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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男女的说笑声就从几张桌子外传来。
笑声肆意而热烈,之璐说:“童展人挺不错的。”
叶仲锷表情诡秘,刻意压低声音:“读书的时候老师说他比我聪明,我曾经不忿他很久。”
“是么?不过是挺聪明的。你的朋友看上去都聪明能干,”之璐“噗嗤”一声笑了,拿出手机看时间,抬头跟他说,“我要走了,十一点寝室就关门。”
叶仲锷送她出去,准备去停车场取车;之璐摁住他的手,大喜过望的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公车站:“这里居然有公车直接到学校。真的太巧了。不用你送了,你回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确实没想到这么巧,她真的感到高兴;那路公车眼看着驶近,她怕赶不上,在他回答之前就冲过了斑马线,伸手敏捷的飞速钻进车厢。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高兴的对他招手说再见,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叶仲锷看到,路灯光芒下她笑靥如花,他下意识前行数步,但公车绝尘而去。
离开他,她居然这么高兴?竟然这么眉飞色舞?叶仲锷心中五味繁杂,酸涩,苦楚,失望,情绪林林总总参杂一起,最后,完全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
'四'
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
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门庭若市,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也意识到,地位和权势不会总带给人好事。
后来,之璐越大,这类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少得多,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的,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我都不认识的人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立刻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看我?”之璐沉没片刻,说,“看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先不说这个。你喜欢他么?”
之璐一只手摁着额角,“嗯”了一声。
“他对你呢?”
“他对我很好。”说完这句,之璐不肯再说。
罗罗把碗筷收起来,郑重的开口:“你要听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先说有用的。”
“我一直觉得,天下的好事情全被你占了,”罗罗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更过分,男朋友又这么厉害,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奇+书+网',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至于别人的说法,完全不要管。你要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没用的话又是什么?”
“你真的没法习惯他的生活环境?”
一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在心里盘桓,之璐目光茫然:“是的,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不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的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感谓的顿足:“之璐,你知道我有多久时间都没见到你笑过了?既然难以开心,那就分手吧。越早越好,把伤害降到最低。趁你在还没怎么陷下去的时候,不然就太晚了。”
之璐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罗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停,冷不防说:“话说回来,之璐,你愿意跟我谈这件事,恐怕你早就盘算好跟他分手了吧?但又希望我说服你?”
之璐并不否认,涩然一笑:“可是你的话每一句都说中我的想法,让我更加拿定主意了。”
如何开口谈分手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在电影院里,在音响效果很好的电影院里,开口说分手就更难了。好莱坞大片,情节精彩绝伦,漂亮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恨情仇你死我活,最后,英勇的男主角终于抱得美人归,留下身后火光冲天。
应该是很精彩精致的一部电影,但之璐就是看的恍恍惚惚,人群离场的时候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直到叶仲锷叫她才如梦初醒。
叶仲锷在影院门口停住,外面天色正好,明亮得近乎诡异,他看着她,发现她左边鬓角的头发有点乱,扬起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几根不听话的头发压下去;指腹又从上到下,轻轻擦过她的脸:“电影不好看?”
“很一般的电影。”简单的触碰让之璐觉得心慌,微微一侧头,不动声色的避开。
叶仲锷恍若不觉的笑了笑,握着她的手下电梯,满是玩笑的口吻:“不过有些地方很有意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美国读书,暑假开车穿越西部,路过了电影里的一些地方,三五个小时都未必能见到一个人。顺路去了几个国家公园兜了一圈,最后到了旧金山,去看夕阳里的金门大桥。”
以前从未听他提起过这时候的事,之璐呆了呆,兴趣油然而生,无意识的反问:“挺浪漫的。你一个人么?”
“不完全是,最初还有一个同学跟我一起。不过半途他就放弃了,打道回府;我后来又载了一个徒步行者走了一段路,总之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
之璐心驰神往,“我那年去西藏,也在路上遇到好几个人徒行进藏。那一路上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那就太多了。”
这一聊起来似乎就没个尽头,直到他们吃过晚饭,他开车送她回学校的路上,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跟他见面的本意是要跟他分手。
之璐第一次不愿意下车,她坐在车子里不动,咬着唇,盯着仪表台上的相框发呆,里面是一桢他们的合照。多少次想开口说话又被他打断?她懊恼直想抓头发,又觉得无奈。他总是有办法成功的转移她的注意力,他太了解她的弱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这个暑假她没有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之璐想在这段时间里把事情跟他说清楚;可如今暑假都过了一大半,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她想,不能再拖下去了。
之璐坐直,手搭在膝盖上,伸直,就像个小学生那样坐着;理论上来说,谈分手的时候应该看着对方以示诚意和肯定,可她就是没勇气多看他一眼,怕一看自己就会改变主意,于是,她目不斜视的缓缓开口:“仲锷,我想了很久,我们——”
叶仲锷倾身过来,帮她解开安全带,语气里全是温柔:“什么时候你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地方,很美,跟你在国内看到的景色完全不一样。”
“我想说——”
“学校到了,”叶仲锷打断她的话,像平时那样吻了吻她的额角,淡淡的说,“你快点下车,校门口不是停车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
一个瞬间,叶仲锷变得极度不耐烦,顺手拉开她身边的车门,热气涌进狭小的车厢。他的声音也是,“你怎么还不下车?我没时间听你说什么废话。”
“我们分手吧。”话一出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冲破之璐的身体溜走,肌肤刺痛,但是也有一种残忍的快意。叶仲锷双手扶着方向盘,车里的灯光颜色,面无表情,没有反应,之璐怕他没听到,重复说了一次,没有任何声调,干瘪瘪的,试图做到平稳,“我们分手吧,好吗?”
叶仲锷目光凌厉从她身上扫过,“轰”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
之璐抬头,她见到过很多人生气,但是从来没见到他生气,没见到他气成这个样子。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的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之璐朝后缩着身体,手摸索着触到车把,即将旋开的时候,他紧紧扣住了她的肩膀。
叶仲锷这一辈子第一次感到这么愤怒。一直以来,他费了所有的力气去讨好她,用了自己都不屑的手段来得到她,他知道从一开始她退缩逃避,可这些都无所谓。他在许多方面都有着足够的霸气,他有信心,终有一天他能得到她的全心全意;他知道她预谋分手很久,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她机会,最细心的关怀她,可她就是妄顾他的感情,那么直截了当的把那句他最憎恶的话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