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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觉?你们究竟在说什么?还有,你们为什么都手持凶器?难道你们是强盗!”谭海说着竟露出了惊慌的表情,手中的酒杯摔落,碎裂,他跌跌撞撞地逃向了二楼。
“你看这人是不是疯了?”樊忠对郭驰低声道。
郭驰面露狠色:“管他的,等刀架在脖子上再问问题,他如果真疯了,那就送他归西。”
“这又是唱得哪一出啊?”一个陌生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
另一个声音回答:“谁知道呢,有些怨气过重的地缚灵,自己的思想也会错乱,他们有时是鬼,有时又以为自己还是活人,总之普通人接近他很危险就是了。”
樊忠和郭驰大惊,这两个声音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他们背后,他们的注意力被谭海吸引,竟丝毫没有防备。
两人立刻转身亮出了武器,樊忠道:“你们又是什么人?和那个疯子是一伙儿的吗?”
猫爷冷笑一声:“我警告你们,态度不要太嚣张,今天你们运气好了是送交法办,运气不好就是横尸当场。”
郭驰已经按耐不住了,欲出手制住眼前这二人,但樊忠为人谨小慎微,他按住郭驰的肩膀,对猫爷道:“朋友,你们究竟是哪一路的?”
还未等猫爷回答,王诩就跳了出来:“你!你的眼神太嚣张了!”他根本不想和他们多废话,在他看来事情很容易解决,就是全部打趴下,然后慢慢处理。
这么一来那就是撕破脸了,也没什么好多说了的了,郭驰和樊忠拿着武器快速冲了上来。
在这一刹那,房间的灯光突然又暗了下来,接着就传出了两声闷哼……
第十四章 父子
樊忠和郭驰倒下了,不过并没有昏倒,他们的胸口分别遭到了重击,让他们一时缓不过气来,武器也纷纷从手中掉落。
周遭漆黑的环境又一次亮了起来,不过他们已经不在那幢别墅之中了,而是回到了酒店的走廊里,身边躺满了杀手的尸体。
“这怎么……可能……”郭驰口中念道,倒不是因为突然的时空转移让他震惊,真正让他不明白的是王诩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年轻人竟然可以将他和樊忠一击制伏,这一拳的力道绝对是重量级拳王才有的水平。
王诩此时的表情却严肃了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来了。”他这么说着,就用灵视开始观察走廊远处,有一个身影正在慢慢逼近,这个轮廓他刚才也见过,正是谭海。
猫爷还是显得睡眼惺忪:“那我们就看看他还有什么花样吧。”
地上的樊忠和郭驰此刻感到了一种压迫,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压迫,他们的体温迅速下降,连血液的流动都明显变慢,恐惧,就这么悄无声息得降临了。
樊忠看着依旧十分沉着的王诩和猫爷,又把那困扰他的问题问了一遍:“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但他依旧被无视了……
一股腐烂的恶臭从身后传出,樊忠和郭驰回过头去,正看到谭海从黑暗中走出,他的皮肤已经黑紫,但外面还是残留着些许白色的石灰,一路稀稀松松往下掉,四肢和躯干上有着明显的狰狞伤口,都是被斧子或者锯子砍断以后留下的。此刻的谭海看上去就像一个被拆烂的人偶玩具,又被拙劣地拼凑了起来。
这恶心又可怖的造型让两位子夜的核心成员也叹为观止,现在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世上有鬼了。
人对超自然的东西多少都是怀着些敬畏之心的(除了王诩这种少数派),樊忠和郭驰知道这是他们无法应对的情况,而此刻能够帮助他们活命的,只有身后那两个神秘人。
郭驰往那两人的方向爬了几步,“救我们!”
樊忠也挣扎着往这里挪动,他们现在就像在噩梦中逃跑,浑身使不上力,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自己逃跑了。
猫爷却事不关己的样子,边抽烟边轻松地说道:“你们再好好看看他的样子,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他们忍住心中的恐惧再次回过头去,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想到了,眼前这个人也是被他们子夜的杀手所杀的!分尸,然后用石灰封住,藏在墙里,事后销毁所有证据,这是标准的做法!
即使在子夜内部,互通消息也是被高层禁止的行为,每次的行动,只要是不参与的人都一无所知,所以樊忠和郭驰并不知道三年前在这里有过一次类似的行动,但此刻,他们明白了,那鬼魂的复仇终究还是降临到了子夜的头上……
“这……这不关我们的事!这人不是我们杀的!”郭驰大声吼了起来,谭海的鬼魂已经越走越近了。
猫爷目视前方,突然间那闲散的表情变得冷若寒霜:“那么哪些人的死该由你们负责?”
郭驰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他甚至根本没听进去,因为对他来说,猫爷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见死不救。他愤然暴起,决定做最后的殊死一搏。
他捡起了掉在附近的军刀,朝着谭海的鬼魂冲去,但当谭海的手触到他的一刹那,他发现自己不能动了,他再也无法砍杀任何东西,等待他的只有死亡,此刻的郭驰和任何一个被他杀死的人一样无助。
王诩和猫爷平静地站在原地,看着郭驰被谭海撕成碎片,人的内脏和骨头竟也能像高达模型一样被拆得这样散,当真是奇景。
王诩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道:“这人到死也不明白呢……”
樊忠却是明白了,他比郭驰这个死硬份子要清醒,因为他还有那么些许的良心。
“我们杀人都是组织的命令!我今日替那些杀你的人对你谢罪!请放我一条生路!我定然将你好好安葬!”樊忠这样说着竟跪在了谭海的鬼魂面前。
谭海的行动停止了,他用那张已经烂得不成人形的脸看着地上的樊忠,似乎在犹豫着什么。
王诩问了猫爷这样一个问题:“这个人要不要救?”
猫爷回道:“你要救就救吧,不用征求我的同意。”
樊忠听到这话时感觉有一盆刺骨的冷水从头浇到底,听这两人话里的意思,谭海并不是在犹豫要不要放过他,而是在想:这人应该清蒸还是红烧……
果然,腐烂的尸爪从樊忠的头顶呼啸而至,他已经无力躲闪,只能闭上眼睛等待着颅碎人亡,但王诩却在此刻出现在了他的身边,抓住了谭海的手腕。
“你走吧。”王诩对樊忠说道。
樊忠顿感身上的压力一轻,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他只是记住了眼前这个人的样子,然后默默离开了。
待他走入了黑暗中,猫爷开口道:“这可不一定是做了件好事。”
王诩掐住谭海的脖子把他拉到了猫爷面前:“我想得不如你多,所以很多事要问你,但也有很多事,你想得再多也不如我明白。”
猫爷仔细一琢磨,发现他这话也挺有道理,笑道:“那么这次你又明白了什么。”
谭海此刻现出了本来的面目,他穿着一身山寨西装,似乎很沮丧的样子坐在地上,这个被裹在西装名牌中的商界精英,在褪去了华丽的包装后,也不过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王诩盘膝坐到了他的面前:“你怎么了?”
谭海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哭了,这个大男人呜咽着大声吼道:“我想我爹!爹……咳……”
此刻,他从头到脚都不像是什么成功人士,而是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傻儿子。
…………
第二天,苏州郊区。
“就这里了吧,那棵老树还在呢,旁边还有口井。”王诩提着一个大包袱从车上下来。
坐在前排的猫爷让出租司机停在路上等他们,自己也跟了过去。
两人走到了一间寻常的农家老屋前,敲响了屋子的门,开门的是一个苍老的老太太。
“你们找谁?”
王诩回头看看猫爷,这家伙把头偏到一边,似乎不想说话,王诩叹了口气道:“请问谭山老爷子是住这儿吗?”
老太太也深深叹了口气:“死啦,早死啦,孩子不见了,他也病倒了,两年前就这么撒手去了……”
王诩又回头看看猫爷,那家伙的脖子好像都快扭断了,硬是不往这边看,好像自己就一过路的。
王诩无奈又问道:“那您是?”
“我是他老婆子,你们两位还有什么事吗?”
王诩提起了那个装骨灰盒的包袱:“我们……我们是公安局的,您的儿子……找到了……”
…………
四十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有个男孩儿出生了,谭山高兴地在村子里来回跑了两圈,生怕乡亲们不知道他生了个带把儿的,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孩子起名字。
他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懂事,白天自己走几里地去上学,晚上还能帮家里干活。乡里的老师说这孩子今后能上大学,初中得去城里念,谭山二话没说就把家里的牛给卖了,又借了不少钱,送孩子去了城里,谁知这一去就是十多年。
谭海初中住在城里的老师家里,每个月谭山都会寄生活费给他,这对当时城乡差距巨大的农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但他坚持了整整三年。
直到谭海考上高中那年,写了一封信回来,那信里有三年里所有的生活费,还有一句:爹,娘,你们受累了。
自那以后,谭海自己勤工俭学,每个月反而能寄些多余的钱回家,全村人都羡慕谭山生了个这么出息的儿子。
时过境迁,当谭海在另一座城市的名牌大学毕业,直接被一家跨国企业录取时,他回到了家乡,这时距他离开已经整整十一年了,如大树般健壮的父亲已经显出了老态,母亲脸上也多了些皱纹。
一切看来都很美好,但时间终究会改变一些东西,懂事的谭海变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他渐渐变成了另一个人。
最初他每个星期都会给家里写信,慢慢变成了每个月,最后就是一整年都毫无音讯。
而信里的内容也从几千字的嘘寒问暖,变成了简单的几句问候,直到有一天信封里有的只是那一张张冰冷的钞票。
钱越来越厚,情越来越薄。
谭山却没有忘记这个儿子,他每个星期都会给谭海写信,虽然他只参加过扫盲班。
年近六旬的他,为了给儿子写信可以彻夜翻着那本已经破破烂烂的新华字典,而即使翻烂了字典,他的字里行间也只能表达出最简单的问候和关怀。
谭山从不知道,早在十多年前,谭海就吩咐他的秘书替他看这些信,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情况,只需要按惯例寄钱过去就是。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能表达出的意境远比二十六个字母丰富百倍,但即使是这世上最出色的作家,用最华丽的语言,也无法传达谭山要传达的东西,那就是最质朴最简单的父爱。
几年后,谭海失踪的消息传到了家里,讽刺的是,他们可能是最晚得知这消息的人。
谭山第一次动用了儿子寄回来的钱,他出去寻找自己的儿子,即使这是大海捞针。
这个高大的父亲,此时已经是个伛偻的老人了,他来到了谭海失踪的酒店,即使遭受别人的白眼,即使被骂作神经病,他依然拉住每个从这里走出来的人询问自己儿子的消息,直到保安把他赶走。
谭海在多年以后又看见了自己的父亲,只是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人鬼殊途。
谭海看着自己的父亲一次次被人推开,甚至推dao在地,他想过去搀扶他,但他不能走出这酒店一步,他的鬼魂痛哭流涕,大声喊着父亲,但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有人能听到。
最终,谭山离开了,在外寻找儿子几个月后,他终被悲伤和病痛击倒。
他回到了家里,从此一病不起。
谭山生在这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