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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故事完结之后-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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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迪亚二十六岁这一年,稚嫩全消,已经长成了丰润多汁的水蜜桃,更加吸引人了。每每出去参加舞会,与男作者男编辑男同行们交谈,常常惹得费斯哀哀嚎叫。嚎叫的结果总是在床上。

苏珊有时候挺羡慕自家夫人和先生的,再没见过比他们更和谐的一对了。各自有事做,各自有钱花,偶尔也会各自有醋吃,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结婚。

至于当年暗恋肯特的过往,苏珊已努力忘记。肯特现在已不是当年高洛克村的一个小小的下仆,虽然身上执拗地挂着斯诺先生的管家的名号,但做的事并不比一般少爷老爷们少,挣得也多,还买了个不小的庄园呢,很有面子身份地位,据说不少小姐们都很亲睐他,她这么个小管家可是万万配不上的。

这天,莉迪亚主动跑到正在工作的费斯身前去,问道:“马修,你今年还去美国吗?”

费斯眼珠一转,停下笔:“怎么?你想和我一起去?”

“嗯。”莉迪亚使劲点点头:“什么时候出发?”

“想去的话,再过两个月吧。”费斯思考了一番:“天气稍凉一些,比较舒服。”

莉迪亚抿抿唇:“还是尽快出发吧,我不怕热的。”

和莉迪亚生活了这么些年了,费斯早就摸清了莉迪亚的习性。这么反常的举动,他立刻来了兴趣,起身揽住莉迪亚的肩:“说实话,宝贝,什么原因让你突然做这样的决定?我记得前两次去美国的时候,邀你去,你还死活不肯呢。”

莉迪亚翻了个白眼,她可并不喜欢长途航行。这次嘛,是不得已而必须为之。

她摇了摇头,死不肯说:“行不行嘛?”只抱着费斯撒娇。

费斯最受不得莉迪亚这样偶尔任性的孩子气,觉得可爱极了,都想把她变小了时刻揣兜里的感觉。倾下头去亲了亲,拒绝不了索性就答应下来,自己跟在身边,总不会出事。

费斯这么想的,于是,一周后,两人带着大把行李,坐上了费斯自己航海公司的游轮,往纽约而去。

直到四个月后,再也遮不住了,费斯才发现莉迪亚的“阴谋”,在纽约的宅子里欢喜得大发雷霆:“你!你疯了吗?!知不知道孕妇坐船很危险的?!你竟然明知道还上船!你是不是根本不想生我的儿子?!”

莉迪亚一撅嘴:“我就是想生才跑来纽约啊,在英国我一个寡妇要是生个孩子出来,那不成了丑闻了?!我还要工作呢,哪能受这种事的影响?到这里来,有你在,谁能知道这孩子是我生的啊?”

费斯头皮都要炸了,说到底,这个小女人就是不想嫁给他!

明明不想嫁给他,却愿意为他生孩子!这、这、他这是成功还是失败呢?!

费斯悲欣交集。

足月之后,上天似乎为了惩罚不知足的莉迪亚,让她足足疼了一天一夜,才生出一个沙金色头发,皮肤白嫩的漂亮小子。两个月后,孩子的五官慢慢长开来,莉迪亚郁闷了,费斯就笑了起来:“这个长相,谁看到不知道这是你和我的孩子呢?莉迪,你真是掩耳盗铃了。”

掩耳盗铃这个词还是跟莉迪亚学的,用在这里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孩子长得就是费斯和莉迪亚的综合体,熟悉他俩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莉迪亚标志性的上挑的眉眼,费斯性感的唇和脸形,还有他的发色与瞳色,合在一起漂亮极了,还很活泼,谁逗都不哭。惹得伯爵这个教父常常生出为了生个如此可爱的孩子想结婚的念头。

小马修一岁的时候,莉迪亚硬着头皮,带着两个马修回了英国。她以为会引起轩然大波,谁料到,所有人好象很有默契似地,提都不提关于非婚生子的事,一劲儿地夸小马修长得可爱。直到她参加舞会,被人称做“费斯太太”时,才猛地发现问题所在。

“费斯!”莉迪亚一脸严肃,也不叫费斯的名字了,直接喊他的姓:“其他人为什么叫我费斯太太?!”

费斯一点也不意外地挑了挑眉:“你不是一向不理这些虚头吗?管你姓什么,你都是莉迪亚就成了。”他自己就是私生子,可他不喜欢自己的儿子还要顶着私生子的名头过一辈子。莉迪亚不喜欢上教堂,他有的是办法。反正,两年美国之行,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不是任他说嘛。他说什么,什么就是事实。连求婚都省了,多美妙的事情。

“不,我的意思……”莉迪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费斯用唇堵住了嘴:“亲爱的,我们再生个女儿吧?马修这小孩子太皮了,我喜欢可爱绵绵的女儿……”

“谁管你……唔……”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下最初去纽约的设定哈,免得大家觉得我结束得太仓促。

1,在船上遇见了单身的布朗小姐(就是费斯以前大学期间的交际花的女儿),交谈得知,她的婚事没成,但坏了婚事,名声也不好了,呆在英国更不好结婚。正好,库珀夫人一家去纽约,她就跟着去了,听说那里遍地黄金,希望有个新的开始。

2,费斯对布朗小姐早已仁至义尽,与她的相遇不以为然,但是布朗小姐却觉得他之前帮过她,现在也会帮她,就努力地贴了上来。

布朗小姐如此有魄力,莉迪亚并不讨厌她,交谈之下,发现她也许是经历够多,所以既很聪明灵活,还很冷静,不是一般的贵族小姐。费斯对于她的热情也就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一直到了伦敦。

3,在伦敦,伯爵来接,布朗小姐与他相识了。后来,莉迪亚怀孕期间无所事事,准备把彩云出版社开到纽约来,于是,招来了布朗当下手。

4,最后,经历了一番波折与误会,布朗和伯爵成了。

这一段,要写的话,最少也得十几二十章。介绍一下美国比英国更加开放的风气,还有黑奴运动什么的,很费笔墨。布朗小姐和库珀夫人就是我之前留下的伏笔。没想到,最后被我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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