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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强调的是假金玉与真金玉的关系,就是说贾宝玉佩戴的通灵宝玉和史湘云佩戴的金麒麟相对应,是一个真实的“金玉姻缘”。全书结束前,宝湘一度在离乱后遇合,这是很有道理的。但如果把这一真金玉姻缘解释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则又派生出一个问题:如果宝、湘遇合后白头偕老,那么,小说岂不成了个喜剧的结局?八十回里正文中的暗示也好,脂砚斋许多批语的透露也好,都告诉我们最后宝玉要“悬崖撒手”,也就是说神瑛侍者会重回天界的赤瑕宫,而通灵宝玉要“石归山下”,人间则是个“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悲剧。既然如此,真金玉姻缘也只能是一时的互相慰藉,不可能构成“白首双星”。这些逻辑上的矛盾,如何捋得平?于是就有人浮想连翩,说张道士跟贾母的关系不一般。你看那些交代描写,张道士是贾母丈夫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见了面一对话,贾母就泪流满面,张道士捧出的献物里有金麒麟,这个金麒麟“伏白首双星”:贾母、张道士都是白发老人自不消说,他们年轻时暗恋过,说不定张道士之所以去清虚观当道士,就是因为不能娶上贾母而造成的。从书里对贾母的整个形象塑造来看,她年轻时浪漫,老了也还敢于“破陈腐旧套”。第四十四回写凤姐生日贾琏乱搞,事情闹大,一直闹到她跟前,她当着一屋子人是怎么说的?读者们都不会忘记她的话:“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似的,那里保的住不这么着。自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有人这样去理解第三十一回回目后半句,我们也不必厉声阻止,因为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是问题在于,如果“白首双星”指的是张道士和贾母(不是指他们“白头偕老”,只是说两位白发人都成了“寿星”,一个金麒麟的出现暗伏了他们过去的一段恋情),那这个回目就应该挪到第二十九回去,第三十一回里已经完全没有张道士的事儿了呀?
第三十二回,是关于宝、黛爱情的描写的一个最高潮,从这回以后,黛玉对宝玉的猜疑,即“不放心”,基本上消除了,当然,对宝钗的防备,那弦儿绷得还是紧的,直到第四十五回以后,这根弦儿才松弛下来。
第三十一回,史湘云也是忽然一下就来了。这是她第二次到荣国府,当然这个第二次是按小说故事的叙述流程来算的。在第三十二回里,湘云见到袭人,袭人旧话重提,说十年前她们就在一起住过。那时候袭人是贾母身边的丫头,湘云来了,住在西暖阁里,袭人比她大,她就姐姐长姐姐短地哄着袭人给她梳头洗脸。而且,虽然那时候那么小(袭人大约七岁,湘云大约才三四岁),晚上她们俩说悄悄话,湘云还是跟袭人说过想起来应该害臊的话。大家想想,那该是怎样的话?显然,是还不懂事的小姑娘,看见大人有结婚的,就说想当新娘子那类天真稚气的玩笑话。
跟第二十回一样,关于湘云,还是没有一段文字来明确交代她父母双亡,以及她究竟由谁抚养。只是在第三十二回里,通过宝钗和袭人关于针线活的一段话,才让读者知道,湘云虽然生活在有侯爵封号的叔叔家里,但婶婶对她很苛刻,每天要做许多的针线活,活得很累,对于自己的命运,她一点儿做不得主。但这些坎坷都没有磨灭这个少女天真潇洒乐观旷达的天性,即便不使用集中交代的方式,通过点滴透露,读者最终也还是能够弄清这个可爱的姑娘的前史今况。而这种写法本身,更说明湘云是有原型的,对她的刻画,则近于按照真实存在进行白描,否则很难解释怎么会呈现为这样的一种文本。
谁是告密者·如何看袭人·贾母巧夸钗
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一书的大结构的研究,最后形成了一个总的看法,就是全书的情节发展以九为单位,每九回形成一个大环节,九九推进,共十二个环节,因此全书应该是12×9=108回。这样的文本结构,跟以九组金陵十二钗构成总计108钗的《情榜》的设计,是配套的。
周先生指出:“自二十八回至此回,为全书之第四‘九’,回回各有奇境,文思意致,精彩缤纷,使人应接不暇。是为《石头记》前半部中精华之凝聚。”第三十三回异峰突起,宝玉被贾政痛笞,仿佛巨石落水,溅起水柱,再形成激荡的波环,第三十四回至第三十六回,则波环渐渐平缓,化为圈圈涟漪,最后以宝玉“情悟梨香院”,在情节的“他者化”中,复归暂时的平静。我始终主张文本细读。有人一直批评我是在搞“红外学”,似乎我的研究,是离开了《红楼梦》的文本,光去讲些《红楼梦》以外的事情。其实我自始至终坚持从细读文本出发,正因细读,才能从“假语存”中,揭秘出“真事隐”,这种揭秘是文本的必要的诠释与延伸。当然这只是无数种解读、研究《红楼梦》的方法中的一种,我从来不以为只有自己的这种研究方法才“正确”。“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有天赋的思考权、研究权和话语权,都可以从自己独特的角度来讲述自己欣赏《红楼梦》的心得,怎么能将研究方法定为一尊,动辄斥责别人“是对社会文化的混乱”、“扰乱了文学艺术的研究方向”(此二顶吓人的帽子见于《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6辑中)呢?
那么,对这四回细读,我就有三个问题,提出来与诸位“红迷”朋友讨论。第一个问题:究竟是谁,向忠顺王府密告了宝玉与蒋玉菡的亲密接触?第三十三回贾政痛打宝玉,从表面文章上看,是因为宝玉“在外游荡优娼,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当然,贾环适时的火上浇油,使得贾政的怒火更呈几何级数暴涨。上世纪后半叶至今,不少论家对这一情节的诠释,大体而言,是把贾政定性为封建正统的代表人物,宝玉则是反封建的社会新人,贾政痛打宝玉,是封建反封建两种力量的必然冲突,贾政打宝玉的实质是封建正统对反封建新人的一次镇压。这种诠释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未必完全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前面讲了,这场大风波的真正背景,是两位王爷在争夺一个戏子,一方是素与荣宁二府没有来往的忠顺王,另一方则是与荣宁二府世代密切交往的北静王。而他们所争夺的这个戏子,曹雪芹故意命名为蒋玉菡,艺名呢,古本里“琪官”、“棋官”两见。周汇本将两种写法都保留了,但通过注解,比较倾向于“棋官”是曹雪芹的原笔。因为古代的玉制围棋子,有雕成菡萏(莲花)形的,这就与“玉菡”的命名配套。这棋官本来是忠顺王豢养的戏子,却私下里去亲近北静王,北静王喜欢他,把一条茜香国女王的血点子似的大红汗巾赐给了他。他在冯紫英家里遇见了宝玉,两人一见如故,宝玉给了他扇坠,他就将那条汗巾换给了宝玉。关于这条汗巾,在第二十八回里,各古本上有两种写法,一种说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来的,一种只说是茜香国女国王之物,周汇本取后一种,认为更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也是,一个女国王给中国皇帝的贡品,怎么会是系在内裤上的腰带呢?即使她真用那腰带当贡品,中国皇家也会认为是大不敬,拒绝接受的呀?很可能是中国皇帝征服了那个茜香国,其女王一度被俘,她的汗巾子成为战利品,皇帝把它跟别的一些东西分赐给众王爷,北静王得到了,又赐给棋官,这就比较说得通了。
棋官不仅离开忠顺王府,去跟北静王亲近,还到“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的铁杆人物冯紫英家里聚会,后来更干脆躲到东郊他购置的庄院,让忠顺王根本找不到他。那个地方是个什么地名呢?曹雪芹给取名为紫檀堡。我讲过的,这又是使用谐音法和寓意法,来暗示两个博弈王爷所争夺的“棋子”,从象征意义上说,实际就是“装在紫檀木匣子里的玉石刻章”,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权力之印”,双方所争夺的,就是最高一级的政治权力。我通过文本细读得出感悟,书里实际上隐约存在着“日”派和“月”派两股政治力量,它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形成“双悬日月照乾坤”的诡谲局面,权力斗争的利剑高悬在荣宁二府头上。别看两府里的日常生活似乎仍如一条富贵河在温柔地流淌,那利剑可是随时可能坠落下来,致他们于死命。两府里政治上比较清醒的实际上仅贾政一人。秦可卿丧事里贾珍执意要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预订过的,出自潢海铁网山的樯木来制作棺材,只有贾政一人劝阻:“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捡上一等杉木也就是了。”贾政当时深知皇帝尽管允许宁国府收养“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一事体面了结,这皇恩无比浩荡,但你宁国府又何必如此招摇?但贾珍哪里听得进这样的话?到头来还是非让秦可卿睡进那樯木制作的棺材里。正因为贾政有比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当忠顺王府派来长史官与他交涉时,他才会那样惊诧,那样震怒,才会说出宝玉“明日”会“弑父弑君”的话来。
宝玉对结交棋官一事,开始是抵赖,但忠顺王府的长史官说出了这样的话:“现有据有证,何必还赖……既说此人不知为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