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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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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毛羽者)

    ,用于兵种名称,把它和“甲胄之士”

    (重装兵)相对,这些列兵及其乘马皆不披甲胄,故译“轻装部队”。

    ④“海军统帅”为斯巴达、阿卡亚、罗得岛、阿琵多斯等邦所用名称。雅典海陆军革分设统帅,但两者均称“将军”。

…… 383

    63政 治 学

    “骑兵将军‘①和”轻兵将军“

    ②。从属于这些将领的官员各别称为“舰长”

    、“骑兵大队长”

    ③和“大队长”

    ;从属于他们之下统率较小的各个部分的官员也各有相应的名称。所有这些编组构成一个军事指挥体系。

    军事机构的主要职司就是这些。

    一个城邦的好多机构,即使不是全体机构,都须经手巨额的公款。所以,应该设置独立的财务职司,这种职司不问旁的事情,只是专管各机构的收支账目,加以稽核。这一职司的官员各邦名称都不相同,或为“审计”

    ,或为“会计”

    ,或为“稽核”

    ,或为财务纠察④。

    在上述各种职司以外,还有一个超乎其它诸职司之上的职司。

    这一职司执掌着全邦所有各项政务,在许多城邦中,各项政务就由他们[向公民大会]动议,并且也由他们取得决议而交付实施。有些城邦,平民群众直接裁断一切政务,那么这些官员就在实际上成为公民大会的领导(主持机构)

    ;公民们固然握有全邦最高的权力,但必须有人为之召集。这一职司的官员,在有些城邦中,由于他们“预审议案”并主持

    ①以雅典为例,有骑兵两联队由两骑兵将军统率。每联队各辖十个部族大队。各部族各征编一个大队的兵员和乘骑及甲胄,由一个“大队长”管带。

    ②轻兵将军为“战斗阵列的指挥官”。雅典的轻兵将军下辖十个部族大队长;各大队的兵员、马匹、装备均由各部族征召编成。

    ③在多数史书中称“百夫长”

    (centurion)

    ,相当于中国的“连长”。这里承上文程序当为骑兵大队长,如在雅典,亦为“部族大队长”。

    ④以雅典为例,财务稽核工作由“会计”为主,各部族各选出一人,共十人;“审计”为辅,亦共十人。行政人员任期终了则由会计和审计审查其账目,如有舞弊情事,即诉之于公众法庭;定罪后,勒令偿还十倍于所侵吞的金额。参看《雅典政制》第四十八、五十四章。

    “财务纠察”

    (synegori)这名称亦见于《雅典政制》章五十四。

…… 384

    政 治 学763

    会议,便称为议事预审官;倘使邦内原来以公民大会为主,则这个职司便属于议事会①重要的政治职司大体上就是这样。但这里还须有另外一个部门,专管奉事神明的业务,这些业务需要“祭司”和“庙董”。这类的执事,庙董负有维护和修葺坛庙并管理有关祭祀事项的一切公产。有时,例如在小邦中,所有这部门的业务都属于一个职司②;其它城邦或设置若干职司,除了祭司之外,还有“典祀”

    ③、“坛庙守护”和“祠产经纪”

    ④。和这些

    ①依此节说来,好似凡有公民大会的城邦,议事会议员们就作公民大会的主席团,不另设预审会。

    但议事会实际上人数很多,不能全体一同主持公民大会。

    以雅典为例,各部族各五十人,十部共五百人,各部族另在五十人中各推定五人,合五十人为参议会(普吕坦尼亚)

    ,五十人中由拈阄,按月抽出参议员一人轮番为“首席”

    ,另推九人为“上座”

    ()。另在五十人中选取一“秘书”

    ,合十一人为“参议会主席团”。公民大会开会就由这十一人团体主持。大会中,十一人坐于前列,得首先发言。公民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在施行时,举当值的首席姓名及其部族名和秘书联署后公布。他们的餐桌设于参议会大厅,由公费支给。议事会除作公民大会的议案预审工作外,实际上还有其它广泛的职权,详见《雅典政制》二十一、二十二、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五等章。参看章二32注。

    ②在小邦中,“庙董”们所任庙宇修葺事项由“祭司”们兼办。

    ③“典祀”这名称见于提洛的阿波罗日神庙(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367号)

    、米咯诺城(《碑志》373号)

    、埃琉西城(Eleusis)

    (《碑志》13号)。这些城邦的“典祀”为神职,兼管庙产。迪坦贝格:《碑志》34号注13,说明雅典有若干不同业务的“典祀”。

    《雅典政制》第五十四章,所记典记共十一人由公民大会拈阄选任。

    ④“坛庙守护”

    这神职,另见于欧里庇得悲剧:《伊菲琪尼亚在陶利斯》(Iphi-genia

    Tanr。)

    175。

    “祠产经纪”这个名称见于雅典者有雅典那庙和其它神庙的经纪,共十人(《雅典政制》三十)

    ,见于米利都附近,第弟马阿波罗神庙(Apolo

    Didy-maeus)者有勃朗沽族(Branchidae)世为该庙经纪(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170号)

    ,见于陶利斯的契尔索尼苏(Cherosonesus

    Taurica)者称“神务经纪”

    (同上252号53)

    ,见于斯底里斯(Stiris)和耶吕苏(Ialysus)者(同上第294号、357号)

    ,称“神司经纪”。

…… 385

    863政 治 学

    职司相近而另行分立的,也可有一个管理全邦公祭的职司,这种祭典[不在各坛庙,]而在城中公龛的神火①前举行,因此,各邦都规定这种祭典不属于祭司的职掌。

    这一典礼的主祭,有些城邦称为亚尔公(执政)

    ,另些为巴西琉(王)

    ②,又另些则为普吕坦尼(参议员)

    ③。

    各邦所有的诸职司可依它们所负的各种责任(作用)加以分类。

    [第一类为]有关神明(祭祀)

    、军务、财务收入和支出;[第二类为]有关市场、城区、港埠和乡郊;[第三类为]有关法庭、契约注册、执行惩罚、监守囚犯以及查阅、审计、检察各行政机构的账目;[末一类为]有关政务的议事诸职司④。此外,某些城邦,当它繁荣的时代,还特别设置一些

    ①希腊人各家供奉“司火女神”于室内的家龛。各邦公龛则设于参议会大厅,希腊以城市为邦国,参议会会所类似今之市政厅,亦类于国会大厦。龛前篝火,有贞女看守,永世不使暂熄。

    殖民城市的龛火皆由母国取火种,传递到新邦。

    希腊人以此为民族生命和城邦活力的象征。参议会大厅为公民大会主席团所在,外国使节莅止,也在这里由“执政”接见并款待;有大功于邦国、死难于战争者的烈属等每逢岁时节庆,得在这大厅会餐。

    ②巴西琉(酋长或王)

    :古代都兼领祭祀和军政,为主祭,亦为统帅。后来平民政体代之而兴,王制很少流行,但在若干平民或寡头城邦,王权虽已削落,仍保留“巴西琉”为某些祭祀的主祭。参看卷三13—18。

    ③见18注。

    ④本章起先所述各职司实以轻重为次序,职轻者在前,愈重者愈后。此节总结各职司,以所管业务分类,便异于原来的次序。莎依《纽校》iv566页所作分析,分为四类。祭战列为一类可参看卷三章十四5—7。

…… 386

    政 治 学963

    从事教化的职司,例如“妇女监护”

    、“法律(礼俗)监护”

    ①、“儿童监护”以及“体育训导”等性质较为闲暇的职司。在这一类中,我们也可以列入经办体育竞赛和戏剧竞赛(狄欧尼修节庆竞赛)

    以及其它相似的文化活动(观摩演奏)

    等职司②。

    这些职司,其中如妇女和儿童监护,在平民城邦是完全不需要的;那里的穷人们没有奴隶,就不得不应用他们的妻子和子女做奴仆所任的杂事③[他们就无暇来听受监护们的教导]。

    又,领导选举团体选任最高执政机构官员的职司可分三种:[其一为]“法律监护会”

    ,[其二为]“议事预审会”

    ,其三为“议事会”。第一种适宜于贵族政体;第二种适宜于寡头政体;第三种适宜于平民政体。

    ①从上下两名称揣侧,这里的“法律监护”当为教导成年人遵守礼法的职司,也可译作“礼法训导”。下文7行的“法律监护”应该是跟这一职司相异而跟29所举者名实相同。

    ②《雅典政制》章六十每部族拈阄选定“竞技委员”各一人,共十人;经过考试后授任,任期四年,在泛雅典娜节主持音乐、体育、跑马竞赛。又第五十六章:“当值执政”

    (argon或译“题名执政”)主持狄欧尼修大节的戏剧竞赛,第五十七章:“王执政”则主持狄欧尼修小节的戏剧竞赛。

    ③《纽校》iv568说好些史论家认为希腊各邦的平民政体实际上大多数是贵族或寡头政体,因为每一公民都至少有一个奴隶。

    依此节所述“穷人”

    无奴隶,平民政体既然以不畜奴隶的穷人占多数,就不能说他们实质上是少数制政体。

    “妇女监护”

    这一职司,实际不仅较大较富的城邦如塞莫斯易、叙拉古等曾经设置(参看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337以下)

    ,财力较差的如刚勃赖恩(Gambreium)也曾经有这种职司(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470号)。

    “儿童监护”这种职司,在亚氏死亡后比在他生前,各邦也较普遍。

…… 387

    073政 治 学

    我们现在对于各种职司几乎都已经作了简明的叙述,但……①

    ①6—9行说得简略,似为偶尔的札记,尚未成章。

    10行开始,只写了一个分句。这一章实际是未完成稿。

…… 388

    政 治 学173

    卷(H)七

    章一  我们在进行下一论题——最好的(理想的)

    政体——的精确研究前,应该先论定人类最崇高的生活的性质①。

    人们如果对于这点还不清楚,则对于理想政体的性质也一定不能明了。

    [两者既在本源上互相关联,]那么,世界只要不反乎常道,我们就可希望最优良的生活应当寓于各邦在现实情况下所可达到的最优良政体中。所以,我们首先要求取全人类在一切情况之下公认为最所乐愿的某些生活方式;并从而考察公共社会团体所乐愿的生活是否就相同于各个私人所乐愿的生活方式。

    ①这句与卷三末句重复,参看前注。

    卷七卷八的编次问题参看卷四开卷注。

    研究政治理想应先考察人类生活,参看卷四章十一1语,“政体原来就是全城邦公民生活的规范”。

    布拉斯(《来因博物院院刊》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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