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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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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堡圳的主干工程繁浩,圳面比支圳开阔十倍,令出闸的狂水气势慑人百倍。

黑色的浊水溪可比一条巨大魔龙,溪水暴击圳底发出的隆隆声令鞭炮声、加油声、祈祷声、鼓声都失去了存在。

“我不是整整先跑了一串鞭炮吗?怎么后面的水声那么大?”阿明心一慌。

脚步也慌了。

从背后快速追上的巨大水声越来越近,这可不是平日的游戏!

就在此时,阿明下了一个最错误的判断。

他忍不住往回看。

……那是平常的溪水吗?

八堡圳受得了这股山洪吗?

呼。

毫无侥幸,今天会死在这里。

阿明闭上眼睛,原本不知为何慢下来的脚步,又更慢了。

阿母,对不起,我书读不下去,跑也跑不好……养育之恩只能来世再报。

小秋应该被大水吓得说不出话来吧?希望她勇敢睁着眼睛,陪我看到最后。

忠仔还在睡吗?希望他醒来后不要太歉疚。因为倒过来,忠仔也会这么做。

祝你们永远幸福,在这片土地上安身立命,世世代代……

凶悍的洪水,在圳底狂卷翻滚了起来。

阿明的脚步已失去了光彩。

圳上围观的人群个个面如土色,双脚竟不由自主颤抖。

这景象只消见过那么一眼,便足以做一辈子的恶梦。

“是男子汉的话,就活着来喝我的喜酒!”

阿明陡然睁眼。

这句话不知怎地穿透了隆隆的洪流声,只见一道黑影远远从高处飞奔跃入圳底,朝着信心溃堤、气力放尽的阿明大吼。

那背影,很熟悉。

一拳用力捣向剧痛的膝盖,忠仔奋力嘶吼:“阿明!追上我!”

这一拳打醒了膝盖的灵魂,脚趾往下轻轻一勾。

远远的,那背影开始动。

“真慢。”

阿明笑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习惯了盯着忠仔的背影跑步,一个人果然还是太寂寞了。

阿明大笑,左脚饱满张力。

一踏!

所有人都呆晌了一下。

连恣意张牙舞爪的大水几乎也怔了一下。

阿明离奇消失了。

所有人的头不由自主往旁一偏。

不,不是消失了,阿明只是重重一踏,便箭出一丈之外。

一道复活的闪电蹬蹬蹬蹬蹬蹬蹬蹂躏着大地,与张大嘴巴的大水拉开距离。

“还要更快!”忠仔蒸腾大汗,奋力跑着。

膝盖里有一股烈火在烧着,每一次踏地便涌上让人发疯的锥心之痛。

但现在没时间发疯啦!

“击败河神!”忠仔双手朝脸颊用力一拍,十只手指红通通烙印在上。

几乎是伴随膝盖碎掉的声音,脚底刮起一阵无法再更快的风。

“活着上去!”阿明看着忠仔越来越快的背影,热血上涌。

每一踏步都钉穿了大地,豪迈,自信,那是一种奋力求生的刚强。

越来越快!

突然被摆脱在后的大水赫然暴吼,像是恼羞成怒般咆哮着,比野兽还要野兽。

风与雷并肩作战,散发出一股勇敢的英气。

两个男孩与水战斗的画面感动了圳边围观的人,加油的吼声催动了大鼓奔腾的声浪,一齐将大水的隆隆声压了下去。

几个身上绑着粗绳的壮丁站在镇圳石后,展开双臂大叫,等待将两个英雄抱上水面。他们目光如炬,岸上拉绳的人更是齐声吆喝。

“最后会是谁胜呢?”林先生嗑着瓜子。

“两个都要活下来。”小秋跪在地上。

终于,忠仔听见了熟悉的,总是充满威胁性的雷击声。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刺耳的天籁。

“这是我们跑得最快的一次。”忠仔咧开嘴。

“那还用说。”阿明也忍不住笑了。

大水逼近两人时戏剧性高高拔起,犹如一张悲愤的黑色巨嘴。

呀呼!

两道身影轻轻越过了镇圳石的瞬间,壮丁一拥而上,将他们牢牢抱住。

大水落下,覆盖住眼界所及的画面。

胜利的鼓声直震冲天,八堡圳上的万人落下感动的泪水。

没有人说得出话,他们的喉咙同样梗塞着泪块。

那是大家的胜利,历经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这次终于齐心合力征服了这片狂野的土地,泪水变成汗水,荒原即将变成一望无际的良田吧。

从今以后,这片土地将孕育出无数平凡,但喜乐的小故事……

林先生看着绳索拉出水面,两个累垮的孩子紧紧握住对方的样子,莞尔不已。

只见浊水溪像是泄了气,无可奈何地从镇圳石后方分流,向十几条通往其它村落的八堡分圳缓缓流去。

如果真有河神,此刻大概也心服口服,由衷向跑赢他的两名对手致敬吧。

“我的脚好起来后,不晓得能不能跑得跟现在一样快?”忠仔吐出一口水。

水里有条吓坏了的小鱼,活蹦乱跳。

“不重要了啦。”

阿明打了个吓人的大喷嚏,哈哈笑:“你不跑,我也不跑啦。”

小秋抱着他们俩,抽抽咽咽,又哭又笑。

多年后,好多好多年后。

稻穗上饱满了甜美的金黄,在阳光下同样耀眼。

一阵风扫过了稻田,划过圳上的浊水。

依稀,两道比神还快的身影略过水面。

仔细听,还有无数爽朗的笑声。

关于跑水这篇小说

来到二水,第一件做的事是吃面。

二水的面都非常好吃,靠,你来二水玩的话如果还吃7…11的便当就太堕落了,去吃面,随便一间面摊就下来都是手工的面条。

来到二水服替代役第二件事,就是翻一翻桌上那本超级厚的乡志。

翻着翻着,翻到了跑水祭这个二水地方传说。

是真的。

真的很离奇。

即使拥有想象力,没有一点神秘的触发,根本想象不到以前的垦民会有这种习俗,当时跑水死了很多人,记载里,十有九死,很残酷牺牲太多,所以被禁止了,一直到最近几年才因地方庆典被重新唤起遥远的记忆。

我觉得,这个祭典很有人类学上的意义。

看着看着,我就有了一个可以构成小说的灵感。这应该是长期累积的敏感性吧。

跑水乃是引水,但因牺牲过多才被禁止。在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一个人用脚挑战河神的画面,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勇气。

所以祭神,就成了竞神。

有了这个竞神的基础,以此为圆心,慢慢扩张成一个短篇故事。

我想用这个故事来表现,先民奋力对抗大自然的勇气,而这份人与土地战斗,还有一份强大的友情根深在里头。

对我来说,这篇故事的挑战不是热血,因为热血已经是我本人的个性,不由自主透劲到很多作品里,真正的挑战在于,

一,是否能在短短篇幅里,铺陈出让人情不自禁“认同”这两位男生的友情,

(爱情只是辅助,小秋也代表了很大程度的友情)

二,对于奔跑的描写,是不是有我自己独特的写法——必须有魄力,且让读者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跑法。

(我一向不太理会什么较大众小说的描写,什么叫纯文学描写,只要有效,就是九把刀流)

大概就是这两项。

隐藏的第三项挑战,就是想把台湾民间故事,用自己的方式演绎出来。

架构或许可以接近,但,读起来就是不一样的感觉。(可以提供其它创作者思考这句话)

另,我很喜欢风与雷的搭档,最后那一段,两人散发出的勇敢英气,我自己很热爱。

勇敢地战斗,永远都是我小说里最结实的主题。因为对不起啦我就是这样的人。

于是不管技法有没有进步,有没有继续跨越新题材,有没有朝文学菁英迈进,都太抽象了,都是满足别人对我的想象——那是读者的欲望,不是我的。

一直以来都能写出让自己深深喜欢的作品,才是我最大的骄傲。

跑水,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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