保暖更耐穿。”
你们别看伯姆。比根斯和吉米。戈德史密斯这些人一直说为股东创造价值,其实他们没有。他们只是把社会的钱转到股东手中。这样做是否合适姑且不论,它的确没有创造价值;没有像亨利。福特那样发展汽车业,也没有像里克。格拉克那样做出更美味的汉堡包来……就在过去的几年里……公司一个接一个地被熟悉这种游戏的人换了招牌。这就意味着每个公民都要为政府提供的服务和财产多付一点钱。
在大都会公司的ABC,巴菲特试图组织一群不会研究这种“退出战略”
的人。ABC曾是个最动荡的电视网,在这次交易后它成了财政稳定、业务过硬的电视网。它白天播放肥皂剧,晚上放新闻,而且都是在黄金时间。与之相比,加拿大广播公司和全国广播公司则由于管理班子动荡和对主人拉里。茨克和通用电气公司的不信任而苦苦挣扎。伯克认为巴菲特的投资使他感到放心舒服,要没他“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尤其是在那么严重的衰退时期,公司可能被削权而不能正常运作。它本来很可能会遭到与《时代》杂志同样的命运。现在默菲和伯克不断获得巨额利润,而且巴菲特对它的支持也使大都会公司的股价急剧反弹。
15公开与私下
当大都会公司的交易还在进行时,已有人纷纷效仿巴菲特。在奥马哈就有50人因为巴菲特而成为百万富翁,在全国则有好几百。当他去哥伦比亚商学院讲投资时,有200名热心听众被拒之门外,房子装不下了。《福布斯》称他为“神话般的英雄”。在堪萨斯城和纽约分别有人给爱犬取名为“沃伦”
和“巴菲”。毕业于斯坦福商学院的威廉。奥本德福在见过巴菲特后,辞过了麦金西公司的工作,毅然决定搞投资。钱商克里斯托福。史塔文为儿子洗理取名为亚力山大。沃伦。奥马哈的股票经纪人道格拉斯。史特里久慕巴菲特之名而无缘相见,当他妻子马莎即将分娩时,他拿了份 《财富之王》的复印件给妻子大声念有关巴菲特的章节,好像要以此胎教提高未出世儿女的智商。
到1986年,伯克希尔的股价已突破3000美元。在21年里巴菲特已把一个小纺织厂的碎渣变成了黄金,股票翻了167倍,而同时期的道。琼斯只翻了一倍。整条华尔街对他却是又敬又怕。当他告诉范妮梅的主席大卫。麦格斯韦说他对他的公司进行了投资时,麦格斯韦激动得想跑到窗前对外大喊:“沃伦。巴菲特买了我们的股票!”福布斯问:“他真高兴成这样么?”头条新闻的作者称他为“迈达斯”,(希腊神,据说有点石成金术。)“巫师”,“奥马哈来的智者”和“奥马哈神”。
许多不相识的人围着巴菲特要“做生意”。一个巴基斯坦的移民要把自己的书报摊卖给他,还有个女人要卖一幢战前盖的大楼,(“你出钱我出点子,我们会成功的。”巴菲特取笑说。)最惊人的是有个从内布拉斯加州的林肯来的人狮子大开口要1亿美元的“贷款”买农场,被巴菲特拒绝后,他竟拎着把手枪来到凯威特广场,结果被巴菲特雇来的FBI成员逮捕了,巴菲特则坐在他的桌旁纹丝不动。
尽管巴菲特很受公众注目,他私人生活还是保持很平静很平常,不像现在的总裁们。他不会事先安排时间,宁愿随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比尔。格雷厄姆(凯的儿子)问他什么时候来拜访方便时,他回答说:“什么时候都行,我没有什么时刻表。”《华盛顿邮报》的经理理查德。西蒙斯对他房间里的简朴宁静大为惊讶,这间翠绿的房子里几乎连一个牛呀熊呀什么的雕像都没有。玻璃圆顶下只有一台老式的爱迪生股票行情自动收录器、一张普利策的奖状,几帧家庭相片 (有一张是本。格雷厄姆的)和一张长椅。上面有一层灰,说明这其实都是摆设。他没有计算机,没有股票终端也没有电子计算器。“我就是计算机。”他这么对采访者说。当他在办公室时,西蒙斯形容说:“看起来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只是有时比尔。斯科特(巴菲特的交易人)探头说‘1000万美元,股价125 18 ,行不行?’电话也不常响。
与别的总裁比起来,巴菲特的时间太充裕了。“他每天的分分秒秒都很自由,他会坐在马蹄般的红木桌旁看上几小时的书,靠电话与外界联系一下 (还是自己接的),还有三条私人线路通向:所罗门兄弟公司,史密斯。巴内公司和戈德曼。萨克斯公司。
不管是谁先说的,第一眼看到巴菲特时的确觉得他有点天真。一个年轻的投资商西什。卡拉曼与这位亿万富翁在波士顿的里茨卡尔顿吃了顿早餐,卡拉曼发现他跟传说中的一样,当他在服务台前等候时,没人会注意他,也不会知道他是谁。“他吃的是整条的香肠和几个鸡蛋,是全美最后一个吃香
肠的人。“好莱坞制片人诺曼。利尔在奥马哈机场遇到这位富翁时,错把他当成了司机。他微微有点发胖,平平的脸上戴着副玳瑁眼镜,头发稀疏,没怎么梳理,手里拿着车钥匙,只有杂乱的眉毛显示出他独立的个性。
作家亚当。史密斯发现“这位获得巨大成功的美国佬有点怀旧”。这位亿万富翁自己开车,自己管家,住的房子也是1958年花了31500美元买的。
他就像美国神话中描写的那样,以正义和公德取胜的见多识广的老狐狸。理想的传统战胜了瞬息万变的肤浅的现在。伯克希尔的股东中不仅有著名的钱商马里奥。加贝利等人,还有爱荷华州休克斯的专栏作家埃皮。莱德勒和a。k。a。安。兰德斯,他们与巴菲特一见如故,且为几百万普通的美国人提提居家过日子的建议。巴菲特则是华尔街的意见专家。
到80年代中期,巴菲特追求平凡而被人大吹大捧,真是有趣。赞扬他的文章常以“噢,是沃伦。巴菲特”和“一个吃玉米的资本家”这样的话为标题。里面讲的是他自我批评的明智和朴素的生活作风。他朋友卡罗尔。卢米斯在报纸上写道:巴菲特并没有对这些报道津津乐道。但不久就证明这话错了。有人问维恩。麦肯齐——伯克希尔60年代的财务主管——他的老板有什么变化,他说巴菲特开心多了。“我从不知道他原来这么喜欢镁光灯和引人注意。”他说。
其实他一直喜欢,只是过去别人不曾注意他罢了。他一向健谈,爱娱乐且喜欢让自己载入史册。不过他善于在采访时把自己伪装成漫不经心的寒碜模样。他总是谈自己的工作成绩;不管是与朋友同事交谈还是演讲,他都有神话自己的过去的强烈愿望。他总是给自己的过去穿上点糖衣,像要使它更完美一样。巴菲特的高中同学丹利还记得他,丹利的第一台弹子球游戏机是他自己买的。而巴菲特后来说是他们合买的。大学时代的鲍勃。鲁塞尔回忆他们的排名表“男孩排行榜”是用铅笔写的,巴菲特说的则冠冕多了,说它是公开印刷的。
巴菲特的自传中没有夸大自己的成功,反而删了不少自己的雄心和打算。比如说,他说自己去哥伦比亚大学念书是因为与本。格雷厄姆太要好了,而不说是哈佛开除后决定去第二好的大学念书。同样地,他说自已放弃在格雷厄姆—纽曼的职位去奥马哈不是“为了当头儿”;他与伙伴之间也只是亲人般的劝告和恳求。这可不是他的本来面目;当奥马哈《世界先驱报》报道巴菲特从纽约回来时,他的伙伴们赶紧努力工作了三星期。他还说让他充当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