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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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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说,第三十八回,是写菊花诗了。史湘云写的《对菊》里有这样一些句子:“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使人感觉到好像是写一种经过苦难以后与亲友遇合、相对苦守的那种情形。《供菊》这首诗里面,她又写道:“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就是在非常贫困、寒素的一种生活境遇中,她和另外一个人共度怀旧的岁月。当然,这样为人物设计所吟出的诗句,向读者喻示人物今后的命运,是曹雪芹的一种艺术手法,搁到那段故事里的具体情境里,当时写诗的人,并不知道那都是些“谶语”,似乎是无意识地“为艺术而艺术”地写出了那些句子。诗的意蕴总是比较朦胧的,《红楼梦》里的诗又是以角色的名义吟出,一般都包含着两层以上的喻义,就更加玄妙。一个诗句,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它,因此,我这样来分析,也可能你还是不能信服,希望我再提供一些论据。那么,还能不能找到另外的佐证呢?我觉得还是有的。

大家知道,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当中,他还有一些社交活动,跟他交往的一些朋友留下了一些诗。比如说,他有两个最好的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敦敏,一个叫敦诚,这敦敏、敦诚在他们流传至今的诗集里面,就都有涉及到曹雪芹的诗。敦敏有一本个人诗集《懋斋诗抄》,里面有一首《赠芹圃》——曹雪芹的正名叫曹,字芹圃,雪芹是他的号,当然他还有芹溪居士、梦阮等别号,只是我们现在习惯把他叫做曹雪芹。《赠芹圃》也就是赠给曹雪芹的一首诗,诗里面写到了曹雪芹的生活状态,发出了诗作者的感慨。诗里没有明显地涉及到《红楼梦》,但后四句是:“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白眼斜。”燕市就是北京这座城市,秦淮是金陵的代称,当然金陵在过去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把扬州、南京、苏州等一大片地方全包括在内,但秦淮河是在南京,而且至少从宋代起,直到清代,那里一直是所谓的“狎邪之地”,也就是妓馆密集的地方。那么在燕市这个空间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发生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遇合”,其中一个人应该就是曹雪芹,因为这首诗是为他而写的,那么另一个人是谁呢?尽管诗句用了很含蓄的写法,还是不难判断出来,另一位是曾经沦落到秦淮青楼的女子。那个时代男子去妓院或在妓院外与妓女交往,都是常见的现象,《红楼梦》里就写到贾宝玉去冯紫英家赴宴,有锦香院的妓女云儿在座,而且云儿还知道袭人。但这句诗里写到的“秦淮风月”,一点没有寻欢作乐的意思,而是散发出非常悲苦的味道,它所传达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曹雪芹跟一位不幸沦落到青楼的故旧女子遇合,二人回想起原来各自家族在金陵的繁华生活,不禁长歌当哭。前面我多次讲过,曹家三代四人担任江宁织造,金陵地区、秦淮河边,是他们家族发迹之地,不说别的,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他们家,经历的繁华景象到了不堪的地步。那么,谁家的女子会在跟他遇合后,就此产生强烈共鸣呢?应该就是多年来担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家。李煦跟曹寅一起在金陵接待南巡的康熙,《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说:“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你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那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那就是当年曹、李两家接驾情况的真实写照。大家更别忘记,李煦的妹妹嫁给曹寅为妻,就是曹雪芹的祖母,那么,曹雪芹在家败离乱后遇合的同辈女子,很可能就是李家的一位小姐,也就是他的一个表妹。

有类似内容的诗,敦敏写了不止一首,他另外一首诗题目很长,在讲薛宝钗的时候引过,现在必须再引:《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从诗题可以知道,曹雪芹在写作、修订《红楼梦》的过程里,曾经南下一年,这首诗里又有两句:“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这两句可以跟上面引的几句比照着理解,表达的是同样的意蕴,但是,强调了“人犹在”。我推敲的结果是:曹雪芹跟这个能一起重温“秦淮旧梦”的“人”,并不是这次他下江南时才遇合的,他们早就遇合了,而且是在“燕市”也就是北京遇合的,那位女子可能是自己从秦淮沦落之地辗转回到北京,遇到曹雪芹,如同倩女魂归原身,与曹雪芹共同生活。曹雪芹离京到金陵一年,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是到两江总督尹继善那里暂作幕宾,实际上他是为完成与修订《红楼梦》,体验生活并补充素材去了。他回来后,敦敏与他闻声相聚,兴奋异常,写成此诗,句中的“人犹在”字样,说明那位与曹雪芹遇合的女子,在曹雪芹离京后,一直坚守,而曹雪芹既然回来,也必然会继续“悲歌”——“悲歌”可以理解成写作《红楼梦》,曹雪芹的另一位朋友张宜泉在他病逝后伤悼他的诗里,就有“白雪歌残梦正长”的句子,也是以“歌”代书,而且点出所写的书是个“长梦”,可惜著书人逝去,“歌”成了“残”的了。

前面所引的《红楼梦》里的曲词诗句,毕竟都是曹雪芹代小说角色所拟,而敦敏、张宜泉是生活中实有之人,他们写给曹雪芹的诗不是虚构“代拟”,而是实实在在地写曹雪芹的生活状况。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曹雪芹的《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里,关于贾宝玉和史湘云遇合的情节,是有真实的生活依据的。当然,他以真实的生活为素材,但在表现八十回后史湘云这个角色的命运时,比起八十回里那种基本排除虚构的写法,他有所变化,显然增加了“真事隐”、“假语存”的力度。

有人可能要进一步追问了,说你现在说了这么多,我还是不大相信。你怎么就见得在八十回后,必有贾宝玉和史湘云又遇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节呢?你能不能举出更多的、过硬一点儿的证据呢?我还是可以举出来的。《红楼梦》成书、流传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即使从甲戌本出现的1754 年算起,也已经超过了二百五十年。在最早时候,它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古本,只是当年流传的手抄本当中的沧海之一粟,大量的都在社会动荡中湮灭掉了。可是,从乾隆朝中期一直到清末,再到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华民国初期,都有一些人在他们的著作里,记载了一些他们所看到的古抄本的情况,下面举些例子。

在咸丰年间,有一个叫赵之谦的人,他写了一部著作叫做《章安杂说》,里面就记载了他所知道的《石头记》的八十回后的情节。他说有什么情节呢?有“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什么叫再醮?就是寡妇再嫁,这是很重要的线索。

大家知道乾隆时期有个大文人叫纪昀,也就是纪晓岚,他写过一部《阅微草堂笔记》,后来有人用甫塘逸士的署名写了部《续阅微草堂笔记》,作者说他认识一个叫戴诚夫的人,看见过一个《石头记》的“旧时真本”,这个真本八十回后“皆不与今同”,就是和当时社会上已经广泛流传的程伟元、高鹗他们所推行的那种一百二十回本子的那些情节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呢?他说“旧时真本”里的情节是这样的:“宁、荣籍没后”——“籍没”就是被皇帝抄家了——“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击柝”就是打更,打更有各种方式,击柝是拿一个盒形的木头,再拿一个木槌子来敲击它,发出“梆梆”的响声——“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而且,这条记载最后还有一个结论,说为什么这个书里面有一个回目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就是因为是这样的结局。“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到头来应在了宝玉和史湘云的身上。这位记述者还说,当时吴润生中丞家还有这么一个抄本,他打算抽工夫去拜访,借来一睹为快。

这样的记述虽然宝贵,但是过于简略。我们读了仍然会有疑问,特别是这一点:“白首”怎么理解?如果说是贾宝玉跟史湘云白头偕老,那不到头来还是个喜剧吗?而《红楼梦》它整个是一个彻底的大悲剧的构思,曹雪芹通过第五回,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最后的大结局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如果贾宝玉和史湘云后来遇合,虽然是身为乞丐,物质生活非常的匮乏,回想往事不堪回首,但是,毕竟他们两个从小一块儿长大,知心合意,这样的一对男女生活在一起,他们内心应该还是有幸福感的,何况他们白头偕老,也就没有了宝玉的悬崖撒手了——而这也是前八十回里一再暗示,脂砚斋在批语里也一再提及的。可见,“白首”应该不是“白头偕老”的意思,而是说他们遇合时,因为经历了太多的惊恐磨难,白了少年头。

实际上关于“旧时真本”的记载还有很多。同治时期,又有一个叫濮青士的,他说在京师看到过《痴人说梦》一书,他转引《痴人说梦》里的记载,说有一个古本里面写的是:“宝玉实娶湘云,晚年极贫。”“拾煤球为活。”所谓拾煤球,其实就是拾煤核,北京过去冬天人们取暖都是用煤炉子,烧煤球,煤球烧完了以后,就变成了灰白色,但是有的没有烧透,煤核里面还有点黑,还可以把它捡拾出来作为燃料,或者自己用来取暖,或者加工以后卖给别人。据他说,宝玉和湘云最后就是靠拾煤核过日子。那个本子里还写道:“宝、湘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街卒,就是看街兵,北京现在前门外还有一条街,它的名称写出来是大栅栏,但是老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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