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莎姐依然露出倔强的眼神,继续说着:“邵波!本来一切都这么过了,你们抓着那贼,案子也都那么定了。可是一个你,一个建雄,为啥还要这么死咬着我们兄妹不放?为啥一定要把我们逼到最后呢?”
“莎姐!”我再次打断她,“杀刘科,杀建伟,你们都可以有你们的苦衷,可你哥去建雄家里,难道所要做的事情能够让人原谅吗?”
莎姐垂下头:“去建雄家,不是我的意思。那几天,我们以为建雄没有了他哥的阻挠,会考虑和我结婚的事,可他一反常态,说出很多借口。说孩子大了,说他老婆也老了。最后我和他吵了架。我和我哥说了,然后我哥去了建雄家,这都不是我知道的。然后他回来找了我,说他已经被人看见了,最后他说他可以死,但一定要让我继续过好日子。我没答应,便有了你们那天在阳台看到的那一切。”
说到这,候车室的广播通知:去沈阳的火车进站了。
莎姐定下来,仰脸看着我,说道:“好了!一切你都知道了,要不要把我带去公安局?不带的话,我就要走了!”
我愣在那。莎姐冲我笑笑,拖着行李箱,拧着一个旅行袋,转身往检票口走去。
我傻站着。半晌,我追了上去,从莎姐手里接过旅行包,说道:“莎姐!我送你上车吧。”
我把她送到车上,然后下了车,站车窗边看着。莎姐也在车窗里淡淡地笑着看着我。冷不丁地,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闪了一下,我立马往车上跑。
莎姐看我跑上来,表情报是紧张。然后,我贴着莎姐的耳边问了一句:“建雄哥自始至终知道你们有过这想法吗?”
莎姐愣了愣,没吭声。我看着她,彼此都那般傻站着。最后,我扭头往车门口走去。
莎姐从背后追上来,低声说道:“他知道我们有想法,但他也只是说如果他哥不在了多好,其他的,他都不知道。”
我点点头,下了车。
第73节
火车狠狠地吐了一口长气,轰隆着,载着这个可怜而又可悲的女人离开了某城。十几年前,懵懂的两个孩子,怀着对这世界的欣喜,来到了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回报给他们的却始终是不平等的遭遇。于是,他们有过青春,在这里消耗了;于是,他们有过梦想,在这里磨灭了;又或者,他们曾经有过的美丽,有过的纯洁,有过的对这个世界的爱,也在这里一并耗费了。
到最后,他死了,她活着,活得依然没有一点点尊严,没有一点点骄傲。离开时,和他们来时一般无助。只是,来的时候,他们不是孤单的,最起码,他们还有对方——一个至亲的亲人,在身边依靠着。而离开时,已经永远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人。
我没有叫车,在火车站慢慢往回走。这个案子结束了,这个故事似乎到此也告一段落。走到火龙城时,已经十一点了。远远地,就看见建雄的车在门口停着。进到一楼,果然是他,很憔悴地坐在沙发上抽着烟,面前的烟灰缸,密密麻麻都是他那白三五的白色烟头。
见我进来,建雄“呼”地站起来,说:“上去呗!”
我跟在他后面,去到五楼。建雄和平时一样,径直往莎姐的房间走去。走到门口,愣住了,然后要服务员给他另外开个房间。
服务员开了个房门,我们进去坐下。建雄急忙问我:“她走了吗?”
我点点头。
建雄又问道:“她说了些什么?”
我顿了顿,然后冲他摇头,说:“莎姐啥都没说!”
建雄眼神中闪过一道奇怪的光,只见他往凳子的靠背上靠了靠,身体好像放松下来一般。
到他再抬头,和我正盯着他的眼神交汇,似乎他在我眼睛中察觉到我看透了什么,忙把头转向窗户,淡淡地说道:“唉!想不到刘司令会做出这种事来,真的没想到我养他这么多年,最后他回报给我的居然是伤害到我的家人。邵波,你说这人啊,还有啥可以信任的。”
我“嗯”了一声,心里似乎有些肯定:建雄并没有这么简单,整个事情,也不会完全和他没有干系。
毕竟在那个年代,我还是年轻,虽然我比同龄人理性,但在那时,依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怀疑,可能也是因为之前从事与学习的都是刑事侦查的工作。于是,我惯性地对着建雄说了一句:“是啊!连一个父母生出的,都能下毒手,这人啊,确实没啥可以信任。”
我这话的意思是对于刘司令所对莎姐在那晚做戏的评论,之所以说出来,影射的无非是建雄。
完全和我意料的结果一样,建雄听着我这话一愣,然后警觉地扭过头来,对我说:“邵波!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忙故作轻松地淡淡一笑,说道:“我说刘司令啊!如果不是我们发现及时,莎姐今儿个也不能这样离开某城。”
建雄便也淡淡笑笑。半晌,建雄对着我说:“邵波!现在凶手找出来了,哥答应你的那钱,这两天便拿给你。”
我心里因为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建雄对这案子,是事先知情的,于是,我看着面前这高大的汉子,油然生起一股厌恶。便点了点头,说:“行!正好也给郑棒棒家再拿点去。”
建雄又说道:“不过,邵波!你必须答应哥一件事。”
我当时就意识到,他要我答应的无非就是对他怂恿刘家两兄妹做下这一切的事闭口不提。其实,他不要求,我也决定不再提,毕竟他可以完全推个干净,凶手不是他,一切他也不知道,说到底,顶多是他在不该的人面前,有意无意发了几句牢骚罢了。于是,我便点点头,说:“你说吧!”
谁知道建雄说的是:“邵波,你拿着钱,走吧!我不管你知道了多少?或者你又啥都不知道也好,啥都知道也好,但你走吧!离开某城吧!”
我愣住了。建雄的眼睛恢复了他平日里傲慢的神情:“邵波!哥其实还是很看得起你,本来也想带着你做点事情。但这案子……你知道的,很多东西也不简单。我不希望这些传出去,哪怕是一点点风声,我都不会允许。要知道,建雄哥我之前和你建伟哥都是在矿上做生意的,矿上有些事,不想让人知道的,自然有很多办法不让人知道。建雄哥我不是个坏人,但也不是个好人。我不能保证我不会哪天对你起什么坏心思,毕竟你除了这案子外,另外还有和古大小姐那门子事,能影响到我和领导们的一些合作。”
建雄说到这,掏出烟来,递了支给我,似乎是要为自己这近乎威胁的话,再披上点客套的外衣。建雄给我点上火,继续道:“邵波,你还年轻,以你的能耐,随便去个地方,应该都不会混得太差,再说,十万块也不是小数字,你拿着这钱做点小买卖,应该很快就能过得好起来。这年月,做啥生意都赚钱。”
听着建雄这些话,我没有出声。如果说,我写的这一切,只是一个普通文字工作者伏案杜撰的故事,那么,这一会,我这故事里的我——邵波,应该是面对着敌人的威胁,毫不犹豫地说声不,并用义正言辞的正义语句,对面前的建雄冷面相对。
可惜的是,我并不是小说里的人物。
记得有句某老外对咱国家的评价:中国,就是无数个完全相同的城市组成的。
诚然,相信所有人都知道,在九十年代初期,每一个我们生活着的内地城市里,都有着一股相同的势力——那就是有官员背景在幕后指使的所谓官商,而且,这些官商还都世界大同地在各个城市里,开着一家在当地最大的娱乐场所。而也是在那个年代,似乎这股势力,完全能在那小城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说句实话,建雄所说的话,并不能完全说只是他的威胁,而是完全有可能的。
可悲的是,我并不是啥人物。我那已经退休的父亲、母亲已经苍老,自己也只是个被单位开除的小年轻。对于这股势力。尤其像我,能对这股势力起到什么影响呢?——包括建雄对这案子莫须有的手段,又包括古市长现在对我的厌恶。
沉默了很久,我觉得刚刚还因为感觉到了建雄的卑鄙,自个儿高大起来的我,在这片刻后,居然越发卑微起来。建雄的气场很大,其实,在他还只是建伟哥羽翼下的冲动汉子时,他就有对周围一切都能控制的张扬个性。而到建伟哥走后的这十多天,他完全成熟起来,很多事情,也都变得很有分寸,俨然是他哥的一个翻版。
于是,我有了一种感觉:可能在很多年前,建雄就已经成熟到现在的心境。只是,他在他哥哥的羽翼下,不能显露出来罢了。
我越发明白,这一切,不过都是在建雄的掌握中罢了。
我把建雄哥给我点的那根烟再狠狠吸了几口,在烟缸里掐灭。冲建雄哥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建雄拍拍我肩膀……
第74节
第二天,建雄让我跟财务去银行,转了十万块钱到我账户。那时我在火龙城也干了七八个月,自己就存了三四千块钱。看着存折上那几个零,说实话,我还是很激动的。
那天,我把东西部收拾了拿回家。下午,小军和八戒按照我给他们说的,提着点水果,到我家吃晚饭。饭桌上,小军热情地喊着“邵伯伯,阿姨好!”然后给我爸妈说了他想要我和他去深圳的计划。
我妈听了,有点不高兴,皱着眉。爸却没有露出不快,反而转过头来问我:“邵波!你自己怎么看?”
我顿了顿,说:“爸,我也想出去闯闯。”
爸叹口气,头转过去对着妈,但说的却似乎是给我听的:“孩子大了,在某城这么呆下去,一辈子可能就和我们一样,这样平静地过了。世界已经变了,我每天看新闻联播,外面的世界已经和我们看到的世界不一样了。唉!孩子他妈!让邵波出去走走也好。记不记得以前刚有传呼机那会,那时候邵波刚毕业进分局,我们想要送一个给他,機也犹豫了很久,毕竟咱一辈子下来,也没啥结余。而现在呢?大哥大都满天飞了,邮局里卖的那些大哥大,只有一包烟这么大了。世界变了,孩子也大了,让他自己出去闯闯,也好啊!”
妈听着听着,哭了。
我和八戒、小军订了一周后的火车票。买了票后,我去了趟火龙城。那时,表哥出院了,建雄让他接了我的班。表哥见到我还是叫我:“邵波哥!”然后介绍我认识另外两个大高个,穿着我和八戒留下的黑西装,拿着对讲机。两人对我微微一笑,但跟神中没有一丝丝友好。毕竟在他们眼里,我是他们领导——表哥位置的一个潜在对手吧!
建雄好像啥事都没有一般,扯着我到五楼的一个房间里聊了会。说的是一些客套话:“以后我建雄在某城混不下去了,就去深圳找你,到时候别不认我哦。”
临走时,在他那房间的垃圾桶里,我无意中看到里面塞了件衣服,里面有已经撕成碎片的一点纸屑。也是一个刑警的惯性吧,我故意在那里蹲下来系鞋带,认真看了看那件衣服,并随意地把烟头扔进去,顺手抓走纸屑,出了门。
回到家,我把纸屑整齐地摆好,但只能零星地分辨出是一封莎姐留给建雄的信,因为字迹我很清楚。言语间,支离破碎的只是些柔情的话。
猛然间,我想起那件垃圾箱里的衣服,正是小来妈要我带回来给莎姐的——也就是十几年前,建雄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