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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的死亡笔记-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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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她跟我说过的那个佛教故事——路人为一具女尸盖衣造坟,前世修缘,今生还情!我一直认为自己前世就是最后的那个路人,今生可以跟刘嫣相伴终身,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前世我只是帮她盖了件衣服而已。而现在,我终于成了那个埋葬她的人,那么等到下一个轮回,我们应该可以在一起了吧!

安顿好刘嫣,我又和谢小婷去了一趟高原的老家。

黄昏时分,在一堆黄土旁,我再次见到了他。

我点燃了三柱香,烧了很多冥钱,还带了一瓶二锅头。浇酒的时候,我说:“这是倒给你的,我就不喝了,小婷要我戒了酒,我现在得听她的!”

谢小婷在旁边默默地流泪。

我的耳边仿佛又听到高原在说:“这样的结局是决定性的,还是随机性的呢?”

“其实结局永远不可能仅是结局,而是另一种开始,我们只不过是从一个迷局坠入另一个迷局而已,谁也无法看清自己的身后事。可谁会去在乎呢!重要的,不是去追寻那个不可能知道的结果,而是珍惜现在。”我在心里对他说,“不管结局是决定的还是随机的,我都要珍惜眼前的东西,珍惜爱我的女孩!她也值得我去爱!”

我轻轻地搂住谢小婷的腰,头也不回地走向那个夕阳如血的城市。

曾听老人们说过:傍晚看得见太阳,第二天一定是个晴朗天。可到底是不是这样,谁知道呢!我还亲眼看见过边下雨边出太阳呢!……

回北江后,我跟谢小婷商量着什么时候把结婚证办好。有没有房子、存折上有多少钱都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两个人可以真实地生活在一起!

几次醒来,我都要转过身去看看她,看看房子四周的物品,直到意识到一切都真真实实,才能踏实地睡着。

我明白,作为笔记来说,暂时可以告一段落,但对于生活来说,我们仍然处于未完待续的状态,时间的长河不知会将我们带向何方,我们要的绝不仅仅只是真相!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每个人都是真相中的一部分,在生与死之间,所有的真相其实就是没有真相!

我跟谢小婷说自己有一个干儿子,想带她去看看。

周末我带谢小婷去看了一次小念,问她愿不愿意当他的干妈妈。谢小婷没有回答,抱起小念就亲了一口说道:“小念喜欢去哪里玩?妈妈带你去!”

小念的婆婆自从知道了儿子和儿媳死亡的消息后,老得非常快,腰身比以前佝偻了不少,头发已经全白,还掉得利害。她对我说,孩子长大了,她也就老了,她希望我能多去看看小念,他现在把我已经当成了亲人。听到她说这话时,我才注意到她的神情也没有以前坚毅了,卑微怯弱得厉害,对谁都战战兢兢的!

我安慰她,说我会常来的。

小念在旁边突然问了一句:“爸爸,死会不会很痛?”

我怔了一阵,然后说道:“是的,很痛,椎心的痛!但我们都不应该忘却这种痛,否则,就会失去快乐的滋味!”

小念似懂非懂地看着我点头。

“那血为什么是红色的呢?”他又问。

我正不知道怎样回答,他突然又自己回答道:“是不是因为血是红色,流出来才能让人看得到?”

“小念说得没错,肯定是这样!”我第一次听到小孩子说出这样的答案。

他说得没错,或许答案就是这样简单!

后记

见我恢复了记忆,父母又喜又忧,他们商量了很久,最终决定说出一个我尚不知情的真相!

那一次,我和刘嫣住宿在梵净山一家旅社时,她把房间浴室内的液化气打开了,试图和我一起死在那里。幸亏有人及时发现,将我们送到了医院治疗。所以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氧化碳中毒,而是液化气中毒,这二者的成分是不同的!因为我处于睡梦中,中毒程度较重,故昏迷了半个月,导致了严重的失忆。刘嫣则中毒轻一些,治愈不久就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罪名是故意杀人!但没过多久,办案人员觉得她精神不正常,于是送去做了精神病鉴定,发现她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于是又放了出来。之后,她被送到了精神病院强制监护治疗,后来怎么样就没人知道了!

“你们相处了那么久,为什么没发现她的问题呢?”父亲问我。

我无法想起刘嫣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无法回答他。

“一直没有她的消息吗?”我问。

“有一次,她托朋友送过来一封信,朋友说她有一点好转,但情况不容乐观。信是她写给你的,那时你已经去了北江市,记不起她来了。我们怕勾起你的回忆,惹你伤心,就没有给你看!”父亲说完,从家里的抽屉里拿出一封信递给我。

“……邓哲,听说你已经不记得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我觉得这样可能更好,不是吗?有些事,不记得比记得好!但是,像写小说一样,什么事总得有个结局。如果你以后看到这封信,记起了我,这也就算有了一个交待不是吗?前一段时间,我无来由地狂燥,不时脑子里会冒出那些肮脏的画面,那画面里一会儿有你,一会儿又有我,自己的身子再怎么也洗不干净,脑袋裂开来了似的痛!——医生说这是中毒的后遗症,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昨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上帝了。我明明是信佛教的,却见着了耶稣基督,你说好不好笑?上帝问我说,你是要躯体呢,还是要灵魂?他说如果要灵魂,躯体会带来痛苦,如果要躯体,灵魂就会感觉痛苦。我回答说要灵魂。他说,这就是你的症结所在,人的灵魂是有罪的,你宁愿背负万恶的灵魂,不愿享受躯体带来的简单快乐,注定要负重一生!可是躯体是多么的肮脏呀,我断然不信他所说的,而宁愿抛弃躯体!

我本来的想法,是要和你一起抛弃躯体的,那样就不会再有肮脏的背叛,我们的灵魂就会永远地相伴在一起!但我朋友说,躯体的背叛就来自灵魂的背叛。他的话如同给了我一刀,捅在心里,鲜血淋漓的,让我绝望得痛不欲生!灵魂只是自己的灵魂,没有别人的灵魂能属于自己,你的还是你的,无法改变。想到这些,我又感到有些内疚,或许是我有些自私了!……”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以前的自己,原来是多么混蛋呀!把一个女子伤害得这样深,伤害到都不敢坚持做自己!

“其实说来,是我们没有去顾及别人的想法。就像你解剖尸体一样,从没有根据死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你说尸体不过就是血肉而已,在乎或不在乎已无多大意义。还记得吗?曾经跟你说过,我有一个男邻居,在死了老婆几天后,便在欢欢喜喜地跟别人聊天了,不过如此!我们还为此讨论了很久,讨论我的那个邻居该不该悲伤。你说生者以快乐的生活来告慰死者,是对死者最大的悼念。我到现在也不同意,在我看来,快乐的生活和对死者的悲哀并不矛盾,而对于别人的死更不能感到快乐。你说我的逻辑混乱,我不肯承认。知道吗?从那时候起,我就预感到了我们会有这样的一个结局,只不过没想到自己会用这样惨烈的一种方式而已。好在对于你来说,不想失去的都还在,但对于我来说,想抛弃的却也始终还在!如果非得选择一种方式来结束这一切,就让我们选择谁也别非得让谁变成谁吧!

不说了,我的头又痛了起来!别了,忘记我吧!也许只有你永远地忘记了我,才会让我感到解脱。——刘嫣。”

落款的日期,是三年前一天。那时,我已经不在禅市了,而且几乎是真的忘记了她!

“刘嫣在信里称呼的那个人是我吗?”我在心里问自己。

看完刘嫣的信,我反而有些迷惑起来。我有些讨厌,甚至憎恨信里所称呼的那个邓哲了!如果有机会,我真想替他跟那个叫刘嫣的女孩子说:“你是对的!”

或许我苦苦地寻找,就是为了站在她的面前表达自己的歉疚,请求她的原谅!

“对不起!对不起!……”我喃喃地说。

我想到刘嫣所说的躯体的背叛,应该就是指我跟那个女网友的事了。

而那个女网友?……等等,我记起那个女人的脸孔了!而且,我还记起了一个地址:北江市长城路四十九号。天哪!她曾跟我说过她住在长城路四十九号,那不就是女作家被丈夫杀害的凶案现场吗?而那个死者,不正是那个笔名叫“灵儿”的女人?

我冒出了冷汗,之前从没觉着那些躺在冰冷解剖台上的人会跟自己有什么关系,此时却总是叫人无法躲避地黏了上来。

我终于明白,我们原本以为的结束,其实根本就没有结束!

【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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