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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时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就像是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着凶光。
第二十四章 凶手
王诩听完了这个故事,只问了一句:“那后来呢?”
猫爷道:“后来露茜死了,她结婚后一个月终于郁郁而终,锥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伤心,因为他娶这个女人仅仅是为了得到费瑞尔的家业,反倒是他的一群妻妾对这个少女的死十分伤心,并且按照教义为其守灵。
接下来的事情可就有戏剧性了,侯波在露茜死后的某个晚上,忽然出现在了灵堂,他摘下了露茜手上的结婚戒指,说‘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下葬’,然后便再次消失。
那以后整整数十年,侯波的人生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复仇!”
王诩道:“哦,这样啊,后来的故事我有印象,二十年后,侯波追过了两大洲无数个国家,最终在伦敦扮作马车夫干掉了锥伯,杀人后还用德文在墙上留下RACHE字样,也就是复仇的意思。再后来便是福尔摩斯大侦探出场了。可是你说了那么多,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猫爷道:“如果我告诉你,这小说里有部分内容是真的呢?”
“什么?”王诩惊道:“你说福尔摩斯是真的?!”
猫爷虚起眼:“哎……我真是太高估你了……”
“呸!有屁快放!”
猫爷道:“你注意了,《血字的研究》中侯波的杀人方法,他把醉酒后的锥伯带到了一处无人的空屋,直到进了房间,锥伯才把他给认出来。然后侯波拿出了两颗一模一样的药丸,一颗剧毒,一颗类似维他命,他让锥伯先挑一颗,自己再吃另一颗。
因为侯波相信,苍天有眼,像锥伯这样的恶棍必定会挑到有毒的,而事实也确是这样,在锥伯死前,他遭遇了最大的恐惧,他的灵魂无疑充满了怨气……”
王诩打断道:“所以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别打岔,听我说完,你应该留意的是,这个杀人手法其实有些过于理想化了,有许多不可控因素在里面,所以这段无疑是小说而已,我看至少有七成可能是虚构的。因为作者想让锥伯死得更加悲惨一些,让他得到应有的报应。
包括后来小说中提到侯波说‘在我去杀人的路上,我看到那对父女就在我前面走着,他们在马的两侧,始终在前头领着我’。这种颇有几分精神失常的言论,以及侯波最后没有受到法律审判,而是因为心脏动脉瘤破裂死在看守所里,这些都是十分理想化的。
不过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些并不像假的东西,也就是我先前跟你讲的那段故事。这段发生在犹他州的故事,最少有九成可能性是真实的,以前我在读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为什么柯南道尔先生会花这么长的篇幅去描绘这么一段让人不怎么舒服的历史,虽然这个故事里也有许多文学色彩比较浓重的改编,比如写在墙上的数字,或者是过于神话复仇天使这个组织的能力,但总体来说,主要的情节应该就是那样的,是真正发生过的!”
王诩问道:“那也只是你的个人观点吧……”
猫爷挑起嘴角一笑:“所以我今天去找柯南道尔先生确认了一下,验证了自己的判断。”
“什么?”
“不用惊讶,他现在并不算是什么名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作家而已,事实上,他还在怀才不遇和大红大紫之间的那个阶段挣扎着。”
王诩的嘴角抽动了两下:“所以,他就告诉你,这件事是真的?”
猫爷道:“记不记得《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失败了一次,让一个假扮老人的家伙从手中骗去了一件证物,而那个人始终没有再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任何一本小说中。
这个人的原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柯南道尔,他同时也是杰弗逊·侯波的朋友,正是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柯南道尔先生。”
王诩道:“你查得还真清楚……”
猫爷自信地笑道:“那当然了,再说说柯南道尔吧,虽然世界上许多评论家对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嗤之以鼻,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柯南道尔先生的许多作品中还是有些深刻的意义存在的。
他写的案件涉及到当今英国的各种社会现实,比如《四签名》就从客观上反应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红发会》则讽刺了英国当前的失业率等等,这些小说里有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但最终,都是在宣扬人道主义、善恶有报的精神。
这篇《血字的研究》中,露茜的故事无疑是为了抨击一夫多妻制和借宗教来实行暴政的行为。但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件可怕的事实,那就是最关键的两个人物,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是杰弗逊·侯波,一个就是锥伯。”
王诩翘着二郎腿:“啊……我想想,我们现在手头有什么,一个大仇得报,最后心脏病发的侯波,他应该已经飞升了吧,那么说到最后,我们还是绕回来了,继续我刚才的问题,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是的,一个冤魂。”
王诩道:“这和开膛手的案子有关系吗?”
猫爷冷笑道:“哼……我最初就误入了歧途,开膛手杰克,根本就不是人。”
王诩一副十分莫名的神情:“什么?不会吧?就算你证明了某篇小说中的一个反派人物确实存在,也不能把什么屎盆子都往人家头上扣吧?”
猫爷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你和我都忽略了同一点,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存在!”
王诩的脑中似有灵光一闪,他好像忽然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其实我们……”
猫爷接着他的话道:“我们是历史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偏偏会回到这里来!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
在历史上,开膛手杰克最后的一次行凶在11月9日,从那以后就销声匿迹,我从以前就百思不得其解,警察根本抓不到他,而他也不像是会洗心革面的样子,那是什么让这个疯子停下来的?现在我全都明白了,阻止他的人,就是我们!”
王诩点头,若有所思道:“我们会在这里……因为我们是狩鬼者……”
“想通了这一层,我便豁然开朗,‘我们’的穿越,是身负使命的,是有重要意义的,而且极有可能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关,如果杰克是个人,回到1888年阻止他的就未必是我们了,因为后世一定还会有许多好侦探能完成这任务的。但如果杰克这家伙并不归人管,而需要狩鬼者来处理,那我们的到来,就可以很好地解释通了。
直到今早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在改变历史,而是在纠正历史,没有我们的穿越,杰克就会一直杀下去,为了让历史走上正轨,我们必须在11月9日的案件后阻止他!”
王诩问道:“好吧,假设你的所有推论都成立,冥冥之中有股力量把我们带回这个时间点,而且我们就是为了完成狩猎杰克的使命而来,那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联系到锥伯的冤魂身上去的?”
猫爷笑了笑:“这倒是个巧合,我原本在杰克案件的调查中陷入了僵局,这时我就想做些别的事情。有时变换一下手头专注的事情,也是可以有助于思考的,于是我就随手拿了本杂志出来看,正好读到了那篇小说。
两件事突然闪过我的眼前,首先是杰克的那封信,那封附有肾脏的信件,他自称‘来自地狱’;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下手的对象,全部都是妓女。如果用最简单的逻辑来看,这两个情况能显示出非常明确的答案,‘来自地狱’说明他不是人,只杀妓女,是因为他恨她们。”
王诩一挑眉毛:“哦,你两相结合一下,就发现了,这是个仇恨女人的鬼。”
“然后我就思考了关于这小说的问题,最后发现,锥伯这家伙,十分符合这两个特点,因为他视女人为工具、玩物,可最后他却因为一个玩物而死。”
王诩道:“可这样的冤魂或许很多,未必就是锥伯。”
猫爷感叹道:“呵呵……可能我们都只是神手中的棋子而已,冥冥中早有力量决定了一切,我翻到那本杂志也根本不是什么巧合意外,注定的命运不可改变啊……”
王诩问道:“你什么意思?”
“哼……你自己用灵识仔细地把整座城市翻一遍吧,除了锥伯这家伙以外,哪里还有什么鬼魂存在,我想……早在几个月前,天空中的结界刚出现那会儿,就有我们所不知的强大力量逐步把一切‘超自然’的东西给清剿了出去。
留下这个舞台,只为了让开膛手杰克的秀可以上演,而我们就是负责落幕的人……呵呵,这些家伙可真是周到呢,血祭必须上演,也必须结束,只是这终结的工作,他们扔给了咱们俩。”
王诩听完了,立刻不爽道:“你要是一开始就想通,一开始就用灵识,也许能少死很多脑细胞……”
猫爷叹道:“至少我在最后时刻凭借推理解决了问题。今天去柯南道尔先生那里证实了我推论后,我还特意去看了眼锥伯,和小说中描写的样子还真像呢……”
王诩站起身,走向了自己的房间:“那么,明天我们就去把这家伙剥皮拆骨,送上西天吧……”
第二十五章 结界,进化!
11月9日,这应该是王诩他们停留在伦敦的最后一天了,他们开始收拾起行李,准备离开。郝德森太太对这两位还是颇感不舍的,因为要再找两个像这样出手大方且没有不良嗜好的租客是很不容易的。
到了傍晚,他们吃完了最后一顿晚饭,猫爷道:“今晚十二点整,也就是五个小时后,我们就去把锥伯干掉,然后回来休息一会儿,明天早晨,我们就坐船离开这个国家。”
“哦。”
“这就是你要说的?”
王诩虚着眼回道:“你觉得我还应该说什么?”
“重点不是你要说什么,而是你要对谁说……”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啥……”
猫爷冷笑了一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一路上诗兴大发地低吟着:“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王诩目光呆滞地望着天花板,嘴里蹦出一句:“多管闲事。”
…………
午夜,如期而至,猫爷站在路灯下,手中提着那盏绿色的煤油灯。
王诩从巴克斯特太太的住处走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他醒目的伙伴,于是便走过去问道:“你用灵识追踪我?”
猫爷哈哈大笑两声:“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你去了哪儿。”
王诩的脸上露出了非常诡异的神色:“嗯……你要知道,我只是去和她道个别……”
“你……不用跟我解释……”
“可你的眼神如此猥琐……”
猫爷听了这句以后,眼神变得更加猥琐:“我只是感到羡慕和费解……在你经历的几段感情中,你往往扮演的是被人喜欢的角色,就好像一个肥仔坐在巧克力生产线尾端张着嘴等着。这对一个宅男来说,简直是奇迹般的遭遇……”
王诩长叹一声:“哎……我们走吧,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
猫爷跟在他背后道:“把你的多愁善感收起来吧,我们一会儿要面对的对手可不是三心二意的人可以打败的。不过你要记住……”他说着就举起了那绿色的煤油灯:“无论光明的白昼、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恶无所遁形!”
“切……”王诩实在不想就这个灯再次与他吐槽,他脚下奋力一踏,跃入了高空的浓雾中。
猫爷笑了笑,悄无声息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