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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章 食客
各大菜系中,东北菜以“豪爽、过瘾”而著称,色鲜味浓,简单的说就是特别能下饭,吃不惯的人有很多菜都吃不下,喜欢吃就绝对不是一碗饭能打住的。
像胖子这种体型的“猪”,凭目测一顿饭能顶上常人两天。比较遗憾的是,胖子是食量和长肉速度不成正比,过年也达不到足够的分量,不然让他同伴杀掉卖肉倒是个很不错的计划~~
林萧看了眼老板端上的食物,也是忍不住白眼直翻……他喵的全都是泡菜啊!这尼玛肯定是拿错棒子国的菜谱了。
在棒子国待过的人都知道,棒子国的菜谱上除了烧、煎、熏的肉类食品外,就只有泡菜、辣白菜、酱汤这几种,唯一和泡菜扯不上关系的还是紫菜。
豆芽、胡萝卜这些倒是有,不过都是作为配菜使用,让韩餐厨师炒一盘豆芽和让四川师傅做菜不放辣一个结果——上来自己动手。
在林萧看来,韩餐真的没什么东西,非要说棒子国特色食品,也就辣白菜了,对了,辣白菜和菠菜一起吃特别美味,这个确实是韩国人发现的。其它的就好像三胖是宇宙的创世主那样,一听就知道牛皮吹上天了~~
向来只听说过西餐店、中餐店都可以说开遍世界,什么时候听说有人专程吃韩国菜?
除此之外,在棒子国潮流街上,“韩式美女”绝不算少见,不过大都无法欣赏。
为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好。
选出来十个美女,除去发型、脸形、五官分布的因素,有七个人唇形相同、八个人眼睛相同、九个人鼻子是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秀的完全不是外貌,是医学。
人造人国度,你当是吹出来的啊!
当然,某些的观点是:关了灯都是那样儿,母猪和貂婵没有本质区别。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貂蝉是三国中虚构人物,历史上真正的美女应该是甄宓。)
单就审美来说,林萧的眼光绝对是鸡蛋里挑骨头,偏偏能一针见血,一句话就让男人对评价过的妹子失去兴趣。
例如某个当红女明星,脸蛋姣好身材丰腴,林萧的吐槽是:她腿比你腰都粗。
再如同‘最美变性人’,林萧的评价能让他(她?)自尽——脚掌比小腿还长,整个一等边三角,异形么?
这不是最毒的,想当初贴吧里众狼狂热迷恋一个除脸形稍差没有缺点的妹子,这时候长期潜水诈尸的林萧轻叹了一句:
“人家都是瓜子脸,这货是爪子脸。”
众狼友探手成爪观看许久,竟无语凝咽。葫芦山下的蛇精病跑出来吧。。。。。。
不过话说回来,这摊点上还真就坐着一个美女,真是美女,而且不是“人造人”。
惊艳的一头红发。
众所周知,无论是染发还是服饰。都有艳红这个色调,可哪怕是大牌明星都没人会选择。
红色代表热情、明快,然而艳红的发色和服饰。长相不够妖孽绝对带不住!最具代表性的《青春期》里的赵奕欢妹子~~
长相达到九十八分以上的妹子,一身艳红绝对可以提升到一百一十分,长相九十分的妹子穿一身红色,降到80、70分都不足为奇。
黑色百搭,白色俏丽,红色祸国殃民。
皮肤不是那种化妆品涂出来的‘吹弹可破’,而是很健康的白色,脸色、脖子、手腕完全不存差异,不是那种脸色苍白无血,四肢粗糙黧黑的类人生物。
美女脸形介于瓜子于鸭蛋之间,以鼻子分割,两侧脸颊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嫌瘦,绝对不是那种手术产物;眉毛介于剑眉与柳叶之间,稍有英气而不失柔媚;不需要美瞳、假睫毛,稍稍勾勒眼线就如秋水一般明澈。
夹克衫、平底鞋,流行的中性打扮在其身上魅力十足,网店来抓拍绝对比找明星图ps图片更抓眼球。
就算以林萧的挑剔审美来看,邻桌的妹子也绝对是真正的大美女,奈何这世界,美女大多已经被推倒,留给众人的只有悲伤的背影与手纸~~
如果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也就罢了,这完全是把鲜花揉碎了洒在狗屎上好么!妹子的男友(炮友?)(哥哥?)(干爹?)长相就实在不多做评论了,反正对不起观众。地中海式发型,臃肿的身材,硕大的啤酒肚,尤其是嘴唇上那一条厚浓黑的小胡子,你丫以为自己是周树人呢!
越过邻桌,林萧看向了第五名客人。
他单独坐在一张桌子上,表情很专注,也很忧郁。
看着他,仿佛就在脑海里想起了这样一幕:
清澈透明的天空下,泛着微蓝色泽的古堡,一个奇怪的男人,面色苍白,头发蓬乱。。。。。。还有那一双永远无法拥抱矮人的剪刀手。
莫名的,林萧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篇华美的文:
我看到了那张苍白的脸
深深下陷的双眸中隐藏着浓重的孤单。
开始,是与世隔绝的孤单;
然后,是异于常人的孤单;
接着,是不被理解的孤单;
还有委屈中的孤单。
最终,他还是孤独一人在下雪的夜里用灵巧的双手雕刻心中的爱人形象。
尽管,当年那个17岁的美丽少女已成了白发老妇,而爱德华依然和他没有改变的外表一样,没有放弃心中的思念。
于是,他雕刻时的碎冰化作漫天的飞雪,在每一个冬天的雪夜里如约而至,告诉他的爱人,那依然不变的恒久思念。
他也许会常常想起那年圣诞夜里和那女孩短暂的相拥吧。她没有畏惧他锋利的双手,毅然投入了他的怀抱。
但他注定是寂寞的,因为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一些童话,注定着悲伤的结局。
那些单纯如童话的恋爱不可能走到“王子公主”的结局。童话的结局,只能化作海上的泡沫。
可泡沫也是美丽的。没有翅膀,在阳光下飞舞,在阳光下,逐渐升华。
一样的雪夜,不变的容颜,你又在听着怎样的歌,思念着怎样的她?
。。。。。。
第六名客人,是一名穿着米黄色西服,身材高大,颧骨高耸,拥有典型德意志血统样貌的男人。他右手边是一根绅士棍,左手的臂弯搭着一条灰色羊绒围巾,腰杆挺得笔直,眼神锐利而逼人。
他的右手无名指戴着一枚被岁月所浸染的金戒指,借着昏黄的灯光,林萧清楚看见上面刻了一句犹太法典上的希伯莱经文:
“救一条命,等于救全世界。”
第七名客人。。。。。。虽然只是略略扫了一眼,林萧还是轻易辨认出了客人的身份。
他是创作歌手、舞蹈家、商人以及慈善家,世界流行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家,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被吉尼斯世界纪录确认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表演艺术家,对音乐、舞蹈和时尚的贡献,以及备受关注的个人生活,使他成为全球流行文化的代表人物超过40年。他的音乐曲风完美地融合了黑人节奏蓝调与白人摇滚的独特的mj乐风,他的太空舞步更是让无数的明星效仿。。。。。。没错,他就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
而现在的他,默默坐在桌子旁,不张扬也不骄横,他的眼神里背负着空间感和历史感,让人觉得深远而沉重。
他不是那种刚强坚毅,粗线条或流血不流泪的硬汉;也不是油腔滑调聪明鬼马的情种或表面文质懦弱却个性膨胀自由洋溢的书生。
他趋于另类与正派的边缘,略带笑意的脸上有种漫不经心的柔情,既萦绕着书香的氤氲气氛,又浪漫得一塌糊涂。。。。。。迈克尔晚年来一向保持着这么一种低调深闺与沉默是金的神秘感,任外界瞬间的沧海桑田,他却始终未变。。。。。。
说实话,谁没有过青春年少的时候。林萧就曾经跳过街舞,玩过跑酷,虽然技术很渣,但太空舞步的格调与张扬,向来受到许多年轻人的热爱。尤其是那一句:跟着音乐摇摆起来!更是让人忍不住哼起腔调,扭动腰肢。。。。。。如果放在现实世界的话,林萧保不准已经扑上去要签名了。
这些食客,有着不同的故事,不一样的人生,他们本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却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午夜,路灯下的大排档边遭遇。
最关键的是,众人正对着公共厕所的大门,冷风一吹,那股尿骚味儿混在汤面的香气中,那味道别提如何酸爽了~~
除了胖瘦组合,和大叔美女组合外,其他人都是单独就餐,也没有说话的意思。
但是数分钟后,一声清脆悦耳地惊叫突然打破了沉默笼罩的铁幕,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027章 凶杀
“不愧是美女,尖叫都这么好听。。。。。。”那位拥有一头红发,身材倍儿棒的天然无痕去雕饰美女,正捂着嘴巴,眼睛微微睁圆,滑腻而香艳的惊叫着。
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两弯似蹙非蹙吊梢眉,诉不净的娇柔婉转,道不清的侠骨柔肠。。。。。。当看到满口吐沫倒地不省人事的老王时,林萧如是想到。
好吧,现在确实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请原谅林萧的目中无人。
老王,唔,就是那个留着地中海式发型,腆着硕大啤酒肚,留着周树人式一字胡的中年大叔,刚刚从凳子上滑倒滚落在地,翻着白眼瞳孔隐现血丝,四肢抽搐如患羊癫,口角向外喷着螃蟹似得白色泡沫的家伙。单从症状来看,很显然是食物中毒~~
不过情况相当严重就是了,事发不到一分钟,还没等面瘫老板呼叫救护车,中年老王的脸色就迅速由黑变白,然后变青,最后泛黄,慢慢停止了抽搐,嗝屁死亡。
主宰的提示音也适时候在林萧耳边响起:
“叮:触发支线任务:未知死亡。请在十分钟内找出‘元凶’,否则扣除10点军衔值。”
“哈,一场离奇的凶杀案。”林萧撇撇嘴,“这种事儿应该交给小柯南才对的吧?以他210的智商,搞定这种案件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好久不看火影了,不知道柯南当上了海贼王没有?”
“当上了,最后还有七个龙珠拯救了世界,又回到羊村当了村长,最后和白雪公主结婚,生下了七个葫芦娃。”
“。。。。。。”
七个互不相干的食客,一个喜欢蹲厕所门口摆面摊的老板,在这一刻,因为突发的死亡案件,而产生了交集。
林萧将山东大饼撕碎,撒入羊杂面汤里,一边稀里呼噜的喝着,一边观察着其他人的表情。
脖子上戴着银质项圈,肤色黧黑,一看就是穷苦人家孩子的木讷寡言的老板,正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显得慌乱而无助。
白胖、黑瘦二人组,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棒子国特色风味泡炸酱菜,看戏似得哈哈大笑,评头论足。
剪刀手爱德华,黑色的眼圈,凌乱的长发,从始至终,眼神就没有过任何的飘忽,他默默注视着桌上的奶酪,目光深邃而悠远,似乎穿越了时光,再次回到百年前的夏日古堡中,浪漫共舞的那一刻。。。。。。
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这个出生在美国中部印第安纳州的工业小城加里市的一个黑人家庭中,是纯正的黑人。后来患上了白癜风,在二十多年的辛苦“病魔改造”下,最终成为了一名白人~~
对于地中海大叔的死亡,迈克尔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慌失措,只是一如既往的淡然深邃。事实上,以他的成就也确实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坐看庭前花开花落,闲赏天空云卷云舒”的淡然心态。
第五名食客,典型的德意志绅士,腰杆总是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即使在这风雪中,也没有丝毫凌乱,他目不斜视,左手拿刀右手拿叉,默默吃着三分熟还带着淋漓血丝的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