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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快乐修士、主教法冠、圣经和蜡烛之类的。这最后一个旅馆的名字提醒了我到神父镇来的主要原因。史布克的哥哥已经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圣经和蜡烛对于黑暗的魔怪是没有用的,即使是和铃铛在一起使用也无济于事。
不久我就意识到了,史布克要找一家旅馆很容易,而对于我来说就太困难了,这里几乎没有名字和教会毫无关联的旅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穿梭在神父镇迷宫般的狭窄小路与连接它们的大路之间到处寻找。我沿着费德路一直往前走,来到了一条名为修道门的大路,但是那条路上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门,路上到处是人,而且他们大部分看起来行色匆匆。在修道门路的尽头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看来快要歇市了,但仍然有一些顾客挤在那儿跟卖货的讨价还价。那里一股子刺鼻的鱼腥味,引得一大群饥饿的海鸥在上面盘旋尖叫。
在路上时不时会碰上穿着黑袍的神父,这时我一般都会拐到另一条路上或者走到马路对面去。不过碰上的实在是太多了,我真不敢相信一个镇子里面居然有这么多的神父。
后来我走下了渔人门山,直到都可以看见远处的雷布河了,没有办法,我又走了回去。这样我在神父镇绕了个圈,但没有任何收获。我又不能问路,因为如果我问他们哪儿有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是疯子。我只好打起精神靠自己继续找了。尽管我是用右手拿着史布克的皮包,一路上我还是招来了很多古怪的眼神。
最后在天开始变黑的时候,我在离大教堂不是很远,也就是我最开始找旅馆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可以歇脚的场所。这是一家很小的旅馆,名字叫黑牛。
在成为史布克的学徒之前,我还从来没有在旅馆里住过,因为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让我离开爸爸的农场很远。但做学徒之后我在旅馆就住过好几次了。本来在外面过夜的时候挺多,但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在晚上赶路,有时甚至是连续在路上走了好几天才到旅馆里休息一次。我想主要是史布克为了省钱,所以除非天气非常糟糕,不然,他会觉得一棵大树或者一个旧谷仓就是很好的过夜场所了。而这次是我第一次单独一个人住旅馆,当我推开房门时心里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穿过一条窄窄的入口,我进到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里面光线十分昏暗,只点着一盏灯笼。屋里摆满了空空的桌子和椅子,房间的尽头是一个木质的柜台,散发出一股酸溜溜的味道。我一闻就知道那是长年累月滴落在柜台上的啤酒留下的味道。柜台的右边垂着一条末端带铃铛的绳子,我摇响了它。
很快,柜台后面的门打开了,走出来了一个秃头的人,正用一块很大的脏兮兮的围裙擦手。
“我想找个房间住一晚,”我说,又很快补充道:“也许会待上更长的时间。”
他看了看我,一副瞧不起的眼神,但当我拿出银币放在柜台上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客客气气的了。
“你还想要晚饭吗,先生?”他问道。
我摇了摇头。我正在禁食,而且他那脏兮兮的围裙也让我大倒胃口。
大约五分钟后,我就来到了我的房间,并且把门插上了。床上很乱,床单也脏死了。如果史布克在这儿的话一定会抱怨的,但我只是想睡上一觉,而且与那些透风的谷仓相比已经好多了。但是,当我朝窗外望去的时候,我不禁开始想念在齐本顿的家了。
眼前没有了那条蜿蜒在绿草地上通向西花园的白色小路,也没有了我所熟悉的帕力克佩克山和其他小山,我看到的只有对面一排肮脏的房子,每一所房子都有一个烟囱,不停地把翻滚的黑色浓烟排到街上去。
我躺在床头,手里紧紧地抓着史布克的皮包,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一过,我开始向大教堂走去。我把皮包留在旅馆,锁在了我的房间里,因为参加葬礼时提着皮包会很扎眼的。说实话,把皮包留在旅馆里我还真有点儿担心,不过皮包上有一把锁,房间的门上还有一把,两把锁的钥匙都在我的口袋里。其实我还拿着第三把钥匙。
那把钥匙是我当时去赫尔索对付吸血异形怪物时史布克给我的,是他的另外一个哥哥安德鲁,就是那个锁匠做的,只要锁的构造不是很复杂,这把钥匙都能打开。其实我早就应该把它还给史布克的,但我知道,他肯定不止这一把,再说他也没有跟我要,所以我就一直拿着它。拿着这样一把钥匙是很有用的,就像我开始当学徒时爸爸给我的那个火绒盒。我也总是把那个火绒盒带在身边,它曾经是属于爷爷的,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对于一个从事驱魔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
不久,我就开始爬坡了,那个尖塔就在我的左边不远处。那天早上天潮乎乎的,毛毛雨不断地打在我的脸上,一会儿我就到了尖塔脚下。它的顶端至少有三分之一隐没在乌云之中,那些乌云正从西南方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闻的下水沟味儿,每一所房子都有一个烟囱,由于天气的缘故,烟囱里排出来的烟都没有飘多高,全部低低地压在半空中,让人透不过气来。
很多人都在急匆匆地往山上走,有个妇女一边跑一边还拖着她的两个孩子,而那两个孩子显然跑不了那么快,腿脚都快不听使唤了。“快点,你们快点!”她一边跑一边骂那两个孩子。“我们快要赶不上了。”
开始我以为他们也是去参加葬礼的,但仔细一看又不像,因为他们脸上都写满了兴奋。山顶处是一大块平地,我于是转身向左边的大教堂走去。一大群人兴高采烈地在马路两侧排着队,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他们把整条路挤得水泄不通,我只能尽可能小心地挤着往前走。我不断地说着对不起,千方百计不要踩到别人的脚,但最后人群还是变得太拥挤了,我只能停下来在那儿和他们一起等着。
没有等多少时间,我的右边突然响起了掌声和欢呼声,里面夹杂着由远而近的马蹄声。一支很长的行进队伍正在向大教堂开过来,最前面的两个骑士戴着黑色的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腰间佩着宝剑。在他们后面是更多的骑士,身上佩着匕首,手中持着长枪,十个,二十个,五十个,直到最后出现了一个单独骑着白色高头大马的男人。
他也是披着黑色的斗篷,但在没有被遮盖的脖子及手腕处,露出了非常贵重的链子铠甲,腰间佩剑的剑柄上还镶满了红宝石。他的靴子是用那种非常柔软细致的皮子做成的,我想一个农民恐怕辛辛苦苦干上一年,也买不起这么一双靴子。
他的衣着服饰把他的首领地位显露无遗,但即使他穿着一身破衣,我还是会认出他就是那群人的头儿。他长着金黄的头发,翻卷在那顶宽沿红帽下面,他眼睛比夏日的天空还要清澈湛蓝。他的脸庞是那样迷人,漂亮得让你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男人,但同时他又非常强壮,有着突出的下巴,坚毅的额头。然后我又看了看他蓝色的眼睛,这次我看到他眼睛里是冷酷的光芒。
他让我想到了曾经在我们家农场经过的一个骑士,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孩子。当时他经过时根本就没看我们,在他眼中,我们好像根本就不存在。这是我爸爸当时说的。爸爸还说这样的人都是贵族,你只要一看就知道他来自一个很有身世的家庭,而且他们家的祖祖辈辈都是有权有势的人。
爸爸在说“贵族”两个字时还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说我能够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才是最幸运的,一生在田间诚实劳作,自食其力。
现在这个骑着高头大马穿过神父镇的男人,很显然也是一个贵族,脸上写满了傲慢与冷漠。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就是奎斯特,因为在他后面跟着一辆由两匹夏尔马拉着的巨大敞篷马车,在车上站着一群被链子绑在一起的犯人。
这些人大部分是妇女,但也有两个男的。他们看起来好像很久没吃饭了,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很多人的身上鞭伤累累。每个人的身上都到处是瘀伤,其中有一个妇女的左眼都已经被打烂了,看上去就像一个腐烂的西红柿。有的妇女流着眼泪,绝望地哀嚎。其中一个妇女还在一遍又一遍大声尖叫着,疾呼自己是无辜的。但所有这些都是徒劳的。他们已经被抓起来,不久就要被烧死了。
一个小姑娘突然跑向囚车,把手伸向其中一个男囚犯,拼命地想把一个苹果递给他。我想她可能是那个囚犯的亲戚,也许就是他的女儿。
让我感到惊骇的是,奎斯特居然调转马头,用马蹄把她踢倒了。刚才还手拿苹果的小姑娘,此时却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起来。我看见奎斯特仍然一脸的冷酷漠然。小姑娘的痛苦并没能打动他,反而让他有种莫名的满足感。当囚车在众多骑士的护卫下被推过时,人们的欢呼声也变成了尖声辱骂,他们高喊着“烧死他们!”
这时,我看到被捆在中间的那个女孩。她的年纪和我相仿,眼睛大大的,一脸恐慌。乌黑的头发被雨水淋透了,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雨水顺着鼻子和面颊,像眼泪一般流了下来。她穿着一身黑衣,然后我突然注意到她那双尖头鞋,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
天啊,那竟然是艾丽丝!她也被奎斯特抓起来了!
第五章葬礼
天哪!眼前的一幕实在太让我震惊了,我忽然觉得天旋地转起来。我上一次见到艾丽丝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情了。她的姑姑,波尼·丽泽尔确实是一个巫婆,已经被史布克和我制服了,可艾丽丝和丽泽尔一家不一样,她并不坏。事实上,她可能算得上是我交结过的最好的朋友,而且几个月前正是多亏了她,我才能成功地把本郡最邪恶的巫婆—麦凯琳老巫婆消灭掉。
是啊,艾丽丝只不过是在巫婆的家庭里长大,她并不是女巫,我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活活烧死呢。不管怎样,我都要想办法救她,可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一时间我根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于是我决定等葬礼结束后,再尽力说服史布克帮我一起去救她。
最糟糕的是奎斯特也来这里了。我们居然和他在神父镇不期而遇,真是够倒霉的,看样子现在史布克和我都非常危险。所以,我师父在葬礼结束后不应该在这里久留。我甚至希望赶紧走,别去找那个什么毁灭者班恩了,可我也不能把艾丽丝留在这儿等死,真是左右为难。
囚车驶过之后,人群开始跟随着奎斯特的队伍往前涌动。人实在太多了,大家挤作一团,根本动弹不得,只能被人群拥着往前走。囚车很快驶过大教堂,然后停在一栋带竖框窗户的三层房子前。我想这里可能就是长老会辖区—神父们住的房子—也是对那些犯人进行审判的地方。那些犯人被带下囚车,拖到屋子里面去了,但因为隔得太远,我看不清艾丽丝的样子。这会儿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争取赶在火刑执行前,尽快想出法子来。
我的心情很低落,转身从人群中挤了出来,来到即将举行格勒戈雷神父葬礼的大教堂。大教堂有很多大拱壁,还有高高的彩画玻璃窗户。我忽然想起史布克曾经告诉过我,在那里有毁灭者班恩的图像,我抬头看了看主门上面,的确有一个用石头雕刻的怪兽图案。
这就是毁灭者班恩的原形,当它在地下墓室变得越来越强大时,它就会慢慢变回这个样子。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